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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黑暗年代-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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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转客车,我们开我的车去香格里拉?”说完满眼期颐地望着丁雪,大脑已经开始幻想一路的美景加美人,心中不由感叹:“生活如此多娇,要让我折腰!”
办公室的另外一男一女也笑着和丁雪打招呼。
“不好意思啊,黄主任,我男朋友最近刚好没事,约了两个朋友出去旅行,我们刚好一车,我就不搭你的车了。谢谢你的好意。”虽然不喜欢黄天诚,但毕竟是自己的直属上司,丁雪还是不能完全得罪死,所以早早就想好了这个借口。
办公室里另外两人听到这里,都想大笑,但又不得不忍住。尤其是另一个女同事李欣,虽然她有些嫉妒丁雪的年轻漂亮,但她同样不喜欢黄天诚,在丁雪没来之前她也是深受黄天诚骚扰。
“这样啊,没关系,那我一个人明天再坐飞机去。到时候我们在香格里拉再汇合。”黄天诚扫了一眼另外两人,两人吓得立马低头做事,嘴里还自黑说:“想笑就笑吧,我们这里很民主的。”
然后黄天诚恢复一脸淡定从容,一点没有被拒绝的尴尬。心中却是恶狠狠的想着:“你们两个就笑吧,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们。”他知道丁雪有些排斥自己,硬要死皮赖脸跟着,更不讨好,反正去到穷山恶水的小山村,自己有的是机会和她独处,不差这一路同行。这次怎么也要把她拿下。
“好的,黄主任!”丁雪根本不想和黄主任多说话,把手上的工作清单递给李欣,李欣接过清单,两人一会就把工作交接完毕。
交接完工作丁雪就和几人告别离开。
回到车上,丁雪嫌弃道:“这个死老头,我就知道他想让我和她一起,离他一米我就开始觉得恶心。”
“恶心就不要说他了,我们出发咯,争取今天到香格里拉。”说完林一凡启动汽车朝香格里拉出发。
林一凡驱车在高速路上飞驰的时候。
肖总办公室,张鑫辉和肖总正在谈论他。
“肖叔,这就是这段时间林一凡那小子的动向,为了追踪这些信息花了不少钱。”张鑫辉将手上的资料递给肖总,等肖总看完后,他猜测说道:“肖叔,你说这林一凡会不会是军方派来的卧底,我估计现在实验样品已经在军方手上。”
肖总又低头仔细看了一遍资料,“林一凡请假后飞到F市,郭家,尹晓生的万兵铺,欧三水的加工厂,住过XX酒店,之后去了CD军区,接触过的人有尹晓生,欧三水……,末尾还附上了几人的简介。”
肖总沉吟了一会分析道:“样品在军方手上可能性很大,但他应该不是军方的人,不然不会去F市绕一圈。应该是通过郭老联系上的军方。”
“滴滴”张鑫辉拿起手机一看,表情阴沉说道:“刚刚得到的消息,林一凡赔丁雪去香格里拉扶贫去了。”
“哦,你想怎么做?”肖总像是看穿张鑫辉的想法。
“既然基本确定是他出卖了我们,这次可不能放过他,我带兄弟去把他……”说完比了个抹脖子的手势。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林一凡和丁雪去潇洒。
“哦,这件事你最好先征得你爸的同意,不要轻举妄动。”肖总都没想到张鑫辉能这么狠。
“好吧,我这就去和他商量!”张鑫辉说完起身就走,只想立马就飞去香格里拉,那里有他的仇人和女神。
(本章完)
第29章 女儿家的心思()
一路上两人马不停蹄,轮换着开车,下午五点两人才到丽江市。
“看来今天到不了香格里拉了,我们在丽江住一晚,明天一早再出发,下午8点以前赶到香格里拉报道就行。”丁雪提议,她来过一次丽江,但比较匆忙,只在丽江呆了一天。
“可以啊,我这是第一次到丽江,听说这里是艳遇之都。”林一凡满脸向往。
“哼,色狼。我现在有点后悔了。”丁雪有些不满,心中微微发闷。
两人把车停在古城边的停车场,拉着行李进入古城。好不容易来丽江古城,自然要住到古城里,感受一下古城的那份艳丽。
“丁美女,你说,我们一会是一间房还是两间房。”林一凡坏笑看着丁雪。
“废话,那还用说,当然是两间房!你想什么呢?”丁雪没好气白了一眼。
“原来我这个‘男朋友’就完全是一个挡箭牌啊!一点福利都没有。”林一凡装作满脸的悲哀。其实林一凡心情相当不错,末世即将来临,自己能悠闲陪着美女在丽江古城里闲逛,这是相当的惬意。
“当然只是挡箭牌,不然你以为呢?”丁雪奇怪地盯着林一凡。
“我听说最近丽江可不太平,前不久还有一个美女游客被暴打,还毁容了。你就不怕!”林一凡吓唬道。
“怕也比和你住一起强,或者……要不我们找找看有没有套房。”丁雪紧了紧身上的羽绒大衣,因为有些害怕感觉脊背更凉了几分。这离开K市才发现,K市这个春城不是白叫的,在K市还能穿裙子,到丽江只能穿羽绒服。
冬季的丽江相对冷清一些,但那也只是相比节假日。古城里依然热闹非凡。商铺里的货物琳琅满目,让人应接不暇。
两人找了十几家酒店终于找到一家还有一间套房。虽不便宜,丁雪还是毫不犹豫的定下。
“两位还有其它朋友么?”年轻漂亮的老板娘热心询问。
“就我们两!”丁雪奇怪老板娘为什么会这样问。
“哦,不好意思,我以为你们是情侣!”老板娘微笑着致歉。
“我们是情侣!只是吵架了,她正和我闹别扭呢。”不等丁雪答话,林一凡插了一嘴。
“呵呵,那你们完全没必要开套房,这不划算,小情侣嘛,床头吵架……”老板娘笑嘻嘻劝解,还没说完就被丁雪打断。
“谁和你是情侣啊,乱说,老板娘,你别听这个家伙瞎说!”丁雪当然不愿意被林一凡占便宜。
“你确定我们不是情侣,那我可要回去了,剩下的旅途你自己去吧!”林一凡一脸戏虐看着丁雪。
“林一凡,你这个混蛋,你最近怎么老跟我做对。”丁雪突然觉得有些委屈。
“好啦,小妹妹你也不要生气,就给你们开套房。小伙子也是的,你是他男朋友怎么能说丢下她这种话。姐姐我最不喜欢这种没担当的男人了。”老板娘见两人气氛有些不对,立马从中做和事老。虽说网上曝出各种不良商家,其实在丽江,大部分商家还是很好的,尤其是旅馆,很多旅馆老板并不缺钱,开旅馆并不是为了赚钱,只是喜欢丽江,想留在这里,开家旅馆,一来为自己找点事做,二来可以结识来来往往的旅客。丽江古城里开家旅馆可不便宜,一家十多间房间的旅馆,没有两三百万你根本开不起来。
“小雪,不要生气啦,我会陪你走完这一段旅程。然后我们安安全全的一起回去!”林一凡半认真半开玩笑道歉。
丁雪不说话,老板娘也不再插嘴,有些时候外人掺和多了反而起反作用。直接拿着房卡将两人领到二楼的套房,嘱咐有什么事就叫她,然后关门离开。
“我说丁美女,你不会真生气了吧?”林一凡见丁雪情绪很低,心里嘀咕:“真是奇怪,刚刚在路上还好好的!这女人还真是三月里的天,说变就变!”
“没有,可能是有些累,我先进去洗个澡。”丁雪说完拉着行李箱进了套房的里间。
“还说没事,整张脸都写着——我心情不好!”林一凡摇摇头,起身走进卫生间准备洗洗脸。
“我这是怎么了?”丁雪看着镜中的自己,自言自语念叨,以往自己不这么开不起玩笑的。摇摇头,想不通丁雪也不再想,应该是今天开车太累,导致情绪有些不稳定。
打开水龙头,等花伞里洒出热水,丁雪退去身上的衣物,人如其名,浑身肌肤如雪,光滑细腻。
丁雪洗完澡,换了一身干净内衣,瞬间感觉之前的不快都被洗净。
正在吹头发,林一凡在外面敲门问道。“丁雪,好了没?好了我们出去吃饭吧,我肚子饿了。”
“你是饿死鬼投胎啊,等会,姐姐我正在吹头发!”丁雪笑着骂道。
“哦,你快点!”林一凡应了一声,小声嘀咕道:“果然奇怪,现在心情好像又好了。”
足足等了二十分钟,丁雪才打开房门,林一凡抬头,眼前一亮。此刻丁雪一身雪白色的呢子风衣,雪白色的裤子,雪白色的鞋子,三千乌丝柔顺的披在背上,头上戴着一个冰蓝色的发夹。配上丁雪雪白的肌肤,如水的眸子,完全就是一个冰雪精灵。
“丁雪,你要是站在雪地里,就只能看见你的眼睛和头发。”林一凡虽然震惊于丁雪的美丽,说出口的话却不是那么中听。
“要你管,你不是快饿死了,走吧,出去撑死你!”看见林一凡的震惊,丁雪本以为会得到林一凡的夸奖,但这家伙完全不按套路出牌。刚转好的心情又添了一丝阴霾。
两人走在古城的里,丁雪一直不理林一凡,显然有些生气。
林一凡也不知道又怎么惹到了这个大小姐,在感情方面,两世经验的林一凡几乎都是小白。前世的林一刀从小醉心武学,除了练武就是和人比斗,或者就在深山老林苦修,不到30岁已然是一代宗师。这一世的林一凡却是因为家道中变,性格变得孤僻,很少与人来往,唯一一次可以算作恋爱的经历就是和颜诺夕的暧昧,结果才短短几个月就被残忍地破碎。
走在古城街头,似乎受到古城那份静怡的影响,丁雪心情开始好转,突然转身对林一凡微笑问道:“林一凡,一会吃完饭,我们玩个游戏怎么样?”
“好啊!”林一凡见丁雪心情似乎又转好,爽快答应,不想再莫名得罪她,连玩什么游戏都没问。
丁雪见林一凡这么爽快答应,心情更好了几分,脸上的笑容也随之变得灿烂,犹如冬日里的阳光,融化了满世界的冰雪,让林一凡都觉得心中一暖,就这样呆呆看着丁雪。路边几个一直注意丁雪的旅人同样看得发呆。
“发什么呆,我们去吃小吃去……”丁雪脸颊微微发红,主动挽着林一凡朝小吃奔去。
“你这个死鬼,别看啦,人家都走了,看你把魂都丢了……”路边一妇女用力扭了旁边依然看呆的男伴一下。
(本章完)
第30章 艳遇搭讪()
林一凡吃惊地看着眼前苗条的丁雪,从进入卖小吃的这一段街区,丁雪就没有停过,每家都要吃,这已经是第十家了。而林一凡也只是吃到第五家就已经撑得不行,虽说丁雪每家吃得都比林一凡少一些,但总量加起来绝对超过林一凡。要知道林一凡最近可是一直在苦练,现在身上都穿着20KG的负重背心,按说饭量绝对是远超丁雪。
“嗝,终于吃饱啦,好久没有吃得这么爽啦!”丁雪吃下最后一块烤乳扇,打了个饱嗝,起身摸了摸和之前一样平坦的肚子。
不光林一凡吃惊,周围同样有不少人投来吃惊的目光,毕竟一身白衣的丁雪,走到哪都是焦点。
“走吧,先陪我去散散步!”丁雪已经习惯周围的目光,很自然挽着林一凡的手臂。这样亲昵的动作,让周围不少猪哥在内心大呼:“鲜花插在牛粪上……好菜都给猪拱了……”
林一凡只觉得,如果目光可以杀人,估计他早已被千刀万剐。心里疑惑:“对我这么亲昵,肯定后面有坑等着我跳。”
晚上八点,夜幕悄悄降临,路边早已亮起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灯光照亮整座古城,也迷醉每一位游客的心,让人不自觉产生一种痴迷和依恋,据说很多游客留在丽江,都是被古城的夜所迷,当然还有夜里的酒吧……
“丁大美女,我们要玩什么游戏,你还提前和我说吧,不然我憋得难受,都憋出内伤来了。”林一凡早就想问这个问题。
“不要叫我丁大美女,你叫我小雪或者丁雪。”丁雪觉得叫丁大美女难听,而且显得有些生分。
“我们在下一个路口分开,各走一条路,分开后我们就是陌生人,然后选一家酒吧,记住只能选一次,如果我们选的是同一家,后到的人主动找先到的人搭讪。”丁雪说出自己的想法,接着又道:“如果我们没有遇到,晚上10点就各自回酒店。”
大部分女孩子都十分相信缘分,就算平时大大咧咧丁雪,一样向往那种天注定的缘分。
“嗯,这个有意思!”林一凡当然明白丁雪的意图,爽快答应。
“还有,不能挨个酒吧去找对方。只能凭感觉选一家酒吧,对了,你要发誓,要是违反了你就这辈子找不到老婆。”丁雪突然觉得林一凡肯定不会遵守规则。
“为什么只是我,你不用发誓?”林一凡不满嘟哝道。
“因为是我提出来的游戏,肯定会遵守规则,你这个大色狼就不一定了。”丁雪狡黠地一笑。
“我发誓,今天玩游戏,只凭第一感觉选一家酒吧,如果我挨家挨家酒吧去找,我就一辈子找不到老婆!”林一凡认真发完誓,看向丁雪问道:“可以了吧!”
见林一凡认认真真发誓,丁雪心中微微有些后悔,万一我们选的不是一家怎么办?
此刻的丁雪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提出玩这个游戏,只是想测一下她和林一凡有没有缘分?可是为什么让林一凡发誓的时候心中会有些后悔?
“可以啦!那么再见!记住咯,一会如果再见到,我们是陌生人哦!”丁雪朝林一凡调皮的眨眨眼,放开挽着的手臂,在岔路口走向左边。
“一会见!”林一凡自信一笑,选择右边街道。
古城一个相对较偏僻的街巷,一家叫青花的火塘酒吧。这家酒吧不同于酒吧一条街的,这里少了一分喧嚣,多了一分静怡,三五个人坐在炭火旁一起喝点小酒,聊聊五湖四海的趣事,这里没有震耳欲聋的音响,也没有嘈杂的喊闹,角落里有一歌手,轻弹木吉他,和着轻柔的旋律,突显着安逸和闲适。
丁雪坐在酒吧靠窗的一张木质小桌,右手轻拿一杯店主自酿的低度清酒。配着微暗的灯光,这才是丁雪喜欢的古城之夜。
心中微微一叹,“林一凡肯定不会来!就算挨家挨家找也找不到吧!”丁雪本不想选这么偏,但路过这里,就被这个酒吧的气氛所吸引,不知不觉就走了进来。
抿了一口酒,散去那些杂乱的思绪,既然选择跟感觉走,就随缘吧。
木门再次打开,丁雪抬起头,见进来的是三个陌生男人就低头不再理会。进来的三人瞟了一眼丁雪,径直到丁雪不远处的桌子坐下。
“老板,先来两打啤酒!”其中一个留了小胡子的人大喊道。这一声打破了酒吧的气氛,远处火塘边正听音乐的几人皱眉望来,连唱歌的歌手也停了下来。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没有啤酒,只有我自己酿的清酒。”中年老板毫无表情,虽然不喜欢进来的三人,但他毕竟是开门做生意,没有因为不喜欢就直接撵人的道理。
“你这什么酒吧啊,啤酒都没有,不如关门得了。”另一个稍瘦的人不耐烦嚷起来。
“老金,算了!”第三个人似乎是三个人中的大哥,他这么一说被叫老金的人也就不再叫嚷,说完歉意对老板说:“不好意思,你就给我们上三瓶你说的那个酒。”
老板回吧台拿酒,并示意歌手继续。酒吧又恢复原来的气氛。
可是当新来的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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