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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能警察-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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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里,也是类似的情形。再加上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很懒散,不可能开车到其他地方作案,所以肖恩做了个比莫宁教授,更加大胆妄为的推断,那就是凶手很可能便住在被害人附近,犯下这桩残忍暴行之后直接便回到了家里。
而且,肖恩还推断,这个小子很有可能是步行到达的犯罪现场,作案后又步行回家的。最后,肖恩近乎妖孽般的更加大胆的推断,凶手在一年之内,非常可能曾经去过精神病院。这些可都是莫宁这个心理学家的心理测写中,没有推断出来的。
不过现在肖恩要做的是往下看着这件案子的详细卷宗和发展过程,于是他叼着雪茄,再次往下细细看去!
鲁斯警探当时拿着莫宁教授做的,这些凶手的描述到附近的各处警局,让他们根据这些线索寻找嫌犯。而很多警察非常热心的提供线索,那可比现在的这帮警察的正义感强多了!而之后媒体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度也渐渐升高,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谁杀了这个年轻的妇女?也就是乔治太太;还有一个就是更加难以解释的,为什么要杀她呢?
而在这之后的,案发四十八小时之内,各种线索不断出现。由于萨克拉门托是加州首府,而乔治太太一直在州政府工作,在案发当天,也就是星期一的上午,她没有上班,曾从家里步行到一家购物中心买东西,而且用支票付款后。再步行回了家。而凶手大概就在这时候瞄上了她,并尾随她到了家里,然后伺机犯下了罪行。这就跟肖恩的推断简直一摸一样了。
死者的母亲在案发当天下午一点三十分左右,给死者家打了一个电话
。但当时是无人接听的状态,而过后的验尸官指出,死者乔治太太那时候已经死去多时。这时候,肖恩看向了验尸官的报告,说死者在死亡前。就曾惨遭多处刀伤的折磨。当然,这些情况都对新闻界隐瞒了起来。另外,当时负责侦办的警官,在新闻媒体上对公众发表声明说,凶手的衣服上,可能沾有死者的血迹,呼吁民众发现可疑情况后,立刻打电话报告警局。肖恩看到这里有些嗤之以鼻,因为他的预感很不妙!
仿佛是为了证明肖恩的是对的,卷宗接下来。到了星期四这天,也就是案发的第三天,萨克拉门托则迎来了一个大爆发!在北部地区,接连发生了几桩恐怖的谋杀,并被广泛报道。
这天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就是距离乔治太太家不到一英里的地方,又发生凶案了,一个邻居发现了躺在那里的三具尸体,分别是三十六岁的艾达#霍尔太太、和她年仅六岁的儿子巴顿,还有艾达太太三十二岁的朋友。桑姆!
另外,艾达太太二十二个月大的侄子德克巴里也失踪了,卷宗上的分析是,很可能被凶手绑架了。所有的被害人都是被枪杀的。但艾达太太身上还有多处刀伤,这与乔治太太的情形便有些相似了。死者红色的厢型车明显被凶手偷走了,不久后,这辆车就被发现弃置在距离现场不远的地方。这同样是一起找不出作案动机的凶杀案,死者的家里并没有丢失财物,死者艾达太太则是一个离异女人。育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由前夫抚养,另外一个在案发时正在学校上课,因此两人逃过一劫。
当时查案的警长,俄赛尔,被报社记者们穷追不舍,最终他对媒体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做了二十八年的警察,这是我所见过最奇怪、最荒谬、最没有道理的凶杀案。”;肖恩认为,显然这件惨案正“严重困扰”着他。
卷宗的死者资料上显示,艾达太太生前是做保姆的,照顾过附近很多孩子,邻居小孩和他们的母亲都说她是个好人。而艾达太太幸存的孩子,在上学时经常照顾另一个六岁的男孩,大家都对她惨遭毒手感到不可理解。
一位和艾达太太很亲近的邻居,对记者说她非常难过,欲哭无泪,“但同时我也吓坏了”。当地的居民从电视新闻里知道了命案的详情,大家聚集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而那天夜里起了大雾,待命的巡警车辆和急救车到处都是,再加上凶案的新闻被人们添油加醋地传播,很多人在这种紧张气氛下感觉非常恐惧。这有点像当时华国某市传言的猫脸老太!让学生们惊慌不已!更奇怪的是,虽然报道中死者都死于枪击,但警方在调查的时候,没有人声称听到过枪声。
而警方担心凶杀案会引起恐慌,原想封锁消息,但没有不透风的墙,所有人都吓坏了,因此每一家的大门,都加了两道锁以上,窗帘也全部拉起来,甚至有些人正往自家的汽车、旅行车、小卡车上装东西,准备外出躲避。这在当时可谓是超级轰动。
肖恩再往下看,鲁斯警探知道又有命案发生后,立刻给莫宁教授打了电话,尽管这两个人同样震惊,但身为专业人员,他们必须把自己的恐惧和迷惑抛开。从命案现场来分析,这桩新案子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也证实了他们对凶手的一些推测。
当然,这个案子里还是有些细节没有被公布的,但卷宗上都写得很清楚,那就是另两位男性死者,没有遭到歹徒的凌虐,只是桑姆,也就是艾达太太那个三十二岁的朋友,他的车锁匙和皮包被凶手取走了,但艾达太太却惨遭凶手的暴行,这比乔治太太还要凄惨。
艾达太太被脱得赤*裸*裸地倒在床边,一颗子弹从头部穿了过去,下腹有两处明显的刀伤,一部分内脏被掏出来砍碎。全身还有多处刀伤,包括面部及肛门都有刀伤,直肠上留有大量的精*液;在被绑架男婴的围栏上有一个浸满鲜血的枕头和一颗弹头;浴缸里的水被鲜血染红了,还留有脑浆与排泄物
。显然凶手也在这里喝下了死者的鲜血。其他重要的线索,还有在现场不远处发现的厢型车没有熄火,婴儿已经失踪。警方从围栏上的血迹判断,这无辜的孩子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
肖恩发现,莫宁两个人还是非常负责任的。接下来卷宗上写着,他们搜集的新资料,鲁斯和莫宁更加确定凶手一定会再次行凶,而且很快就会发生,若不抓住这个家伙,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莫宁参照上一桩惨案的线索,为凶手做了更详细的心理侧写。犯罪和性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明显,而且每桩案件里的被害者人数都在陆续增加,从现场的暴行看,莫宁更加确信凶手是一个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年轻人。他是步行来到命案现场的,行凶后开着那辆厢型车离开。
一边看着卷宗,一边分析的肖恩,在看到这里时他已经飞快的修正了凶手可能是“单身,住所离弃置的厢型车不到一英里的。”;这样的推测。而卷宗上莫宁也认为凶手的生活如此混乱,毫无章法可言,他不会想到隐藏线索之类的事情,因此可能在自家附近便丢下了这辆车。另外莫宁也开始肯定凶手是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家伙,当然,他的住所也一定凌乱不堪。
莫宁还是很厉害的。用肖恩的话讲,叫有两下子!他告诉鲁斯警探,凶手应该有恋物癖,他曾经在附近偷窃过女士内衣之类的东西。如果抓住了他,他们就能发现这家伙的作案方式,并能发现他童年时期一定遭受过不幸。因为他这种恋物癖患者,偷的不是珠宝首饰之类的财物,而是女性的衣服,通常是为了借助这些东西手yin来达到性满足。
按照这份新的心理侧写。超过进七十名的警力进行了排查工作,主要是在弃置车辆方圆半英里的郊区范围,进行地毯式的搜寻,这是一次大规模的捕猎行动,无论是住在自己家里,还是住在出租公寓里的人,甚至路边行人都被盘问,看他们有没有见过一名衣衫不整的瘦弱青年。很快,在离弃置车辆不远处的一家乡村俱乐部里,又发现一条狗中弹而亡,身体也被人取出了肠子,因此搜索范围又缩小了。
卷宗显示,经过排查,警方发现了一些线索。有两个人好像看到了那辆厢型车,在自家附近急速驶过,但他们只能记起开车的是一个白人男子。后来又有一名近三十岁的妇女,向警方报告,就在乔治太太被害前的一两个小时左右,她在购物中心,看到了一个从高中就认识的男青年,而这家购物中心,正是乔治太太遇害前去的那一家。
这名妇女说她被这个高中同学的外貌吓呆了: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汗衫上沾满了血迹,嘴角布满黄色的痂,双眼塌陷。。。。。。那个男子抓住乔治太太的车门想和她攀谈,但她赶紧开车逃跑了,后来她听到警方呼吁大家留意衣衫上沾有血迹的男子时,就向警方报告,她告诉警方这名男子叫伏尔泰#蔡斯,在一九六八年就毕业于,她上的那所高中。
警方得知这个线索的时候,已经是星期六了,按肖恩的看法,效率不可谓不高!这才几天啊?一共才五天!伏尔泰的住所,离弃置的厢型车只隔着一条街,距离那家乡村俱乐部大约一英里,距离购物中心也是大约一英里。警方立刻派人在他公寓附近监视,等着他外出。肖恩在卷宗后面还发现,其实,当时一共有六名犯罪嫌疑人,这个伏尔泰只是其中一个。
后来警方往伏尔泰的住所,打了个电话,但无人接听,到了午后,监视的警察不想再守株待兔了,打算用个计谋诱他外出,但他们也知道凶手有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手枪,而且非常的凶残,所以警察也是十分谨慎的。一名警察到公寓管理员那里装作借电话,另一名警察则从伏尔泰家门前走过,很快里面的伏尔泰发现了警察,他夹着一个箱子开门走出来,向他的货车走了过去。警察立刻便看见了他,这正是他们要找的人,于是一拥而上要逮捕他。(。)
第二八一章 变态杀人狂()
第二八一章 变态杀人狂
肖恩看到了这里,虽然还不明白特丽莎给自己这份卷宗是什么意思,但一定有所用意的,特丽莎这个人,在某种角度来说和肖恩很像,因此他不认为她是在做无用功!所以肖恩继续吸着雪茄,看着屏幕。
这个小子在警察逮捕他挣扎的时候,腰间就别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拘捕行动中,他试图把背包里的东西藏起来,那就是桑姆的皮夹,另外他腋下的箱子里也满是血迹斑斑的袋子。
伏尔泰的货车就停在他家附近,这是一辆十几年车龄的老爷车,基本没有做过保养,里面堆满了报纸、啤酒罐、牛奶瓶和袋子,另外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工具箱和一把十二英寸长的屠夫用刀,车里的这些塑料袋也明显血迹斑斑。
警察进入他的公寓搜索时发现,屋里果然脏乱不堪,乱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三个沾满血迹的餐具旁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乔治太太谋杀案的报道。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脏衣服,有些也有血迹。冰箱的盘子里装着一块块的人肉,甚至一个容器里还装着“人脑豆腐”。在厨房的柜子里,有几把从乔治太太家偷来的刀子。墙上的月历令人生畏,乔治太太和艾达太太惨遭毒手的那两天,都被凶手标上“今天”两个字,除了这两桩本月下旬发生的惨案外,凶手还在一九七八年另外的四十四天标上了“今天”两字。如果此案未破,是否又得添上四十四桩谋杀呢?看到这里,肖恩的心情,正像卷宗中,鲁斯警探在后面的感叹:“谢天谢地,我们不必知道了
!”。
警方确认这个伏尔泰就是凶手,他所提供的证物和证词足以证明这一点。而后所有人对联邦调查局及时破了案感到欣喜,也正是因为此案,认识到心理侧写的巨大帮助。事后有些人说正是靠着这份心理侧写才逮到了凶手。不过肖恩还是认为,这不是实际情况。抓住真凶靠的是舍生忘死的警察、热心提供线索的民众,以及一点点运气,莫宁的心理侧写只是一种调查工具,能缩小寻找嫌犯的范围而已。当然。如果问莫宁的工作对逮捕伏尔泰是否有助?答案是肯定的,对此莫宁教授应该自豪。但是凭莫宁一己之力能逮住他吗?不能!
在肖恩看来,这个案子证明了莫宁的心理侧写比较准确,但此案对莫宁而言还有两层意义。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没能及时逮捕凶手,伏尔泰肯定会继续杀害别人,所以莫宁很高兴警方在自己的帮助下抓住了他;再则,因为凶手的特征和莫宁做的心理侧写非常吻合,使得行为科学调查组的威望大增,从而奠定了,本州行为学科的上升期!大家也都愿意向警察提供更多信息,因而在命案现场,警察能更加准确地找出凶手遗留的蛛丝马迹,这也就使这门学科更趋完善。
卷宗显示。伏尔泰被捕后的数月里,警方开始关注这名古怪青年吐露出来的信息。逮捕他之后,警方立刻发现他涉嫌实施了另外一桩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的谋杀案,那桩案子也发生在附近,这就证明了莫宁之前推测乔治太太是第一名遇害者的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她是第二个受害者。早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葛瑞芬和妻子一起到超市购物后回家,正当他们把买来的一包包东西,从车上往屋里搬的时候,伏尔泰刚好开着他的货车从此经过。他连开两枪,其中一发击中葛瑞芬先生的胸部,使他立即毙命。弹道分析显示,凶器正是伏尔泰那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于是他被以三项谋杀罪起诉。
同时。本案也让附近所发生过数次的女用内衣遭窃,与猫狗等宠物失踪的案子大白于天下。那些在伏尔泰家发现的动物颈链很多都是失踪宠物的,虽然警方已经找不出伏尔泰杀害它们的动机,但警方相信,他是要喝它们的鲜血。也就是这个时候,伏尔泰有了吸血鬼的大名!
肖恩记得警局的电脑纪录中。有一桩发生于一九七七年的意外事件,这个可以证明伏尔泰此前曾在印第安保留区太和湖附近,被一名印第安警察逮捕过,当时他的衣服上沾有血迹,货车内还有一把枪和一瓶血,但警察只是让他付了罚金就放了他,因为车上的血是牛血,而他解释说衣服上沾的血迹是猎杀野兔时残留的。
而后,记者与郡警在访问认识伏尔泰的人,并调查这小子不为人知的秘密后,伏尔泰令人叹息的历史慢慢完整了。一九五零年,伏尔泰出生于一户中产阶级家庭,条件还是很不错的,他小时候是个可爱乖巧的孩子,八岁时还有尿床的毛病,但很快就没有了。在他大约十二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出了问题,当时他的父母经常在家里大打出手,母亲后来控告他的父亲与人通*奸、囚禁她并且吸*毒。
他的父亲被拘捕后声称,这都是些夫妻间的争吵而已,一般伏尔泰不会听到他们的吵架。后来,几名心理医生和精神分析人员组成了一个小组,对他们家进行访谈,经过他们的评估,认为伏尔泰的母亲,患有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说一句题外话,一般情况下女人得这种病的概率要更大一些。伏尔泰的母亲“具有很高的攻击性,脾气暴躁,易怒”。父母的婚姻在争吵中又维持了近十年时间后终于离婚,其父后来再婚。
伏尔泰的智商很普通,大约是九十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时上高中,成绩一般,交往过几个女友,由于他在性*交时无法勃起,恋人关系维持的时间都不长。此外,他几乎没有什么好朋友,除了家人也没有其他长期稳定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对他做了心理诊断,一致认为他是在高中二年级时才开始堕落的:“他叛逆、大胆、不求进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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