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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歌-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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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高声吩咐道,随着她话音落下,人群中几个朱雀卫躬身一礼,大声的回应“是”之后迅速离开。
九大长老以及陶娇歌十个人,缓缓的走进了藏书阁。
陶娇歌一直以为藏书阁只有三层,却见大长老叶落带着其余八个长老,走到第三层的最里面,从书架的顶端分别拉开八本书,就听见一阵机栝动荡的声音,因为年代有些久远,摩擦起来带起的噪音更大了些。
书架缓缓移开,露出一道精铁大门,门上按照九宫格的模样开了九个钥匙口。
大长老见状,从脖子里捞出一把钥匙项链,金灿灿的钥匙显见是用纯金打造的。
其余八个长老也分别从身上不同的部位拿出金钥匙,一脸珍重的走上前去,按照大长老开始的顺序,一次将钥匙插上,接着
接着就不动了!啥情况?你们倒是开呀!陶娇歌心中记挂着杨心蕊,一脸焦急的看着。
“娇歌,祖训,钥匙插入钥匙孔以后九大长老必须立刻离开,这门只有你自己能开了,也许是主人不想我们看到门后的东西吧。”
叶落看着陶娇歌一脸的焦急神色,不由的解释道,她刚解释完,其他把人具是点点头,二长老也说道:“而且我们根本没有得到如何开锁的方法,一切只能靠你自己了。”
说完九个人鱼贯而出,陶娇歌甚至还听到了藏书阁大门轰然关上的声音。
什么叫开锁的方法?陶娇歌一愣,有些不解,开锁不就是转一转,然后就开了?
她的目光缓缓注视到精铁大门上,九宫格上九把金灿灿的钥匙安然的插在上面,她这才发现,这些钥匙的形状好像有些不同。
第一把钥匙,前头尖锐,其身是一个椭圆形,十分的光滑,在其上还有几瓣叶子作为卦钥匙的接孔,看上去就像
就像一只胡萝卜!
陶娇歌抚额,果然是宓柯那个疯女人做出来的东西,胡萝卜钥匙?怎么开锁?
“莫非九宫格就是提示?那么九宫格的算法便是横竖斜算起来都是同一个数字,只是变幻太多,究竟是那些数,又要组正什么数?”
陶娇歌一时拿捏不定,又怕贸然动手试验,会触动门内的机关,一个不小心把东西都销毁就算了,万一这精铁大门年久失修,把自己也人道毁灭了怎么办!
陶娇歌目光在九宫格与钥匙上流连,第一行第一个是胡萝卜,第二个好像是一个桃子,第三个是,呃一根草?
第二行第一个最好理解,一个王字,接着第二个是一个如同鹿角一样造型的钥匙,第三个却是一个精致小巧的马鞍
陶娇歌一一看去,第三行也是形状各异的钥匙,她心中猛地觉得有什么关联,却是一时摸不着头脑,不由得再次从第一个钥匙看了过去,胡萝卜,桃子,草,王字,鹿角,马鞍
这些都跟动物有关!陶娇歌猛地一拍脑袋,胡萝卜可不就是兔子最爱吃的?桃子就是猴子,一根草,要么是牛,要么是马,可是马鞍肯定代表了马,那么那根草就是牛了,接着是代表老虎的王字,龙头生有鹿角,那么鹿角代表着龙
这不是妥妥的十二生肖吗!
陶娇歌哈哈一笑,心中大喜,掰着手指头算着,兔子排行第四个,那么第一个钥匙孔就是转四圈!
破解了谜底,陶娇歌手脚便快了起来,一次按照提示,将钥匙转够足够的圈儿,只听“咔嗒”一声,接着便是阵阵机阔之声,经铁门随之慢慢打开,珍藏了百年的秘密终于要浮现在陶娇歌面前。
说不激动,不紧张是假的,能遇到穿越到几百年前的老乡,陶娇歌嘴上虽然骂着宓柯,可是心中却天然的透着一股亲近之感,总觉得宓柯也许在密室之中会留下有用的东西。
可当陶娇歌真正踏入密室中后,只听女童稚嫩的声音暴跳如雷的大喊:“宓柯,我信了你的邪!你这个逗逼,疯女人,我到了八辈子血霉,竟然跟你是老乡!”
空旷的屋子,雪白的墙面,上面用朱砂红,正正的写着两个字“密室”。
。
第七十八章 宓柯信()
“草泥马的密室啊!你特么密室两个字敢写的再大一点吗!敢冲出地球飞向宇宙吗!”
你说你不留东西就算了,我可以理解,可是你为了逗人玩儿,有必要在墙壁上写上俩比瑜伽球还大的“密室”吗!生怕别人看不懂汉语简体字呢?
陶娇歌狠狠的竖起中指,什么淑女形象,什么侯门闺女,都见鬼去吧,此刻陶娇歌真心只有一件事想做,那就是冲到皇陵,把宓柯挖出来鞭尸一千遍呀一千遍!
这个所谓的密室真的十分空旷,空旷到除了一张小桌子之外,就剩下四面白晃晃的墙面。
陶娇歌恨恨地咬了咬牙,半响才走进桌子前,只看到桌子上一个没有署名的信封,安静的躺着,其上覆盖着一层灰层,显示着这封信曾经躺过了静静流淌的岁月。
旁边却是有一块形如凤凰的血玉髓玉佩,虽然被一层灰层覆盖,却掩藏不了它的不凡,同体血红的玉髓,其内仿佛血液流动,带着一丝多人心神的妖艳之美,其上刻着三个简体汉语“凤凰令”。
陶娇歌轻轻地拿起血玉髓,用衣角细细的擦拭起来,血玉髓慢慢的揭开了它的面纱,只见浓重的红仿佛能在手中流淌,工匠细细雕琢出来的羽翼纹理精致若真,其上一颗红宝石雕琢而成的眼睛,莹莹的发着光彩,竟是难得一见的血鸽石,说这一块凤凰令价值连城一点也不为过。
陶娇歌将凤凰令放入胸前,仔细的收藏起来,这才看向信封,因为宓柯皇后的种种恶劣行径,陶娇歌真心不想拆开信封,要是打开里面写着三字,逗你玩,她估计会气吐血的,唔,不然火烧皇陵,做的隐秘些会不会被发现?
怀着极度不情愿的心情,陶娇歌抖落信上的灰尘,这才慢慢的打开了信封。
雪白的纸带着现代纸独有的硬度,却更加薄一些,质量也更差一些,而白纸之上,油墨黑笔写出来的字,带有独特的辨认度,让陶娇歌不禁升起了一丝熟悉之感,这不就是地球上的黑水笔写出来的吗!
陶娇歌疑惑的用手指搓了搓,果然是黑水笔特有的圆润感觉!她不禁暗暗乍舌,这宓柯穿过来到底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情,不说这纸已经朝前了这个时代多少倍,光这水笔就的研制也绝对是朝前的发明了。
陶娇歌不由得沉下心来,慢慢的看起了信件,信是用汉语拼音写的,陶娇歌挑挑眉头,都放在了密室里,还要用拼音,看来宓柯皇后在信里写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陶娇歌按照拼音慢慢的品读起来。
“见信你好,我的老乡。”
宓柯皇后的拼音写的十分圆润,带有一股写英语单词的感觉,想必穿过来时是经常写英语的人吧,陶娇歌暗暗揣测道。
“这世上的秘密总有被发现的一天,我曾经想过用英文写这一封信,可是又怕你是个长在红旗下,不懂英文的国人,又怕哪天也许就有番邦外人闯进这里,是以,用了我大天朝的拼音。”
“在地球我是一个在美留学的实验室研究生,一场失败的试验,让我死在了那里,却在这个时空活了过来,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丢了一条命,却重生在了这个混乱的时代,朝不保夕,战乱让我有可能死在任何时候。”
看到这里陶娇歌略一思索,便明白了,宓柯皇后重生在了反叛朝廷的初期,也是五国乱战的开始。
“我是该庆幸的,毕竟不是人人都有两次生命的机会,而我重生在一个富家小姐的身上,却是不幸的开始!叛军杀红了眼睛,他们仇富恨权势,即使我父亲是大善人,也最终遭遇了屠戮,年岁尚小的我,在灶台底下躲过了一劫,为了报仇我潜伏进了叛军之中,过程就不跟你说了,那是一段峥嵘的岁月,谁能想到,我和博雅弈天最终会尽弃前嫌,一起打下了这个江山?”
写到这里,宓柯皇后的字迹显得更加凌厉,笔锋每每犹如刀锋,充满着铁与血的味道。陶娇歌不禁心中动容,这该是一段怎样的爱情?为父报仇,却最终相爱相杀,摒弃了一切走到一起,她忍不住继续看下去。
“也许是因为我一生沾满鲜血,又逆天而行,与杀父仇人在一起,即使他杀了当年屠城的将领,可是也始终改变不了,他就是叛军的首领,即使大武皇朝开辟,我们的身上也始终背负着宇文皇族的鲜血,无法抹去,所以,一生无子便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吧。”
点点泪痕有些模糊了字句,陶娇歌心下不由得染上了一丝哀伤,这样一个传奇女子,竟会落得终生不能当母亲的下场。
“五国之战,最终因为我的发明彻底的胜利了,拜虫、长绒、白族、啊蛮国尽皆俯首称臣,我心甚慰,却也惶恐非常,弈天的心开始膨胀,他想要利用我的发现去做更多更远的事情,可是我怕了,累了,再也不想沾染一丝鲜血,于是我把一切东西都藏了起来,也封锁了所有的消息。也许爱情就是这样,因为相同的信念走到了一起,却又能因为不同的信仰而最终分离!”
“老乡,我希望你终其一生也不要去触碰我的发明,石油**的危害性相信你比谁都清楚,可是我终究是不甘心的,我宓柯一生峥嵘岁月,最终却要藏匿行径,将我的伟大发明都藏起来,没有人懂我的寂寞,男人啊,有了别人的孩子,即使嘴上说着爱你,又怎能靠得住?老乡,我设定的继承人是女子,就是因为男人靠不住呀。”
寂寥的语气,还有哀莫大于心死的话语狠狠的撞击了陶娇歌的心灵,她的眼眶慢慢的红了起来,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博雅弈天终究负了她么?
“即墨灵这个人像是一潭忘不到底的深渊,曾经在叛军之中我最忌惮的就是他,没想到也是他第一个发现了我的身份,我一直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他不揭穿我?而他的神秘让我恐惧,仿佛一个人就像天神一般,能够知道过去未来,他的眼神空旷,却让我常常在梦中惊醒,老乡,我很害怕。”
信件到这里,第一页已经写满,陶娇歌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下一页,却被接下来的话语惊得目瞪口呆。
(。)
第七十九章 恐怖的灵族()
“我很害怕,即墨灵那个男人,他绝对是魔鬼!!!”
第二页的第一局,宓柯的字迹有些混乱,句尾结束带有三个巨大的感叹号,表现了她那时强烈恐惧的心情,陶娇歌不由得对这个即墨灵产生了一丝忌惮,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会让宓柯这样的奇女子都害怕恐惧?
“我没想到,我以为正常的世界,却有着那样一群人的存在,他们自称即墨家族,各个妖孽非常,都是一群智商高到可以飞出地球的人物,他们信封女娲,自称是女娲后人,到后来我才知道,即墨灵不是知道过去和未来,却是即墨家族本身就会算卦!即墨灵这个变态强要了我,我竟然怀孕了,老蚌怀珠,而且还是一个原本根本不可能怀孕的女人,这个事情多么的恐怖?我和弈天的爱情已经名存实亡,他有了许多的孩子,可是这是我唯一的孩子,即使这孩子是别人的,可是我迫切的想要保护他,于是我来到了荒湖,最终在这里住了下来。”
卧槽,这是什么狗血剧情,还来个惊天大逆转?陶娇歌瞪大双眼,不可置信的看下去。
“即墨灵来了,他夺走了我的孩子,我恨他,我恨即墨家族,可是我发动朱雀卫去找,却再也找不到一个即墨家族的人,他们究竟去了哪里?最终,十万雪山中,我找到了即墨灵,那时候,已经没有了即墨家族,只有一群自称是女娲后人的灵族人,而我的孩子死了,死在了他亲爹的刀下,流干最后一滴血,只为了让那群魔鬼饮用,破解他们该死的诅咒?”
“老乡,你能明白当时我的恨吗?那一刻我恨不得毁天灭地,让所有人都与我儿陪葬,我许下最恶毒的诅咒,让灵族人生生世世无法脱离诅咒,总有一天让天地之间没有一个即墨家族的人存在,我要他们断子绝孙,就像我一般,孤独的死去!于是,我改变了朱雀卫的性质,新来的朱雀卫不再是骁勇善战的兵将,她们转入了暗处,是我复仇的刀锋,她们的所学全是为了对付灵族人,可是我的时间不多了,我就要死了。”
一团血迹在这里展开了一朵暗红的花儿,经过时间的流逝,泛起了黑色,陶娇歌却仿佛从中嗅到了腥甜的死亡气息。
“老乡,我就要死了,你能帮帮我吗?灵族人一天不灭,我宓柯就算在地狱之中受刑也不得安宁!!!!我要他们都死,都为我的孩儿陪葬!”
十万雪山中的灵族?陶娇歌心下一惊,陡然想起了“术”之力无意间看到的那个男人,他的身后就是莽莽的雪山,天恩就是被灵族抓走了吗?!
究竟是什么样灭绝人性的种族,才会喝干一个婴儿的血来破解诅咒?
又是什么样恐怖的男人,竟然能够嗜杀亲子?
那诅咒又是什么恐怖的存在,让即墨灵为了破解它,竟然甘心情愿的杀害自己的孩子?
陶娇歌有太多的疑惑,干脆又继续看了下去。
“老乡,我也不会让你白做,在西凉山之中,我藏了我毕生的财富,还有那块凤凰令,就是调动朱雀卫的血符,有了它你就是朱雀卫的主人,求求你了。”
信到这里就结束了,宓柯没有写下陶娇歌想要知道的答案,她心中不由得开始恐慌起来,天恩究竟落入了一个什么样的种族手中?难道也是为了抓去喝血?可是他们喝的不应该是婴儿的血吗?还是说,其实这个血没有限定年龄,只要符合某一条件就可以?
到底是符合什么条件?陶娇歌想不明白干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手中拿出五帝钱,准备测算一番,却在一个不经意之中看到了桌子底下粘着的白纸。
陶娇歌翻了一个白眼,怎么就忘了宓柯那疯女人的尿性!
她小心的取下白纸,慢慢的展开。
“老乡,如果你看到了这封信,说明你是一个心思缜密之人,我这才真正放心将朱雀卫交给你了,你切记,朱雀卫是这世上唯一能够抵挡灵族的战力,你接手了她们就一定要将灵族灭了,不仅仅是为了我儿子。”
“灵族的诅咒,或者说是即墨家族的诅咒,延续了很久很久,久到我根本无迹可寻,只有在一些野史话本中看到了寥寥数语。”
“西北有种族,嗜血残忍百年一爆发,每当百年一过,便是生灵涂炭之时,灵族大举进攻,生食人血整整十年!老乡,不知道你生在何时,但务必小心,灵族进攻,必会直取皇城,若是我宓柯没有想错,经过千百年的时间沉淀,他们有可能会颠覆朝堂,建立自己的国家,然后将所有的臣民圈养成他们的血食!”
陶娇歌惊得眼睛都要瞪掉下来了,如果是真的,那恐怖程度直逼末世了好吗!
“哈哈,老乡你别怕,也许是我瞎想了,可是如今我快死了,我终于想通了一件事,他们要的人,根本就是我们这样来自异时空的人!”
“当初即墨灵也许想要带走的是我,可是无奈我身边朱雀卫拱卫,他无法掳走我,只能带走流有我血脉的孩儿,时至今日,灵族人屡次来犯,此次都指向要掳走我,恐怕他们的诅咒就快爆发,已经急不可耐了,可惜,我宓柯其实随意被人摆布的人?老乡我这就去了,你好自为之,在我有生之年我看不到灵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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