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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歌-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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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娇歌想起方才朱小姐突然抱住自己的手臂,原来是要遮掩下药的动作!自作孽不可活,就让你尝尝自己的药有多好喝!

    “朱姐姐,刚刚咱们可是说好了,要是娇歌输了,你要帮我喝的哟。”

    陶娇歌一把抱住朱小姐的手臂,不停的摇晃起来,今日朱小姐为了美丽,硬是梳了和自己年岁不符的朝天髻,而朝天髻讲求的便是一丝不苟,言行端庄,不然便会因为动作幅度太大而毁坏发型。

    因此被陶娇歌乍然摇晃起来,朱小姐不由得惊呼一声,趁着她嘴巴长大,陶娇歌笑嘻嘻道:“好姐姐,娇歌还小不会喝酒,你帮娇歌喝了吧。”

    一边说着,酒杯就已经到了朱小姐的嘴边,随着陶娇歌倾倒,被朱小姐一饮而尽。

    此时,朱小姐根本管不了自己的发髻了,不停的抱着喉咙咳嗽,一阵干呕,将喝入腹中的果酒吐了出来,霎时间,整这么爱耍小聪明,必是聪明绝顶之人,既然如此,酒你也不用喝了,便与本宫作诗一首再走罢。”

第二十三章 杂作() 
作诗?

    众女一愣,却是有些同情起陶娇歌来,你三公主本就是誉满上京的第一才女,而陶娇歌不过是几年才入学的六岁稚童,如何能够作诗?恐怕她连平仄音都还未分清吧!

    见众人愣神,三公主不由得笑意更深,她就是要所有人看看,要慕天恩看清楚,他宠之如宝如珠的未婚妻,只不过是一个红口白牙,什么也不懂的粗鲁人罢了!

    凭什么她陪着慕天恩八年,一起长大,只不过虚长三岁而已,订亲的人就不能是自己?

    三公主只觉得眼前,陶娇歌那精致绝伦的容颜,怎么看怎么可恶,恨不得就此抓花了才好,尖利的指甲,因着用力握拳,深深的陷入了自己的掌心中,却换不来三公主一丝疼痛的叫喊。

    “那便出题吧!”

    陶娇歌豁然起身冷笑道,她是真的十分厌烦这个三公主,只是此时大庭广众,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了。

    而且祖父,爹娘都在战场上,若是因为自己的意气用事,让这三公主有了可以上眼药的机会,告自己一个恃宠而骄,不敬皇族的罪名,君心难测,爹娘,祖父都会平添一份危险!虽然这种机会小之又小,可陶娇歌也绝不会让它发生。

    陶娇歌的气势陡然一变,不再是娇软可爱的小姑娘模样,身体中透出的冷意,让花厅中的众位小姐不由得肃然,猛地想了起来,那日马棚中断了的柱子。

    “整日写花,写月,写景都是美好之物,却也乏了,不若就写一写大厅之中的小姐们吧,相信定会引为佳作,明日传出,也会对陶小姐的名声有好处。”

    三公主笑意吟吟,仿佛根本没有感受到陶娇歌释放的冷气,话中透出的意思却是,明日整个上京一定会传出你的诗作,让你自取其辱!名声受损了,我看你如何嫁入幕国公府!

    写花写景其实要想写出来都很简单,只要不死追求名作,这样一般的作品前人写了太多,都有着一丝套路可循,就好像,月华对清冷,桃花对烂漫一样。

    可写人物却又不一样,每个人长相,性格,行为都不同,甚至每一天穿的衣服颜色,佩戴的首饰都不尽相同,根本不可能生搬硬套,更何况还限定了大厅之中的女子,又再加了一些难度。

    很多名门贵族中的小姐,不由得第一次好好的打量起这个,誉满上京的三公主,是否真的就如同眼前这样,笑意吟吟人畜无害,亦或是心机深沉杀人不见血?

    “写大厅中的姐姐们?呵呵,我正好也想好好谢谢朱姐姐的那杯酒呢!只不过,娇歌学识尚浅,自知写不来美丑,便将朱姐姐的美好品格赞颂一番吧!”

    说罢,陶娇歌拉起罗诗晴,朝二公主和七公主行礼道:“古有曹植七步成诗,娇歌不才也想效仿一二,请二公主七公主容许,娇歌吟诗之后先行告退。”

    博雅蝶依兴致盎然连声赞同,虽然化干戈为玉帛,可是能看陶娇歌吃瘪,七公主何乐而不为?

    而二公主也是微笑着点点头,却是以为陶娇歌害怕念不出什么好诗,想要一念完就先走,以免被三公主奚落。

    “小官事大官。”

    腰间软剑豁然出手,剑鸣轻吟,在陶娇歌手中绽成了一朵银白的剑花,而陶娇歌拉着罗诗晴猛然前行了两步,花厅众人却是一笑,朱小姐的闺名不正好叫朱观吗?

    “曲意逢其喜。”

    你朱观不是以三公主马首是瞻吗?曲意逢迎,溜须拍马,果然不愧是小观侍大官!陶娇歌哈哈一笑,再次朝前走了两步。

    “事亲能若此。”

    我看你拍马屁拍到,连自己爹妈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了吧?还记得自己是堂堂工部侍郎的女儿,而不是一只哈巴狗吗?既然你这么想当三公主的孝子,今日我陶娇歌就给你机会!

    陶娇歌讽刺一笑,再次朝前踏出两步。

    “岂不成孝子?”

    这一句刚刚落下,陶娇歌正好拉着罗诗晴一步踏出了屋外,躬身一礼:“娇歌先行退下。”

    七步成诗,一步不多,一步不少!

    众女惊呆了,三公主惊呆之余,还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只觉得一口郁气闷于胸中不吐不快,正想要说什么时,就听噼里啪啦的响声,刚刚陶娇歌坐着的小桌子,轰然碎裂,原来那美丽的银色剑花,真的可以杀人!

    陶娇歌拉着罗诗晴雷厉风行的走了,俨然不管花厅中笑成一团的众女,还有脸色铁青的三公主。

    可想而知,这极尽讽刺,却有才华横溢的千古诗句,明日必然传遍京城,只不过,不是坏名声,却是好到不能再好的才名了!

    车辕滚滚,车窗外的喧闹声也阻挡不了,此刻陶娇歌的好心情,只要想起三公主可能被自己呕死,就不由得一阵轻笑,叫你再觊觎我家天恩!

    罗诗晴揉揉眼睛,觉得陶娇歌从上车起就不大对劲,老是自顾自的傻笑,眼看马车停在了安乐侯府门外,她只好打断娇歌大声叫道。

    “娇歌,娇歌!你刚刚好厉害!那首诗,虽然我听不大懂,但是,我就觉得很好,那诗叫什么名字呀?”

    “杂作”

    第二天,上京果然充盈着六岁神童陶娇歌,七步成诗,千古绝句这样的赞美。

    陂时慕天恩正拉着陶娇歌穿行于上京大街之上,咧着嘴嘿嘿直笑,一副神童将来是我媳妇,我与有荣焉的表情。

    “二夫人,未来的世子妃果真如此神奇?”

    幕国公府西府之中,一个仆妇小心翼翼的给女子指甲上涂上蔻丹,一边张口问道。

    “哼,不过是一个小孩偷来之作,也不想想她母亲是谁!杨阁老的女儿学问会差?”

    仆妇也跟着冷笑道:“看来又是一个草包,和世子真真是相配。”

    而东府之中,一个女子却是又哭又笑的抱着一个牌位,直嚷着:“承平,老天有眼,老天有眼啊!”

    ……

    远在千里之外,烽火烟起,就见一个士兵疾行奔来大声喊道:“报!前方三十里加急!”

    安乐侯猛地打开营房门帘,沉声道:“说!”

第二十四章 披挂上阵() 
冗花镇位于西南边境,比邻拜虫国,被一山所隔,又因独有一条路所通,所以名曰万独山。

    要说这万独山在整个西南域中都十分有名,说是一座山但其连绵不断,沟通南北,仿若一条山脉。

    其名原是万毒山,皆是因为西南天气潮湿温暖,滋生了许多毒虫猛兽,令进山的人都中毒而归,因此便得了这么个名儿。

    后来,围山而居的人们觉得这名字实在太晦气了,就取了个谐音,隐喻万山之中独一无二。

    而此时,安乐侯全营便驻扎在这万独山脚下三十里处,重新回到战场,安乐侯仿佛吃了鸡血,打了激素,啃了兴奋剂一般老树回春,大大小小的战役,都能看到他指挥若定的身影,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千古良将。

    这一场战役从初秋一直打到了隆冬,其中大大小小数百次战役,都靠着安乐侯的稳坐钓鱼台和安乐侯世子的运筹帷幄,愣是将拜虫国抵挡在万独山的另一边怎么也过不来。

    “禀侯爷,先锋前将军三日前带先锋营两百人深入万独山,每日皆有信报,与拜虫国派出的分流军相遇十八次,因前将军用兵如神,皆是全数歼灭,大获全胜,可今日”

    小兵有些稚嫩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惶恐,在安乐侯瞪大要吃人的眼神中艰难的说道:“今日信报传回,前将军因副手拖累,中了拜虫之毒,落入敌手生死未卜”

    安乐侯艰难的闭了闭眼,心中怒火滔天,副手不正是云广侯那个不成器的世子吗!

    小兵话未说完,看了看兀地有些颓然的将军,心知接下来的说的一眼残忍,无奈不得延误军机,只好闭着眼狠声说道:“世子妃亲自披挂上阵说要说要救回前将军,一个时辰前已经出发,因为守卫被打晕,我等也是刚刚得知消息。”

    小兵心里也不好受,黑羽骑兵都是安乐侯手把手训练出来的心腹,跟安乐侯那个关系好啊,忠心耿耿自是不必再说。

    如今侯爷先是世子被俘,再是世子妃单枪匹马去救人,一个女人,还是世子妃这般美丽的女子,落入敌国手中,下场可想而知。

    这妥妥是要家破人亡的节奏,那叫一个惨啊!想着想着小兵就觉得双目涩然,跪在地上也不抬头默默的流泪。

    “哎呀,太好了!哈哈,有我家媳妇上阵,保管打的那拜虫小儿嗷嗷叫!还想用分流之兵游而击之,哼!在我媳妇的强力之下,都让你们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若是陶娇歌再次肯定要惊呼一声,游击战?可惜分流军徒有其表,却没有学到老毛子的精髓。

    小兵愣住了,安乐侯不是受刺激大发了吧?这拍着大腿,一副咱老百姓今儿真高兴的模样是怎么回事?这前将军是亲生的吧?是吧?

    “传令!”

    安乐侯心知战场不是儿戏,虽说自家媳妇武力值爆棚,望夫峰那一役更是展露将帅之才,可知道的人不多哇,况且战场瞬息万变,不是你武功高就有用的,冲锋陷阵之中,谁能肯定没有个什么意外啥的。

    “末将在!”

    随着安乐侯大喝一声,处在主帅营帐四周的将军们快步走出,齐声跪倒。

    “黑羽骑兵左卫即刻动身,沿着世子妃留下的印记追上前去,王可何在?”

    “末将在此。”

    一个壮如铁塔的高个黑脸汉纸大声回道,正是望夫峰一役先锋小队伍长之一。

    “全力辅佐世子妃,救回前将军!颜真卿何在?”

    一个瘦瘦小小的少年立刻站直了身体,还没有经历变声蜕变的嗓子细细脆脆的,大喊一声:“将军!”

    安乐侯抽了抽嘴角,朗声道:“带领亲卫队留守营寨,剩下的分为左右两翼,左翼由赵子雄带领,从万独山东面进入,剿杀见到的所有分流小队!右翼随本帅对拜虫国正面发起进攻!”

    “末将领命!”

    “末将领命!”

    将领们心下骇然,不由得更加钦佩安乐侯起来。

    由侯爷正面牵制拜虫国大军,赵子雄截杀可能起到支援作用的队伍,而世子妃全力解救,追杀掳获世子的队伍,好一招,声东击西,围魏救赵!

    ……

    一声声领命传来,却急坏了颜真卿,还透着稚嫩白皙的小脸急的通红,他抓耳挠腮的也顾不得什么了,拉住安乐侯的胳膊就急声道:“将军,你答应让我上战场的!我和小的们都准备好了!”

    安乐侯揉揉太阳穴,就知道这小子不服,也不知道是谁在路边捡到这小子的!怎么就黏上他了!

    怪也怪自己,好好的听世子说要收留无家可归的孤儿,建立什么从小训练的亲卫队,不然哪能招惹这么个小煞星啊!

    “颜真卿,本帅自有重任给你。”

    安乐侯弯下身沉吟道:“每次战役,云广侯都跟着我们身后捡战功,这一次,我们可不能便宜了他。”

    颜真卿只觉得浑身一个激灵,哎呀妈呀,机会来了!大大的眼中登时铮亮起来,也一副神神秘秘的回道:“将军是说这是最后”

    “嘘,没错,小声点,我看开春我们就能回去了。”

    安乐侯哈哈一笑,望着西南的天空胜券在握,当年先皇也曾夸过他智勇双全,用兵如神,若不是有云广侯这个猪队友的使绊子,这一场战还能拖到开春?弹丸之地而已!

    “小将领命!小的们随我来!”

    颜真卿兴奋的打了个哆嗦,也不管安乐侯还在那看天装逼,一个尖利的叫喊,从营地四面八方,夹角旮旯到处钻出许多年龄都不超过十二岁的小孩,随着颜真卿一个挥手,再次四散开来,各种刁钻的钻入了云广侯的步兵营地,竟没有一人发现。

    ……

    烈风呼啸过耳,卷起杨心蕊高束的发辫,在空中打着转儿,因着速度过快伴随着剧烈的风发出声响。

    她杨排风什么场面没见过,当年她看着主家一个个的死去,她虽觉得心酸悲痛,却也觉得死得其所,杨家女将以一介女身报效了国家。

    可如今她第一次深刻的体会到了战争的冷酷,感受到了真真切切的悲痛欲绝,知道世子生死不知的那一刻,她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坐以待毙!

    她杨排风就算悲痛致死,却死也要死在战场上,死在她夫君的身旁!

第二十五章 战鼓擂() 
时值隆冬,寒风呼啸汇聚于平安谷,穿堂而过的飓风,在狭长的道路中产生阵阵尖啸,犹如猛虎下山。

    平安谷是西南群山之中,唯一能够安全顺利进入拜虫国的道路,也是两国之间沟通的桥梁,作为藩国的拜虫国和武国经历过百年的和平,曾经这里熙熙攘攘利来利往。

    而如今,平安谷早已废用多年,在道路两边的尽头,各自修建起高高的护栏,沉寂多年的平安谷,除了时而有鸟飞鸣而过,再无声息。

    “咚!”的一声巨响,击碎了清晨平安谷的寂静。

    “咚咚咚”随着战鼓声声,武国这边尘土飞扬,护栏也不知何时撤了。

    “来人,高挂战牌!一盏茶之后,全面进攻!”

    安乐侯骑在他的爱骑黑风之上,双目如注的注视远方,他攥了攥黑风如墨般光泽的鬃毛沉声说道。

    今日安乐侯身披软银编制的甲胄,头戴敖狮猛啸战盔,黑色的盔缨长至肩膀,随着冬风恣意飞舞,声声战鼓点燃了他的热血,点燃了整支队伍的军魂,这就是他,一个天生为了征战而生的人。

    一将之声,万千呼应,说的就是此刻,黑羽骑兵乌泱泱的跪倒一地,齐声应和,将整个平安谷都震颤起来。

    拜虫国也终于在战鼓的惊蛰中惊醒,那响彻云霄的呼应,将一个个只知道在黑暗中用虫的无胆鼠辈,吓得肝胆俱颤。

    “报!司上大人,武国武国战鼓擂响十八下,战牌高挂凌空八丈,这是要总攻啦!”

    司上乃是拜虫国对与主战将帅的官职称呼,此刻司上大人还揉着惺忪的睡眼,慢慢的从帐篷中踱步出来,听到斥候报告,这才猛地睁大双眼,随即大喊一声:“来得好!虫神之仆们,今日定叫他们有去无回!规整各军,誓死杀光武国狗贼!”

    听着拜虫国远远传来的嘈杂声,安乐侯目光如炬,紧紧的盯着万独山,仿佛能够穿透绿树浓荫的遮蔽,看到一切。

    “战鼓擂,号角响,儿郎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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