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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里没有妖怪-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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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栽倒下来的人参果树,大家几乎都没反应过来。
什,什么情况?
一片目瞪口呆。
过了好久,江流儿开口打破了这片沉寂,他皱眉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人参果树怎么突然间倒下了?”
“不,不知道啊”
徒弟们咽了咽口水,纷纷摇了摇头。
“我,我就是刚才拿手扶了一下。”灵秀哭丧着脸,“我没想到这树会倒”
哦,看样子,感情这事情还和齐天大圣有关系?
“我说母猴子啊,这就是你不对了。”朱青青咳嗽了一声,趁机教训道,“你不能将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做人呐,要敢作敢当,说一不二。”
“死母猪,又在胡说八道,趁机挑拨!”
灵秀感觉自己好像掉进了坑,她刚才不应该多嘴。
但是她是属于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类型,最受不得的就是受人冤枉。
“真不是我干的,师父,你要相信我!”少女扯住了江流儿的胳膊,极力争辩道。
江流儿想了想,点头道:“嗯,我相信你。”
“师父”灵秀有些感动。
她想说些什么,只是这个时候,耳边又传来一声惊呼。
“师父,师姐,你们快过来看看!”
是敖蕾的声音,她站在了倒下的人参果树下。
看着果树的根部,脸色一片骇然。
似乎看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
闻言,众人向着果树的根部忘了过去。
只见,那人参果树的根部非常巨大,歪歪扭扭,盘根交错。
寻常老树的根都是褐色的,但是这果树的根部,竟是一片暗红色!
仿佛血的颜色一般。
然而,这还没有完,最恐怖的是根部的土壤。
“那是什么?”望着根部上爬动的深红色物体,朱青青咽了口口水。
那深红色物体,长相非常奇特,它有点像是一个圆饼,两边有些凹陷。它们每个都有一尺来长,没鼻子没眼,没有五官,没有四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饼形躯干,但它们就是活的,而且在果树的根部上扭来扭去,看得让人心惊肉跳。
朱青青,还有灵秀敖蕾等人,她们从来都没见过这种物体。
“难道是新品种的太岁?”敖蕾猜测道,脸色嫌恶。
“好恶心”灵秀,朱青青,甚至是沙莎,也都是皱紧了眉头。
据说一部分人会有各种恐惧症,比如说条形动物恐惧症,密集恐惧症。
而女孩子们,基本只要是会动的猎奇生物,都有这种类似的症状。
说白了,就是看不得不舒服的东西。
“我知道了,这个是镇元子给人参果树培养的养料!”
过了一会儿,好不容易才适应了恶心的东西,朱青青一拍大腿,下了结论:“这人参果本身就很不可思议,一万年成熟一次的成长周期不说,吃了还能长命万岁,这天底下哪有这种植物?!最关键的,长的跟人类小孩一样,我就说,果然是那牛鼻子老道的问题,都说他是道家高人,风仙道骨,我呸!”
朱青青越说越激动,唾沫星子乱飞,喷了其他人一脸。
她是“愤青”的,所以见到神仙的什么东西都往坏处想。
镇元子是道家高人,是地仙之祖,所以那人参果肯定是不好的。
这就是朱青青——或许也是大多数神仙和妖怪的想法。
“也不能这么快下定义。”灵秀看了她一眼,长期相处下来,她早就知晓了这位好友的性子,摇了摇头道,“我不是说过吗?这人参果是绿色食品,那牛鼻子老道虽然为人小气,却不会干出丧尽天良的事情。”
“哦?你怎么这么肯定?”朱青青只是冷笑。
“灵秀说的没错。”
这个时候,一旁的江流儿突然间开了口。
他刚才就一直没说话,只是盯着那些蠕动的圆饼物体看。
然后,越看那圆饼物体越眼熟,越看越像一个东西。
最后,他脑海中突然间闪现过一个猜想。
血细胞!
是的,这些东西,是血细胞!
是放大版的血细胞!和血细胞长得一模一样!(。)
第101章 镇元子()
血细胞,又称“血球”,是存在于血液中的细胞,也是哺乳动物体内最多的细胞。
人体中的细胞有几十万亿个,其中各种各样的细胞占据了重要作用,但是绝对没有哪种细胞比血细胞、准确来说是血细胞里的红细胞多,血细胞有三个种类: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而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就是红细胞。
徒弟们不知道细胞是什么,但是江流儿可非常清楚。
眼前不知为何倒下的人参果树下,它在土壤中的养料,千真万确
就是红细胞!放大版的红细胞,一模一样,圆饼状,红通通的,没有细胞核。
这些红细胞在土壤里、在树根上不断蠕动着,爬行过的地方还留下一些红色痕迹,并且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一些奇怪的味道,像是放得久了有点臭了的鸡蛋的气息。就像一些软绵绵的环节动物,让人不禁想起雨天各种出行的蚯蚓什么的,有各种“恐惧症”的人恐怕要恶心一阵子——看徒弟们的表现就知道了。
不过江流儿可没这种“恐惧症”。
他甚至还兴奋地伸出了手,想要去摸那些爬动的红细胞。
“喂,师父你疯了?”灵秀一把拉住他的胳膊,“那么恶心的东西,你也敢去碰!”
江流儿停下手,跟她解释道:“这个不是恶心的东西,这个东西叫做红细胞,是人体血液的组成部分,你们身上都有。忘了吗?我以前跟你们说过的,只不过它现在放大了几十万倍而已。”
“我只知道这东西很恶心!”
灵秀,包括其他的徒弟们,包括沙莎,只是摇头,一脸嫌恶。
并且她们还躲得更远,要不是灵秀死抓着江流儿不放,估计她会直接溜出这个院子。
至于能长命万岁的人参果?早就被她们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师父,我们快走吧,这里不能呆了。”敖蕾捂着口鼻,竭力不去多闻空气中的气味。
江流儿想了想,摇了摇头道:“不行,我们把人家的果树打翻了,就这么一走了之,岂不跟强盗一样?至少我们应该在这里等一阵子,等主人回来后,再去和他讲明事实,证明清白。”
“”
灵秀真的很想一棍子甩他脸上。
嗯,自从西行开始,她有这个想法很久了。
你说,他们都出来当贼了,趁着人家主人不在家,偷了人家四个果子。
现在果树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倒了什么坏事都做了,还有个毛线清白可言啊!
“师父啊,乖,别闹,咱能好好上西天取经吗?”少女深深叹了口气,“那老道视这人参果树如命根子,他肯定会来找我们麻烦的。此时不走,被人家抓个现行,到时候就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就当我求你一次了,师父,咱们走吧?”灵秀抓紧江流儿的胳膊,目光乞求。
是的,至少这果树被弄倒和他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这种事情说不清,哪怕她全身上下都是嘴,也没办法澄清。
这样的话,还不如一走了之,虽然这并不符合灵秀的性子。
她是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性格,出了事绝不逃避。
然而——
她也最讨厌被人冤枉,那种感觉很难受。
不能白白背了这个黑锅。
江流儿盯着少女的眼睛,片刻后,摇头叹了一声:“罢了罢了,就听你一次吧。”
“真的吗?太好了!我就知道师父对我最好!”
灵秀欢呼雀跃,恨不得扑上去,抱住江流儿亲一口。
于是,师徒五人赶紧收拾了行装,趁着五庄观依旧清净,离开了这庄观。
此次前来,是为了帮助沙莎治疗她那“吃人瘾”的,没想到却发生了这一遭。
只能说世事无常。
“都怪你,不然哪有这档子事情!”路上,灵秀忍不住扭头,没好气教训她这吃人的师妹,“现在你相信这世上有可以吃的‘人肉’了吧?以后看你还吃不吃人!放着可以代替人肉的东西不吃,也是活该!”
“”沙莎低着脑袋,只是沉默不语。
紧箍咒在发作,勒得她脑袋生疼——她的确又在想着吃人了。
但是,只要有这个东西在,她永远都没办法舒舒服服吃人。
然而她又非吃人不可,她一顿不吃人肉,就不能活,她上了瘾。
或许可以考虑这帮人说的话,去寻找可以替代人肉的事物。
这么想着,沙莎心中开始动摇。
五百年的百剑穿心之苦,她不只一次想过了自杀,想着就这么死去。
那实在是太痛苦了。
然而,每到关键时刻,最后都放弃了这个想法。
她想活下去,不,是必须活下去。
因为,她是世界上最后一条沙莎鲨了,一旦死去,这世上便再也没有沙莎鲨。
到时候,沙莎鲨将会完全灭种。
那个光头和尚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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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巧,就在江流儿一行人离开了不到数个时辰,天空就飞来一片祥云。
却是去九天之上讲道的镇元子,镇元大仙,自元始宫散会后,便率领一众散仙和小仙出离兜率,径下瑶天,落下祥云,早早便回到了万寿山自家五庄观门前。
说早也不早,天上一天人间一年,这一去便是整整半年。
也是讲道讲了半天,有半载来年没有回到人间界了。
和一众门徒散仙从祥云处落下,只见观门大开,地上干净,大仙便是笑道:“这清风明月,平日也不见如此勤劳,这会儿功夫倒是肯早起,开门扫地,莫不是算准了日子,知晓师父师尊们今个儿会回?”
谈笑风生,尽显大仙气度。
一众散仙亦是点头附和,笑颜逐开。
镇元子,外人皆道乃邪魔道家之人,培养人参果是用人肉。
世人终究愚钝,不知大仙风范——这也是散仙们愿意留在五庄观的缘由。
一阵说笑后,众人走进了观内,行至大殿。
却见大殿内香火全无,人踪俱寂,非比寻常。
大仙不禁皱眉,转念细细一想,当即骇然。
不好,观内唯恐是出了事情!(。)
第102章 所以说“掐指一算”什么的……()
镇元大仙心中焦急,当即带领着一众散仙,三步两步来到了清风明月的住所。
俩童子平日里交好,吃饭睡觉都是一起的,所以同住一间屋子歇息,却也不奇怪。
然而,此时此刻,只见那房门紧闭,还能听到有鼾声从门内传来,“呼噜呼噜”震天响。
大仙顿时皱眉:“这庄内果然出了事情,这清风明月,平日里大白天也不见如此懒惰!”
当即施了个法术,让那门打了开来。
入眼望去,只见俩童子躺在地上,歪七八钮,打着呼噜,睡得可一个香。
大仙眼尖如针,看出那必然是中了法术,想来是有妖怪骚扰,这清风明月俩童子虽有千年寿命,平日里却也只做些念道修身之事,遇到厉害的妖怪断然是不能抵挡的。
当即一甩手中的玉尘麈,对着俩童子迎面一拂。
只见几十只瞌睡虫从童子们的鼻中飞出,歪歪扭扭,飞到一半便倒在地上死去。
接着,俩童子悠悠然醒来,见着师尊和一众散仙,慌忙行礼。
大仙问其缘由,却是一问三不知,显然他们还闷在鼓里。
略一皱眉,镇元子细细一想,当即恍然大悟,便是急急出了房门。
又是三两步,穿过了自家花园和菜园,来到了栽培着人参果树的地方。
这一看,顿时大惊失色:只见那参天的人参果树,此时倒在地上,已然失去了活机。
庄内果然遭遇了贼人毒手!
大仙紧皱眉头,亿万年来的修身养性,让他具备了寻常神仙没有的素质。
喜形不于色,片刻后他一甩玉尘麈,离开人参果园,穿过层层大殿,来到了一间屋子。
屋子非常简陋,只是正中央摆放着一张红木桌子,桌子上放了一面铜镜一样的事物。
此乃天地宝鉴,只需一定供奉,便可万事皆明,任何事物都不可能瞒过这法器的双眼。
大仙从怀中掏出一个器皿一样的事物,摆放在那宝鉴的面前。
口中念念有词,片刻后,那宝鉴发出一道金光,将器皿吸了进去。
紧接着,宝鉴的中央一阵幻化,最后闪现出图案。
一个光头,四个女子,正是江流儿一行人,急急离开万寿山的情景。
“原来是他们”
大仙心中思索,片刻后,拿起了玉尘麈,纵起祥光,施展瞬息千里之术。
便是向着西方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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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江流儿几人,因为走得急,数个时辰后,已是行了百多里地。
“我总觉得我们就这么走了,不太好啊。”待歇息之时,小白龙望了一眼身后,却是紧皱了眉头,“大师姐,我还是不太赞同你刚才那番决定,那有些软弱了。”
是的,在她心里,孙灵秀应该是硬杠,就算做了错事,也要梗着脖子。
而不是现在这番,像是败家老鼠似的逃跑,那不是“齐天大圣”。
“我唉”
孙灵秀动了动嘴唇,最后也只得叹了口气。
她也知道此番不对,但是
不知道为什么,本能就想逃跑,特别是在师父的面前,在大家的面前。
估计是当“孙灵秀”当久了,性子变得软弱了吧。
灵秀摇了摇头,自嘲般的笑了一声。
过去的千百年里,她一直都把自己当成“孙悟空”。
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逐渐就变成了“孙灵秀”。
性子一如既往坚强,却开始渐渐变得软弱。
或许是长久不动身子骨,少了和人打架经验的缘故吧。
嗯,一定是这样!都是师父的错,都是他每次都把大妖怪抢走的缘故!
看来以后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还是要打!要怼!要硬杠!
少女握紧拳头,心中这么决定下来。
歇息了片刻,众人又开始启程。
只是,没走了一会儿功夫,面前突然间出现了一拦路的道人。
几人定睛一瞧,只见那道人穿得非常奢侈:头戴一顶紫金冠,脚踏一双履云靴,手拿一支玉尘麈,腰身束了一条丝带,猿臂蜂腰,美髯长须,体如童子貌,面似美人颜——要不是那三尺长髯,乍看之下,还以为是个童子。
“不好,师父,这家伙是镇元子!”灵秀一见那道人的模样,顿时变色。
“你认识他吗?”江流儿向她问道。
“当然认识,以前偷人参果的时候有过照面。”似乎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情,灵秀抽了抽嘴角,“虽然样子和以前不一样,但我一见这幅模样就认出来了,他就喜欢装嫩没想到他回来的这么快,肯定是上门来跟我们讨债的!”
听得灵秀这么一说,其他几个徒弟也都面色肃然,严阵以待。
只要对方一有出手的打算,她们便马上还手,毕竟这一仗估计比以前都要难打。
也不知道有师父在这里,还能不能安然度过——虽然她们心里是相信师父的实力的。
江流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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