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盛世凤遗昭华纪-第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感应到了昭华碧玉所在。
一瞬间,刺眼的白光从胸口扩散出来,笼罩整个离宫,自这一处起,闪耀得让人睁不开眼。
我试着驱动昭华碧玉,将它推向御儿。
在一片白茫茫的明光之中,昭华碧玉在我手心里慢慢消失,如同一点一点被吸收了一般。我看到前面的一切,看不清御儿。
“伏音,你功德已满,该回来了。”有一幽幽的声音从空旷的白芒之间传入耳中。
……
十年后。
天下一统,再无四国。
如今的世上,只有一位帝君,二十出头的年纪,翩翩少年,胸怀天下,受世人所敬仰。现如今的人们早已忘了十年前的一场战争,北韶与南埕联手,歼灭高丞相叛军,苦战数月。
那一战之后,天下太平,凤遗复立。世人早已遗忘了当年,不知道那一夜的韶宫到底发生了什么。
后来再诞世的孩子们,更不知四国。只知凤遗盛世,在历经四十余年的沧桑后,元氏后人元呈御复国。
在当年的一场战争结束后,乔大将军携夫人韩氏隐退,北韶曾给乔家的威远大将军的荣耀,被少帝元呈御赐给了乔大将军的长子,乔司卿。乔氏一族继续世袭威远大将军一职,永世传下去。
两年前,少帝元呈御在太皇太后左氏的主婚下娶乔司卿的妹妹,乔司珩,废弃六宫,独以王后为宠。少帝与王后举案齐眉恩爱有加,颇受世人所效仿。民间更有说书的人,以少帝和王后青梅竹马一路扶持为摹本,说着那个动人的爱情故事。
那场战争中协助乔大将军的敖战,任职凤遗禁宫都统。
曾经的落香山,如今又是遍地梧桐。
少奕让随行的人停在了山下,独自步行上山。这十年的变化太大了,一切都不一样了。
走到山上,突然一怔。
竟有人比他先到了,站在那墓前发着呆。
那抹幽紫色的背影,美得摄人心魄,仿佛呼吸着与她同样的空气,都是一种冒犯。静谧,优雅,妩媚,绝尘,长长的衣摆随风而舞,彷如这山间的精灵。
“你……”少奕禁不住出了声。
墓前发呆的那幽紫色衣裙的女子回过了身。
是她,果然是她!
发髻半垂,妥妥地插着一只木簪,有发丝被风扬起,却丝毫不显凌乱,眉心一颗红痣,唇边挂着浅浅的笑意,像是画中仙子一般让人分不清真假。
她,是伏音。
在那一夜之后,她整整消失了十年,如今却出现在了皇甫宣的墓前。
“这十年,你究竟去哪儿了,他为了你连凤遗都不要了,年年在找,月月在找,日日在找,生怕错过你的任何消息,整个人都跟着了魔似的。”少奕定了神,才踱步走了过去,与她并肩而立。
她轻轻笑着,自然是知道。这十年被困天界,难以脱身,若非元郢的执念,她怎会回得来。
为了他,她终究是放弃了恐怕唯一的一次成为神的机会。
低着头,看着手腕上一串青黑色的珠串,容似桃花般娇美,她知道,她就知道的,元郢不会放弃寻找她,她也绝不会放弃元郢,相爱的执念最终打破了天界的束缚,以神身为代价,她回来了。
这一次,神都没能让他们分开,以后的日子,要永生相守。
她并不急于解释什么,伸手过去,抚着皇甫宣的墓碑,“他们在前线打仗的时候,我还在想,等到他们凯旋归来,我应该去见皇甫宣一面的,至少要跟他说清楚。”
少奕叹了口气,“陛下派遣少奕带兵相助的时候,便已经走到尽头了。你并不负他,他走得很安心,至少,曾和你一起度过的九年时间,他是真的很开心。他做到了自己曾经承诺的,不惜代价护你周全,将你送回元郢的身边。”
是从那时候,他闯韶宫救她,就是在遵守和元郢的承诺了么。
可她,还是欠了他的,欠了他好大一个人情。
那九年,是皇甫宣从元郢手中偷来的时间,尽管不由自主地动了心,可仍是以一个国家作为代价,将她送回了元郢身边。
“离开南埕的时候,本想着还有机会回去,还有机会再见一面的,原来,都来不及了。那时我曾嘱托过柏妃一件事,让她帮我去查你,”她说着,有些神伤,那时候她心高气傲,怎会想到最后会是这样的结局。“可惜,柏妃死了,凝儿死了,为了这一个消息,山寨都没了。”
“都过去了。”少奕苦笑道,并不介意。
很多年前,高家因为大小姐逃婚,以侍女顶替嫁给了皇甫家。皇甫家先帝的宠妃与高家冒牌的大小姐同时怀孕,这是一个十分考研高家能否在南埕占有一席之地为日后兵变宇文一族时,留有保障的机会。
为高家冒牌大小姐接生的,便是太医沈喆。
高家大小姐意外产下女婴,唯恐计划落空,高家的人买通了南埕宫里的内应,以死婴换走了皇甫家先帝宠妃同时出生的儿子,高家要沈喆将女婴偷偷处死,结果沈喆却将女婴包裹在一件单衣中带回了沈府,取名为衣。宠妃的儿子,成了高王后的儿子,也就是后来的皇甫宣。宠妃痛不欲生最终没出月子便病逝了,皇甫宣的父王暗中彻查之后发现了真相,便悄悄处置了高王后。
而那时,与高家真正大小姐私奔的人,姓秦。后来高家大小姐与他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少奕。
伏音沉浸在回忆中,稍稍失神。
漫山梧桐一夕花开,美不胜收。
山间有马蹄声传来,二人闻声看去。
“看起来,他已经找来了。接下来的时间,你们恐怕有很多话要说,少奕便先退下了。”他转身离去,与元郢擦肩,回过头看向皇甫宣的墓碑。
终于是将她送回了元郢身边的,你也可以安心了。
她看着策马而来的那个人,笑着。
犹记当初,也是这般策马而来的身影,一袭月白。率大军攻城,打进了她的东伏。
只那一眼,刻骨一生。
第一百零一章 梦起韶山()
“真是的,大家都是凭修行才活到现在的精灵嘛,哪里还要分什么高低贵贱!”我气呼呼地顺着去时的路回到家,一边踩着山间小路返回,一边漫不经心的抱怨。
这世上的人真奇怪,不仅世上的人奇怪,连世上的精精怪怪,神魔妖物都好奇怪,明明大家都是一个样子的,在过去好久好久连时间都记不清的时候,我们连个人形都没有,也都凑在一起说说笑笑玩玩闹闹的,哪里分什么高等低等啊,可是这么久过去了,大家明明从各不一样的样子变成了同样的样子,反而你嫌弃我嫌弃你。
难道这就是什么,山野外面那些本来就是人类的人所说的那个,“嗯,怎么说来着?”
我突然想不起来那句话是如何说的了,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发呆,使劲使劲也想不起来。
“你这丫头!不回家又在外面乱跑,小心让野兽给吃了去。”土地老公公突然从身后冒出来,活生生吓了我一大跳,他捋着长长白白的胡子,对吓到我这一行为丝毫没有感到内疚,反而觉得有趣。“每次都吓到,每次的反应都不一样,你还当真是胆小啊。”
土地老公公的年纪,比我大很多。
在我对这世界还未有任何印象,一片混沌的时候,他就在了。
是我,在这世上第一个认识的人。
“哪有?!”我双手叉腰,撞着胆子挺起了胸,“我的胆子可是特别大的,才不会被吓到。”
老公公笑着,也不再继续嘲笑我,可是看见我自己单独回来,又敲了敲我的神色,他小心翼翼地问,“怎么,这一次陪凤凰去天上,又把你自己赶回来了?”
他说的凤凰,是我的好姐妹。是这世上难得的灵物,我们一起在韶山生活了两百多年。
而这一次,是天上每四十年一次的盛宴,会给天上地上的千千万万修行而成的精灵以邀请,能参加天界盛宴的,都是被世上千万神魔精怪所承认修行资格的。从一百二十年前开始,我可以幻化作人形,便求着凤凰带我去天上看看,想要知道那个受所有人所崇拜的天界是什么样子的。
作为一只修行的精灵,再没有被人承认自己拥有自己身份更重要的事情了。
可惜,一百二十年前那次,八十年前那次,四十年前那次,和今日这次,我都被拒绝邀请了。
能参加盛宴的,据说都是些麒麟啊,龙啊,人鱼啊,灵狐啊,还有凤凰这样的被称为高等精灵。我在盛宴外和那帮守着天界大门的怪人吵了一架,还是被轰出来了。
可是被好一顿奚落啊,嘲笑我不过一只有些小小修行的树精而已,哪能跟上古灵物比。
“哼,”我瞧着老公公盯着我,面上一阵火烧火燎,自然是挂不住了,冷哼了一声,装得毫不在意,“我才无所谓呢,承不承认我都活这么久了,谁稀罕他们承认,不承认我也有了人形了,我才不在乎呢。”
是啊,如果真的可以不在乎,就好了。
我的确只是一棵树而已,一棵梧桐树。
比这山上跑着的兔子,野猫,豺狼等等的活得都要久一些而已。他们的寿命往往只有短短的十几年,来不及修行成精就已经要死去了。
可我,也有我在乎的事。
兔子也好,野猫也好,连豺狼都有家人,可我生来就只有自己。
如果不被承认自己也是有资格生活在这世间的,那么活着还是死去,谁又会在意我呢,可能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过我这么一个家伙。
“唉,上面的人都这样,瞧不起我们这些低等的精怪。”土地老公公自然很有感触。“别在意,总有一天,你会让他们求着你去的,老公公跟你保证。”
“嗯!”
凤凰参加盛宴,往往这一去,就要一两个月。
“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大半夜的睡不着,就化出了人形在这山里玩着,挂在其他的树上晃着秋千,“羡慕啊,我好羡慕啊。”
突然,我停住了。
什么动静?!
我竖起耳朵来听,这山里真的有不一样的动静。
“有人进山了吗?在这样的夜里闯入山里,可是很危险的呢。”我明知没人会回答我,却还是自言自语,小心听着,“喔?只有一个人吗?”
显然,山里还有其他的家伙听到了这个人进山的动静,先我一步,它们准备好要攻击他。
“不行呢,不能让那些家伙把他吃了呢。”之前也有过,人类误闯山里被野兽攻击丢掉性命,然后人类很生气,觉得山里的野兽是他们最大的威胁,那一次来了很多人,举着火把进山屠杀,猎杀所有威胁到他们生命的动物,不仅仅是豺狼,老虎,熊,那些人进山后大开杀戒,狩猎山中所有的动物,那时候我有好多朋友都被杀了呢。
如果豺狼再把这个人吃了,那之后,不是还要有人进山屠杀么?
不行,不能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我起身,向着刚刚听到那人动静的地方紧跑了过去,一定要赶得上,一定要来得及才行。
好累啊。腿都软了,快要跑不动了。
我咬着牙终于跑到听到动静的地方,一个身着白衣的少年,一手持火把,一手握着剑,和这些包围他的野狼对峙着,他剑眉高耸,一双眼睛明亮得如同这深夜里的星空般闪烁着,却不似永夜的漆黑,又不像是有丝毫杂质的颜色,是什么颜色呢。火光映在他的眼眸中,晃动,在晃动,他眉头紧锁,生怕被这帮野狼给偷袭了。
我的突然闯入,打破了这僵持的局面,野狼的注意力从他身上转移到了我身上。
我听到它们在说。
“是后山的那个梧桐精。”
“她是跟凤凰一起的。”
“……”
少年身后,有一匹被咬伤了脚踝的马,跪卧在地上,脚踝处淌着血。
“姑娘,小心。”少年大喝一声,将盯着我的野狼成功吸引走了注意力,他轻轻动了两下,野狼再次匍匐,因为他的防范而激起了它们的战斗欲望。
这个人好奇怪啊,他为什么故意去激怒这些野狼呢。
可是,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瞥了出去。
什么意思?我满头雾水,迷迷糊糊的,他又看了我一眼,又瞥了出去,然后很快又看向周围的野狼,小心防守着。我还是没明白他为什么看我一眼撇出去呢。
这是为什么呢。
好奇怪,我挠着头在原地想着,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可是我能感觉到,他好像越来越焦急。
“快来啊,在这里!快来啊!野狼要攻击人了!这里这里!”我以为他怕了,快要撑不住了,也顾不得想他刚刚到底什么意思了,转过头去,冲着我一路小跑而来的地方叫道。
“什么,谁来了。”带头的野狼小心听着。
山里有风,吹得树叶哗啦啦作响,还有山里动物跑来跑去的声音,就像是真的有人在后面跟着我来似的,狼群警惕着看着山里四周。
“怎么办。”其他的狼也慌了。
他们,还有其他的野兽,都在凤凰的主持下和韶山里其他动物签订过和平协议,保证过绝对不会主动攻击人,不会让自己的行为引起人类对山里其他动物进行屠杀,否则,凤凰将会把它们赶出韶山。
如今,它们或许吃惯了山里的兔子野鸡,将主意打到了这个闯入山里的少年身上。
“走吧,我们打不过凤凰的。”狼群畏惧于凤凰,为首的野狼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带着狼群跑开了。
“好了,没事了。”我冲那少年微微笑道,希望今夜里的不愉快不会给他带来什么不好的回忆,也不会让他将山里动物威胁人类的事带回他们的世界,我们在山里生活了很久,真的不想因为野兽和人类的冲突使得山里其他的生灵受到牵连了。
而这些弱小的生灵不仅从未威胁过人类的生命,本身也需要保护的。
他还站在那里,松了口气,握紧长剑的手却一刻也不曾松懈,刚刚紧皱的眉头有了那么一丝丝的舒展,却还是小心防备着。
“可是,看你的样子,估计现在出不了山吧。”我看着他受伤的马儿,有些担心的说。
离天亮还有三四个时辰,以那匹马受伤的程度来说,根本不可能现在带着他出山。而以这少年自己的脚程而言,更不可能在天亮之前走出山里,即便下了山,靠走的,也需要三四天才能回到有人类在的地方。
“没办法了,那你跟我来吧,先让你的马儿把脚踝的伤治一下,等到天亮再作打算。”我走过去,俯着身检查了一下马腿上的伤,伤口很深,我抚了下它的鬃毛,它看起来就很痛苦。我对它说,“辛苦你了,不用怕,没事的。你可以试着站起来吗,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算太远,不要动这条受伤的脚,我们慢慢走过去好吗。”
它闭了下眼睛,听懂了我的话。
我向后退了两步,和那少年并肩而战,才留意到,他方才一直看着我。
马儿抖动了下,猛地站了起来,抬着那只受伤的后腿,慢慢动了动。
“好样的。”我摸了摸它,又回头对少年说,“就在前面了,跟我来吧。”
“你住在山里吗。”我们走得很慢,马儿尽量不动到受伤的脚踝,一步一步地,我们向着凤凰住的地方走去,在那里,山里的野兽忌惮于凤凰,他们至少不会再受到其他野兽的威胁。
“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