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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疯人怨-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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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厌恶的样子,穿着高档皮鞋的脚抖了抖,好像准备踢乞丐一脚似的。

    广场只有角落有一排茂密的树,流浪汉们都在那歇息,其他地方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直射下来。

    夏日的上午,阳光已经很灼人了。

    我躲避太阳直射低头眯着眼,好象瞟到那乞丐藏在袖子里的左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我定晴一看,冒出一身冷汗。

    我忙掏出五十元钱递给乞丐,将曹国庆往我身后拉了拉。

    “兄弟,我这就五十块钱,拿去买包烟抽吧。”

    “谢谢!”乞丐拨开污秽的披肩乱发,露出看不见面目的漆黑脸庞,冲我咧嘴一笑,现出一口黄牙,看来他的精神是正常的。

    “小意思,不谢!”看着乞丐离开,我才松了一口气。

    “你没事吧?怎么对一个乞丐很害怕很尊重似的?”曹国庆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我从不欺凌弱势群体,不仅仅是因为我天性善良,还有个原因是我坚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

    一个什么都有的人,去跟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斗气,打架甚至结仇,那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因为什么都有的人做错事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大于一无所有的人。

    他本来什么就没有,把你弄成什么样,他的生活也不会有多大改变,而你就不一样了,你会失去名声,金钱,甚至地位。你失去的东西将远比他多,何必玉碗碰瓷碗?

    有时候,有钱人不和穷人多纠结,聪明人不和傻子争吵,不是因为懦弱,是因为他计算成本后,觉得不值得。

    听过一个故事,曾经有个饭店老板,因为厌恶一个乞丐老是堵在自家门前问食客乞讨,踹了乞丐几脚,赶他滚蛋。

    尝尽人情冷暖受人歧视的乞丐照说面对这种情况也该习惯,可是人的忍耐度就像一根弦,有人宽松有人紧绷,但不管怎样,总有绷断的时候。虽然乞丐的那根叫做尊严的弦总是比旁人拉的更长,可它也总有断的时候。

    很不巧,这次就断了。

    这个乞丐万念俱灰,夜里吊死在饭店老板门前,从此这个饭店老板的生意一落千丈,很快就关门大吉。

    谁愿意去死过人的饭店吃饭?不晦气吗?

    我跟曹国庆解释道:“这群人跟精神病一样惹不得,你把他打伤,你该怎么赔付就怎么赔付,还落下竟然欺负这种弱势群体的难听名声。他若把你打伤,他们没有民事赔偿能力,对他们而言,坐牢不是惩罚,反而是居住条件和伙食条件都得到了一次改善。”

    “我养着一帮律师干什么用的?我养着一群黑帮小弟干什么的?我连一个流浪汉都不能欺负了?”曹国庆一脸不服气的样子。

    我相信曹国庆没有吹牛,他这样的人,黑白两道通吃本就不在话下。

    “你刚没有注意到他的左手么?他左手里有一根针管!他是个吸毒者!你还不明白吗?”

    “那又怎么样了?”曹国庆还是不明白。

    见他还不懂,我给他说了个故事。

    我的老家,有一个小伙为在女友面前装逼,踢了某个扒着他脚乞讨防碍她谈恋爱的瘾君子流浪汉一脚。后来那个流浪汉恼羞成怒,用他的吸毒针管扎小伙子。

    雄**在雌性面前卖弄力量和装逼是所有动物的天性,爬行动物、飞行动物,两栖动物概莫能外。比如孔雀开屏展现羽毛,刺猬求偶时拼命的转圈,据说亚马逊热带雨林还有一种会飞的青蛙,求偶时为了展现自己身体的力量,会傻逼一样,从一棵树蹦到另一棵树,不知疲倦的来回蹦,蹦的又高又远就像飞一样。

    这小伙子作为人类,自然也不例外。

    见流浪汉敢还手,于是他显出了更加彪悍的战斗力,如游戏中的能量槽蓄满状态,这小伙子迅速进入暴走疯狂的状态,将这流浪汉打的哭爹喊娘鼻青脸肿。

    姑娘在旁边拍掌叫好,觉得男友真牛逼真厉害,可以一辈子保护我。

    看起来这姑娘似乎价值观有点扭曲对不对?

    其实不然。

    小县城的女孩都喜欢有点痞的男人,打架猛的男人。这也是为什么你读书时,班花总是给社会上的小痞子骗走而不是给品学兼优的班长追走的缘故。

    女人都喜欢有能力的男人,而男人的能力包含很多方面,比如办事的能力,挣钱的能力,交际的能力等等。

    但不管什么年纪的男人,都必须要有一个基本的能力,就是得有点战斗力,有强壮的体魄,可以保护身边的女人不受别人欺负。

    得到伴侣的叫好,小伙打的更加起劲了,最后流浪汉多处粉碎性骨折,全身有洞的地方都在流血。

    小伙子威风凛凛,感觉自已酷毙了。

    看起来是小伙大获全胜了对不对?毕竟针扎一下,就跟蚊子叮一下似的,疼一会不就没事了?

    其实错了,真正的输家是那个小伙子,他一败涂地,输掉了整个人生。

第二百四十二章 捧红杜臣() 
因为那个瘾君子有个魔挡杀魔佛挡杀佛的大杀器艾滋病。

    瘾君子躺在医院哼哼唧唧骂骂咧咧的:“妈的,出来混没个绝技傍身,不!是没个绝症傍身还行?”

    在旁候着的小伙子听出了端倪忙问:“你有什么病?”

    “艾滋病!”

    小伙子顿时像下锅面条一样瘫软了下去,谁扶都不起来。

    故事的最后,小伙子为在异性面前装逼装成了艾滋病,女友最终还是离他而去,鸡飞蛋打一场空。

    如果是故意传播艾滋病,可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但那流浪汉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只是行为过当,不是故意传播艾滋病。

    路人证明确实也是小伙子先动手打的他,最后流浪汉只判了八年。

    对于流浪汉而言,坐八年牢简直就像是去马尔代夫海滩度假似的心旷神怡,衣食住行有了着落;而对于小伙子而言,他失去的几乎是所有。

    这就是玉碗非要跟瓷碗碰的下场。

    曹国庆听完:“你怎么知道他有病?”

    我回道:“那你又怎么知道他没病?”

    曹国庆闷了半天:“你是对的,保险点好。”

    我的性格一向谨慎,考虑事情务必面面俱到,可偏偏我这样的人,却老是被人算计,真不知是招了哪路灾星。

    “我们回去吧。”曹国庆转身。

    看到那群流浪汉,我突然来了整治杜臣的灵感,然而还需要再琢磨一些细节。我必须也要设计一个不触犯刑法绝对不能把自己搭进去的局来报复他,那才能算是旗鼓相当。

    如果把他害了,自己也进监狱了,那就是我输了。

    一个清洁工边扫垃圾边走到我身边来道:“那个要饭的有艾滋病的,谁不给他钱他就用针扎谁。你们俩没事来这干吗?”

    “谢谢提醒啊!”我心说我他妈的还真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我注意到曹国庆身子抖了抖,心中更加得意了,心说我这个人情你不能不领吧?

    “对了,还有什么时候他会扎人?”我问清洁工。

    “总之惹他不高兴都会像疯子一样扎人,这儿谁都怕他,城管和警察都不敢碰他。”清洁工答道。

    就算城管战斗力无穷,可拆毁世界上一切非法建筑,可摧毁一切煎饼果子摊位,可他们还是拿病毒没办法想。

    “我给了他钱,他下次见我应该不会扎我了吧?”

    “说不准,那人高度近视,下次他可能就不认识你了。”清洁工一边扫地一边随口答道。

    得艾滋病的人,容易自暴自弃,仇恨整个社会,报复社会,他们总是会想,为什么偏偏是我得了这病?

    人的心理就是遇到好事从不问上天为什么偏偏是我,遇到坏事立马就会问。

    我和曹国庆边走向停车位边聊道:“曹总,住你家我不要工资。”

    “嗯,你有什么别的要求?”曹国庆显然是个明白人,看得出来我不是活雷锋。

    “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动用你的媒体资源,炒红一个人。”

    曹国庆的企业没事在报纸上打一个整版广告就是几万元起,媒体生存的根本就在于企业广告。所以,曹总一定有丰富的媒体资源。

    所以曹国庆也不吃惊:“你想泡哪个小模特小明星么?”

    “不是,我要你使唤媒体捧红一个叫杜臣的心理医生,把他捧的越高越好,就像当年我那么高,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欠他一个人情。”我随口应付道。

    “什么时候开始?”

    “方便的话,明天就开始吧,市里几张报纸头条轰炸一番,然后电视媒体跟上,做几个专访,差不多他的名气就如日中天了。”

    “行!”曹国庆爽快的答应了。

    现在媒体的力量大到难以想象,捧红一个人,搞臭一个人,真的只在旦夕之间,我的经历就是最生动的写照。

    别说捧红一个本身就有些闪光点的帅气心理医生杜臣了,就是捧红一坨牛粪对媒体来说也绝不算难事。

    曹国庆只能使唤地方媒体,无法将杜臣在全国范围内捧红,不过,我要的也就是他在这座城市火了就行。

    我为什么要求捧红杜臣,自然是有我的打算。

    记得一个小故事,有个老板对自己手下的一个小员工非常恼怒,因为他涉嫌贪污公款。

    小员工当时月薪两千,处于不算太要紧的职位,开除他对公司影响不大。

    当时这人贪污在公司几乎算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所有人都觉得这小员工要掉饭碗了。

    结果在老板得知他贪污的情况后,不仅不开除他,也不降他工资,反而大幅涨他工资,月薪两千猛涨到两万,并升他职位。

    所有人都觉得老板疯了。

    而那个小员工觉得老板竟然以德报怨,感动的涕泪横流,决定要为老板肝胆涂地的卖命工作。

    几个月后,老板却突然宣布开除这个小员工,小员工泪流满面的忏悔,哀求,老板丝毫不为所动。

    这其实是一项非常残忍的惩罚。

    因为早前开除他,他失去的只是一份二千元月薪的普通工作,他去别的单位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找到,他不会有多心疼失去这份工作。

    可几个月后再开除他,他失去的是一份高薪工作,对他的能力而言,是一份在别处绝对找不到的工作。所以,他的心痛和惋惜将乘以倍数。

    我就要效仿这个残忍的老板对杜臣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报复。

    人若在低处,再低一步,痛苦并不会多深,因为他早已习惯了低处。

    人若在高处,狠狠的跌了下来,那才叫一个惨。

    我觉得杜臣站的还不够高,我要现在把他扔下来,对他惩罚还不够,完全打不垮他;所以我要把他捧高,捧得和我昔日一样高,再让他摔的跟我一样惨。

    曹国庆的家不像个家,大到像是一个小区。

    车子开到四米高的大铁门时,有红外监控的铁门就缓缓开启,旁边还有两个穿戴整齐的保安对车行礼。

    我心说要不要这么夸张。

    一进门便是种满奇花异草的入户花园,走过碎石长阶,旁边有游泳池、凉亭、运动场所,一个大院就足足有上千平米。

    走了半天才看到几棟掩盖在树木下的金黄色联体别墅。

    这屋子气派到有点像电影里那些深藏于森林中的欧州古堡似的,房子虽看起来有些年头,可绝不显旧,反而让人感觉有沧桑厚重的历史感。

    别墅外观看起来是欧式风格,里面却是中式庭院设计风格。但摆放的器具又是明显的西式风格,比如大堂的豪华水晶吊灯,米色的组合沙发等。再往里走一点,酒柜等家具又是红木的,显得很中式化。

    墙上挂的画有点杂乱无章,有西方抽象画,又有中国水墨画,还有一些毛笔书法。显得主人并不在意风格搭不搭,觉得什么东西稀奇值钱便往墙上挂。殊不知越这样就越快暴露暴发户的真实品味。

    我纳闷这么豪华的房子不能由着自己性子乱设计啊,得请个室内设计师才对啊,这不伦不类的像个啥。

    曹国庆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来:“本来这屋子是全中式家具的,后来儿子喜欢刨家具玩,天天换也不是个事啊,只得换沙发了。才开始家里是请设计师精心设计过,挂了一些西洋画,后来我时常参加拍卖会买到一些名画,藏在柜子里别人看不见觉得可惜,就全挂在了墙上,无所谓了。”

    当然无所谓了,反正他的名字,他的身价,在这城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住在茅草棚里也无损他的首富形象。

    我也记得小曹的奇怪癖好,他喜欢把贵重红木家具刨的一条条的。

第二百四十三章 杜臣火了() 
对常人来说小曹这个癖好奇怪,但对于见多识广的心理医生来说,并不算多怪。人重复一些无须动脑的机械活计时,容易打发时间,也容易感到快乐和满足。比如人人都爱磕瓜子,不知不觉就能磕几个钟头,比如我喜欢的转笔、以及常开会的领导喜欢用指头弹钢琴一样敲桌子等等。

    就是小曹的癖好成本大了点罢了。

    室内铺设的全是实木地板,地板还盖着厚厚的地毯,人踏上去完全没有声音,所以显得这间别墅异常的安静。尽管可以看到一些佣人模样的妇女忙忙碌碌的走来走去,但仍安静的让人受不了。

    曹国庆领着我上了二楼,指着一间房道:“这间房小了点,委屈一下啊。”

    我走进去一看,三四十平米的卧室,对于坐了两次牢对住宿要求不高的我,怎么也不能算小了。

    “在这有什么需要,你就叫管家陈伯安排好了,啥时想吃什么都可以。”曹国庆站在窗边,指着外面一个站的笔直正在指挥工人修剪花枝的老头道。

    我走到窗前,东张西望了一会,看到了刚才走进来时没注意到的景象,院子角落里竟然还停着两部景区游玩时那种四轮的电动小汽车。

    也不知是该说有钱人的院子实在是太大了,还是该说有钱人懒到几步路都不愿走了。

    就这样,我在这儿安寨扎营了,这辈子还没有住的这么舒适过。

    说这儿是家吧,它跟宾馆似的,要什么吩咐一声都会有人去安排,不管你想吃中餐还是西餐,不管你想吃山珍海味还是有家乡风味的腌豆角或豆腐乳,总之曹家有个庞大的厨房,有一群什么都能做的优秀厨师在那全天候着;说它是宾馆吧,它又比宾馆多了花园、游泳池、台球室等配套设施。

    每层楼外面都有露台,就连露台都大的像一楼会客厅似的。露台上有各种盆栽植物,随时制造着清新的氧气。露台外面有沙发,有桌椅,甚至麻将桌。伏在长长的露台栏杆上面,视线一览无余,有无敌海景,有繁华街景。晚上托着酒杯,坐在露台上吹着夜风,聊着天,看看海景或仰望星空,想想都是醉了。

    三楼是老曹一家三口居住的地方,那是绝对的私人领地,除非老曹召唤,否则我绝不进去,其他地方则任由我去。

    过去有钱人的家庭主要体现在家具的品牌选择和外观华美上,现在不仅仅是这些,还在于一些高科技的应用。

    这套别墅的主会客厅层高达六米,极为开阔的空间。配有虹膜识别系统,触摸屏控制器等等一大堆我听管家介绍就傻了眼的高科技设备,我完全不懂这些设备能做什么,有什么用。

    最让我不习惯的是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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