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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无尽神装-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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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一些小动物。这些小动物机灵的很,不肯离人十丈之近。打猎就费力在这里,猎物在面前不远,就是抓不住。

    “明日我们一起去。”李牧目前还是一家之主,说话挺管用的。大壮未及弱冠之年,力气虽大,却听话的很。老爹要去,那就去吧。反正那里很安全,多一个人,还可能多抓点野味呢。

    晚间吃饭,那只山鸡已经被摆在桌上了。烧鸡汤没什么难度,吴氏也规规矩矩的煮了,没出什么岔子。要是她把这鸡汤再烧成一堆,黑乎乎的东西,那就让人佩服了。看来中午是食物素材问题,吴氏的厨艺没有大错。

    “吃啊,你们光看着干嘛?”李牧见两人,默默地扒着碗里,黑乎乎的东西。不动筷子夹鸡肉,最多只是喝一口鸡汤,有点不明白。

    吴氏低下头,仍旧往嘴里塞,那莫名的食物。大壮就有点愣头青了,不过他这个年纪,本来就是愣头青。“爹,你不是说过,肉食只有等你吃完了,才让我和娘吃吗?”

    哪里有这种事?这是做爹的说的话吗?李牧自己肯定是没有说过,应该就是原主说的了。怪不得原主魂飞魄散啊,他的作为,连系统都看不过去了。

    想归想,他现在又要背锅了。

    “你爹以后改吃素了。”无可奈何,为了留点颜面,只好说了这样一句。他倒是没什么可惜的,不吃肉而已,小事。

    “真的?”李壮高高兴兴地捧过盆子,和他娘一起吃。

    李牧苦笑一声,这孩子明显疼他娘啊!

    他们家三间屋子,并排向南。吴兰和李牧,两人睡西屋。李壮一人,睡东屋。以后要是大壮娶媳妇,也一起住东屋了。中间的门堂,平时用来摆餐桌吃饭用。有时候,在角落里摆放一些杂物。烧饭的地方,是在院子里搭了个小篷。另外还有鸡羊圈,与厨房对立小院子两侧。

    这样的布局很不错,在王村里算是奢侈了。看来村学的收入来源,稳定而高薪水。

    村学这事儿,让人为难的很。他不知道要教什么,也没有当过老师,不知道怎么教。还好现在是农忙季节,学生放假回家帮忙干活了。他还有时间,好好的准备一下。

    “小兰,我书放哪儿了?”问一下吴氏,保证知道。

    “在大壮床底下。”吴兰对家里的东西,门儿清。

    西屋的床,类似于炕,是石头做的。东屋的床,是木板床,床下可以放东西。他在大堂杂物堆里,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没想到在东屋里。

    慢悠悠的踱步过来,儿子房里好像有说话声音。

    “桂花,我爱你,好桂花。”

    李牧满脑子问号,儿子说的王桂花,他也知道。村长王仁的闺女,老来得女,格外爱惜。养的很好,在村里颇有些美名。这一代王村的村花,应该就是她了。说起来,李牧自己年龄也不大,五十岁都不到。放在后世大天朝,还能在工作岗位上干十年。

    古代生活条件不好,大家都活不长。二三十岁的人,生点小毛病,也许就没了。四五十岁左右,大多数人都要死了。活过六十岁,妥妥的长寿。七八十岁,世间少有。要是真的活到九十、一百岁,那就是逆天了,说不定皇帝都来祝寿。

    从傍晚到现在,好像没有人来啊?王桂花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不可能这个时候,出现在大壮房间里。眼睛一翻,李牧终于晓得了。“宅男费纸。”

    想明白了,他默默的收回,一只踏出去的脚。搬来一张小凳子,坐在院子里。

    此时天还没有完全暗下来,哪里都是青灰色的。有几颗闪亮的星星,已经隐约可见了。五月算是半个夏天,白天很热,不到晚上就能凉下来。风吹草动,坐在院子里享受凉意。

    那只羊挺着个大肚子,旁若无人地趴在地上,嘴里不知道在咀嚼什么。一只老母鸡,刚刚生完蛋,“窝窝窝”叫个不停。上前取出那枚蛋,暗红的外壳,还带着温度。

    感谢书友血樱ˇQUACR狱界狱天(原谅我那两个符号找不到)、吾本为魔,唯吾独尊、书友1200378635的打赏、推荐和收藏。

    (本章完)

第141章 山林遇险() 
“爹,你乘凉啊。”过了一会儿,李壮冒出来了。

    “嗯,大壮,你多少岁了?”李牧看了他一眼,小伙子不错。

    “十六了。”李壮摸摸脑袋,向他说道。

    “年纪不小了,可以娶媳妇了。”

    他这一句话,李壮听了顿时红了脸。

    “你看上哪家姑娘了?我替你去说说。”李牧知道他害羞,主动出击。

    “没有,爹,再晚两年吧。”李壮死鸭子,嘴硬的很。

    唉,李牧叹了一口气。这个儿子,想媳妇就直说嘛,他又不会取笑。现在死不承认,等那王桂花嫁人了,后悔去吧。每天王村长家,求亲的人都要排队了。再等两年,黄花菜都凉了。人家女孩子,这个岁数嫁人正好。

    “好吧,你都不急,我更不着急了。”

    回了西屋,吴氏已经睡着了。对一个三四十岁的农妇,他什么想法都没有。很自然的躺在她身边,想了想,把手搁在她身上。

    一夜无话,睡得香甜。

    第二天,等他睡醒时,吴氏已经去准备早餐了。这段时间,他翻开看看那些教学材料。

    仔细看了一下,这应该是《尚书》的一部分。李牧有些疑惑了,就拿这些东西教小孩?不太好吧。小孩子不是应该,拿着《三字经》瞎背背的吗?

    也许这个时候,文学还没有普及吧。大家都是手里有什么,就学什么。

    “老汉,这鸡腿拿着路上吃。”

    吴兰塞给他一些干粮,又从昨天煮的鸡汤里。捞出一个鸡腿,捋捋干,再用油布包起来。

    “你自己留着吃吧。”

    开玩笑,李牧怎么可能贪图一个鸡腿。他昨天可是说了要吃素的,总不能今天就自己打脸了吧。

    走出门外,李壮已经在等着了。

    今天他穿的和昨天差不多,要不是粗布麻衣有新有旧,李牧还不大分辨得出来。

    “爹,咋们走吧。”

    李壮拿着一把大菜刀,肩上斜挂着一张弓,背后背了一个箭筒。他在院子里坐了好一会儿,看见老爹出来,高兴的拉着后者走了。

    王村并没有背靠大山,想进山还得过一条宽河。之后还要走老远,才能走到山下丛林里。这就是猎人们,为什么要早起的原因了。打猎占用的时间,和来回赶路的时间,加起来不得了了。

    当初建村时,不是没考虑过建在对岸。这样不仅方便打猎,妇人们也能时常去采点山货。可是最后,大多数人都同意过河建村。无他,安全问题大于天。

    要是依山而居,好处确实不少。但是山上,偶尔会有野狼猛虎出没。这个年代,人们没有强大的利器,可以一下子杀死这些野兽。枪支弹药什么的,离他们太远了。如果村里跑进来一只老虎,那乐子可就大了。

    相比之下,隔河而居,安全性上有保证。你一只野狼,总不可能游泳过来,再叼走村里的小孩吧?所以大家为了安稳一点,主动放弃了很多山货。

    李牧这次进山,没有其它的武器,就手里有一杆枪。木枪,把木头削成头尖体长。枪头是拿了一点铁水,糊上烧一下,连一个真正的铁枪头都没有。

    李壮拿的箭矢也是如此,自制的东西,只能拿出来射射小动物。要是碰上个狠角色,大概只有那把大菜刀有用了。

    “爹,你采的东西能吃吗?”李壮拿着一串果子,皱着眉头说。

    “这是五味子,你爹小时候经常吃。”

    这句话李牧没骗他,五味子对五脏都有好处,他常常买来吃的。这里一串串长在树上,挤在一起,他还是飞快的认出了这种小果子。

    见老爹自个儿吃得欢快,李壮也跟着采了。

    进山的猎人,也承担了采摘果实、野菜的责任。这样一趟下来,就算没有打到猎物,好歹也能有所收获。山里的东西,有些是不能吃的。大家都知道能吃的,早就被人采光了。剩下的野菜,只能往深处寻找。像这种奇异鲜艳的野果,很多人都不敢吃,因此幸存在树上。

    从早上出发,赶到山里来,都花费了老长时间了。收集了一会儿野菜野果,日头高高挂起,是时候吃点干粮了。

    “大壮,你昨天哪里打到野鸡的?”

    吃着干粮,和水吞咽,比那些不知名的食物好多了,越吃越想吃。两人边吃边聊,商量一下下午去哪儿。

    “就在那。。。”说到一半,顿时就说不下去了。

    李牧顺着他的目光,往身后一看,搞什么,一头野猪!野猪和家猪,完全是两个物种。一头成年大野猪,打不过又跑不掉,单挑完虐一个大汉。武松打虎,也许他能打的过老虎,可他不可能打的过野猪。赤手空拳的,力气再大,也大不过野猪。想把它按在地上打,一个人是办不到的。

    李壮拿箭它,箭矢很争气,一下子就射中了。可惜对方皮糙肉厚,箭头插入一寸,只能算是小伤而已。

    “爹,你快跑!”

    说完这句话,李壮丢下弓箭,举着菜刀拦在前面。

    他们身后就有一片密林,只要跑得快,完全可以摆脱野猪的追击。李牧虽然力气不足,可他的发力技巧高超。真正跑起来,并不比儿子慢。两人完全可以,一起躲进密林中逃命。

    可是李壮不知道,他以为老爹跑不掉了。因此挺身而出,想拦下危险,让后者能抓紧时间逃跑。

    原来李牧就很想待好大壮,虽然只是名义上的父子,他也准备照顾好儿子。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当爹,心里的喜悦满满一箩筐。

    这次李壮肯舍命救他,无疑又触动了他的心弦。这个孩子,难得的有如此心意。至此,他已经决定把李壮,当成亲儿子看了。

    至于那头野猪,他有办法对付。很难相信,一个瘦削的小老头,竟然能如此自信。

    李壮手里有一把菜刀,野猪有一对尖利的獠牙,胜负就在五五之数。谁能先用利器,击中对方的要害部位,谁就是胜利者。相比而言,人身上大多数地方,全都是弱点。而野猪身上,只有头颅和肚子算是弱点。

    这一架的艰难,可想而知。好在畜牲就是畜牲,没什么智慧,就知道冲撞。一对獠牙冲在前,李壮往旁边一滚,闪身避过。

    这时候,相隔不远的李牧,与那蠢猪正对面。

    (本章完)

第142章 会心一击() 
冲上去徒手肉搏,肯定是行不通的。而李牧手里的工具,只有一把木枪,和地上散落的弓箭。

    弓箭的效果,他也看到了,只能给野猪造成一点皮外伤。所以他也没准备,用那自制的短弓。既然如此,那就只有用木枪迎敌了。

    挥舞了几下,他已经把木枪的轻重、长短,都一一了然于心。枪这种东西,不一定要拿来近战。有一种体育项目,不是叫做标枪吗?

    全神贯注之下,他手中的木枪,仿佛也有了灵性。李牧的整个人,像是一把拉满的大弓,充满了力量的美感。以木枪为箭,爆发出了最强的力道,直射野猪的脑袋。

    在他精心设计下,木枪的射击,沿着直线稳稳当当的指向目标。这一段空中飞行,几乎没有降低它的动能。

    “噗!”

    一声轻响,枪头从野猪的眼珠子上刺入,没进了它的小半个脑袋。

    到底是年老力竭,如此完美的一击,已经是李牧当下,可以制造的最大伤害了。眼光毒辣,心稳手稳,又用尽了全身力气。这一枪虽说已经致命了,可那野猪生命力顽强,还有几时可活。

    遭受了巨大伤害,或许知道自己活不久了,它明显陷入了狂暴状态。速度和力量都增加了一大截,李壮躲闪不及。身体一弯,只能先避开它的獠牙。

    疯狂的野猪,高速从他身上踏过。巨大的体重,再加上愤怒的踩踏,这一下李壮受伤不轻。他蜷缩着身体,想减轻一点痛苦。

    更可怕的是,先前急速奔跑过去的野猪,此时又转过身来。只消用獠牙轻轻一刺,便可轻易地结束这个人类的生命。

    不远处的李牧,看在眼里,迅速的拾起地上的弓。张弓搭箭,死死地盯着目标。

    此时的大野猪,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明显快坚持不住了。

    “嗖!”

    就在它拿尖牙对准李壮,准备刺下去时,一支箭矢飘来。

    自制的箭矢,李牧无法发挥出什么威力。要是他往野猪身上射,很可能就刺破一点皮,毫无意义。但是就是这根轻飘飘的箭矢,给予了后者最后一击。

    原先他扔出去的标枪,现在还挂在野猪的脑门上。一半的枪尖在它头颅里,剩下长长的枪身,露在空气中。那根木质轻箭,有意地射中了标枪的尾部。

    二者轻轻一碰,在杠杆原理的作用下。没入进去的半截枪尖,在野猪脑子里,缓缓搅动了一个弧度。原本就命不久矣的它,这一瞬间,像是被雷击中了。一动不动,几个呼吸后,“篷”一声倒下了。

    人物等级 1级(可学习技能:将进酒、神来之笔)

    紫晶币 1

    “呼,”这一幕,让旁边观察的李牧,松了一口气。来不及管其他的,他三步并两步,跑到李壮身边。

    “大壮,你怎么样了?”扶起他的头,一边帮他顺顺气儿。

    “还好,就是有点胸闷。”

    这么一折腾,李壮的声音,都气虚了不少。

    不幸中的大幸,要害地方没有受到伤害。凭着年轻,气血旺盛,恢复起来不难。

    休息了一会,等日头西斜,炎热不再的时候。缓过来的两人,朝村里出发。

    回去的路上,父子俩都很高兴。李壮是因为,猎到了一头大野猪,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李牧则是因为,激活了人物技能,有了傲视普通人的资本。

    他们两个,一个是伤员,不好走地快。另一个要带上猎物,也是慢吞吞的。等他们到了村口,吴氏已经早早地在那里等候了。

    “老汉,大壮,你们今天怎么这么晚?急死我了!”

    吴氏只是一个胆小的妇人,丈夫和儿子进山,迟迟不归。急得她都快掉眼泪了。

    这个老婆虽然丑了点,总体来说,李牧还是比较满意的。夫妻俩年纪都不轻了,长得漂亮有什么用,那是年轻人要在意的事情。相敬如宾,相濡以沫,这才是他们这个年纪要做的事。毕竟有些事情,上了年纪的人力不从心啦。

    当然了,有些老头想要美女,这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就算是七老八十岁的老人,娶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在这个时代完全可以,甚至还能得到,好事者的一声称赞呢。

    李牧同学是一个正经的老头,要他干出这种事,千难万难。更何况凡间女子,不修法力,身上瑕疵太多了。王心雅修成仙体,从皮肤血肉到骨骼经络,每一处都像是精雕玉啄的。那时候的她有多么完美,他依然历历在目。相比之下,那些什么美人佳丽,差得实在是太多了。

    吴氏的相貌平常,也许还不比路人。但她的心地,没人能挑出毛病。

    “今天猎到一头大野猪,所以回来的晚了点。”

    能被一个人等待和担心,无疑是一件幸事,李牧感受到了这份心意。心中颇为愉悦,看着吴氏的眼神也柔和了许多。

    果然,吴氏一见丈夫和儿子,安全回来。而且带来了一头,三百多斤重的猎物,不由得破涕为笑。这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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