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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无尽神装-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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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秋,赵将军来看你了。”周围的女伴调笑道。
“哪有,他是来巡视的。”名叫程秋的女孩,忍不住出声辩解。不过,她还是偷偷瞧着李牧。想起昨晚娘亲的嘱咐,小秋脸上很快布满红霞。
“这里有什么好巡视的,还天天来巡视,骗谁呢。”这些女伴也都是人精,一眼看穿。
这下小秋更是羞的无地自容:“讨打!”
“哎呦喂,将军夫人打人了!哈哈哈。。。”
吩咐士兵自行巡视,李牧拿着一物匆匆奔来。李牧急啊,古代女孩质量不高,好不容易有一个看对眼的,还不得抓住机会。“小秋,这是卢大爷刚烙的饼,肉馅儿的。”李牧傻傻的上去献殷勤。
“赵将军,”小秋推脱着不肯收下,但又抵不过李牧,而在这里拉拉扯扯的更是引人误解了。收下了饼,小秋呐呐地说:“多谢赵将军。”李牧摆出了一个自以为憨厚的笑容,没有说话。得想办法让她多说两句话,不然怎么叫谈恋爱。不过李牧也是不老道,不了解行情。目前流行父母之命,说句不客气的话,以他的地位去提亲,想来是马到成功的。不过这厮本就不是靠头脑吃饭的人,现在又坠入爱河,这么看,他没忘了讨好女孩,就不错喽?
话说回来,李牧也是傻人有傻福。
鲁大娘看着李牧迟迟没有拿下小秋,就忍不住毛遂自荐了:“赵将军可是看上了小秋?老妇倒是与她爹娘熟识,不如就让老妇做了这媒人吧。”这下李牧自己倒是迟疑了,他现在十五、六岁,小秋十三、四岁,放现代俩妥妥的初中生。这就结婚了?
倒是这鲁大娘今天怎么有点。。。皇帝不急太监急啊。狐疑地看着鲁大娘,她怎么会突然关心我的婚事?
鲁大娘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于是就实话实说了。“小秋这姑娘苦啊,他爹是个病秧子,她娘帮人绣花,连夜赶活,早就瞎了眼睛。村里的人家都不愿意要她做媳妇,生怕拖累了家里。大娘我看着她长大,知道她是个好姑娘,就寻思着给她寻一门好亲事。你不要啊,我赶紧去回了她娘。”
原来如此,这村里的老百姓都什么眼光?这么勤劳能干又美貌的姑娘都嫁不出去?活该让我得了。呸,什么叫活该。李牧想到此处,赶紧拦住了鲁大娘,陪着笑脸。“那就拜托大娘了。”
(本章完)
第14章 主动出击()
还别说,这鲁大娘真是个能人。一去一会,一盏茶功夫,就把婚事敲定了。待知道李牧的父母,都在国都邯郸,只有他自己在北境时,鲁大娘又热心地想扮演他的高堂。
不过,“怎么有种被套路的即视感?”想到小秋家里的状况,李牧为她打起了抱不平。不就是爹娘病痛缠身么,至于连结婚都要套路?“这样的套路,来多少次我都不怕。”他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十分之欠揍。
在装备婚事期间,李牧也没有闲着。给军中添了几匹马后,他亲自督促士兵学骑马。兴许骑马是男人的天赋(字面意思),目前军中士兵都学的差不多了。当然,大部分人仅仅是能骑而已,只有一部分人会骑,这就代表他们有资格入选骑兵了。
在军营里转了转,发现鄂把军队管理得井井有条。“这个鄂,很有才干啊。”李牧心里惦记着。在家训练儿子的鄂,背后忽然一阵凉飕飕的,骂了一声“这鬼天气”。
前世李牧单身二十年,所以这是他第一次结婚。此时他还不知道穿越其他世界,只当这是一次性穿越,而小秋就是和他相伴一生的人。他只想给小秋最好的。
他手上颇有钱财(奴隶贸易),在村东购置了一个院落。又请人特意布置了一下,并且亲自上阵,忙活了半天。眼看着这温馨的小窝一点一点形成,李牧的心也变得柔软了。
正当其沉浸在喜悦中,当夜,小秋他爹病故的消息传来。之后,鲁大娘带来了婚事延期的消息。鲁大娘一个劲儿的说小秋孝顺,以后肯定对李牧的父母也孝顺云云。总之一句话,生怕李牧不乐意等人家,让这门亲事黄了。
话说小秋确实是个孝顺的孩子,父亲身亡,她执意要去为他守孝三年。东陵西舍都来劝她:“像赵将军这样的良配可不好找,人家万一不乐意等这三年,你就等着哭吧。”不过,小秋还是坚持为父亲守孝。
听到这里,李牧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他本就不想这么早结婚,再过三年,这还差不多。而这么孝顺的女孩,又令他格外怜惜。
作为准女婿,李牧是要去祭拜一下老丈人的。进入灵堂中,只见身着素衣的小秋和其母程氏跪坐在地上。程氏哭得呼天抢地,小秋亦是眼泪如同掉线的珍珠,嘀嗒嘀嗒地沾湿了一片衣裳。看看躺在门板上的程父,其面色苍白,隐隐发青,怕是这病由来已久。怪不得这一家,这么急着把女儿嫁出去,是想在程父临终前,给小秋找一个好归宿啊。
见小秋眼眶通红,泪水在眼眸中打滚,李牧爱怜地替她擦干了眼角的泪水。
小秋并未拒绝自己进来的夫婿,她对着李牧轻启朱唇:“赵大哥,等我三年。我为父亲守完孝,就嫁给你。”小秋的声音十分悦耳。
李牧不想他喜欢的女孩,称呼他“赵牧”这个假名字。
于是,他紧接着说:“叫我牧哥哥吧。”
小秋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还是糯糯地说道:“牧哥哥。”
别人只当是亲近之人的昵称,哪知其中深意啊!
程父下葬后,小秋和程氏又各自接了些活计维持生计。李牧见她们母女俩为生活奔波劳碌,他哪里舍得自己的心上人受苦。便把他们母女俩接到,原本用来成婚的院子,并且安排了几个相识的大娘照料着。
现代的男人常常抱怨,女人结婚前和结婚后,完全是两个人。没想到,小秋也有这样的潜质。虽然只有十三、四岁,小秋却有了些主母的架势。一个小女孩,指挥着几个大人,将院子收拾得焕然一新。
偶尔和李牧会面,也放下了些少女的矜持,拉拉小手什么的一点都不害羞。这是真的将自己当做赵家媳妇看了。
“牧哥哥,你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啊?”小秋问边上与她并排躺着的李牧。
李牧嘴里叼着一根草,双手交叉垫着脑袋昏昏欲睡。“父亲,母亲还有大哥。”
小秋望着头上一群闪烁的萤火虫道:“能给小秋说说吗,牧哥哥的家里人。还有邯郸,那里的人都穿胡服吗。市集上的人多不多,他们也过秋社日吗?赵王长什么样,宫里的妃子美不美……”
发现李牧睡着后,小秋停下了十万个为什么。轻轻地将自己放入李牧的怀抱里,拥着爱人,幸福地闭上了眼睛。
李牧也似做了什么美梦,一抹微笑,令他整个人都生动了许多。
(本章完)
第15章 行军夜话()
寒来暑往,自李牧驻守楚乔村,已经半年了。“李叔父果然给我安排了个好差事啊。”他不禁苦笑道。这半年里,赵胡之间大大小小的摩擦发生过数次,却愣是没有一次波及到楚乔村。这里的地势不利于骑兵作战,胡人的骑兵大军从来不肯来这里。
“既然如此,只有主动出击了。”想起昨日斥候的报告,李牧嘿嘿一笑:“蚊子再小也是肉。”
此次要进攻的是一处新建的胡人据点。据斥候的报告,昨天只有三百人。李牧不知道那斥候说的是三百战士,他习惯性地算了一笔账。“三百人的部落,战斗人员也就一百多,小意思。”
要是他知道那三百人全是战士,恐怕就不会如此轻敌了。这句话倒不是说那三百战士可怕,事实上,李牧自己就可以单挑这些人,只是他比较怂而已。那三百战士组成的“部落”本就非同寻常,有哪个部落纯粹是由战士组成?这分明就是战争的开始!
“游击队”共三十多人,全是马术娴熟的骑兵。他们是由全军大比,择优胜者选取出来的。比起一般的胡人骑兵,战斗力还要高上一截。放到中原去,个个都是宝贝疙瘩。他们就是李牧看中的班底了。
这次出征,李牧带上了小秋。(作死)他与小秋如今郎情妾意,一刻也分离不得。去打发一个手到擒来的“小部落”,顺便就带着小秋草原七日游。阿大他们曾经跟着李牧挑翻过五百人的部落,如今人数增加,信心满满,也欣然接受了小秋同行。而那些士卒见将军、统领都默认了,他们只能把疑问埋在肚子里。李牧向来是不穿甲胄的。因为这些铠甲系统并不承认,穿了等于没穿,还不如潇洒地一身白衣呢。就这样,两个身穿家常服饰的少男少女共乘一骑,身后跟着一队骑兵的奇特场面出现了。
战国时代的绿化真不错,这山是青山,水是绿水。空气也格外清新,一股泥土的沉香扑面而来。这一队骑兵所过之处,虽然大地震动,但愣是没有一片烟尘。
李牧坐在小秋身后,双手拎着马缰,将她圈在其中。
“小秋,要打仗了,怕不怕呀。”李牧无耻地调戏自己的未婚妻。
“不怕,牧哥哥会保护我的,小秋一点都不害怕。”
李牧看着小秋认真的眼神,调戏的话却再也说不出口了。
今天他们运气不错,白天猎到了一头鹿。晚上扎营时,阿大他们将今天偶遇的猎物煮了汤。草原的夏天,白天热,晚上冷。一头鹿煮了两大锅肉汤。骑兵个个都能得到几碗汤,以及一大块肉。即使调料只有盐和胡椒,大家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这么凉的夜晚,也似乎没有那么难熬了。
远处,胡人的帅帐中,偶尔有争执声传来。
“帕白,这次进攻,应该由你们佐罗部落做先锋。”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斩钉截铁地说到。
被点名的中年男子忍不住站起来:“为何不是你们狐支部落?连翻征战,每次我们佐罗部落都损失惨重。现在只能凑齐这两千人了。”
“哼,还好意思说。堂堂一个十万人的部落,只派出这么点人参战,我看你们佐罗部落,根本没有把王庭放在眼里。”
……看来胡人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
(本章完)
第16章 上天无路()
一处小山包上,一对璧人相互倚靠着看星星。
那男人剑眉星目,衣冠楚楚,玉树临风。女人粉黛霓裳,娇媚体贴,柔若无骨。
“小秋,我教你唱一首歌儿吧,我家乡的歌。”
小秋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李牧唱歌是什么水平,她深有体会,说是“五音不全”也毫不为过。不过,看着情郎兴致高涨,她也乐得如此。“好呀。”脆生生的女声响起。
其实李牧知道,这个家乡,不是小秋以为的邯郸。总有那么一天,或许是他们结婚以后吧,李牧会告诉她一切。这个秘密,藏在他心里太久了,久到他自己都快以为,他真的是赵牧了。他期待着和眼前的这个,露出烂漫笑容的少女,分享这天大的秘密。
“那你听好了。”他认真地为爱人唱起了这首歌。
我听见雨滴落在青青草地
我听见远方下课钟声响起
可是我没有听见你的声音
认真呼唤我姓名
。。。
他会有多幸运
“真好听。”小秋似乎很喜欢这首歌,旋律优美,意境感人。几遍之后,她学的倒是有模有样。
动人心弦的乐曲,加上小秋美妙的声音,让人着迷。前世他对于“成功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一金科玉律深信不疑。此时,他已经不敢苟同了。这首《小幸运》,他唱了不知多少遍了,还是唱的跟那啥一样,远远比不上小秋这个初学者。这明明就是“百分之一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天赋”好吧?
不过好在这是他自己媳妇。李牧乐呵呵的听着。
小秋那富有穿透力的声音,带着两千多年以后的旋律,在这战国一角,飘然响起: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原来我们和爱情爱情曾经靠得、那么近
那为我对抗世界的决定
那陪我淋的雨
一幕幕都是你
……”
“牧哥哥,你就是我的小幸运。”小秋心里甜甜地想着。
帕白在自己的营帐中,越想越生气。
他是佐罗部落的族长。原本佐罗部落是周围几万平方公里中,最强大的胡人部落。拥有数千马匹,以及数万可战之兵。佐罗部落地势低平,水草丰沃,日光充足,是一片难得的黄金牧场。因此族人生活富裕,周围也有不少部落结交讨好佐罗部落。可是,自从狐支部落崛起之后,一切都不同了。
狐支部落,原本是佐罗部落的一个附属部落。近百来,已经发展成了,和佐罗部落相差无几的大部落,甚至稳稳的压了佐罗部落一头。狐支部落和佐罗部落相邻,几代人下来,恩怨愈演愈烈。不过,在往日纠纷中,佐罗部落屡屡处于下风。无他,王庭拉偏架。狐支部落目前虽说是大部落,但在所有的胡人部落之中,前十都排不上。可胡人的王后,连续几任都来自这个狐支部落。
帕白恶意地猜测,是不是这个部落用什么迷药,迷惑了大王,导致其沉迷于这个部落的女子。不过帕白也没有想到,他的猜测,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因为这个部落地位特殊,其他部落的人都对狐支部落礼让三分。
佐罗部落却偏偏不买这个账,事实上,也不能买这个账。两个大部落靠在一起,争的可是生存的根本!这将直接关系到部落的兴衰,寸步都不能让。
(本章完)
第17章 系统现身()
这一路上有些不对劲。
自出关以来,已经四五日了。按理来说,早该找到胡人据点了。可实际上,他们连胡人的毛都没有看到。该不会是。。。
不用猜测了,那四面八方密密麻麻的胡人士兵,告诉了李牧答案。
“该死的,这有上万人了吧。”李牧紧紧地护住怀里的女人。小秋察觉到了他的不安,乖巧地靠在他怀里一动不动。
“杀啊。。。”漫山遍野的胡人冲上来。
“王大,等我回去,第一个砍了你的脑袋。”此时李牧认为,是有人叛变(这倒被你猜到了),派那个叫做王大的斥候假传消息,以此来害死他们。不得不说,人愤怒的时候会失去理智。那个王大,是他提拔上来的,可以算作亲信了。人家对他忠心耿耿,如实汇报。只是他自己没有仔细询问,落得如此境地。还想着回去杀了王大,待知道人家那时,已经在兵变中为国捐躯了,这才幡然悔悟。
李牧手起刀落,杀人无比娴熟。阿大一马当先,领着游击队奋勇杀敌。也许是敌众我寡,太过悬殊,反而激起了将士们的死斗之心。靠着神装“军团荣耀”的强大回血能力,一时间,双方战况焦灼。
狐支部落的长老,面色难看无比。他看对方只有三十多人,主动包揽了这次绞杀。没想到下属这么没用,这么久了都没有拿下,还折损不少。帕白在一旁幸灾乐祸,还不忘说风凉话:“长老的部下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我佐罗部落的勇士可比不上。”
狐支长老顿时恼羞成怒:“给我放箭,射死他们。”
“长老,里面还有我们的人。先让他们撤出来吧。”
“撤什么撤,一群废物,活着浪费粮草。还不快去下令?放跑了这些赵狗,老夫唯你是问。”
亲随见此,连滚带爬地飞快下令去了。
“放箭。”一声令下,无数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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