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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无尽神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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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世,李牧曾看过一本战国野史,其中与自己同名的赵国名将“李牧”,他爹就叫李甫。而史节中“李牧”一出场就是北境边关名将。这也令李牧猜测,他爹是不是北境权贵。如今有机会,自然要寻问一番。
刚进门,一颇有些英气的将军,起身向李牧走来。“贤侄,远到而来,受累了。”
我们认识吗?你这热情有些过头啊,难道有阴谋?李牧疑神疑鬼。“这,李将军还是先看看太子殿下的文书吧。”
“哈哈,你这小家伙,当年可没这么生份。”李甫接过文书,随意地看了一眼,便拉着李牧入座。“你父亲已来信说明此号,你且安心在此历练吧。”
李牧秒懂。他父亲马服君赵奢,曾在北境驻守过。与如今的守将李甫相识,也是常情,要是互不知名,那才叫奇怪呢。而且听李甫的口气,在年幼时见过“我”喽?
“承蒙李将军照看。”
“我与你父亲相交甚厚,按辈分来说,你当叫我一声叔父。”
“叔父贵安。”李牧从善如流。
一听李牧一路赶来,还没用午膳。李甫便要拉着他回家,而李牧,也想见见那位末来的国之栋梁,并未拒绝这次邀请。
宴席上,李牧看见了“小李牧”——一个十多岁的小孩。(以后就管历史上的名将李牧叫小李牧了)这小李牧虽然年幼,但一双灵动的眼睛,及其沉稳的性格已经可以看出此子的不凡。李牧不禁点了点头。(不要脸,你是在史书上知道他的不凡,哪里是看出来的?)
李牧不知自己故作老成的一番表现,已落入李甫和他女儿李婉眼中。
“噗嗤,”少女忍不住娇笑一声,却引来李甫的狠狠一瞪。她顿时正襟危坐,却仍然不时地偷偷瞧着那人。李牧不知所以,只是报以微笑。
下午,他随李甫去军营点兵。
果然,战乱不断的边关,军营中充斥着一股铁血肃杀的气氛。李牧收起了笑容,默默打量着眼前的军营环境。入目的仅仅是干净整洁的校场,以及星罗棋布的帐篷,还有一队队军容整肃的士卒。虽说是大军军营,人多如蚁,却毫无嘈杂之感,这是一支强军。
“贤侄,此番你率领五百士卒,守卫楚乔村如何?”李甫已经为他做好了打算。(楚乔传不错,挺好看的)
李牧来时也曾下了功夫,对这楚乔村有些印象。楚乔村是一个大村落,周围零散分布着诸多个村庄。不过楚乔村距离城池远,且地理位置重要,需要派兵驻守。虽说孤悬在外,却不必过于担心。楚乔村背靠大山,胡人只能从正面进攻。因山路难走,且其地势居高临下,易守难攻。此时不是大战期间,三百步卒足矣。
“遵命。”虽然有些可惜此地少有战乱,但李牧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应了下来。
点齐五百士卒,与李甫告别,前往楚乔村。拒绝了李甫想要介绍其他将领相识的好意,李牧知道,那些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将领,并不会对自己有好感。甚至有可能把他当成“关系户”,来北境镀金的。而李牧自己,也没有放低身份去逢迎他们的意思,相见不如不见。
一切,就靠事实来说话吧。
(本章完)
第10章 剑阵破敌()
这五百士卒,没有一个老弱病残。边关防务,事关重大,不会出现不合格的士卒。李甫特意安排了几个家乡在此的士卒加入。唯一令李牧不满的是,没有骑兵,一个都没有。打游击战怎么能没有马呢?问过士卒,会骑马的倒是有好些,就是没有马。
到了楚乔村,他犯了难。虽说这支军队规模不大,但也应该安排一下防务。可李牧不懂啊,他一个现代小市民,怎么会知道古代的军营布置?好在他不懂就问,也不怕丢人。这一问,就问出个人才。
鄂是一位百夫长,今天和其他四位百夫长一起,被李甫将军安排去守卫楚乔村。能回到家乡来驻守,鄂感到很高兴。可是要听从一个比自己儿子大不了多少的少年命令,他心理难以接受。而当看到这位少年,连日常防务都一窍不通时,他忍不住站出来了。
“从今以后,鄂就是我的副将了,我不在,你们就听他的命令,明白了吗?”李牧喜滋滋地任命鄂作为副将,终于可以放手大干一场了。
“遵命。”众将士应道。
“还有,从明日起,加强骑兵训练,会骑马的都要时刻准备着,不会的也要加紧学会。”李牧大手一挥,下达了一个长期命令。
鄂本想反对,咋们是步兵,训练骑兵干嘛。不过他想到李牧刚升他的官,而且只是训练的话,也没什么损失,就没有阻止。
第二日,李牧将防务交给鄂之后,就和阿大他们几个打探起附近的胡人据点。
鄂在安排防务时,首先想到了他的好友——句离。听说句离来自一个小村庄,因胡人劫掠而庄毁人亡,只有他一人逃出来。因为他们两个作战勇敢,慢慢地惺惺相惜起来。待二人都成了新兵的百夫长后,更是变为无话不说的好友。今天,句离向他表达了对校尉的不满:“这区区孺子怎么能胜任我们的将军?八成是哪个贵族子弟走后门来的吧。”鄂皱了皱眉头。待句离还想抱怨什么,鄂出声道:“我们这些人,只管守住这里,别问那么多。”不给句离说话的机会,他立刻安排了任务。
傍晚,李牧一行人赶到一处峡谷。
“将军,前方有一处胡人部落,不到五百人。这里是他们西南方向的必经之路。”说到这里,阿大眼里透露着兴奋,似乎在暗示可以在这里打一个伏击。
我的天,“你们疯了,咋们九个人就去打五百个?”
阿二开口解释了一下:“将军,这个五百人部落是包括很多老幼妇孺的。平时在外的胡人也就百来个,咋们又是在西南这一个方向埋伏的,小心一些,只要不被包围就没事。”
听起来有几分道理。(李牧你个怂货)
“踏踏踏,”一阵马蹄声响起。在某个时刻,这些侍卫们不约而同地暴起,有人负责抵挡胡人的攻击,有人负责阻拦他们的逃脱,也有人负责斩断马腿。整个过程行云流水,像是排练过无数次。几个呼吸间,这一对与他们人数相差无几的胡骑,就这样倒下了。此刻,李牧终于明白,什么叫精锐。
草草地将对方埋葬,清理完痕迹之后,他们在这里等待下一批胡人。
清晨,由于昨夜有一队人至今未归,在外活动的胡人明显多起来了。不出意料,阿大他们并没有因此退却,反而个个精神抖擞,像是耐心等待猎物的豹子,一触即发。看着属下跃跃欲试的神态,李牧微微一笑,也罢,陪你们疯狂一回。
(本章完)
第11章 满载而归()
此时塞外已天气渐冷,清晨的太阳映照在露珠上,折射出喜悦的光芒。
眼前这一队胡人,足足有二三十个。阿大他们,看着这些人经过,并没有动手的意思。不是他们害怕,而是在战斗时,他们可能顾不上李牧。
“阿大,我们一起上。”
阿大听闻此言,点了点头,选择相信他们的将军。
这时,胡人已经经过一半了。李牧连续发动两段位移,瞬间出现在胡人的人群中。紧接着,使用了剑阵技能。在以他自己为圆心,50米为半径的地域,形成了一个无形的剑阵。剑阵的边界处,频频有雷光隐现,所有触碰到边界的人,都将受到雷击。
那些胡人本来骑着马,高高兴兴的比试骑术,哪知乐极生悲了。只见领头的那青年一马当先,得意洋洋,一头撞上了剑阵边界,被雷劈得直冒黑烟。而他身后的一群人,也止不住地撞了上去,接二连三,像下饺子一般。
李牧这厮还在一旁配音“first_blood”,“double_kill”。。。
阿大他们听到这“咒语”,不明觉厉,只觉得将军高深莫测,一个个崇拜地看着他。这些抠脚大汉眼里冒出的小星星,李牧着实受不了,不禁感叹:“要是这么多妹子这样看我就好了,当然,要好看的妹子→_→”
发现剑阵技能这么强大,李牧心思活络起来。这个部落,是不是可以做掉呢?要知道,胡人善战,危机时刻,男女齐上阵,兵力剧增。“不管了,先把外围的清理掉吧。”
两天之内,在损失过百人之后,这个部落的人已经不敢出门了。“那就打上门去喽。”李牧轻飘飘的说道。侍卫们被噎了一口,人家好歹有几百人啊,我们这么嚣张真的好吗?
而这两天被侍卫“抢人头”怕了的李牧,已经快步走了,决定等一会儿一定要多抢几个“人头”。见此,阿大他们只能无奈跟上。
看着眼前黑黝黝的一片人海,他就知道错了。不过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怂。
“将军快走,”浴血奋战的侍卫们,还记挂着他的安危。
“这一波,浪了”李牧反思。
逆境激发潜能,这话没错。只见人群中,李牧神出鬼没,一剑一个人头,时不时的用剑阵技能收割。身法飘逸,换作平时,他还有可能沾沾自喜。现在,他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阿大他们虽然是精锐,但也架不住几百人的围攻。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更何况刀剑无眼。打到现在,他们几个都受了不轻的伤。尤其是阿大,冲的最猛,受到的伤害也最多,现在完全是靠一股意志坚持了。
“还差五个人头,四个,三个。。。”李牧疯狂杀敌,终于凑齐了金币
金币 1511
军团荣耀,出来吧!
金币 1
装备生命宝珠、军团荣耀
军团荣耀:加1000最大生命。被动军团,提升周围友军10%输出和免伤,并每5秒回复60生命。
现实中,人类血量上限300。只消25秒就可以回满。
阿三看见刚刚身中数十刀,已经力竭倒下的阿大又站了起来,张大的嘴巴已经可以放下一个鸡蛋了。李牧笑了笑,终于放心了。要是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导致阿大他们的死伤,他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军团荣耀的强大回血能力,再加上阿大他们灵活的身手,不多时就把这个据点平推了。
(本章完)
第12章 有女小秋()
李牧一行步入胡人营地时,迎接他们的不再是刀剑、喝骂,而是沉默。这一战,胡人男子死的死,逃的逃。而胡人女子,有些选择了投降。李牧可不敢小觑这些胡人女子,令众人将她们绑了。
原本想将他们全部杀掉,李牧却想起来,这个时代可是存在奴隶的。这些胡人,不仅可以卖一个好价钱,更重要的是,他们可是李牧军功的证明。
阿二他们在后方驱赶,李牧坐镇中间,阿大在前面领路。除去一些老弱病残,还有上百个胡人女子。原本的胡人营地处,升起了浓浓的黑烟。其中的财务,值钱的都被挑走了,剩下的,一把火烧成了灰。兴许是李牧他们的神威震慑住了这些胡人,竟然没有一个闹事的。只是他们偶尔忘向李牧的眼神,有些畏惧。
行至村外,一队兵卒接引而来。至此,终于可以放心了。
回到楚乔村,李牧等人受到了隆重欢迎。村内的老老少少都来围观。这些村民一辈子都在胡人的阴影下生活,对胡人的憎恶是最深的。眼见这一支刚来驻守的军队,取得了这么大的战果,他们都十分激动,一些老人,更是热泪盈眶,在村民的一片歌颂声中李牧几人到达了军营,阿大去寻找奴隶的买家。目前,
金币 626
装备生命宝珠
思来想去,他购买了一双布甲鞋,学名“影忍之足”。这双鞋不仅加移动速度,和护甲,更让李牧看重的是它的一个属性:减少15%受到普通攻击的伤害。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其他人会技能或法术,也就是说,这个15%是实际减伤的一部分。这双鞋必须买。这样,数据面板又有了变化。
金币 26
装备生命宝珠、影忍之足
感受了一下这双鞋的另一个被动:增加60移动速度。李牧喜笑颜开。这走路的速度都比得上骑马了。自此,他终于有了“万军丛中过”的资本了。
高兴之余,李牧将从胡人部落搜刮到的财物分给了手下将士。虽说胡人部落的财物不多,但毕竟是一个部落的财物,分到每个人手上,也够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士卒们无不感激。这年头,士卒们能得到的银饷不多,吃穿也差。为了能有一口吃的,顺带为家里改善生活,这就是大多数士兵从军的理由。碰到李牧这么一个“爱兵如子”的将军,他们自然是感激不尽。
奴隶的买家很好找,附近的城池中,就有几家以此为生的人口赎子。只是一下子处理这么多俘虏,十分罕见。这些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平分这些奴隶。
因此小发一笔的李牧感叹道:“果然是战争财最好发”。
这几曰,李牧春风得意,句离却忙得焦头烂额。他原本是那胡人部落的一员,他精明,有远见,靠伪造的身份混入了赵军,并当上了百夫长。其实那个身份并非伪造,而是却有其人。当年他们一对胡人去某个村庄劫掠,偶然得知了一个村民和他同名。于是,句离和同伴们,屠杀了那个村落。之后,句离便冒充那个村民潜入赵军,日常生活中,毫无破绽。
这次他的村落被毁了,兄弟姐妹都被抓来做了奴隶,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事实上,这些年句离没少给部落通风报信。所以这个部落才敢驻扎在离赵国村庄不远的地方,并因此获得了巨大利益,部落也一天天强大起来。句离实在想不通,李牧一行九个人,怎么就打败了村中几百勇士,还俘虏了这么多人?
这些年句离英勇作战(杀的不是自己部落的人),得到了不少赏赐,因此有些家底。此时,为了多救些族人,他一口气花光了所有财产,也只买到二十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兄弟被雇主拿着鞭子抽打去做苦力,自己的姐妹被富商抗在肩头去做填房(6不6),句离双眼通红:“李牧,我不会放过你的。”
(本章完)
第13章 婚事延期()
“日子过得有些无聊啊。”自从灭了那个胡人部落,楚乔村附近便没了胡人的踪迹。兴许是胡人也有地盘意识,哪一块归谁抢都定好了?(笑笑)
李牧不忙的时候,,就爱去找小秋。小秋,名叫程秋,是附近一户人家的女孩,家世清白。李牧刚来的那天,就看对眼了。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一队精壮的士兵,往往能够引来那些少女们的暗送秋波。虽然那些少女也不怎么样。
起先村民们还是有些畏惧的,后来大家都知道赵将军平易近人,也有几个相识的,肯来与李牧搭话。
“赵将军买菜啊?”
“不是。”
“赵将军逛街啊?”
“不是。”
“赵将军来看小秋啊?”
“是啊。”
李牧一时嘴快,不经意间说出了真相,引来一阵善意的嘲笑。小秋是普通村民,她也是李牧口中的小美女一枚。她生的美貌,干活勤快,只是有些外冷内热,深得李牧喜爱。这不,他假借巡视,去看浣衣的小秋去了。
清晨,日光清冷,溪水淳淳。一白衣女子在溪边浣衣。只见她肤若凝脂,眉眼含春(人家是累的),葱白的十指在溪水中拎着衣物,周围溅起圆润的水珠。小巧玲珑鼻子,不时地呼出一口热气。由于动作太大,脸颊上也染上了淡淡红晕。裸露在外的臂膀,更是白嫩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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