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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最强种子-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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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出一只手,用力地握了下拳头,他可以非常清晰地感觉到,那拳头上充满了力量。在李枫一巴掌拍倒隔离墙以后,李枫心里就明白了,他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身体各个方面,都得到了的提高,这让李枫心底爆发出一阵难以抑制的兴奋。在这样一个险恶的世道里,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比自身变强更重要。自身越是强大,那就意味着生存下去的概率就会越大。
至于说为什么,自己的体质会在一夜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李枫认为,一定是吃下那颗怪异的果子的结果。本来嘛,那样一个特殊的果子,吃下去之后,怎么可能会一点儿反应没有?但李枫也绝对没有想到,那果子对于体质的改变是如此巨大,竟然可以一掌拍倒隔离墙。
李枫又想起,在吃下果子以后,半夜的那番痛苦折磨,真是让他死去活来。看来,那时候正是果子里的效力,在改造身体体质的时候。李枫认为,在痛苦结束以后,身体的改造其实就已经完成了,没看他当时觉得浑身精力无穷,差一点儿就爆炸了。
“多亏有林小蝶,否则……呸,那个脏女人。”李枫连忙制止住自己继续想下去。但是一想到昨夜的销魂,那种释放的快感,李枫还是禁不住浑身打了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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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测试()
到了现在,李枫已经知道了,在机缘巧合之下,吞了那颗怪异的果子,自己的体质,已经产生了巨大的改变。但是,究竟改变到什么程度,李枫心里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他出来,正是为了要测试一下这种改变。
在别墅外面,围墙里面,有广阔的空间和可以利用的测试工具,李枫完全不用走出别墅的范围之内,便可以完成这种测试。
李枫进行的第一项测试是速度测试。别墅外围墙一个变得长度,大概有两百米左右,当然,这两百米的数字,并不是那么精确,可两百米只多不少,李枫姑且按照两百米继续。
他掏出手机,把手机设定到计时功能上,在双脚发力的同时,按动计时。李枫要测试的,是自己的最大速度,因此他在奔跑的时候,用尽了全力。很快,围墙跑到了尽头,李枫收住脚步,同时按了一下计时器,低头看显示数字。一看见数字,李枫都呆了,只见手机屏幕上,清晰地显示着:9。85秒。
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李枫清清楚楚。他有些不敢相信,又重新测试了一遍,结果显示是:9。76秒。两百米不到十秒,也就是说一秒二十多米的距离,换算成公里数,是七十二公里每小时。什么前世的世界纪录之类的,在这个数字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李枫暂时压抑住心中的喜悦,又进行了跳高、跳远测试,力量测试以及耐力测试。
跳高和跳远很好测试,不需要任何的工具,李枫测试的结果是,立定跳远七米,立定跳高三米半。力量测试却需要一些工具来协助,李枫在别墅的院子里找了一圈,最后看中了一块假山上的大石头。那块大石头足有七八百斤,之前的李枫,恐怕连石头的一角都抬不起来。可是,现在的李枫不同了,他双手抱住那块大石头,也就用了七成的力气,就把那块大石抱了起来,双臂用力一举,一下子将那块大石举过了头顶。
李枫觉得还有余力,将大石头向上方抛了几下,每次都稳稳地接住。最后,李枫双臂用力一推,那块大石头就像一颗彗星一样,嗖地飞了出去,咚地一声,砸在李枫前方二十多米的草地上。
“枫哥,地震了?”吴志从别墅里,神色惊慌地跑了出来,大声嚷嚷。
李枫白了吴志一眼,“滚犊子,地什么震,干你的活去。”吴志不敢多说,却不马上进去,而是双眼怔怔地盯在那块大石头上,“枫,枫哥,这块大石头,是假山上的吧,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大风刮的。”
“大风刮的,这个……”吴志挠了挠脑袋,然后忽然一笑,“我知道了,枫哥说是大风刮的,那就一定是大风刮的,而且还是螺旋风,要不怎么假山在后头,大石头却刮到前头来了。”
李枫唯一没有结果的测试,就是耐力测试。为了测试耐力,李枫绕着别墅,一圈一圈地跑,但是,他都跑了快一个小时了,一点儿累的感觉没有,连大气也不喘上一口。李枫不得不加快了速度,可就算他把速度提到最高,结果仍然如此,不累也不喘。
最后,李枫只得放弃这项测试,马马虎虎给出个结果,那就是耐力无限。
李枫坐在那块大石上,想着这几项测试结果。无疑,现在李枫的体质,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人类的极限。李枫不知道,为什么那样一颗果子,就可以对自己产生这样的影响,他并不想去探索其中的具体原因。李枫现在只想着一点,那就是他体质的提高,对于他对付丧尸,有什么帮助。
当然了,李枫身体上的这种巨大变化,怎么说还是有些帮助的。可是,这种帮助,是个什么范畴,这一点李枫还不是很清楚。说白了,就是他现在,能不能够将丧尸杀死。
……
李枫在外面做着各项测试的时候,三个女人继续清理着客厅。吴志拿着一把卷尺,这个窗户上量一下,那个窗户上量一下,量一会儿停下来,皱着眉头思考一会儿,又继续量。
程莎莎站在楼梯旁,一只手扶着楼梯的栏杆,皱着眉头看剩下的三个人忙活。程莎莎才是个十五岁多不到十六岁的少女,在她的脸上,本应当洋溢着青春和活力。可是,残酷的末世,和她心里的不平衡,导致了她的脸上,布满了和她年龄极不相符的忧郁神色。
林小蝶来到了程莎莎面前,看了看程莎莎,指了指程莎莎的脚底,又指了指旁边的一张沙发。后一个动作,程莎莎知道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让她到沙发上坐着。程莎莎不是不想做,可是屁股已经完全肿了,不论是什么东西,只要一挨上,就针扎的一样的疼。
至于林小蝶的前一个动作,程莎莎在看过了脚底下后,也立刻明白过来。程莎莎的脚下,正踩着一块大的塑料布,林小蝶是让她抬抬脚,把塑料布清理出来。
程莎莎把脚抬了起来,看着林小蝶拾起那块塑料布。
“小蝶姐,我真是不明白,你怎么就那么听那个人的话?你还干得这么认真,他根本没把你当人看,你这么认真地给他干活是为了什么?”程莎莎说道。
林小蝶一声不吭,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继续干着自己的活。
“小蝶姐,你难道就没想着离开那个坏蛋吗?你放心,只要你离开她,我跟你,咱们两个一起作伴,不是比受他蹂躏强吗?”程莎莎继续说道。
林小蝶站直了身子,望了望程莎莎,“你不懂。”林小蝶的喉咙一阵痒痒,说完这几个字后,禁不住咳嗽了几声。
“我不懂?是,我承认,我的确不懂。我不懂你为什么,甘愿丧尽自己的尊严,给他做奴隶,还为他做那种事。你当我不知道,你的嗓子为什么坏了?昨天晚上,我都看见了。小蝶姐,这样没有尊严地活着,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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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要回尊严()
“你别再说了,我是不会离开的。”说完,林小蝶弯下腰,继续去干活,不再理会程莎莎。
程莎莎俏脸微寒,娇哼了一声,说道:“我以前在书上,看见过许多女人都自甘下。贱,我很不理解。现在我看见你,我明白了,原来不止书本上有这种女人,现实生活里也有。林小蝶,你就是。你自甘下。贱,正是因为有你这样的女人,我们女人才让人瞧不起。”程莎莎越说越是激动,脸上慢慢浮出一层红晕。
林小蝶的身子突然僵硬了一下,然后,她抬起头,盯着程莎莎看了许久。程莎莎从未在林小蝶的脸上,看见过这么冰冷的模样,一时之间看得呆住了。
“不错,我是个下。贱的女人,这点你说得很对,我也承认。可是,至少我还活着,有了这一点,就足够了。别说昨晚的事,就算比那种事更加羞耻的事,我也会去做。”林小蝶顿了顿,又道:“程莎莎,你就是个什么也不懂的毛孩子,小女孩儿。我跟你没有任何共同语言,请你别再跟我说一句话。”说罢,林小蝶转身向后,走到了稍远一些的地方,继续收拾东西。
刘淑琴连忙劝道:“小蝶姑娘,你别和莎莎一般见识,她只是个孩子。”
林小蝶微微摇了摇头,再不说一句话。
“你们,为什么都拿我当小孩子看?我已经快十六岁了,我长大了。难道,一个人追求自己的尊严有错吗?非要像你们一样,自甘下。贱吗?”程莎莎大声吼道。
其余三个人,对于程莎莎的质问,谁也不出声。吴志被三人的谈话吸引,本想说两句,但一看程莎莎一副小老虎的模样,却摇了摇头,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
李枫此刻,正在为一个问题纠结不已。
那就是他不知道,自己体质提升以后,能不能对付得了丧尸。
他的脑海里,已经想了无数遍了。丧尸疯一样地扑向他时,他完全有能力将丧尸推开,避免被丧尸咬到。如果手上有趁手的武器,比如刀斧棍棒之类的东西,相信以他的力量,应该是可以将丧尸砸成一团肉泥。成了肉泥的丧尸,即使恢复能力再强,恐怕也恢复不回来了吧?那就是说,他完全有能力,杀死丧尸。
尽管李枫想得很完美,可这终究是一种想象,实际情况是不是和想象的一样,李枫心里没有一点儿把握。
最后,李枫做出一个决定,他要寻找一个丧尸,来验证一下自己的想法。李枫仔细考虑了几遍,就算是他杀不死丧尸,但以他的速度,逃跑应该没有问题,怎么说也不可能出现危险。
“干他。娘的。”李枫腾地一下,从大石头上蹦到了地上,举步朝别墅里走去。
在没等进门的时候,李枫就听见了程莎莎在那里大喊大叫,左一句“尊严”,右一句“下。贱”,李枫的脸色,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这个小屁孩儿,怎么这么多事儿?要不把她赶走,或者弄死她算了,免得麻烦?不行,整死她多没意思,这次不把她治老实了,我就他吗的跟她姓。”
李枫想到这里,“嘡”地一脚,把门踹开。这一声巨响,把里面的四个人吓了一跳,都停下了手里的活儿,一起向门口看去。
李枫的脸色阴沉似水,他在几个人的脸上,各自扫了一眼。“老吴,你去给我找一根铁棍。记住,我要特别结实的那种。”
吴志立刻去办,过了不大一会儿,拿过来一根黑黝黝的铁棍,交到李枫手里。“枫哥,这根满意吗?”
李枫把铁棍擎在手里,颠了颠。铁棍是那种螺纹钢,一米半长,直径五厘米左右,重量差不多有五十斤。重量虽说轻了点儿,但长短还行,粗细也比较合适,现在来说也可以将就着用。“还可以。”李枫回答了一声。
然后,李枫把铁棍攥在左手,右手指了指林小蝶。“林小蝶,我问你,你是不是甘心当我的奴隶?如果这不是你的本心,你现在就跟我说,我可以还你自由,你爱到哪里去就到哪里去,我再不会管。”
林小蝶静静地说道:“主人,我的确是甘心做您的奴隶的。”
接着,李枫的手指头,又点了点吴志和刘淑琴,“老吴,还有你的婆娘,你们两个虽然不是我的奴隶,但是,是不是我说什么,你们两个就做什么?当初你们两个跟着我的时候,我记得没有胁迫过你们吧?现在,我还是那句话,你们两个如果觉得受了委屈,可以走,我绝不阻拦。”
刘淑琴望了望吴志,吴志连忙笑着说:“枫哥,瞧您说的,您哪里胁迫过我们。我和我老婆,都是甘心听枫哥的话。”
“很好。”李枫顿了顿,“今天,我给过你们机会了,是你们自己放弃的。既然是这样,今后,你们三个,都给我老老实实的,谁也别他吗的乱嚼舌头根子,我最讨厌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
然后,李枫又目光灼灼地,看向了程莎莎。“小丫头,现在只剩下你了。我刚才听见了,你口口声声尊严,是不是觉得我欺负你了,打你了。你想要回你的尊严是吧?”
程莎莎紧咬着嘴唇,忽然重重地把头点了下去。
李枫冷冷地说:“小屁孩一个,凭什么在我面前谈尊严?你知道尊严是什么?尊严是别人给的。他们三个为什么要听我的话,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对付得了现在世界最大的威胁,丧尸。如果你也能对付得了,那你也是个强者,你同样也会获得尊严。否则,一个弱者,连吃饭喝水,都要依靠别人,哪里来的尊严?”
说完,李枫认真打量程莎莎,发现程莎莎紧咬着嘴唇,满脸不服气的样子,李枫知道,他的话算是白说了。
“好吧,你想从我这里获得尊严也行。现在,你就和我出去。你只要像我一样,杀得了丧尸,我就给你尊严,甚至,我都可以认你当主人,我就是你的奴隶。”说到这里,李枫微微摇了摇头,“别的了,不用杀丧尸,只要你不被丧尸咬死,我就认你作主人,怎么样啊,小屁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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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证明()
说罢,李枫伸出一只手,如同一把铁钳一样,抓住了程莎莎的手腕。“走……”李枫稍微一用力,程莎莎身不由主,被李枫带着向别墅外面走。
“不公平,不公平,丧尸是杀不死的。”程莎莎一边喊叫,一边用力地挣脱,可她的力气,对于李枫来说,就好像是微风一般微弱,又怎么挣脱得开。
李枫默不作声,坚定地向别墅外面走。
“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个坏蛋。”
这时,吴志忽然一闪身,闪到了李枫面前,扑通一下跪在了李枫面前。“枫哥,我求你了,你就放过莎莎这一次吧,她还小,不懂事,你可别这样对她呀。”
李枫皱了皱眉头,“老吴,你给我滚开。我们两个是去杀丧尸,是去比试,你别耽误我们办正事儿。”
“可是……枫哥,那东西根本是杀不死的呀。那一次,我看见有个人把那东西的脑袋都砍没了一半儿,可是那东西还照样活着,把那个人咬了一口。可见那东西,根本就不是人类对付得了的东西。枫哥,你何必为了跟小孩子一般见识,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万一来不及跑,那可就完了。枫哥,我求你了……”
李枫好不耐烦,抬起脚来,一脚将吴志踢到了一旁,然后一扯程莎莎的胳膊,走到了别墅外面。
吴志好像腾云驾雾了一样,飞出去五米多远屁股才最终落地。吴志以为,这一下非得把屁股摔成八瓣不可。可是,让吴志感到非常奇怪的是,他并未感觉到屁股上有多痛。吴志在这栋别墅里面,干了十多年,是眼睁睁地看着程莎莎长成大姑娘的。他对待程莎莎的感情,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
这次,李枫强拉着程莎莎,要去杀什么丧尸,那哪里是去杀丧尸,分明是要把程莎莎弄死。吴志岂能眼睁睁地看着,程莎莎就这样死了而不闻不问?
可是,吴志也知道,凭他是阻止不了李枫的。那该怎么办?
吴志思索了片刻,猛地从地上站起,向李枫追了过去。他已经想好了,就算是自己死了,也要救下程莎莎的一条命。
……
程莎莎被李枫拽着,出了别墅的围墙大门,向小镇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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