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末世最强王者-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没有血缘关系又以哥哥妹妹称呼,而且住在一间屋子里,动作还这么亲密,除了那种关系再没有别的可能!
“林云——你个混蛋!!!”
欧阳婷婷气炸了,两滴晶莹的热泪啪嗒一声坠地,碎成一粒粒璀璨流星,一道倩影如蝴蝶飞舞,扑哧扑哧想飞回自己温暖的窝中。
一只手拉住了她。
顺着手臂往上看,看见正一脸无奈地林云。
“你误会了,她真的只是我——”
林灵再一次走过来并挽住林云手臂,娇滴滴说道:“哥~你昨晚在床上可不是这么说的喔~”
“噗!”
林云差点一口血吐出来!
昨晚在床上?
妹啊!咱俩昨晚压根没睡在一间房间好不好?更别提睡一张床了。开玩笑也不是这么开的,而且我跟欧阳婷婷压根就没什么,你干嘛非要逼到人家哭呢。
欧阳婷婷你也是,我妹妹不就说了你几句,都没吐脏字,你怎么那么大的火,还哭了出来。
情商基本为零的林云根本不知道两人之间刚刚已经进行了一场博弈,就算知道了,也不知道两人一个撒娇一个哭的是因为什么。
“你,你——”欧阳婷婷身上忽然用出一股巨大的力气,居然挣脱掉林云抓住她的手,哭着跑了。
嗨!这都什么事嘛?
林云望着欧阳婷婷远去的身影,一脸懵逼。
好吧好吧。
林云低头看向举拳作胜利状的林灵,林灵马上缩回了手,面露无辜,眼神纯净地好像一只小动物。
只不过里面一丝狡黠和喜悦被林云成功捕捉到。
“那个,我要去城里走一圈,看看风景,你一起来吗?”
哪里知道,听见这话林灵忽然脸色骤冷,松开林云的手并回到屋子里,砰地一下把门关上。
“哼!要去你去,我还要睡个美容觉。”
这大白天的,美容觉?
林云摸摸脑袋,发现自己越来越读不懂女人了。
于是乎,林云一人形单影只地走出住所,来到大街上开始在城中闲逛……
“油条油条!这城里的可食用油可是越来越少了,再不买几根尝尝,记住这味道以后可就吃不到咯!”
“豆腐脑,新鲜的豆腐脑!”
“土豆粉、香菇粉还有糯米团,走过路过可千万不要错过。”
“香喷喷的肉包子哟!全是末日前自家杀的猪肉,吃了要是变成怪物你尽管来找我。”
路过一个早餐店,林云面露诧异走了进去。
刚走过几家店铺,全是卖面食或是其它不含肉类的食物,这家店倒是稀奇,末日都降临快一个月了居然还有肉包子卖。
店里有一个大招牌,但菜式寥寥,无非是腊肉粥、皮蛋粥、糖包子蒜包子等等。
“这末日啊——”林云在心底轻叹道。
末日降临后没有开启基因锁的,除了极少数身体素质良好与意志力强悍的人,其余人都不敢食用异生物的肉与饮用河流中的水,连井水也不敢喝,只有靠着少量存留在超市或家中的食物与矿泉水艰难度日。
或许,那个奖励制度靠后,先帮这座城市中所有人都开启基因锁再说。
一会儿后,林云自己熄灭了这个想法。
且不说如今城中居住着接近百万的人类,就说异生物晶核,目前恐怕只有扫荡掉方圆一千公里内的异生物才能找来这么多晶核给众人服下,并且还不一定保证成功,林云实在没那个精力与能力可以一个一个帮助他们百分百成功几率打开基因锁。
林云点了一个肉包和一份皮蛋粥。
东西很快上了上来,林云咬了一口肉包,没瞧见肉,再咬一口,这次终于看见了肉,可他立即一脸怪异。
因为肉包中的肉少得可怜,只有不到小指头一点,而且带些凉意并有一股子怪味。显然是在冰箱里存放了许久,中间有一段拿出来过的时间。
不过看身边的人都在大快朵颐,林云摇摇头,没有说话,只是把包子放在一边,并端起那碗皮蛋粥喝了起来。
皮蛋粥倒是味道很不错,看得出店主熬煮了很长时间,花费了很多心思。
“喂!老板啊,怎么今天肉包子的肉感觉又少了点?昨天才看见还有大拇指大小的。”一名食客嚷嚷起来。
老板是一名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一米六出头的身高,生着一张面容和善的脸,并有一个讨人喜欢的圆脑袋。
听见这话他立即从外面吆喝的摊位上跑了进来,大吐苦水道:
“哎呀!您是不知道啊,现在能吃的肉有多少。我这点还是从牙缝里抠出来的呢,自己都舍不得吃,都拿来做肉包子了。”
“噗!别说的那么恶心,什么叫从牙缝里抠出来的啊?还有你把肉拿出来做包子不也是为了卖钱吗?”
食客骂骂咧咧地走了,临走前却还不忘把自己沾了油的手舔地干干净净,瞧见手指头缝里的油都没了,这才像吃饱了一样打个饱嗝,大步走了出去。
——他刚吃地那个肉包不过三分之一个手掌大。
林云顿觉索然无味,把皮蛋粥放了下来,对老板叫道:
“老板,结账!这些多少钱?”
林云下意识地从怀中掏出一颗晶核。
进城时看见那两名青年收取晶核作为入场费,想必现在城里流通的货币就是晶核。
哪里想到老板一看林云将晶核掏出来瞬间脸色就变了,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珠。他立即低呼一声并问道:
“哎!您啊,是不是才进城的呢?”
林云诧异道:“没错,你怎么看出来的?”
这下老板就懂了,恢复成前面那副和善的模样,瞅瞅四处低声冲林云说道:
“小兄弟,您还是快些把这东西收起来吧。城门口那些直娘贼都是唬人的,什么进城需要晶核,城里东西买卖也需要晶核,都是假的,他们就是为了能唬住外边的人,让他们以为晶核这玩意不值钱,进城的时候就交给他们。
这座城的老居民,有些晶核长什么样都没见过,但谁不知道晶核金贵着呢!”
——林云想想也是,收回晶核后转口问道:
“那您这包子跟粥——”
“你身上有铁没有?”老板忽然问出一个看似跟结账毫无关联的问题。
“没有。”林云答道,他此时身上就一柄斩命刀,但斩命刀可是连金刚石也能轻易切开,要说它是铁铸造的林云第一个不信。
“哎呀!错了错了,就是你有什么金属物件没有。只要是金属,这一顿早餐你凑个一斤就成了。要知道晶核这玩意虽然金贵得很,不仅能从城主府换来好多物资,吃下去听说能变成超人,但是我看见吃下去的几个人现在没一个活着,都变成了疯子然后被人枪杀了。
还是上任城主好,下令说城里大练钢铁,要为战士们铸造武器。无论什么人只要交上一吨重量的金属就奖励一颗晶核,并帮助他打开那个什么锁,绝对成功。
唉,听说现在换了个城主,也不知道这个命令还会不会执行下去。”
嗯?
老板还在自顾自说着话,却没发现林云眼中猛地掠过一道精光!
没错!只要这个命令执行的好,既给了民众希望,同时增加城内开启基因锁人类数量,又寻来了大量金属给外出与异生物搏斗的战士锻造武器,一举三得。
至于上一任城主所说找来一吨金属后就能百分百给上交金属的人开启基因锁,绝对是放屁。但林云不同,他确实有能力帮助人百分百成功几率开启基因锁。
念想及此,林云强忍心中喜悦,一指伸出,在手中晶核上刻下一个“王”字然后丢给老板。
“你为人不错,看见珍贵异常的晶核也没因为我是刚进城的人而诓骗我。这个给你,你可以选择你家里的一个人去城主府,会有人帮助他开启基因锁。”
说完话,林云绕过还一脸茫然的老板,走出店铺。
身后老板略显紧张可是又掩饰不住内心兴奋的话响起:
“老婆子,老婆子!你快出来!”
“来了来了,怎么了?瞧你魂不守舍的。”
“哈,哈哈。咱家儿子要变成超人啦!”
“啊?”
(本章完)
第48章 磨人的小妖精()
阶级之分无处不在,就算卑微到土里的蝼蚁,也有蚁后、工蚁之分。
换成一个偌大的动物园,里面有十只猴子,一根香蕉忽然出现,它们便会大打出手,等到其中一只把另外几只通通打败,高傲地踩在手下败将身体上高声唱征服。
“就这样把你征服,吼吼~切断了所有退路,吼吼~”
然后阶级就分明了,它将作为猴王将享受最好的食物,最漂亮的母猴子,其余猴子作为失败者只能吃着它吃剩的残羹饭菜,从此列入下等猴子的阶级。
换做这座城池,阶级看似模糊,却又很清楚,各个阶级的人居住的地方泾渭分明,分作了三个区。
之前走过的那片区域大概是“平民区”,林云花四小时走遍,来到“富人区”中并溜达了一圈,在那儿吃了一顿富人饭店的中餐,看看城里还有哪些建设不完善的地方,一一记在心里,然后掉转方向并朝着“贫民区”走去。
到达时天色渐黑。
走到臭味弥漫的贫民窟,这死气沉沉的地方。低落的自艾声;衣衫褴褛,食不果腹的人;一张张青紫并麻木脸;它们交织在一块。偶尔有一两声尖锐的嚎叫声响起,又马上失去力气平息下去。
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街角拿着一柄褪去漆色的二胡,缓缓拉动。
呜咽的二胡声断断续续,勉强形成一个完整的曲子。
林云站在一边,细细听着,许久。直到夜幕低垂,有柳絮吹来在风中轻舞;行人散去,偌大片城区寂静万分;以及老人终于弹奏完一曲,垂下苍老的额头,再无声息。
林云轻叹一声,打算回家,但是在路过一个巷口时有一群手拿木棍与砖头的人拦住了他。
八个人,都赤着上身,胸前背后都有一个个纹身露出,若放在末日前必是能吓住一堆小朋友与老人家的人物。
但此时已是末日,他们饿得发白的脸也吓不住一个有家长在远处观望的儿童。
“看来我今天真是不走运。”林云自语道。
“把你手里的晶核都交出来!”为首一人是一名身高一米八多的大个,生得膀大腰圆,脸上满面油光——这在贫民区是几乎不可能看见的模样。
“对!把你手里的晶核都交出来,不然哥几个今天让你好看!”身后几个人狐假虎威道。
然而,面对威胁林云却不动声色,不曾壮胆似地冲他们吼上几声我爸是谁谁谁,我与谁又是拜把子兄弟。也不曾害怕到瑟瑟发抖,迅速将手里的晶核一一奉上。
反而发问道:“你们这么做,也不怕良心会痛吗?”
说完话,林云自己倒是先笑了。
都末日了,良心这东西谁还会有呢。
“嘿嘿?你们瞧我听见了什么?他问我们良心会痛吗?”
“老大,别跟这小子瞎聊了,咱们硬抢就是!”
一名年龄与林云相仿的青年跑了过来,发颤的手中握着一根木棍,眼中厉色一闪,用力朝林云脑门砸下去。
虚弱到木棍都握不紧的手哪里能使出太大力量,但是林云也不想他弄乱自己好不容易才打理好的头发,身体一侧,闪过青年砸下的木棍,青年被木棍哎呦一声摔倒在地上。
“唷!还是个会点把式的练家子!”大个男人说道。
他看出了林云刚刚闪那一下的精妙:若是晚一秒,木棍必然会打到他的头上,将他敲得七荤八素;若是早一秒,自己手下就来得及反应,会收住力度从而不会导致摔倒。
同时林云身后背着一柄大刀模样的东西似乎也是个证据。
“不过我这里可是有八个人,你一个人就算本事再好还能同时打倒我们八个人不成?”
“你们都给我上!谁要是第一个打倒他,我今晚就赏一斤肉给他吃!”
听见这话,其它混混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嗷嗷大叫朝林云扑来。
肉?林云忽然皱起了眉头。
这大个自己油光满面,显然是每天吃的伙食不错,多有油水;而且现在又拿出一斤肉作为奖励第一个打倒他的人。
要知道今早林云去那个包子铺吃包子,里头不过有一团小拇指大小的肉;后面到富人区吃中饭,有肉的菜式也少到可怜,一份青椒炒肉里面全是绿油油一片,翻了好一会才能见着几根肉丝黏在碗底。
林云想到一个十分令人愤怒的可能。
他不再留手,一瞬间连出七拳,将攻向他的人纷纷打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身。
他走到看见眼前一幕还没缓过神的大个面前。
哐当!
大个手中木棍因为恐惧导致手中无力掉了下来。
“你刚说的肉是什么肉?”林云皱眉问道。
“神,神仙肉。”大个颤抖道。
“神仙肉?”林云眉头皱成了一把锁,些许杀意散发。
“给你半分钟的时间,解释下什么叫作神仙肉。”
大个哪里有本事在林云的杀意面前站直身体?他猛地弯下腰,牙关不断打颤,像被一座大山压在身后。
“神仙,神仙肉就是人肉。因为现在其他肉都都不新鲜了,都带着一股子怪味,人肉反倒总是能弄来新鲜的,味道比那些怪味道的肉要好——”
之后的话他说不出,因为林云的大手就像一把老虎钳,狠狠地抓住他的脖子并将他一把提了起来。
“城里死去的人都会有人专门收敛,送往城外进行火化,告诉我,你哪里弄来的人肉。”
“呃,呃——”大个双眼泛白,脸上泛起不自然青色,根本说不出话。
林云松开一点力度,大个立即哭喊道:
“别杀我,我都告诉你。就是我时不时到这里闲逛,看见快死的老头或其它病怏怏的人就打电话叫伟子哥来,他会用医疗救治的名义将他们都带走,然后到屠宰场把他们都肢解了,做成一块块看不出原形的肉拿给我们,或者送往富人区给那些有钱人吃。”
难道我今天吃的肉是人肉?
林云一阵恶寒,随即一股怒火陡然冒了出来。
狠狠将大个扔到地上,斩命刀脱离背部落入林云手中,刀尖抵在大个下巴处。语气寒冷,能让这夜色凝结出冰霜!
“打电话叫他过来,或者我现在就让你下地狱向那些被你吃过肉的人忏悔。”
林云双目充斥着无穷无尽的杀意,几乎将大个的理智摧毁!
大个颤巍巍地将手机掏出来并拨打出一个电话,
“伟,伟子哥,我这里又有货了,你快过来,晚了怕被其他人带走了。”
“呵!是大发啊,你现在在哪?对了,怎么你的声音听上去有些不对劲呢?”
“没,没有。可能,可能是我太高兴了,我现在就在贫民区进口第三个巷子这。”
“哈哈!先别高兴,待会等我把货处理好再分你一点,有你高兴的时候。”
电话那头,乐呵呵的声音不断传来,大个打完后挂了电话,正准备再次像面前这个魔鬼一样的年轻人求饶。
呲!
大刀划过他的脖子,大个刹那间没了生机。
“你,你——”大个脸上犹挂着不可思议的表情,生机却已经在缓缓流逝。
那些倒在地上的混混哪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