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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校花与大长腿-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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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当她醒来的时候,照镜子的时候,最先看到的不是早已陌生的容颜,而是胸口的地方,那个精致小巧的纹身,一朵洁白,盛开的***。

    眼泪如决堤的洪水,奔涌而出,却再也不是因为悲伤。正如此刻,当他的唇郑重其事地印在胸口那个纹身上的时候,就算是让她为他死,她也愿意。

    ja***ine伸手抱住他的头,纤细的指深深地***他的发中。头微微仰着,红唇微微张开,在她闭上眼睛的瞬间,浑身上下,再次被强劲的电流席卷。

    任浩铭心情复杂地回到家,脑海中依然想着路上遇到的那个惊鸿一瞥的女子。

    他走到卧室门口的时候,阿秋正端着一盆水走出来,看到突然出现的任浩铭吓了一跳,差点把盆中的水给洒了。

    “任,任先生。”阿秋刚来没多长时间,这位老板的脾气还没有完全摸透,但是见他冷言冷语的,想必也好处不到哪里去,她还是小心服侍为好。

    “她怎么样了?”任浩铭问。

    “哦,我刚给她换了毛巾。”阿秋示意了一下手中的脸盆,神色有些担忧,“烧还是没退,整个人都烫得厉害。”

    任浩铭沉吟半晌,却只是挥挥手,说了句:“你先下去吧。”

    阿秋低着头,恭敬地退了下去。

    任浩铭走到床边,望着躺在床上的人,她的额头上放着一块冰毛巾,但是两个脸颊依然红扑扑的,带着一种病态的潮红。

    任浩铭伸出手,在她下巴的地方摸了一下,确实烫得可怕。她的脑袋不安地来回晃着,好像正在承受着某种不可名状的痛苦似的。

    他慢慢坐到床边,将她滚烫的手,放进自己的手心里。而床上的阮清恬竟奇异般的平静下来。

    任浩铭记得小的时候,任浩杰也这样病过一次,小小的身体红红的,两只眼睛里噙满泪水,可怜兮兮地握着他的手:“哥,我难受。”

    他实在看不过去,就去求父亲:“爸爸,你送浩杰去医院吧,他真的很难受。”

    可是任勋堂非但没有动容,反而一巴掌就把小小的任浩铭打得倒在地上,怒斥道:“这么点小伤病就要去医院,我任家的人没有这么娇气!”

    任浩铭忍着痛从地上爬起来,还想为任浩杰求情:“可是浩杰他真的很难受……”

    “闭嘴!”任勋堂冷冷地呵斥了一声,“连这点苦都吃不了,还有什么脸做我任家的人!”

    任浩杰抹了一把眼泪,什么都没有说,沉默地转身离开了。那天晚上,他也像现在这样,握着任浩杰的手,坐了一夜,默默祈求上苍,一定要让他的弟弟赶快好起来。

    那时候,平安还没有离开任家。她和任浩铭一样,一边偷偷抹着眼泪,一边照顾了他一整夜。

    期间好几次,平安都劝他回去休息,但是他都没有听,一直握着任浩杰的手。

    高烧中的任浩杰意识模糊,昏昏沉沉,睡了又醒,醒了又睡,每次醒过来,都哭着,可怜兮兮地跟他说:“哥,我难受,我真的好难受。”

    年少的任浩铭第一次有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那时,他年纪还小,懂得不多,只能一味小声地安慰他:“没事儿,睡吧,睡着就好了。哥哥陪着你。”

    而任浩杰也就这样,在他温柔的声音中,一次次沉睡过去。现在,当他在面对高烧不退的病人的时候,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般慌乱,但是他却还是坐在床边,守了阮清恬一整夜。

第三百三十章、曼宁(上)() 
天亮的时候,阮清恬的烧终于退了,却开始不断地呓语着:“冷。。。好冷。。。”

    任浩铭想了想,还是站起身来,脱掉身上的西装外套,然后掀开被子一角,缓慢地躺了进去。阮清恬一接触到他的体温,便想终于找到温暖的港湾一样,整个人蜷缩着,靠了过来。

    任浩铭伸出手,将她紧紧地抱在了怀里。阿秋端着各种药走进来,却看到她的老板抱着那个病中的可怜女孩儿,依偎在被窝里。

    阿秋了然地笑了一下,没有再继续往进走,而是小心地退了出去,还贴心地为他们关上了门。

    阮清恬昏睡了一整天,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好些。任浩铭给她喂了药,没一会儿便再次昏睡了过去。

    任浩铭站在落地窗前,不适回过头去,望一眼床上的阮清恬。不经意间,他忽然看到摆在书架上的一个水晶相框。里面是他和任浩杰为数不多的合照。

    任浩杰笑得灿烂,一只手勾在他的肩上,但是任浩铭却一脸严肃,显得任浩杰倒像是个随意的游客,正贴着一尊冰冷的雕塑照得合影。

    任浩铭走过去,将那个水晶相框拿起来,仔细端详。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这张照片还是曼宁给拍的呢。

    那时候,任浩杰才高二,却总是厮混在曼宁的酒吧里。任浩铭很不开心,但是任浩杰却不肯听他的规劝,总是偷偷摸摸地往那跑。

    那天,他还没下班就听到手下的汇报,说任浩杰又去了曼宁的酒吧。任浩铭开车杀过去的时候,原本是很生气的。

    但是当他走进酒吧,看到在舞台上表演的任浩杰的时候,心里的怒气竟莫名其妙地消散了。

    他身上挂着一把火红的电吉他,正摇头晃脑,忘情地在台上演奏。而曼宁就坐在第一排的位置,面带微笑地望着舞台上的任浩杰,同时不忘用手中的拍立得给他拍照。

    任浩杰看到曼宁在给他拍照,就故意往她那边转了下,甚至故意耍酷,来回换着造型和姿势让她拍。其中不乏一些故意搞怪扮丑的动作。

    曼宁笑得前仰后合,合不拢嘴,将他在台上的“风姿”(准确地来说是疯姿)一一记录下来。

    台上的任浩杰仍忘情地演奏者,丝毫没有察觉到任浩铭的到来。而他最后狂飙高音的演奏也毫无意外地赢得满堂彩。

    任浩杰演奏完毕,抱着吉他径直朝曼宁走来。声音透着兴奋:“怎么样,曼宁姐?”

    曼宁微微一笑:“不错,很投入,很有感染力。”

    任浩杰更高兴了,一脸期待地问:“那你说,我能在你这儿表演吗?”

    曼宁伸出食指,摇了摇:“那可不行,到时候你哥该说我把你带坏了。”

    “啊~~你不能这样啊,曼宁姐。求求你了,就答应我。”任浩杰开始抱着曼宁的胳膊撒娇。

    “行了,行了,少跟我撒娇了,我可不是你哥。”曼宁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任浩杰撇撇嘴,长叹道:“我才不跟他撒娇呢,他根本就是个木头人。”

    “不会吧。我记得他以前还跟我说过,你很有音乐天分呢。”

    “真的?”任浩杰两眼放光地道。

    “嗯。”曼宁笃定地点点头,“你哥哥这个人啊,就是典型的外冷内热,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他心里还是很关心你的。”

    站在两人背后的任浩铭满头黑线,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他们这样在他背后肆无忌惮地讨论他,真的好吗?

    “不过呢,你也要记住一个有灵魂的演奏者,不是光靠技巧!更多的还是你自己的感情。”

    “切。”任浩杰撇撇嘴,“和我哥说的一样。”

    “是吗?”曼宁笑了起来,“那为了我们俩个默契,我可要干一杯了。”

    “我也要喝。”任浩杰说着,便倾过身去,将桌上的一杯酒端起来,刚放到嘴边,就有一只手抢下了任浩杰的酒杯。

    “靠!谁啊!”任浩杰刚想发火,一抬头却发现是任浩铭,不免有些惊讶:“哥,你怎么来了?”

    “小孩子,喝什么酒!”任浩铭重重地把酒杯一放,责怪的目光转到了曼宁身上。

    曼宁无所谓地耸耸肩,好像在说:“又不是我让他喝的,你看我干什么。”

    “什么小孩子,哥,你别总把我当成小孩子,我可是马上就成年了。”任浩杰嘟着嘴反驳,“再说了我来这儿是为了积累舞台经验的,可不是为了喝酒!”

    “少废话,跟我回家!”任浩铭冷着脸,不由分说地拽着他的胳膊。

    任浩杰却一点要离开的意思都没有,反而用力将任浩铭拉到沙发上坐下,在任浩铭发飙之前,又立刻用手揽着任浩铭的肩膀,谄媚地笑着:“哥,你看曼宁姐的这酒吧经营得不错吧,你多待一会儿呗,又没人撵你走。”

    而曼宁就瞅准时机,拿起拍立得,拍下了这张照片。

    脑海中的回忆像蒙了一层灰,犹如年代久远的照片,已经很模糊了,但是手中的照片却依然清晰,残忍地提醒着他,所有发生过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

    任浩铭不知道任浩杰是怎么认识曼宁的,只是当他有所察觉的时候,他们已经很熟了。任浩铭不知道在任浩杰的心里,究竟把曼宁当成了什么人。

    他只知道,在认识曼宁的那段时间里,任浩杰变得开朗了许多,甚至和他的关系也有所缓和,跟他说话的时候,也不再冷眼冷语,总是带着些含沙射影的讥讽味道。

    也会在和他说话的时候,叫他哥哥,甚至偶尔回来的时候,还会给他带宵夜。这些都是任浩铭后来才慢慢想明白的。难怪当时,任浩杰对于他要带走曼宁的反应会那么大。

    任浩铭第一次见到曼宁的那年,只有十岁。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一次叛逆。

    小时候的任浩铭,在被绑架之后,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自闭期。而在他十岁那年,父亲任勋堂终于受不了儿子郁郁寡欢,在儿子沉默的时候,也不再袒护而是变得愤怒而焦躁。

第三百三十一章、曼宁(中)() 
终于,两人因此爆发了一次强烈的争吵。任勋堂一气之下说出了“你不是我的儿子,你给我滚!”这样的话。

    而从小就自尊心极强的任浩铭自然是不肯低下头认错,于是就真的滚了。。。

    任浩铭的母亲谭美玲想要追出来,但是被任勋堂一声呵斥住了:“谁要是敢拦着他,就和他一块滚吧!”

    丈夫的脾气,谭美玲很清楚,绝对是说到做到,不想公然和他作对,想着等他气消了,再把儿子找回来。

    但是当时只有八岁的任浩杰却不懂这些,他只看到他的哥哥怒气冲冲地跑了出去,任浩杰望着那个小小的,奔跑着的身影,下意识就想追出去,却被谭美玲一把抱了起来。

    “哥哥。。。我要去找哥哥。。。”任浩杰在谭美玲的怀里哭着说,一只小手还努力地往任浩铭的方向伸出。

    “嘘。”谭美玲一边用余光察看丈夫的脸色,一边小声地安抚着怀中的小儿子。无奈地眼睁睁地看着任浩铭小小的身影从大门跑了出去,再也看不见。

    当时的任浩铭毕竟只是个十岁的孩子,离了家,连个容身的地方都没有,只好一个人躲在了快餐店里。

    任浩铭长这么大,所有的事情都有专人服侍,一日三餐哪里需要自己费心。现在到了外面,人生地不熟的,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的任浩铭第一次尝到了饥饿的滋味。

    肚子“咕噜咕噜”地叫着,激烈地抗议着还未进食的小主人。小任浩铭可怜兮兮地望着对面桌子上一个吃剩一半的汉堡,口水都流出来了。

    他尝试了几次,但是小小年纪,却已经知道什么是自尊心的任浩铭始终都没有办法用它充饥。小任浩铭擦了擦嘴角的口水,算了,他还是睡觉吧,睡着了就不饿了。

    这样想着,任浩铭就趴在桌子,别过脸去,不再看那个汉堡。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蒙中他仿佛看到一个香气四溢的汉堡就摆在面前,任浩铭用力咽了一下口水。

    突然,小任浩铭猛地张大了眼睛,原来自己面前真正摆着一个汉堡。小任浩铭看着汉堡,吞咽了一口唾沫。就在他想要伸手去拿的时候,放汉堡的托盘却突然举了起来。

    任浩铭顺着那只长长的胳膊望过去,看到一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姑娘,一手叉着腰,一手举着托盘,正一脸奇怪地望着她。

    而身材消瘦,容颜清丽的姑娘,就是曼宁。

    “小朋友,你一个人在这里吗?你妈妈呢?”曼宁问。

    “我。。。”任浩铭吞吞吐吐的,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低着头,不时用余光瞥着她托盘中的汉堡。

    这时,小任浩铭肚子“咕噜咕噜”叫的声音适时的响了起来。曼宁看了看小任浩铭,又看了看托盘里的汉堡,这才明白过来。

    她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嘴角挂着一丝微笑。

    “你想吃啊?”曼宁将托盘中的汉堡往任浩铭面前送了送。

    任浩铭瞥了一眼香气更加浓郁的汉堡,捂住肚子,试图不让它再没出息地鸣叫不止,但是汉堡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任浩铭忍不住,伸出手想去拿,曼宁却突然把盘子收了回去:“不行,这是客人的。”

    说完便快步走开了。

    任浩铭像是受了什么屈辱一样,小拳头握得紧紧的,然后“哼”了一声,站起身,快步走出了快餐店。所以当曼宁重新端着摆得满满的餐盘回来的时候,任浩铭已经消失不见了。

    曼宁奇怪地左右看了一下,却始终没有发现任浩铭的身影。曼宁将满满的餐盘放到桌上,上面摆着汉堡、鸡翅、薯条还有可乐。

    她刚才之所以离开,并不是不想给他吃,而是因为那是客人的食物。她送完餐后,就又到餐台重新点了一份餐。

    谁知道那孩子已经走了。真是奇怪的小孩儿。曼宁把一根薯条塞到嘴巴里,挑挑眉想。

    从快餐店出来之后,任浩铭就一直漫无目的的晃荡。饥饿的感觉虽然以前没有之前那样强烈了,但是每次经过卖吃的的摊位,他还是忍不住直勾勾地盯着那些诱人的食物,默默吞咽口袋。然后再默默扁扁的口袋,最后也只能摇着头,叹息着离开。

    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东闻闻西闻闻,来到了烤鸡摊前,抬起头看着烤鸡摊上摆着的全鸡、鸡腿、鸡翅,然后“汪汪”叫了两声。

    “去!哪里来的流浪狗!赶紧给我滚!”商贩举起手,做出要打的样子,流浪狗吓得呜呜叫了两声,怯怯地离开了。

    然后,商贩回过头看向眼前的小任浩铭。立马换了一副嘴脸,笑眯眯地问:“小朋友,来只烤鸡呀,很好吃的哦。”

    小任浩铭没有看商贩,只是双眼直勾勾的盯着烤鸡腿,确实看起来就很好吃的样子,而早就空空如也的肚子也“咕噜咕噜”地表示附和。

    小贩看到任浩铭两只小眼睛瞪得圆圆的,一副垂涎欲滴的表情,嘿嘿笑了两声,又说:“我这烤鸡,可是远近闻名的,吃了一次保管你还想吃下一次。”

    任浩铭这才回过头来,可怜兮兮地望着小贩,怯生生地道:“我没钱。”

    “那没关系,叫你爸爸妈妈来买啊。”小贩笑道。

    任浩铭心里一阵难过,他现在哪里还有爸爸妈妈呀。

    “我现在没有钱,你可不可以给我一口,就吃一小口。”任浩铭小声地祈求道。

    小贩立即收起笑容,上下打量着任浩铭。看着孩子穿的也不差啊,怎么连只烤鸡都买不起。

    “没钱站这儿干什么,哪里来的野孩子!真是晦气!赶紧给我滚!”小贩不耐烦地挥挥手,一脸厌恶地道。

    任浩铭记得刚才他骂那只流浪狗的时候也说过这句话。任浩铭低下头,看了那只流浪狗一眼,它仿佛听懂似的,歪着头,冲他摇了摇尾巴。

    任浩铭心里酸酸的,他居然和一只狗产生了心心相惜的感觉。

    不过,现在他和一只流浪狗也没什么区别。任浩铭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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