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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财富帝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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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1995年阿里巴巴创造者还骑着自行车准备创办中国黄页腾讯创始人才刚刚接触到ICQ软件而我们的主角陈志平却意外重生回这一年重生的陈志平有了更高的追求建立属于他的超级财富帝国问鼎福布斯财富榜用一句很牛叉的话来说那就是先定一个小目标我要做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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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回九五年()
陈志平茫然地坐了起来,现在他还有点迷糊,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因为之前发生了什么事他记不清楚了。
眼前的景象让陈志平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这是一个陈旧的学生宿舍,还是那种铁架制作而成的上下铺床,整个宿舍都是杂乱不堪的,到处是旧的书本和破脸盆什么的。
突然,陈志平的目光落在了一本书的封面上,这本书是1990版的中专教材《会计学》,上面还写着学生名字:韦梁!顿时,陈志平的记忆犹如潮水一般涌来!韦梁不正是他在银都市财经学校读中专时,住一个寝室的同学么?而这间宿舍,正是他在二十二年前中专毕业时所在的银都市财经学校611寝室!
怎么会这样?陈志平大脑有些卡顿了,难道自己是重生了吗?就像前世看过的那些网络小说主人公一样?如果不是重生,又怎么会回到这个住了四年的寝室?
陈志平用力拍了拍有些懵逼的脑袋,现在他有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自己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的重生了。他想起来了,自己好像是因为银都市财经学校拆除来的,没错!银都市财经学校早在2015年就被合并到了银都市职业技术学校,而原来的学校地盘,正是被自己的金海房地产公司买下来,准备修建高档住宅小区的!
在记忆中,银都市财经学校也曾经培养了不少人才,不过随着时代的变迁,在八九十年代还很吃香的中专,也慢慢地消亡了!这是一个很难言喻的事情,陈志平还记得当初自己考上资都市财经学校,从一个农村娃变成国家干部,心里那份激动是多么的令人回味!
记忆就像洪水一般涌来!1995年,陈志平从银都市财经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银都市外贸局,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国家干部。不过,他在机关混了两年,就被发配到银都市外贸局驻滇南省瑞离市办事处,离开了自己的家乡。
不过这种看起来是坏事的境遇,却让陈志平的人生发生巨大的转折,他还记得,就是在那个全国闻名的边境旅游城市,自己认识了生命中的贵人,泰国华侨富商陈宝之,而后毅然辞职下海,在陈宝之的支持下,创办了自己的商贸公司,不久后又跟陈宝之合资办起了建材公司、房地产公司,最终成为银都市有名的商人,银都市商会副会长。
这段人生经历,让陈志平自豪不已,但是现在,他知道自己重生了,所以便开心地笑了,因为本来就是商界强人的他,竟然像中了彩票一样重生了。既然老天爷给了自己这样难得的机会,他就不会放过这样好的机会。
嗯,好像现在正是1995年,也就是自己毕业的那一年!陈志平记得现在,那些首富们也刚刚开始创业,甚至有的还没有起步,那么这就意味着大家都是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可是自己有重生的优势,没有理由会落后于他们,既然如此,自己不妨先定下一个小小的目标,那就是超越他们,成为中国首富!
想到这里,陈志平不由得又笑了!这一年,似乎腾讯还没有出现,阿里巴巴创始人应该还骑着自行车!机会就摆在眼前。当然,陈志平知道,现在的自己只是一个即将中专毕业的年轻人,一无资本二无资源,还是得先去外贸局报道再说!
想起外贸局,那真是一个好地方啊!陈志平不由得一阵唏嘘。在外贸局的几年,是他人生中的起点,很多人脉就在那里建立的。如果没有外贸局的工作经历,或许后来就不可能遇到陈宝之,也不可能成为商人,更不可能成为银都市有名的亿万富翁。
现在,寝室里一个人也没有,陈志平记得自己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其余七个兄弟应该早就去各自的单位报道了吧!
这时候的中专毕业生,国家还是包分配工作的,再过几年这种好事就该结束了,对于很多农村娃来说,那真是一个悲剧!因为在农村和小城市,成绩最优秀的学生都去读中专,特别是在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考中专比考重点高中还要难很多,一个班级能够考上中专的就那么一两个人!
陈志平初中毕业的时候,也面临着选择,那就是上高中还是上中专。毕竟这个时候,像他这样的农村娃,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会选择上中专。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中专包分配,可以变为城市户口,成为国家干部,实现从农村到城市的改变。但是,报考了中专,那么考上之后,就不允许上高中了,如果没有考上,才能去上高中。所以有极少数胸怀大志的农村娃,还是会选择不考中专。当然这也要家庭条件允许才可以,毕竟上高中再到大学,需要花费不少的学费。
所以后来陈志平也选择考中专,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银都市财经学校,成为他们镇上那一年考上中专的九个人之一。
上了四年的中专,毕业分配的时候,陈志平选择的是外贸局,虽然工资比起这时候的国企来说还要低一些,可是陈志平看中的是外贸局的发展,毕竟这时候的银都国企,已经开始走下坡路,陈志平也想抱个铁饭碗,那么政府机关才是最好的选择。正好,陈志平在学校成绩优异,又是学生会干部,被外贸局的领导相中了,所以他便去了外贸局。
正当陈志平回忆着那些年的经历时,寝室门口突然出现了一个苗条的身影!来的人是一位女生,正是陈志平的女朋友夏小沫!此时的夏小沫穿了一身蓝色的裙子,就如同那盛开的蓝莲花,俏生生的立在门口。
而寝室里的陈志平,还沉浸在回忆中,根本没有发现女朋友来了!
直到夏小沫脆生生地叫了一声“志平”,陈志平才从回忆中惊醒过来!看到美丽得像花儿一样的夏小沫,陈志平不由得一阵心跳加速。夏小沫可是他的初恋,他写了无数封的情书,才把夏小沫打动,不过最终他们也没有走到一起,因为夏小沫可不是农村来的,她是地道的城里人,父母是银都市的干部。
当年,夏小沫在父母的逼迫下,和陈志平分了手,成为了一个官场才俊的妻子,也让陈志平的初恋戛然而止!当然,对陈志平的打击也非常的大,为此他颓废了整整一年,直到后来离开银都,去了瑞离才逐渐忘记夏小沫。
现在,那个美丽如初的夏小沫又回来了!陈志平不由得一阵恍惚,他在想,自己还能阻止夏小沫成为别人的妻子吗?
第2章 相约小树林()
夏小沫看到陈志平呆在那里傻乎乎的看着自己不动,不由得咯咯笑道:“志平,你是傻了还是怎么的?难道我脸上有花吗?”
陈志平这时才回过神来,心道夏小沫笑起来还是那么清纯漂亮,就像是夏日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可惜的是,如果按照原来的轨迹,用不了多久她就会离开自己,成为别人的妻子。
陈志平记得自己和夏小末相恋一年多来,也是幸福无比的,毕竟像夏小沫这样的大美女都被自己追到手了,那种成就感还真是不一般。虽然两人之间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可是除了那件事之外,牵手啊拥抱啊亲吻什么的都做过了。
要说一点都不怀念那些花前月下的缠绵,那是不可能的!虽然陈志平后来也找到了自己的真爱,结婚生子,可是对于这段初恋,他是一直耿耿于怀的。毕竟他和夏小沫是真心相爱的,最后却硬生生被拆散,换了谁都会心不甘情不愿。
可是,如果自己真的改变了未来的轨迹,和夏小沫在一起了,那么自己前世的妻子方晓兰怎么呢?陈志平很是纠结,这个选择的确很难。
唉,管他呢!走一步是一步吧,不管怎么样,现在还不能放弃夏小沫。陈志平心想,将来的事谁还说得清楚呢?搞不好方晓兰就不出现在这个世界里呢?
想到这里,陈志平这才走到夏小沫跟前,牵起她的小手,温柔地道:“可不是吗?我家小沫就是一朵最漂亮的花,看得我情不自禁地想唱一首歌!”
夏小沫脸上一红,害羞道:“志平,瞧你说些什么,我哪有你说的那样。”
说完,夏小沫又抬起头,看着陈志平的眼睛,认真地道:“志平,要毕业了,你真的可以为我唱一首歌吗?”
陈志平在财经学校,那可是大才子一枚!不单学习成绩优异,还多才多艺,是学校武术队、篮球队的队员,又弹得一手好吉他,要不怎么能够把财经学校四大校花之一的夏小沫追到手呢!
此时,陈志平倒是想到了一首很应景的歌,前世的他每次在KTV唱起这首歌时,就会忍不住想起夏小沫,因为这是一首关于初恋的歌。不过,这首歌是在六年后才发行的,现在还没有人知道,陈志平倒不是想窃取这首歌,他又不想做歌手,他只是想把这首歌唱给夏小沫一个人听,这是属于他们的一首歌。
陈志平想了想,便握着夏小沫的手道:“小沫,我们去小树林那边走走好吗?这里可不太适合唱歌,我只想把这首歌唱给你一个人听!”
听到陈志平如此深情的话语,夏小沫又怎么能不感到无比的甜蜜呢!虽然她还无法猜到陈志平要唱什么歌,但是她知道陈志平带自己去那片小树林,是有很特别的意味在里面。因为那片小树林,可是财经学校的恋人们最常去的地方,小名叫做情人街。
当然,情人街的名称也不是白叫的,很多恋人就在那里完成了很多人生中的第一次。
陈志平转身回到寝室,把他那支破旧的吉他背起,牵起夏小沫的手,朝那片圣地走去。
一路上,夏小沫的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她心里在想,难道今天他想对我做点什么吗?可是自己到底该不该答应他呢?毕竟马上就要离开学校了,陈志平要去的单位是外贸局,而自己要去的地方并不在市区,而是在银都市下辖的富R县政府,以后两个人就不能天天见面了。
夏小沫完全想错了,虽然那片小树林是一些恋人完成人生第一次的地方,可是陈志平还没有荒唐到想到在那种地方就把夏小沫那啥了的意思。不要说他是重生回来的人,就是在前世他也没有想过。毕竟,做人家女孩做那啥,就得对人家负责,而且在那种地方做那事,也是极不道德的,陈志平不屑去做。
现在是夏日的晚上,大部分的毕业生都走了,而低年级的学生们都在上晚自习,所以那片小树林基本上没有什么人的。
夏小沫一脸羞涩地被陈志平牵着手,朝财经学校山上幽静的小树林走去,那里正是恋人们心中的圣地。
到了小树林里面,陈志平不由得在内心感叹,这真是一个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小树林很幽静,淡淡的月光透过树林洒下一点点银辉,某些阴暗的角落,就是恋人们那啥的好地方。
陈志平和夏小沫走到小树林的边缘,靠近边坡的地方,找了块大石头坐下。今天晚上这片小树林似乎一个人也没有,山坡下面是一片老旧的城区,此时稀稀拉拉的亮着一些灯光。
夏小沫知道,其实在学校谈恋爱的,大多数最终都不会走到一起,虽然爱情很美好,可是现实却能够把两个很相爱的人拆开。特别是即将毕业的恋人们,很多都会来到这片小树林,用疯狂的亲热来完成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
夏小沫今天穿的是裙子,正是和恋人约会的最好服装,这里面的道理想必大家都懂的。
陈志平从背上取下吉他,转过头对着夏小沫深情地道:“小沫,你知道吗?一开始,我根本就没有想到能够追到你!你是那么的美丽,就像一朵洁白的莲花,圣洁得让人无法呼吸。当我第一次牵起你的手,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我简直不敢相信,夏小沫能够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夏小沫羞红了脸道:“你还说呢!那一次,你把人家的手都捏红了,好痛好痛!不过,你的手很温暖,你可以牵我的手,一辈子吗?”
在淡淡的月光下,夏小沫一双美目紧闭,一脸羞红地仰着头,陈志平也有点心动了!夏小沫这样的表情,分明就是任他所为的意思嘛!不过陈志平还保持着一点清醒,自己可不是来对夏小沫做那啥的,而是来为她唱一首专属于他们的歌,纪念他们的爱情。
想到这里,陈志平双手轻放在夏小沫的柔软肩膀上,轻轻道:“小沫,你真美!你放心,我一定会努力工作,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把你娶回家的!”
夏小沫知道陈志平说这话的意思,因为两人家庭条件相差太大,她都没敢把自己跟陈志平恋爱的事情告诉父母,她知道父母如果知道自己跟一个农村出来的同学谈恋爱,一定会反对的。而现在,听了陈志平的深情告白,夏小沫更是感动得一塌糊涂,想也不想就投入了陈志平的怀抱,一双柔手紧紧地抱着陈志平的虎腰,生怕他跑了一般。
第3章 为你唱首歌()
陈志平被夏小沫紧紧的抱住,美人在怀,就算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恐怕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不动心吧?陈志平也有些不知道该不该做点什么了,此时他身体里面的荷尔蒙数量猛增,加之夏小沫那娇艳的红唇就在眼前,陈志平也就老实不客气地吻了下去。
虽说陈志平早已是过来人,但此时面对初恋的人儿也是情不自禁,还好理智告诉他不可以在这里苟合,最终他们才止步于此。
夏小沫早已经软得像一滩泥,今天她已经做好了准备,要把自己交给陈志平的。因为她听说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趁早把生米煮成熟饭,让他背上道德的枷锁,这样他就跑不了了,所以她才会摆出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
不过,当陈志平停下来之后,夏小沫才知道,原来自己真的太小看陈志平了,他真的是一个正人君子,在学校里不知道有多少色狼都想占有自己,可是陈志平成为自己的男朋友一年多,竟然没有对自己做那种事。现在,夏小沫虽然心里有些失落,不过她更加坚定了要和陈志平在一起的心思。
陈志平看着夏小沫羞红的双颊,整个人像面条一样瘫软在他怀里,便柔声道:“小沫,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们还不能这么做。明天我们就要各自奔向人生的大舞台了,你在富R县政府,我在市外贸局,以后见面的时间肯定会少很多。但是有一首词说得很好,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夏小沫羞红着脸,不敢看陈志平,毕竟一个女孩子家,做出这样的决定,还被男朋友看穿了,多羞人呐!
不过,夏小沫觉得陈志平说得不错,如果他们是真心相爱的,那么什么也阻止不了他们在一起,何况富R县城距离市区也不过三十多公里的路程,这点距离都把他们分开了的话,那还能说什么呢?
想到这里,夏小沫便抬起娇颜,羞怯地道:“志平,你不是要为我唱一首歌吗?现在我想听了,可以吗?”
陈志平点了点头,伸手扶住夏小沫的肩膀,柔声道:“小沫,今天唱这首歌,就是想对你说,我一定会爱你一辈子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不会离开你!我知道,你爸妈要是知道了我们的事,肯定会反对你和我在一起。可是,我想对你说,或许现在我是配不上你,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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