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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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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性格使然,便皱着眉头又掀开布帘走了进去。

    ‘老成持重’战胜了洁癖的三爷举着精美的小扇子在鼻翼间晃动走进屋子,他简单的观察了一下四维摆设,视线移了移,便见到了卧室之中唯一的活物——那是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裤破旧,脑袋上缠着绷带,浓浓的草药味道从他的身上剧烈的散发出来。

    少年所在的房间却像是刚被大风刮过麦场的房间又脏又乱,古怪的毛皮铁钉随处摆放着,墙角和地面甚至有一摊明显的焦黑在冒着丝丝缕缕的烟尘气,不知道之前摆放着什么东西。

    在众人眼中,那少年人呆呆的看着走进来的三爷一伙儿,双眼无神又茫然,仿佛不多的脑容量无法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这人正是吉阿满,那个传说中从蛋壳中孵化出来的脑瘫儿。

    格里菲斯苏醒之前的吉阿满性格温吞,因为主人格并未苏醒缺失,整个人看起来是有些智障迟钝。

    深深听闻吉阿满之名的蓝衣小厮看了格里菲斯一眼,靠在三爷边上耳语了两句,大概是在介绍吉阿满的事。王屯屯听着这些话,眉头微皱着,间或也瞅瞅吉阿满一眼,随即目光变得飘忽而不在乎了。

    “不要管这个吉……”王屯屯用扇叶覆在脸上,遮住鼻翼,他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身边的下人们开始布置。

    “吉阿满。”蓝衣小厮提醒了一句。

    “哦对,对,吉阿‘马’,不用理会他,傻子罢了……”三爷快言快语,当着大妖的面这样说话,转身又指挥一个下人道:“猎头,你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

    但三爷随即又看了一眼这个家徒四壁的小房间,环视一圈,皱了皱眉头:“算了,算了,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吧。”然后那被叫做猎头的人‘嘿’的一声应喏了。

    格里菲斯仿若透明人般安静的看着这来到吉家如同自己家中并不把他当作一回事,反倒是随意挥洒搬弄的三爷一行,木着脸,眉头轻挑了一下——他刚刚苏醒,对于这些人的来意,虽然谈不上仇恨,但确实也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不明来意。

    而就在此时,三爷手下的人已经将吉良万事屋里面的东西一一扫荡着,从房间里扔了出去。大脑袋吉阿满站在墙的边上安静的看着,王家的三公子手里拿着扇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儿,初步满意之后,终于将目光定睛在房间内唯一得吉家人身上了。

    “吉阿马对吧,我是王屯屯,初次见面,你叫我三爷就可以了。”少年人声音缓慢,有点冷傲,气态有点颐指气使的:“这吉良万事屋已经被三爷我收购了,房子太老,我打算推倒重建。因为你之前住在这里,勉强算个老房东,我给你交个底。”

    三爷摊开手,掌心向外翻过来,露出清晰的错综掌纹:“知道我为什么能来收购这里吗,说来话长,总之还得感谢你啊——因为你们擅自在我家珠宝店里偷窃,伤害了买卖双方良好的信任氛围,刑施部的何探长已经表态要把你们统统抓起来,让你们牢底坐穿了。”

    讲到此处,穿着大红色元宝装的少年人刻意半弯下腰,脸盘靠近过来,嘴角含着刻意弯曲的恶意。这人眼睛眨着,露出凶相,企图从吉阿满的脸上看出惧怕的情愫。然而半饷之后,他有些失望又好气的摇摇头,那表情似乎在说真不应该对于一个傻子期待太多。

    “‘牢底坐穿’什么的,其实是吓唬你们的,我觉得最多也就是十几年……不过何探长向来跟我家有旧,关系不错,保不齐狱中出现什么幺蛾子……”

    “不过呢,你也不用怕,既然我出现在这里,此事就算是结了……你的姐姐吉庆呢还算识实务,已经答应将这房子转让给我了,以祈求王家放过吉良伙同你小子偷窃我家珠宝店的罪行——要不然我怎么敢大摇大摆的走进‘你家’,私闯民宅不是?!所以说放心吧小朋友,牢底坐穿什么的,我吓唬你们的……”

    三爷讲话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格里菲斯纯真而茫然的大眼镜在此刻配合的眨动了一下。然后王屯屯用手扶了扶脸,悄然的叹气,感觉自己这乡间恶霸的气势做的有点鸡同鸭讲:“恩,小胖子,你在听吗?我说吉良万事屋已经转让给我了,无偿转让给我了。因为我要挟你们牢底坐穿……”

    脑袋上绑着绷带的圆嘟嘟脑袋的男孩子脸面仍旧显得木然,三爷用扇柄左右移了移他的脸,半晌之后,又用手抚了抚对方露在绷带外面的黝黑的头发,胡乱的拨弄了一番。

    “啧,你们家这地儿呀,怎么讲呢。坐北朝南,遏制交通脉络,风水宝地呀。亏你老爹那死鬼把它弄成了这个破万事屋,人才的啊……我们王家呢,要往外地发展,这块地是必须要拿下来的。”王屯屯双手在空中挥舞了两下:“不过你大哥吉良是个没远见的,之前好声好气跟他谈价,我扪心自问价格给的不低,但你大哥絮絮叨叨什么祖上的房子不能轻易卖,不能违背祖训,你听听这混账话,让我实在厌烦——哎嗨!没想到峰回路转,瞌睡遇到枕头,你们竟然敢作死到我家店里偷东西,奇才,你们一家人都是奇才!这下倒好了,省的我再花时间费力气陷害你们了。到我家偷东西,嗬嗬……我弄不死你们……”

    王屯屯刷的一声将扇叶合拢起来,他望了望半晌无语的格里菲斯,笑着用扇骨敲了敲吉阿满的缠绕着绷带的脑壳:“小朋友,你不要恨我,世道就是这样,恩,弱肉强食的,你以后会明白的。”

    王家的少爷满身文人历经沧桑风骨的直起身子,稍稍走了几步,转过身去,徒然又折了回来:“当然了,对我心怀怨恨也没有什么,但千万别让我知道。我这人呐,心胸狭隘,做事不择手段,我若知道你们吉家恨我、诬我……”

    “我会回来……弄死你们全家。”

第十一章 来自左岸的交易者() 
三爷说的没有错,吉良并没有受到刑施部的难为,而且他很快找到了刚从吉良万事屋出来的吉阿满。

    万事屋被吉庆作为换回吉良和格里菲斯不坐牢的条件送了出去,无家可归的众人分外灰心。此刻站在道旁一棵枯树前的吉良正满心感叹,心疼到不行,同时又沮丧的觉得为姐姐吉庆攒嫁妆的事情变得更渺茫了。

    在确认了格里菲斯身体完好后,他便苦大仇深的在一旁碎碎念起来:“阿满啊,咱们现在无家可归了啊。偷东西被人抓住,运气不行啊……哎呀,你看我干什么,这责任在你呀,胳膊短腿粗的,还老掉东西,我要是店员也抓你……”

    独自懊恼了一会儿,大哥吉良有些沧桑的望着天,摆出一副看透红尘得道高人的神态,长出了一口气:“唉,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罢了,罢了……我吉良一生,顶天立地,却不想落得如此境地,奈何奈何哇——但事已至此,没什么好抱怨的。阿满你过来,让哥你看看你脑袋,嘶,被打这么惨啊……说到底,大哥也是有责任……”

    兀自在自我标榜与否定之间摇摆了一阵之后,天性乐观的吉良不再纠结责任的问题,他只用了二十分钟又变得有干劲起来。于是猛地站起身来,胯部刚好平齐在坐在地上的格里菲斯的大饼脸上,然后奋力耸动着腰肢,一脸坚毅的大声说道:“困难不可怕,怕的是人失了战胜困难的斗志。虽然我们如今一无所有,但只要人还在,兄弟齐心……”

    格里菲斯坐在一旁隐晦的翻了个白眼,实在懒得理他了,吉良这货什么德性,继承了吉阿满记忆的格里菲斯岂会不知,吹起牛皮,讲起似是而非连自己都不甚明白的大道理来,真的是口若悬河,死人都能说活。但往往于现实而言,却风马牛不相及,并没有什么卵用。

    一边听着自家‘大哥’滔滔不绝的励志长篇大论,大妖顶着圆滚滚的憨厚脑袋,就开始神游物外,他有些心情愉快的想到不久前见到的那个叫做王屯屯的少年。因果兽的修行并不在乎物质、时间,它需要的乃是更加虚无更接近因果本源的东西。有了因果,身为因果兽的格里菲斯便可以利用因果做成任何事,实现任何愿望,之前为梁国的断肢重生或者意识交流只是等闲。因此大妖会在这一世竭力收集因果、执念,和一些心灵层面的类因果的东西。

    例如大妖之前所看到的王屯屯,透过这

    个有洁癖爱洗澡的少年皮囊,大妖实际上闻到了一种来自灵魂层面的诱人味道,怎么讲,闻起来有点像淡淡的苹果派。

    “三爷啊。”格里菲斯舔了舔嘴唇,想到那一个下午,王家的奴仆对王屯屯的称呼:“真是个性格别扭的好孩子啊……”

    “什……什么?”此时还在碎碎念叨吉良,模糊听到了格里菲斯好像说了某些文字,有些不确定的反问。

    于是脑门上还缠绕着绷带的矮胖少年便抬起脸来,冲着对方,裂开了唇瓣人醋无害的憨厚笑了笑。名叫吉良的少年眼见自家弟弟的神态,不疑有他,重重叹息,又愁苦起来。

    这个季节的天空已经有些湿冷,北燕还巢,是夕阳西下的时间了。

    吉庆跟在格里菲斯身后,落后半步,低着脑袋正在愧疚私自将老宅‘吉良万事屋’的房契送人的事。

    身为家主的吉良望了望天空,脸色凄凉,有心事,是在忧愁晚上吃饭和睡觉的问题。如今吉良万事屋已经改姓为‘王’了,这意味着他们失去了厨房卧室以及一切可以让人过上安稳日子的东西。

    苦思一番之后,家主吉良的乐观性格终于又起了作用。他挠了挠脑袋:“算了,算了。我这里还有30几个贝元,原本是留给秀姐姐做嫁妆的。但形势所迫,只能暂时先拿出来,凑合着把今天的晚饭解决掉……嘿,这一分钱难道英雄汉啊。”

    格里菲斯跟在吉良的身后默不作声,原本的吉阿满本来就有一些因为主人格缺失行为呆傻,傻言寡语,所以看起来倒也无有异样。

    大妖因为记忆全面苏醒,已经可以自立,并不需要跟在吉良、吉庆后面讨生活。

    但被吉良、吉庆孵化、照顾了十几年,格里菲斯倒是欠下了对方不少的因果。他是格里菲斯,是因果兽,以因果为食,种族特性让它比其余任何生物都要在乎因果循环,所以前十几年欠下的,终归是要还的。

    另外,格里菲斯对吉良、吉庆兄妹的主观印象还不错,横竖没有地方要去,倒不如陪着两个傻兮兮的小家伙走一遭,看一看这大好红尘。

    通过吉阿满的记忆,格里菲斯认知到这是一个文明中等偏下的位面,有列车、有火枪、有贵族,有在商业化进程中被急速推动的大都市和与贵族制度背道而驰的模糊松散社会结构。当然,听说在远离群山的沙镇之外的地方,人类社会的科技实力,还是十分发达的。

    ……

    晚饭是六个中号包子,每人两个,是从吉良万事屋隔壁的包子铺买的,就是早晨吉良和格里菲斯两兄弟练手的那一家。

    吉良吉庆兄妹的包子是素馅的,格里菲斯因为是病号的缘故,需要营养,额外照顾了一个肉馅包子——所以说祸福相依,被人打过也不算是坏事。

    吃过晚饭,吉良带着姐弟两人去了北水的石板桥。那石板桥是一座气派的拱形建筑,从东到西有一个平缓过渡的优美弧线,十分气派,而其桥身之下是众多首尾相连的细小半圆弧,拱立着桥面。

    北水的石板桥是小镇上唯一泄洪的建筑,拱形的结构和宽阔的底面让水流穿过其身可以畅通无阻,又不会影响桥本身的功用。

    不过最近干旱连年,洪水虽没有,粮食的收成却也欠佳,久而久之,这石板桥下地面干燥坚实,便成了乞丐乞讨休息的地方。

    吉良因为早年间做过万事屋的老板,用破铜烂铁跟这里的乞丐做过些小生意,倒是跟这里一个叫‘阿三’的人相识。这一次,脑袋多少有些小聪明的吉良便打算带着家人去这座桥下栖息。

    不过,世界冷暖,并非如此简单。有人的地方就有阶级,世界上有贵族、平民,乞丐堆里也是有高下的。

    格里菲斯看到吉良被阿三带走到三四百米开外一个穿着青衣的高瘦男子身旁。青色衣服的男子身量接近一米九零,坐在桥墩下最舒适干燥的地方,他的左右手边分别坐着两三个衣着相对干净考究的中年人,算上冷着面的阿三,这些人便是石板桥下乞丐这个小团体中最顶端的阶级者了。

    青衣人名叫梁国,三年前来到穷山而水的沙镇,伸手不错,是个狠人。听说他来的时候新断了右手,右眼,好像被人一刀剜掉了眼睛又顺势劈断了右手。

    当年的梁国身无分无,又身体伤残,被人施舍了些饭食勉强活了下来,顺势便做了乞丐。

    因为梁国会些功夫,为人狠辣言出必践,很快便成了沙镇这个没见过多少市面的乞丐们的老大。

    这个时候,习惯了沉默寡言的梁国抬起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下过来‘拜山头’的吉良,没有过多表情,抿起嘴唇说了一个数字,然后吉良便涨红了脸愤然又不情愿的从裤兜里面掏出了一些贝元。

    自从吉良‘拜过山头’之后,吉家三口就在北水的石桥下面安顿了下来。可喜可贺,这也算半个沦为乞丐了。

    ……

    ……

    时间是吉良一家入住北水石桥的第三个星期。

    梁国一个人坐在河边回忆往事,那把陪伴了他多年的青铜刀片被他放在脚边,下意识的磨蹭。

    一刻钟之后,他遇见了一个人。

    当这个改变了他一生的男人悄悄的出现在面前的时候,男人甚至能够听到命运的拐点不堪重负的发出齿轮碾压的‘吱嘎’声。

    那是一个自称格里菲斯的人,声音从背后响起来的时候让梁国没来由的感到温柔亲切。那人款款而来,在梁国的左手边坐下,自然随和的像多年未见的知交好友。他眉眼相望而来,目光浮动,虽是第一次见面,却不禁让人眼前浮现出在垂垂老去的黄昏暮晚,踏着橘光和蛙鸣绻绻而来的友人。

    “我的朋友,为何面色发沉呢?我从你心中走来,知你里面愁苦,有所求而不得,如若不弃……”名叫格里菲斯的男人眯着眼睛笑了笑,他带着黑色的圆顶帽子,遮掩住半边脸颊。这人眉眼似新月,右半边嘴角微露半颗白色的牙齿——相貌似天使如魔鬼。仿如是勾人堕落的鬼:“我的朋友,说出你的愿望,让我来为你实现。”

    这话之后,梁国的记忆便开始混乱了,似乎有一种力量模糊了大脑的运行。他毫不知防备的张口,异想天开的要求对方恢复他的右手和右眼——那是他最心底的自卑和绝望,难以想象,他竟对着一个毫不相干的外人轻易启齿。

    但更令人惊讶的是,在为数不多的记忆中,他犹记得对方鱼钩般闪烁着光芒的嘴角和在这耀眼的弧度里,对方轻描淡写的应允了这样的事——好啊,你的执念和愿望我收下了。

    然而,整个宇宙,是一份硕大的因果。要有所得,必有所付出。

    “亲爱的朋友,就我而言,世界的事,没有难成的……为你恢复手脚,不算什么,关键在于你打算为此付出什么?”

    河岸的的风吹开来人柔和的头发,他的目光清澈,靠近过来,轻柔的抚摸着梁国模糊的右眼和断臂的结疤处,竟然在那男人的一抚之下,放热发光,蠕动出肉芽。

    “我知你穷困潦倒,一无所有……这样吧,我为你实现愿望,相应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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