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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女-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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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任务发布,有二十七名杀手接受了任务,二十五人完成。另外两人在任务中死亡。
提高难度之后,接着第二次任务发布。
这次,十四名杀手接受了任务,完成者四人。另外十人在任务中死亡。
再一次提高难度,接着第三次任务发布。
三人接受任务,二人完成。另外一人在任务中死亡。
前两名已经诞生。只需要再一次提高难度,决出胜负就行了。
第四次任务发布的时候,就多了个临时的规定。除了完成任务之外,还要考察完成任务的时间。也就是说,假定那两名杀手都完成了任务,则将以耗时少的一个为胜。不需要非得死一个人了。
不得不说,这也算是杀手组织保护顶尖杀手的一项人性化的措施。
出乎意料之外,有资格接受任务的两名顶尖杀手不约而同地都拒绝了任务。
——
决出第一杀手的行为无疾而终。最大的笑话,居然让五大顶尖杀手组织所共享。这怎么好意思呢?
肯定是要对那两名杀手进行政治思想工作的。
方式,当然是软硬兼施。软的就不说了;硬的,严重到“如果不接受任务,立即处死”的程度。
第119章 好汉打不过丧尸多()
对于自强炫风两队,只能说表面任务是搜集钢材,实际上他们的任务,则是杀丧尸。寻找危险、经历危险的这一层意义,就只停留在火云小队,倒没有对他们直说。
也就是说,郑天给对姚天成建议所说的那些理由,其实都是瞎胡扯。搜集不了钢材算得了什么?有丧尸杀,就可以了。
那又为什么不杀了呢?
或者说,突然改变主意,不杀这边的丧尸了呢?
这是因为,郑天工屈良骏一直在思索前面出现的这个车队的身份。
接近三十辆汽车,是哪支队伍?就这么点信息,本来是不好判断的。但有同行的炫舞神话为参照,就比较容易判断了。
炫舞神话,目前是汾川基地民间佣兵队伍中最大的一颗硕果。这一回,几乎全员出动。一百二十多人,动用了十二辆汽车。
于是,接近三十辆汽车的队伍,就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多支队伍联合行动,二是基地直属小队。
第一种可能性被直接排除,原因,同样是有参照物。
一支队伍,不可能只有一种车型。几种车型并存的情况下,必然会进行一定的编排。譬如,越野车,通常在前面开路。如果有三辆越野车,则前面两辆、后面一辆。这样的编排,在炫舞神话、自强、炫风三队的联合车队里,非常明显。
也就是说,几队联合的话,绝对可以看出明显的界限;但公路现场那接近三十辆汽车没有。因而可以判断,那就是一支队伍,只有一支队伍。
再根据汽车的数量。便可以粗略的推论出,这是一支人数约等于炫舞神话三倍的队伍。于是,队伍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
——
现场的情况显示,不久前,基地直属小队在这儿遭受了较大规模的丧尸袭击。为了缓解压力,他们转移了。汽车嘛,丧尸又开不走。即便有毁坏。也不会有多严重。得空了。再回来,汽车多半还在。
但是,基地直属小队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炫舞神话、自强、炫风三队接受钢厂任务。基地必然是知道的。
听说基地直属小队有六百多人,现在留下的汽车显示,大约来了三百来人。炫舞神话、自强、炫风三联队人数加总,也是三百出头。如果说。基地直属小队就派出这么一些人马,就想要伏击炫舞神话、自强、炫风三联队。未免有些说不过去。
那就应该是监视。
监视,通常只派出少数几个人。很明显,钢厂这个地方丧尸有点多,人少了不行。
派出少数几名高手。倒是不错的方法。但高到可以基本忽略钢厂丧尸程度的高手,别说基地直属小队没有,就算有。那也是领导;是领导,就不可能亲自涉险。
于是才有了三百来人提前到达。准备布置监视的事情。
但可惜丧尸的数量比他们预计的更多。最后,他们留下了汽车,就露馅了。
——
自强、炫风是要杀丧尸,但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地方杀呢?
这个地方,是不久之前的、基地直属小队的战场。当基地直属小队转移之后,战场就随之转移。这个不久之前的战场,也就变成了新战场的旁边或附近。
在这个地方杀丧尸,倒不说什么围魏救赵,最起码,一定会减轻基地直属小队新战场的压力。
基地直属小队,在这段时期,差不多就是敌对方。为敌对方轻减压力,也就是“亲者痛、仇者快”的后面三个字。
更何况,基地直属小队会领情么?不会。因为他们是集体而不是个人。如果是个人,有人的感情,无论可能性多小,都还是有。但集体就不会了。集体,永远服从上级的命令。那上级的命令是什么?仅仅是监视吗?万一还有伺机铲除呢?
冤大头不能做。
所以,郑天工就编了套说辞,向姚坚成提出建议。
姚坚成没想那么多,直接考虑的,就是钢材的运送问题。徒步进去,扛了钢材又徒步出来,其中的辛苦就不用说了,很明显,这儿是有丧尸的。扛了钢材,还怎么应付丧尸?
道理是明摆着的,一想就通,所以姚坚成同意得非常爽快。
——
收队,整队,返回车上,退出,一切都很顺利。然后转向了鹿建堡方向。
钢厂说是厂,实际上是一个区。其实无论是厂还是区,与外界的通道,都是有很多条的。古代,这种四通八达的地方叫做通衢之地。近现代,人们越来越明白路的好处。在很早的时候就提出了口号:要致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怎么没路?哦,那就:少打麻将多修路。
如果是个小地方,譬如就是某户人家,前门和后门,差别绝对是明显的。地方越大,这种差别就越小。到了溪宁钢厂这样的“社会”型规模,换个地方再进,已经基本上没什么不同了。
于是,炫舞神话、自强、炫风三联队就遇到了跟基地直属小队前面遇到的、差不多的情况。
丧尸嘛,不可能有明显的界限。不知不觉之间,四周就有了丧尸。同样也是不知不觉之间,丧尸就由少变多。
并且丧尸还没有尊严。对于三联队的到来,丧尸们并不认为受到了侵犯,它们只知道,庞然大物来了。是的,运动过程中的三联队,被丧尸们看作一个整体,就相当于一条巨龙。
所以丧尸就退了、就让了。
所以就没有从边沿丧尸少的地方开始战斗。
越是接近钢厂的中心,丧尸就越是密集。丧尸的密集,使得丧尸们因为庞然大物到来而导致的退却产生了困难。这样积累到某个时刻,就到了临界点,丧尸们无法再退了。
退无可退。自然不退;忍无可忍,当在不忍。
于是,战斗一开始,就非常激烈。并不是上一个地方,面对二十加三十那种小规模的战斗。
丧尸有多数,不可胜数。
一是难以数清,二是没有时间、心情去数。总之。每一条小巷涌出来的丧尸。都不可能少于三联队人数。
丧尸从哪个方向来?
刚开始倒有个方向。那个方向,其实并不是丧尸的来处,而是最先产生“退无可退”临界点的方向。真实地说。由于三联队的深入,他们已经陷入了丧尸的包围之中。无论哪个方向,都有大量丧尸。
记得前面权衡战斗力的时候说过,自强、炫风两队的普通士兵。体质接近特警,加上针对性的训练。可算体质略等于特警。再加上林笑的指导,其实也就是末世六年人类经验的提前灌输,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爆发出跟通丘基地三吉镇任务时候的刘眉所接近的战力。最后。他们还多出两项优势,一是步法,让他们更利于自保;二是刀法。让他们的团战更犀利。
这些都没变,变的。是丧尸多了。
这就好比我们说,一个做体力活的人,打得过常年坐办公室的人。其默认的前提,是一对一。倘若一对三、一对十,那个做体力活的人照样会输。
战斗力的权衡也是这样,默认前提,同样是一比一。倒不是说双方都是一,而是说双方数量差不多。
现在,差得太多了。正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打不过丧尸多的局面。
——
林笑到哪儿去了?
说三联队的时候,尽管基本上没提刘眉,但是很显然,刘眉是在的。
哦,就这么一小段。说是火云五人对自强、炫风没有指挥权。有指挥权的,是林笑任命的路鸿博和周玉山。陈夏云和刘眉,自末世降临就跟着林笑,相当于元老。一连二连也就是自强、炫风成立后,就被派过来武力坐镇,所以,这两个人在小范围内有一定的权力,可以指挥一些小行动。
刘眉在,林笑不在。那么,刘眉和林笑在妖魔山上碰过面没有呢?
没有。
刘眉去了,只看到林笑的记号。
当时刘眉有些担心林笑,心里颇为不安。但回来一说,就放心了。屈良骏郑天工解释说,在基地外面,林笑绝对是自由的。林笑没见面,那就是林笑认为已经没有见面的必要了,同时也代表了林笑对大家的信任。
——
后面一千字,十分钟至一小时左右会修改。请刷新再看。
——
四周一片白茫茫,没什么看头,雷文盛收回了目光,问:“真的回不去了么?”
“回去做什么?”老头说,“你有白血病,回去无非是多活半年。现在,谁也不知道你有病,你父母还能得到一笔车祸赔偿。再往后,你的父母将会另外生个健康的孩子,过着平凡幸福的一生。”
“那,我那白血病……”雷文盛有些迟疑。
“这个问题刚才老夫已经说过一次了,”老头有些不耐烦,“你本来就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世界的身体无法承受强大的灵魂,所以才会多灾多难。当然,那些灾难也给你消减了不少业力。你本来功德就不少,如今更是惊人,因而你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人生。”
“这个……我不用喝孟婆汤么?”雷文盛问。
“那是轮回里的,老夫这儿不用,”老头说,“如果需要抹去你的记忆,老夫只消动一下念头就行。怎么,你还没想好?”
雷文盛答道:“不好意思,我,这个,我真没想好。”
“老夫懒得跟你耗了,”老头说,“就让你试几次吧——可以重新来过的。”
“那就太谢谢老人家了,”雷文盛道,“嗯,那我想当一名富商,富可敌国的那种。”雷文盛自现代社会而来,第一向往的,便是富可敌国的富商。
——
没有什么前奏、预备,四周一下就变了。雷文盛正在喝酒。已经喝了几口,口中还有。那酒的虽然度数不高,但却芳香扑鼻、唇齿留香。于是,咚咚咚,雷文盛干了杯。嗯,也不是杯,原来是樽。
放下樽,雷文盛往四周一看,自己置身于一间清雅的竹舍。再往身上一瞧,哇,居然是古装。不过,尽管是古装,衣服的材质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这么说来,自己变成了古代的富商。
富裕了,当然是要享受一下的。远离二十一世纪文明,那享受当然大大的打了折扣。不过,古代有一项却比二十一世纪好,那就是酒色。古代,不管是哪个朝代,对酒色都是不限的。
于是雷文盛喊道:“来人——”朱帘一挑,就进来一名苗条女子,并拜伏在地。哇,才有了美酒,又来美色!雷文盛正准备说什么,突然腹中一阵绞痛,四周景色一变,就又回到老头身边了。
——
老头问:“怎么样,做富商的滋味如何?”雷文盛道:“还没来得及享受,就只喝了……对了,那酒不会是毒酒吧?”老头道:“秦王十二年,吕相国饮酖而亡,自然是毒酒。”
原来自己刚才变成了吕不韦!那倒的确称得上富可敌国、权倾天下。只可惜时间短了点。雷文盛想了想,问:“我可不可以指定穿越到某个人身上去呢?”老头摇了摇头,道:“不行。老夫只能给出法则,由天地法则自行运转。等到知道具体目标的时候,其运转就已经完成了。”
雷文盛说:“哦,那我选皇帝,最好是清朝的。”
——
话音一落,雷文盛就发觉自己置身于罗帐之中了。雷文盛眼睛一扫,心道,就这么点东西,最多只能确定是古代,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皇帝。
脚步声来了,听上去有好几个人。不一会儿,那几个人在帐前停下了脚步。一人说:“启禀皇上,香贵人带到。”
雷文盛一听,自己果然是皇上!不过,这还不是最高兴的,最高兴的是侍寝的妃子来了,自己终于能够告别左手了(因为右手要操纵鼠标,你懂的)!雷文盛担心口音不对,没敢说话,只把帐帘一拉,做了个手势,两名太监就把那什么香贵人放到了床上。
第120章 打个赌()
又一人跑了过来,边跑边喊:“来不及了,不管她了!”
这样的角色,本来应该由女子充当。但这群人断后的都是男人,所以只能由男人充当了。
前面两次抓林笑胳膊那人,十分不相信林笑身上有毒的说法,但丧尸已经追近,的确来不及试探了。便说:“好吧,你能跑,就自己跑吧。”
呃……说实话林笑是不想跑的。但这人一说,就记起自己刚才说了“我能跑”。没办法,那就跑呗。
这样,林笑的起步,就慢了一点。那个两次抓林笑胳膊的热心人跑了一段路,回过头来看,发现林笑离丧尸就只有几米距离,随时都有可能命丧丧尸之口。就向说“不管她”那个人喊:“哎,那个女娃要被丧尸追上了,要不要拉她一把?”
说“不管她”那个人回应:“她不要你拉、你偏要拉。随便你了。”
于是那个热心人又转身迎向林笑。
唉,林笑心里叹了口气,这人怎么这么热心啊!
林笑实在是不愿意跟不熟悉的人有身体上的接触。为了不让这人拉,就只得加快一点速度,左拐右拐,避开了那个热心人,冲到了他的前面。
“咦,果然能跑!”那人惊叹。
是的,林笑虽然表现出来的总体速度不快,但这一加速,却是常人难及的。当然,也没有太出奇就是了。
林笑跑过了说“不管她”那个人。在林笑的世界观里,不管,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对这人一点也没有记恨。只不过那个人见林笑跑过,还多了句嘴:“好心当成驴肝肺!”这就有点讨厌了。
继续吧,一直跑吧。但是。人会累,而丧尸不会累。因而刚开始的时候,这群人很快就把丧尸甩得远远的。时间一长,就被丧尸追近了。况且因为慌不择路,跑的都是田土坡地,根本发挥不出人类的优势。
这样下去,迟早要坏事。
看出形势不妙之后。林笑心里就犹豫了:是不是给这群人解个围。
当然。这群人也不是一味的逃跑。他们当中,也有十几个异能者变异者。实在跑不过了,就由那十几个异能者变异者抵挡一会儿。只因丧尸太多。无济于事。
那十几个异能者抵挡丧尸的时候,林笑倒是没有跑远,但林笑也没有出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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