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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千金影后[重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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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丞“嗯”了一声,问身边站着的李皓,“这里是哪家医院?几点了?”

    李皓继续道:“这里是并州最大的医务所,现在早上十点,因为您身上的病情紧急,只能先就近诊治,待情况好转,再回西南。”

    霍丞没有再说话,他缓慢地坐起来,他身上换上的是医院标准的蓝白条纹的病服,头上的伤也已用纱布包扎好。

    “您这边的意外我已经派人封锁消息,崔府绝打探不到任何蛛丝马迹。”李皓说完,又道,“宁小姐的脚伤处理过了,她急着赶回西南,和剧组的人乘同一班列车离开。”

    霍丞面无表情的神色方破裂,露出一抹极淡的失望,道:“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李皓顺从他的吩咐,正要出去时又转了步子方向,回来道:“宁小姐临走前留下电话号码,说您如果醒了,务必让我给她回一个电话。”

    霍丞冷着脸,“这种小事你自己去处理。”

    李皓不急,“我们的人去林中找到您时,宁小姐趴在您身上哭得十分伤心,想来心里对您的病情非常牵挂。”

    恰似冰面迎来暖春,霍丞眉头一挑,“卡着她回家的点打过去,说得越严重越好。”

    李皓微微一笑,他家老板这是故意要吓唬宁小姐,报她这不辞而别的仇呢。

    晚上掐着钟表,李皓如霍丞所说那样,特意把病情添油加醋一番。

    “那这可如何好?”宁蝶的语气是诚心的紧张。

    李皓站在电话机边,这电话机是向医院前台处借的,来往都有人走动,李皓小声道:“当时那个情况宁小姐你也看见了,雨中受寒,加上失血过多,医生说年前是难醒来,恐怕以后会留下头痛的毛病,我们将军日理万机,这个后遗症无疑是对生活有格外大的影响。”

    后面的李皓倒是照着实话在说,当时若不是他及时带着随行的军医找到霍丞,再晚一刻霍丞的肯定性命危险,如今只落下后遗症算是轻了。

    宁蝶一阵内疚,她没有留下来是因为怕自己到时会心软地陪着霍丞。

    可眼下她真恨不得去霍丞身边,看他身体到底如何了。

    毕竟霍丞是因她受伤。

    “宁小姐不必过多担忧,”李皓干咳一声,觉得该点到即止,“你知道霍将军对你的心意,将军醒来,如果听到你平安无事的消息自然会大感欣慰,觉得有所值得。”

    这下子宁蝶的心情已不能用“内疚”二字形容,她感觉自己真是自私自利,至少霍丞为她受伤,即便不等到霍丞醒来,她都该等他病情稳定了再走。

    “李先生,”她软语着说道:“能麻烦你每隔几天向我说说霍先生的情况吗?”

    李皓扶额,依霍丞的身体底子这病没几日即可出院,他该如何汇报,遂转个话题,“听说封小姐没事,只是因为比你们早一些回西南,又没有通知你们才闹出失踪的事。”

    “这事我听导演说了,”宁蝶在回来时听导演提过,封秀秀那晚和她争执后颇觉脸面尽失,于是大清早下山乘坐列车回西南,故意避开她们,却又没有告知别人,这事一闹,让文国气得不轻,即使有宁蝶求情,这封秀秀日后在电影圈怕是难吃得开。唯愿她日后能多改改骄纵的脾气。

    宁蝶和李皓又聊几句,李皓担心自家老板吃宁蝶的醋,不敢多聊,匆匆地把电话挂线。

    回了西南即意味着回到冬天。

    在并州穿的那些旗袍和薄大衣外套是用不上了,宁蝶脚上有伤,行动不便,更多时候只有宅在家。

    林莱玉的戏份要比她晚杀青一个星期,她闲着无人解闷,干脆穿上夹棉旗袍,戴上护耳的帽子,打算去图书馆看看有没有对付头疼方面的医书。

    她在玄关处换鞋,寒冬里天冷,工厂的女工们有两个星期的假期回家过年,苏梅正在为宁蝶熬猪蹄汤,瞧她要出门,喊在打扫客厅的李妈拦人。

    “脚都成这样了,你这孩子要出去做什么。”苏梅急冲冲地出来道。

    宁蝶悬着一只脚,“出门我拦辆面包车,我想去图书馆借两本书。”

    “你要借什么书?你写张条子让李妈出门借,李妈不识字,但图书馆的管理员总是识字的。”苏梅说道,把宁蝶扶着回沙发上坐。

    李妈把腰间围裙解下来,“是啊,小小姐,你脚有伤怎么好动。”

    宁蝶哀怨地看着自己包成粽子的右脚,她不能让李妈去图书馆,经常有同学在那里看书,万一李妈听到什么回来和苏梅说,那她借口学校寒假开培训班的事会露馅。

    她只得说这书是她一时兴起,想起陈子傲的信她还没有回复,她便先房间抽出白纸,给陈子傲写上一封郑重的回信。

    西南阴绵的几日小雪天过去,天空放上晴光。

    隔三差五林家的保姆总要喊宁蝶过去接电话,一面搀扶着宁蝶一面道:“这是什么人,劳你日日惦记。”

    再隔两天,林家保姆来时苏梅先把人拉到一边,背着宁蝶偷偷地问,自家闺女是接什么人的电话。

    “男人,”林家保姆先肯定这个,再道,“听语气是个有礼貌的年轻人。”

    最后补上关键的一句,“宁小姐该是这个年纪了。”

    苏梅喜不胜收,只差要提前给林家保姆包上新年红包。

    待天黑,宁蝶脚上的纱布前天拆开,下步简单地行走是没有问题,她换上衣服要出门,说是约了朋友,难得这次苏梅没有多问,和李妈坐在沙发上听收音机里的绍兴戏,不时跟着哼唱两句,见宁蝶要出去,苏梅抑制不住地笑道:“你且换上那身我替你新做的旗袍。”

    “不是说要留到过年穿吗?”宁蝶不解。

    苏梅道:“离过年也没有几天了。”

    那衣裳是苏梅亲自裁的,宁蝶当她是想看着高兴,于是回房间把那身长袖的翠色软段子旗袍换上,在外面配上黑色贴身的大衣。

    “唇色淡了些,”苏梅打量她几番,捧来自个梳妆盒为她上妆,又为宁蝶戴上一对玉镯,她短发最近长长了点,刚好能盘上去,苏梅为她盘好发,插上玉钗,接着为她染上玫瑰色的指甲,势必要把她打扮得花团锦簇。

    折腾近一个小时,送宁蝶到门口,苏梅又道:“哎呀,我这记性,李妈,去把我那皮包拿过来,鳄鱼皮的那只。”

    这只皮包还是宁蝶的爷爷在苏梅结婚时托人从法国带回来的嫁妆之一。

    这皮包的翠色恰好和旗袍颜色相衬,宁蝶带上它,从普通的工人子女摇身一变,和那些富贵人家的小姐无甚两样。

    李妈啧啧地赞叹:“这样一打扮,小小姐真是好看。”

    “晚上可不许留在外面过夜,女儿家总该矜持点。”苏梅笑眯眯地说着,把宁蝶推到门外,“快去吧,快去吧,可别让朋友久等。”

    宁蝶一头雾水,不知苏梅的喜从何而来。

    华灯初上的西南,街上的光色似锦,宁蝶下楼招了一辆黄包车,因她姿色清绝,那拉车的车夫忍不住多瞧了她一眼。

    江水上的吊桥连接两岸,河流沮沮,倒映着城市的霓虹灯光,宁蝶从黄包车上下来,踏着桥面的光影,身姿摇曳地赴约。

    彼时霍丞正走下专列,司机老早备好车在车站门前恭候,他迈开长腿跨上车座,身着的黑衣让他浑身散发咄咄逼人的冷气压。

    他散漫地扫了一眼窗外,军绿色的一片,他道:“不需要这些人跟着,我现在有私事需要处理。”

    坐司机身侧的李皓得令,打开车窗唤一位队长过来,示意他们撤兵回本部。

    待交代完,霍丞又道:“去十三街。”

    这时他的眸子里方升起一丝暖意。

    十三街是典型的居民区,然尔也是西南典型的外租地,专门租给那些从各地来西南的外地人,鱼龙混杂,熙熙攘攘又十足拥挤。

    考虑到霍丞的安全,李皓道:“让我先上楼去看看,您稍等片刻。”

    得到霍丞的批准,李皓快速地打开车门走下去,他身姿挺拔,身上的长衫不菲,融入十三街后与周围简朴的建筑显是不同。

    大约过去一刻钟,他重新回到车上,“宁小姐不在,听家人说是和朋友有约出门了。”

    自然他不敢说,宁蝶的母亲给他开门后是用一副审讯未来女婿的目光告知他此事,不过李皓说出实情:“看情况,似乎对象是一名男子。”

    车厢内顿时陷入寂静,李皓即便不转过身去,他也能知道自己的老板定是在锁眉不悦。

    “还有一件事,”李皓不知该讲不该讲,语气再三委婉地道:“我听说封秀秀是被人打晕带上的火车,然后被安置在火车站附近的宾馆,她擅自耍脾气的事在电影圈闹开了,以后怕是再难接到剧本,自然这种小事无需告知给您,只是有些奇怪,封秀秀是在火车上服过安眠药才导致一路未醒,打晕她带她并且离开的人是当地村民,说是受人雇佣”

    明白李皓要表达什么,霍丞眼神一冷,“以后这个‘听说’就不用存在了,处理干净。”

    李皓点头称是,示意司机启动车子,当十三街渐远,李皓望着窗外的琉璃夜景,他想起和宁蝶的初识,绿荫的树影,台阶上散落的白色花朵,宁蝶的一颦一笑,就像她青瓷旗袍上的木棉花,纯白清澈,似古典诗经里描述的蒹葭女子。

    自然又是想到随行的医生郑重地告知他,“宁小姐在剧组期间睡眠不稳,在我这里拿走一些安眠药,分量不轻,如果宁小姐身体不适,我建议您让她上西洋的医院检查,”

    宁蝶啊,李皓揉揉额头,心里百感交集。

    而此时的宁蝶,在西南最大的吊桥上约见的陈子傲先生,竟然是自己前世的故人。

20。会面() 
“陈壕。”宁蝶情不自禁地喊出这个名字。

    有一次在图书馆温习,她把重要的笔记本落下,回头来寻,图书馆里的失物招领处,她淡绿色的笔记本被妥贴的放在上面,翻开发现里面夹上一张纸条,是替她收拾笔记本的人所留。

    夕阳的余晖透过图书馆玛瑙色的大窗,打在白色的纸条上,染上绚丽的光晕,上面的钢笔字留言道:“凤字谁书就?心倾好欲逑。”

    宁蝶想了想,在旁边墙上悬挂的建议薄上留下她的话:“凤字谁书就?心倾好欲逑。拙笔难成句,怕与君添愁。”

    却因此通过这个留言薄进行了诗词往来。

    这等罗曼蒂克的事被林莱玉听说,对方先浇一盆冷水:“万一这个陈子傲先生是个牛头马面的人物,远不如字迹和才华漂亮,该如何?”

    而在这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林莱玉的顾虑则是遭到全面的粉碎。

    陈子傲先生本人生的是仪表堂堂,身姿如竹,清瘦拔高,穿一袭墨色的中山装,五官俊朗,也许因为身体不适的缘故,他的肤色始终像蒙了一层青灰色的死气,但只要他微微笑起来,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和一口洁白的贝牙,总能冲刷去他给人病弱的印象。

    “宁小姐怎会知道我的本名?”他错愕地笑道。

    宁蝶僵在原地,忘记该作何解释。

    这个眼前只有双十年华的青年,在前世宁蝶出阁时,是他亲手操办的婚礼。

    据说是管家的外甥,学历高,奈何身子骨虚弱干不了什么活,家里唯有一个守着烟盒摊度日的老母,连学费都是孤身的管家赞助,由这恩情如海,认管家做干爹孝敬,被管家特意接进宁府来谋生。

    宁府家业颇大,自然不介意多养一个聪明人。

    他年少富有才学,宁蝶内向怕生,却对他是十分亲近,仰仗如兄。

    没想到这一世,陈壕竟还会在西南而没有在宁府。

    难怪她看见他留的字,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还没有问你为什么要用假名。”宁蝶寻了话头,反过来问。

    陈壕看着面前这位貌美的女子,眼底的惊艳一闪而过,他礼貌地笑道:“子傲是我的表字。”

    宁蝶的眼眶瞬间湿润,故人隔世相见,这其中滋味难以言表。om

    “我觉着陈先生十分令人亲切,能否直呼其名。”

    陈壕没有反对,“书信往来这么久,我从没有把你当外人。”

    宁蝶噗嗤地笑了,眼中含泪,“是我多此一举。”

    陈壕走过来靠近她,两人隔着半步的距离,他体贴地道:“外面冷,我们去附近的咖啡厅里坐着谈。”

    在他话落,天边绽放朵朵的烟花,映亮桥下的水。

    跟兑了颜料一样,红得热烈,黄得刺目,一条条铺开,油汪汪地荡漾。

    他们顺着岸边的护堤散步,冬季干燥的冷风拂面,宁蝶先开口,道:“你在西师大学堂选了什么课?”

    “有选国学和算术。”陈壕笑着答,他仅仅虚长宁蝶一岁,却有着一种近乎老者的严肃气质,缺少年轻人的活力和开朗。

    宁蝶笑道:“难怪我从没瞧见过你。”

    “哦?你选的什么?”

    “我主修的是英文。”

    陈壕笑笑,他纤细的两臂贴在身侧,双手裤兜,视线只盯着地面青石板的纹路。

    出门之前他有幻想过宁蝶是什么样的女子,他期待她的人就如她写的诗,带着含蓄的美感,而他又是担忧的,万一宁蝶本人真如他所幻想的那般,岂不是该他自卑。

    哪知宁蝶不止满足了他的幻想,更是好比洛神。

    这一场咖啡厅里的闲聊,宁蝶是有无数的话要抒发,却苦于对方会觉得自己过于热情。

    而陈壕说话,徘徊在试探的边缘,既不深入,也不刻意冷淡。

    时辰不早了,宁蝶要起身去结账。

    “让女子买单可不是绅士的行为。”陈壕站起来拉住她。

    她低头便看见陈壕捏住自己胳膊的右手,皮包骨一般,骨节分明,苍白而冷硬。

    宁蝶默默地坐回椅子。

    他们在候电车的路灯下道别。

    “要不要拥抱一下。”宁蝶歪头笑道,“教我们英文的艾妮老师是位英国淑女,每次和我们吃完茶,都要一一和我们拥抱地告别。”

    陈壕在她提出这个要求时先是惊愣,随即哈哈笑道,“你也要成半个英国淑女了。”

    于是他张开怀抱拥住她,无关,仅仅只是拥抱了一下。

    宁蝶把脸靠在他的胸口上,前世他无数次从她窗口下走过,清瘦的肩膀,略泛着青色的病容,她一直没有机会给他道一声谢谢。

    这是她知道陈壕以来,第一次和他靠得亲近。

    怀抱松开,电车要来了,电铃声哐当哐当的催人,车门一开,宁蝶轻盈地跳上车,窗外的陈壕冲她挥手。

    宁蝶慢慢坐在位置上收拢手心,那里还残留着陈壕身上的温度,“上天让我这世遇见你,是让我来报恩的吧。”

    看电车消失,陈壕方转身走向回家的方向,随着他的脚步,他听见口袋有什么声音在摩挲地响,他伸进上衣下方的口袋里,摸到一方手帕。

    上面将陈字绣成一株碧绿的君子兰。

    陈壕盯着手中的帕子瞧,纯棉的材质,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是宁小姐偷偷塞进他的口袋里,而宁蝶对他的示好却使他心里漫开一抹苦涩。

    他步行路过百乐门的门口,在他守着烟盒摊母亲面前蹲下身,说是摊子,其实只是个旧衣箱里摆满各类牌子的香烟,然后放在地上兜售,母亲坐着小板凳,抬头见是他,呵斥道:“你身体不好,晚上寒气重你出来做什么。”

    陈壕握住他母亲沟壑的手掌,“今天天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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