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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荣-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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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国公目光平和,沿着山河图看了一下途径的州县:“立马传信给各地的人马,去山野小道埋伏着,找一个独身骑马的少年。”

    安宁在一旁听着,微露疑惑——乔旭是自己离家出走的吗,他到底想做什么?

    乔大微微一愣,立马应下,乔国公面容严肃:“不用手下留情,把他打断了腿,也能接回去。”顺手把山河图递回给乔大。

    乔大颤抖了一下,乔国公语气看似平静,其实已经气极了。小少爷也真是,何苦折腾大家。

    ——从金都到凉姑城路途遥远,天气寒冷,小少爷要是出了一丁点意外,估计国公爷杀人的心都有。

    乔国公转身对安宁道:“本来还想带你到处逛逛,见识见识风土人情,如今怕是不能了。”安宁语气焦急:“祖父,还是找乔旭要紧。”

    如果乔旭不走官道走野道,那就更难找了,谁知道路上会出什么事。

    乔国公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我从小就没怎么管教旭儿,觉得既然以后有子博支应门庭,怎么都不会短了他的吃穿,他过得开心点也无妨,也就任由他的性子。”

    没想到乔陌白年纪轻轻就离世,而乔旭胆子那般大,不和家里人说一声就离家出走。他到底知不知道江湖险恶,人心不古,出门在外,防不胜防。

    安宁仰身望着苍老的祖父,安慰道:“现在教还不迟。”她语气柔和:“他一定会和陌白哥哥一样优秀的。”

    乔国公无奈地点了点头,长长叹了一口气:“但愿吧。”

    车队加快了速度,众人放弃了徒步,进了一座县城后将货物卖掉了大半,换了马匹。安宁这才知道祖父北上前购置货物的原因——北疆物资匮乏,粮食棉布十分值钱,才卖掉了一半,已经将买时的钱赚回了七七八八。

    而这批货物如果真到了凉姑城,价能翻个几倍。

    众人们骑马疾走,一天之内,赶到了晋州边界,马匹们已经累极,还跑死了几匹,再赶路已经不可能。

    而乔旭和乔四的消息仿佛石沉大海,没有了动静。(。)

第三卷 第一百十三章 美人如云() 
晋中城,正是一年一度的迎冬节。

    迎冬节在晋中历史悠久——深秋将结束,立冬未开始之时,全城百姓竞相出来玩乐,购置过冬的物品和食物,相互交换。而那些名门豪族们纷纷举办秋宴聚会,晚上纵情玩乐,庆祝冷冬之前的温暖和繁荣。

    在这段时间,商事非常繁忙,街上到处可以看见吆喝货物,天南地北,尤其因为凉姑城商道关闭,货物更是紧俏稀缺。

    一个少年随着一个商队进了城,背上背着一张铁弓,马鞍上系着箭囊,尤其他胯下的那匹马,皮毛发亮,身型高大,肌肉发育十分匀称,一看就是一匹精心驯良的战马。

    少年和商队的老板告了别,从行囊里拿出一块镶着宝石的腰带,那老板立刻笑开了眼,连连道谢。少年只是求他们商队带他进城,没想到还有如此高的报酬。

    这一幕落入一旁有心人眼底,不免蠢蠢欲动——身怀财宝的少年,有优良的武器和健壮的宝马,一看就是富家子弟出门行走江湖,没有一点经验。

    远处跟着的乔四摇了摇头,就刚刚乔五少爷拿出来的宝石,是皇后娘娘在乔旭出生那年所赠,价值千金,足够买下好几个车队。小少爷果然不懂柴米油盐贵,被骗了还不知。

    乔旭站在路当中,抬手摸了摸背囊,出来地匆忙,他就带了自己屋里长辈所赠的值钱东西,又没来得及当铺换钱,珠宝已经被他花销的没剩多少了。

    如果到了北戎,他得备好粮食和水,还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剩下的钱得省吃俭用才行。

    乔四隔着人海看着乔旭,突然有人撞了他一下,乔四出手如电,立马擒住了那人,是个不到他腰际的七八岁小男孩,似乎十分慌张害怕。

    乔四从他手里拿回自己的钱袋,拍了拍小屁孩的脸,把他放了。再抬头,乔旭已经不见了踪影。

    乔四赶紧追了上去,大街上人海如潮,哪里还有乔五少爷的影子。

    ——坏了!坏了!

    乔四想起国公爷的目光,不禁一个哆嗦——国公爷会剥了他的皮的。

    晋中城的最有名最大的一家青楼,叫百雀楼,楼中美人如云,山珍海味,如神仙极乐之地。据说储着一百多位千娇百媚、多才多艺的女子与男子供人赏玩,而且价格不菲,入了楼,就需要一百两白银的“迎榻”之赏。

    夜幕降临,此时此刻的百雀楼,正是灯火辉煌之时,不断有衣着华丽的男子骑马或乘坐马车而来,大厅当中有舞台上歌舞不休,男子们左拥右抱环坐,而这些女子,也不过是厅堂上的“小雀”,真正的百雀,却是等闲不出屋子的。只有等着贵客揭了牌,付了钱,才能一亲芳泽。

    四层一间燃着熏香的屋子,榻上斜靠着一个略显柔弱的少年,他十分年轻,容貌俊美,即便他脚边就跪着一个妖娆到让男人们喷鼻血的女子,他依然闭目养神,没有被美色左右。

    不远的隔壁,一个男子正和一个女子正在翻云覆雨,欢好的声音和床榻摇晃声压根挡不住,一直清晰地传到了这侧。榻上的柔弱少年神色未动分毫,跪在他脚边的女子已经脸色绯红。

    过了一会儿,隔壁两人风云初歇,渐渐平静,能听到男子平稳的鼾声。有人来敲这边的门,跪着的女子赶紧去开门,不一会儿,走进来一个半裸赤脚的女子,姿容妖冶,眼底媚态横生。她披着一件外袍,似乎刚刚经了云雨,露出的皮肤上吻痕遍布,还有青紫色的掐痕。

    她径直走到榻边,跪了下来,神色从媚态恢复了平静,声音冷硬:“主子。”

    榻上的少年睁开眼,他有着一副极好的容貌,眉眼精致,眉宇间萦绕着一种病态的柔弱,他的手骨修长白皙,仿佛养尊处优,从未劳作。

    听了半天的活春宫,他眼底却是一片清明冷肃:“如何?”

    女子开口:“如主子所料,那人身上,的确有一个狼头印记。”

    少年听完,语气漠然:“勾引他,把他留在晋中。”他直起身,勾起那女子的下巴,望进那女子眼底:“你要让他不能离开你。”女子眼波一闪,恭敬道:“珠玑领命。”

    少年手指动了动,珠玑的衣袍只穿到锁骨处,他手指修长,微微挑开珠玑衣衫,露出背部一大片玉肌。

    即便这动作十分暧昧,少年的眼底却毫无情欲,入眼是珠玑背上一大片的掐痕和鞭痕。

    “等事情办妥,我替你杀了他。”少年轻轻开口。

    珠玑抬起头,望进主子的眼里,即便她从未在这双眼眸感受到暖意,即使他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冷漠疏离,但她却能从中体会到些许的爱惜和回护——即便只有这么一点点,也足够她为他赴汤蹈火,生死相随。

    “一点小伤,不必在意,世子爷的大业为重。”珠玑垂下头恭敬道。少年眼底闪过一丝笑意,却也转瞬即逝。他站起身:“黑鹰。”

    从屋里的角落处走出一个黑衣男子,臂弯里搁着一件棕褐色的裘皮大衣,用内力已经烘得温暖。他上前一步,小心地将大衣披在了少年身上。

    黑鹰打开了门,两人走入了纸醉金迷的声乐之中,迎面而来的是百雀楼大厅的喧嚣和胭脂气味。跪地的女子目光殷殷切切望着少年,少年却没有回头一下。

    黑鹰步步相随,少年走下楼梯,沿途的人纷纷避让,即便微醉的男子迎面碰上,也酒醒了一半,退了一步垂下头,仿佛这少年十分有权势一般。

    珠玑站起身,望着跪在地上的女子:“皎月,主子是天家的人,非你我这般人能高攀,你还是早点死心吧。”

    皎月直到少年的身影再也不见,才抬起头望向珠玑:“妹妹和姐姐不同,姐姐已经没有机会,妹妹还有……”她目光有些狂乱,拉着自己姐姐的手:“就算做牛做马也好,我想在主子身边服侍,我不想过以前那样的日子。”

    珠玑轻轻叹了一口气,望着自己的亲生妹妹,心下惋惜:“我想想办法吧。”(。)

第三卷 第一百十四章 一线生机() 
杨哲明上了马车,马车缓缓行驶,路经之处,众人都目露敬畏的神色。黑鹰走进马车,递过来几封请柬:“柳家想请世子爷到府上聚会。”

    杨哲明伸手接过,扔在马车内的茶案上。

    杨哲明到晋州已经快半年了,除了和晋州守军将领祝家三少关系还算融洽,其余时间一直十分低调,等闲不与人交往。九月皇室的春秋宴遇上了刺客,好几个豪族子女都被困在金都不得回,谁也没想到天子脚下会发生这样的事。

    晋州家族之首的柳家更是束手无策,求来求去,后来靠人指点,求到和皇室有着关系的安庆王世子头上。

    杨哲明原本最懒得管这样的事,但是烦不胜烦,厌倦了他们在他面前哭爹喊娘,就给金都写去了几封信。后来经过安庆亲王从中周旋,这几个氏族的小姐少爷被洗清了嫌疑,放了回来。

    回来时都瘦的不见人形,再也不敢去金都了,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非常不好过。

    众人才明白,他们这些地方首屈一指的豪族到了天子脚下,也是和小虾小鱼没有区别。但这个小小的世子爷虽然到偏远的晋中来,在金都,也是一个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主,才是真正的皇族中人。

    杨哲明在晋州的地位一下子高了起来,出门在外,处处有人巴结,送礼。

    杨哲明自然不是普通人,但是这种巴结对他的计划行事十分有利,他也就顺其自然,兴趣来了就应付应付,没有兴趣是爱理不理,让人更加觉得高冷不好打交道。

    所以这种请柬,他接的多,去的次数却是寥寥无几,也无人敢说他什么。

    杨哲明靠在软枕上,手指敲着案桌,目光落在窗外,仿佛在出神,黑鹰看着有些心慌——小主子可是头一次露出这种略带迷茫表情。

    杨哲明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纸条,对着光,纸上四字。

    贵人将至。

    这晋州,真是越来越热闹了。

    ——杨玺,久不见,如故否?

    乔旭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五花大绑在一张木桌上,周身一片黑暗,从不远处传来人声,似乎在争论着什么。

    他心中悚然一惊,不过在半路买了一个馒头,吃到一半就昏了过去,怎么醒过来就到了这个地方。

    远处的争论声越来越响:“要不是我派小篮子出去偷那人的钱包,这票估计早被人盯上了,还等着你们下手!不行不行,这我一定得分到钱。”

    另一人马上反驳:“拉倒吧,你咋知道跟着的那人和我们是一条道上的,别往自个脸上贴金!”

    “哎哎哎,别吵了,这小子身上带着这些珠宝都价值不菲,说不定来头挺大,你确定抓他不会招惹什么仇家吗?”一个女声问道。

    另一人立马回答:“我是什么眼神啊,那人要是真是保护这小子的,怎么会跟的那么远,要我说,就是一条道上的,也想分一块肉……”

    他们争论不休如何分赃,院子里却突然传来一阵阵马嘶,嘶鸣直入云霄,还有人执着马鞭揍打的鞭声。

    乔旭心下一凛,是他的马。

    不远处的几人赶紧奔到院子里,大喊:“三杆子你行不行啊,咱们还得把它趁早卖了,你赶紧定个价。”

    三杆子拉着马绳,这马性子十分的烈,似乎知道他不是主子,差点踢到他三回了。也幸好他提早拿绳子栓好了,不然可就让到嘴的肉飞了。

    他嘿嘿大笑答道:“嘿,别说,这小子不管什么来头,我三杆子逛了那么久的马市,这马我可是头一次见。”他竖起大拇指:“绝对的上品。”

    乔旭挣了挣,那些人把他绑的严实,讲话又那么大声,完全不害怕别人听见,他到底还在不在晋中城中?

    一个女声插了进来:“得了得了,赶紧拉去卖了,趁早脱手,记得收拾地干净点,别被人查到。”三杆子应道:“晓得勒,你们等我好消息。”

    话落就扯着马绳拉着马走,那马挣扎着,嘶鸣着,却在一声声马鞭声中越来越远。

    有一人问道:“三娘啊,那小子咋办?”名为三娘的女子叉着腰:“拔光了衣服,后半夜拖去山里埋了吧。”

    乔旭身子一震,这些人竟然想要杀人灭口,不留后患。

    恐惧和怨恨一起涌上心头,他如果悄无声息地死在这个地方,谁会知道,谁还会记得,还怎么报仇!

    如果母亲和姐姐知道他死在这种地方,该有多么伤心。

    乔旭心下泛上悔意,因为害怕和愤恨而全身颤抖。

    突然角落里发出一声响动,一个小小的男孩从窗台爬了进来,差点摔了一跤。他小心翼翼地走到乔旭身边,面容隐在黑暗里,低声问他:“如果我救你,你能不能带我走?”

    乔旭一愣,小男孩十分瘦弱,露出的皮肤上都是伤痕,似乎长期吃不饱饭,又遭到严重的虐待,说话也细声细气的没有力气。

    这是一线生机。

    他赶紧点了点头:“我一定带你走。”小男孩弯下身,从袜子里掏出一把小刀,塞到了乔旭手里:“我只有这个了,剩下的,靠你自己……”

    杨玺正和乔国公刚好进入晋州城外的小道,迎面碰上了骑马而来的乔四。

    乔四几步跳下马,跪倒在地:“国公爷,属下无能。”

    乔国公勒住马:“人在哪里?”乔四跪地:“还在晋中城中。”晋中很大,占地面积宽广,是晋州最大的县城。交通四通八达,十分繁荣,想要在这里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

    乔国公挥了挥手,对身后人吩咐道:“你们去守住晋中所有城门,就是飞一只鸟出去,我都要知道。”

    “是!”

    乔国公带着安宁进了城,在一间干净奢华却安静低调的客栈下榻。赶了一天的路程,安宁满身灰尘和汗水,洗了一个澡,趴在窗户上看街上的夜景。

    如此盛景,大家却没有游玩的心情。乔国公还在和属下们商量如何寻找乔旭,柳娘正坐在床边,替她收拾衣物。

    过了一个时辰,乔国公大步走了进来,对安宁说道:“西郊马市发现了一匹马,神似追云,我得过去看看。”他抚了抚她的头:“你好好呆在这里,早点休息,不要乱走,祖父很快回来。”(。)

第三卷 第一百十五章 不做不休() 
乔旭从乔府骑走的马名为追云,是上好的千里马,乔旭几乎和它一起长大,感情非常好。

    乔旭那性子,不可能为了钱卖掉马。

    安宁脸色一白,乔旭是不是出事了。乔国公已经转身,身后大半的人马跟他出了客栈,众人骑上马,很快朝西郊奔去。

    乔六被留了下来,谨慎道:“乔公子,请早点休息,我就守在门外。”

    安宁微笑着点了点头,喊了一声:“枫痕。”一个少年从门梁上飘落,乔六反应不及,被枫痕一掌扣在颈侧,昏了过去。

    枫痕将人放在墙角,安宁立马接过柳娘递过来的夜行衣换上,对她吩咐道:“如果人醒了,就用药再迷晕一次,等我们回来。”柳娘点了点头:“殿下小心。”

    安宁和枫痕出了客栈,枫痕环抱着安宁,纵马朝着城中而去。

    西郊马场,连绵的商铺和马棚,拴着一匹匹战马,或是拉货的矮马,原本是繁忙而井井有条的模样,如今却是一片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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