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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直播进行时-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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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看结局,他确实是可怜的,只是这份可怜,究竟多少是孔乙己自己造成的。

    当初在中学学习《孔乙己》时,她印象最深的就是孔乙己教学茴香以及伸手捂着盘子生怕孩童抢完所有茴香豆的形象。

    记得那个时候老师还让人总结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她很逗比的说了句三无男人。

    没钱没房没老婆……

    嗯,当时她的话音落下,响起的便是哄堂大笑。

    记忆犹新啊。

    说到底,孔乙己还是既可笑又可悲啊。

    咦,她是不是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笙歌凝眉,总觉得自己好似忽略了些东西。

    咸亨酒店……

    这是整篇故事里贯穿全文的地点,嬉笑怒骂,人生百态,甚至是麻木冷漠。

    这个咸亨酒店在鲁镇。

    鲁镇啊,这才是她想说的重点。

    她不清楚这个鲁镇是不是曾经带给祥林嫂希望也毁灭了祥林嫂的鲁镇。

    如果是同一个,祥林嫂是本来的,还是被她所改变了命运的?

    也许一切都是偶然吧,毕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鲁镇是大多数故事的发生地。

    孔乙己社戏,明天祝福……

    这些都发生在鲁镇。

    鲁镇是鲁迅笔下构思出的一个存在于心中的水乡小镇。

    也许她该去打听一下。

    她做祥林嫂的时候,从未踏足鲁镇,当时她对鲁镇下意识的排斥,就好似不在鲁镇就能彻彻底底的与祥林嫂悲惨的过去亦或者是可能的未来划清界线。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表情为什么那么蛋疼呢……

    浪九九:一言难尽,主播这次要怎么造作……

    作为直播间的老观众,这些玻璃碴子们也算是清楚了笙歌直播的内容和任务。

    主播:这是鲁镇……这次应该是要给大家展示如何花样暴富了。

    笙歌简短的把孔乙己的故事说给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

    余生一杯酒:这么说,这还是一次故地重游?

    北城南笙:说起来都快要忘了软糯可爱的阿毛是什么样子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打赏送上,主播快去找找阿毛吧,暴富什么的不着急。

    笙歌清楚,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跟她有一样的担忧,担忧阿毛在这个世界并没有摆脱被野狼吃掉的命运。

    找吗……

    既然来了,不找找又如何放心呢。

    在阿毛身上,她第一次在直播世界体会到了真正的家人和贴心小棉袄。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你是不是要重新做一次国母……

    MMP……

    ヽ`⌒´メノ

    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吧。

    她的名声啊。

    顾怀远那个臭小子,简直欠揍。

第219章 想暴富的孔乙己(四)() 
(四)

    对于国母,笙歌表示想太多。

    这是不是那个世界都不一定,还国母。

    再说了,她现在是个糟老头子啊。

    糟老头子也能当国母么……

    看着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的雨,屋子里一股潮湿的霉味,而孔乙己的身上也满是疙瘩。

    笙歌知道,学名叫湿疹。

    这破屋子,再住下去是会死人的吧。

    笙歌觉得,她当初学过的那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用在这里很是应景。

    俄顷风定云墨,秋天漠漠向昏。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当然,孔乙己没有儿子,就是个孤家寡人。

    岂是一个惨字了得。

    当然,这屋子中唯一一处不落雨的地方被摆放了一堆书。

    或凌乱,或整洁。

    笙歌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在这张潮湿到发臭的床上了呆了,但天下着雨,又出不去。

    笙歌穿着破鞋子决定翻翻书……

    呦,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这些书字迹批注明显不同,显然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再看看这纸张材质,也并不是孔乙己一个穷的连屋顶都修不了的人能买得起的。

    偷的……

    对于宁愿偷被被打也不愿意脚踏实地努力活下去的孔乙己,她还真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不论放在那个时代,这种人总是为人所不齿的。

    偷书……

    偷书是意味着孔乙己还没有放下心中那个科举梦么。

    殊不知用不了几年就会改朝换代,那些曾经被无数读书人捧在手心里封为金科玉律的四书五经就彻彻底底的派不上用场了。

    科举制会被废,自然这些为科举而生又无勇气变通的人下场会更加凄惨。

    剧情中孔乙己好像也是偷到了丁举人家中,然后被打断了腿……

    一场小雨接连不断的下了三日有余,笙歌饿的都想要啃书的时候,天放晴了。

    不是常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么。

    颜如玉和黄金屋都有了,难道还没有她想吃的东西……

    这是笙歌的自我催眠。

    天一放晴,笙歌就知道自己去浪的时候到了。

    翻箱倒柜,就差把这个破房子拆了,笙歌才找到了九文钱。

    这钱好像刚好合适去咸亨酒店温两碗酒,点一碟茴香豆吧。

    可是,这抵不了饿啊。

    笙歌把九文大钱揣在了兜里,穿着那件破旧的长袍和鞋子就出门了。

    不管了,饿就饿吧,还是去看看剧情里是老地方咸亨酒店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别浪别浪去发育……

    豺狼配女猫:太浪兄觉得自己顶着这个昵称说这句话合适吗?

    主播:没有浪,是潜入敌方,打探消息……

    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这就是鲁镇酒店的格局。

    唯有那些有钱有权穿着长衫的人方才有资格进入房间中。

    对于握着九文大钱的笙歌,想要进入店铺显然是在痴人做梦。

    “孔乙己,这是又偷着了?”

    周围一群穿着短衫,难得悠闲,便故意高声大喊着。

    仿佛取笑孔乙己,就能让他们变得高贵似的。

    而那些穿着长衫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在路过时,则是目不斜视。

    倒不是说修养有多高,而是不屑。

    “凭空污人清白可是要被用针缝嘴巴的。”

    笙歌笑容淡淡的说着,可是却让听的人忍不住心里发寒。

    为什么感觉孔乙己不一样了呢?

    平常大家取笑,孔乙己就会涨红了脸,半晌说不出一句话,让人看了欢乐,怎么今天这张嘴就这么毒了。

    孔乙己偷没偷不关她的事,反正她没偷。

    嗯,还没来得及偷……

    笙歌觉得以她的身手去偷,一定不是挫挫的被发现还时不时被揍……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笙歌对着柜台里的少年郎说道,随机学着孔乙己被描述了无数次的动作,把那九文大钱一一排开。

    嗯,不得不说,这样付钱的方式还是蛮爽的。

    两碗酒下肚,笙歌只觉得火辣辣的,倒不是说着咸亨酒店这兑了酒水的多烈,而是孔乙己的胃有些受不了。

    “孔乙己,今儿喝酒怎么这么爽利。”

    “平常你不是满口都是圣人之训,之乎者也吗?”

    说实在的,他们也听不懂什么圣人之训之乎者也,但是能够嘲笑孔乙己就够了。

    听到这些明显想看好戏的话,笙歌依旧不动声色。

    酒喝了,就该做正事了。

    “这鲁镇是不是有个鲁四老爷?”

    对于孔乙己能够这么接地气的穿着长袍坐在门口的木凳子上跟他们聊天,他们还是有些意外的。

    谁不知道这孔乙己每天自视甚高,往往以读书人自居。

    “怎么,这次是又想去鲁老爷家中偷书了吗?”

    有人喝着酒,大大咧咧的反问道。

    “读书人的事怎能能算得上偷呢?”

    “你们有谁在鲁四老爷家做短工么,能不能说给我听听。”

    笙歌赊账又点了两碟茴香豆,送给柜台外的这帮短工就着喝酒后,也得到了自己知道的答案。

    鲁四老爷鲁家,是这鲁镇少有的富贵人家,常年长工短工不断,所以这些人是知道不少内情的。

    据说去年冬初,鲁四老爷家要换短工,卫老婆子带来了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的寡妇。

    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所以第三天就定局,每月工钱五百文。

    这当时在鲁镇还有不少人议论。

    这个寡妇就是祥林嫂。

    真的确认了祥林嫂在鲁镇,这的的确确是一个时空一个时代,笙歌莫名的有些怔仲。

    去年冬初才刚刚到鲁镇吗?

    这么说这个时候的祥林嫂虽然丧夫成了寡妇,但还没有像未来那样惨。

    还没有被卫家人发现,没有被嫁给贺老六……

    也就是说阿毛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出来,或者再也没有出来的机会。

    打听到自己想知道的,笙歌就施施然的去了鲁镇外不远处的荒郊野外。

    没钱吃不起饭,难道还不允许她打些野味,吃饱之后拿剩下的换钱吗?

    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虽说她跟孔乙己都不是什么英雄。

第220章 想暴富的孔乙己(五)() 
(五)

    但她是真的不想再住孔乙己那间都发臭的屋子了。

    兔子,野猪,野山鸡,笙歌来者不拒,吃饱喝足之后满载而归。

    这些剩下的野味自然是被他卖给了镇子里开酒楼的,换了一些钱。

    对于笙歌打了头野猪,鲁镇掀起了轩然大波。

    毕竟像孔乙己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经常被揍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擒得住野猪还毫发无伤的。

    对于所有人的好奇,笙歌只是矜持的笑而不语。

    真当本姑娘上个世界的揍是白挨的吗?

    用这些野味换了几两银子,笙歌豪爽阔绰的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洗着热水澡,穿着崭新舒服的衣裳,吃着荤菜……

    这才是人生唉。

    笙歌表示,她是一个无肉不欢的人,素菜什么的,她真心不爱。

    笙歌如孔乙己一般置办了几件长衫,她是真没兴趣真的像做工扛麻袋的一样穿个褂子。

    嗯,她得保护自己的少女心……

    浪九九:主播,不得不提醒你一个残酷的事实,你上次打猎换来的银子好像已经见底了……

    言外之意,你不能再吃香的喝辣的,住客栈穿新衣了。

    主播:你不说话我们还是好朋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打算怎么暴富,难不成要重操旧业了吗?

    笙歌眨眼,旧业……

    她什么时候都有了固定的旧业了?

    主播:什么旧业?

    走路太浪会闪腰:坑蒙拐骗一张嘴,不就是神棍么?

    主播:不会……

    笙歌打算这一次放飞自我了。

    一样的时代背景,怎么能用一样的法子……

    太low了……

    主播:这一次本主播打算打家劫舍,烧杀抢掠了。

    嗯,没错,这次她不打算动嘴了,准备简单粗暴干脆利落的动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三观呢。

    主播:被你吃了。

    夜深人静,笙歌啃完了手中的水晶猪蹄,补充了胶原蛋白,看着铜镜中依旧苍老枯瘦的容颜,叹了口气。

    还是猪蹄吃的不够多……

    笙歌决定接下来的一个月每天吃猪蹄,吃到皮肤有弹性有光泽才罢休。

    月黑风高夜,趁着夜色潜入鲁四老爷家看看是不是祥林嫂吧。

    夜晚的鲁镇其实并没有笙歌想象中那般寂静,反而有些热闹,小街小巷,都是推着小车在兜售各种小吃零嘴还有些手工制品。

    街角处挂着灯笼,各色的灯笼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香气充斥在鼻尖,很没有出息的,笙歌又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比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更加幸福的呢。

    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笙歌瞬间说服了自己。

    于是,从街头吃到街尾,笙歌花完了最后一个铜板。

    摸摸空空如也的口袋,笙歌沉默了。

    她好想做一个热爱小动物的人,只可惜现实太残酷……

    因着吃的太撑,笙歌腆着肚子就好似一个怀孕初初显怀的孕妇。

    提前踩好点,笙歌轻车熟路的跳进了鲁四老爷家。

    不愧是有钱人啊……

    想想自己那个逼仄狭小还四处透风屋顶漏雨的破屋子,再看看面前这座雕梁画栋颇具历史气息的大宅子,整个心碎了。

    要不然她也来鲁四老爷家做个长工吧,最起码有干净屋子住。

    她力气这么大,绝对一个顶三个,鲁四老爷绝对不亏,有仇家来的时候,她还能客串一下保镖。

    鲁四老爷府上还没有静下来,陆陆续续来来往往的长工络绎不绝,笙歌趴在主院的屋顶上瞪大了眼睛,生怕错过一次。

    笙歌不停的打着哈欠,好困啊。

    于是,心大的笙歌躺在屋顶上睡着了……

    幸好,笙歌没有打呼噜的习惯。

    除了觉得屋顶有些硬,笙歌这一觉睡得很是舒服。

    鲁四老爷家规矩甚多,所以在主院,鲜少有人大声说话,这可比人员复杂的客栈安静多了。

    浪九九:主播666啊,幸亏主播不是个杀手什么的,要不然杀人的过程睡着就实在有些……

    笙歌脸黑,这能怪她吗?

    要怪就只能怪大街上的小吃太美味,吃饱就会想睡觉,人之常情。

    笙歌又换了一个屋顶趴着,日上杆头,笙歌终于看到了那个略微熟悉的身影。

    这个时候的祥林嫂远比她那个时候年轻有活力,最起码面色是红润的,做起事情来手脚也甚是麻利,为人也不像后来那般瑟缩胆小。

    笙歌看的出来,对于面前辛苦而又充实的生活,祥林嫂是很满意的。

    若是没有卫家人,祥林嫂就算孤家寡人也不至于像祝福的剧情中过的那么凄惨。

    笙歌有些犹豫,她是不是应该阻止卫家人带走祥林嫂。

    还是说应该在祥林嫂嫁给贺老六以后,阻止贺老六死亡?

    她其实真的有些想念阿毛呢。

    如果祥林嫂没有嫁给贺老六,阿毛还会存在吗?

    算了,顺其自然吧。

    她倒是想让自己自私一点,直接把祥林嫂送到贺老六面前,但是终究还是有些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阿毛的娘亲,她护着一些吧。

    不管怎么说,她曾经也是祥林嫂。

    这一刻,笙歌突然有些理解大圣了。

    面对她,大圣应该也是她现在这种情绪吧。

    想护着,尽可能的护着。

    她得尽快让自己在鲁镇拥有话语权和势力了,这样卫家来捉人的时候,她也能有护人之力。

    就算祥林嫂最终还是要嫁给贺老六,那也得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而不是被强迫寻死不得不嫁。

    嗯,最好就是她成为大地主有钱人,请祥林嫂去府中做长工。

    还有什么比放在眼皮子底下更安心的,好事坏事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来无影去无踪,笙歌离开了鲁四老爷家,回到了客栈。

    “今天还继续住吗?”

    显然是笙歌压在柜台抵房费的银子用光了。

    “住……”

    笙歌看着自己的新衣裳,实在是觉得孔乙己那个小破屋子配不上她的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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