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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直播进行时-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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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你凹造型的时候能不能把手中脏兮兮的木盆放下,辣眼睛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长得丑不怪你,丑还凹造型导致更丑就怪你。

    ……

    Ծ‸Ծ

    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扎心的话把笙歌从霸道总裁的自我感觉中拯救出来。

    心酸酸,还能不能让本小仙女自我催眠会儿。

    丑比连做梦的权利都没有了。

    “你满意不满意我?”

    笙歌抬头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的高大威猛。

    只可惜,对于身长屁股大腿短的笙歌,高大威猛这四个字更像是自我催眠。

    抬头挺胸,腿没有更长,屁股没有变小。

    活脱脱一个笑柄。

    而潘金莲依旧有些懵逼的看着笙歌,似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

    武大竟然敢反抗了吗?

    哪怕不是为了她,仅仅是为了面子也足够让她惊讶了。

    只不过反抗就反抗,这么矫揉造作干嘛。

    被笙歌一脚踹在地上赏了一盆污水的小痞子恶狠狠的一把抹去脸上的水渍,站起身来咬牙切齿的看着笙歌。

    只不过笙歌现在可没有时间观赏小混混的狰狞面目,而是一本正经的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互怼。

    春和景明:主播你要不踩个凳子吧,看你装的实在辛苦。

    泠泠七弦上:逗比的气质是由内而外散发的。

    显然,笙歌装出来的高大威猛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面前是不过关的。

    主播:一群肤浅的家伙,以貌取人……

    哼。(#-。-)

    浪九九:主播说这话心脏不会疼吗?最喜欢以貌取人的是谁?难道主播现在连镜子也不照不是在嫌弃自己吗?

    笙歌:心脏疼那是心脏病,命不久矣

    好吧,笙歌必须得承认她现在已经基本戒了照镜子了。

    她怕影响她一天的好心情。

    不照镜子她还能自我催眠,她现在还是娇滴滴的小仙女或是英俊潇洒的辩机小哥哥。

    武大那是什么?

    抱歉,她不认识。

    笙歌呆呆愣愣不言不语的模样被所有人看在了眼中。

    小痞子们是志得意满,似是很满意武大被自己的雄姿吓倒。

    潘金莲并无失望,刚才那一盆水已经足够了。

    虽说她嫌弃武大,可不管怎么说,武大现在都是她的夫君,她安身立命所在,她还是应该护着。

    只不过,要怎么护呢?

    面前这群地痞流氓,轻浮公子可没有一个好相与的。

第263章 想勇猛的武大郎(八)() 
(八)

    往日里,她知自己没有靠山,也知武大不是这些人的对手,所以她都尽可能的笑脸相迎,周旋一二。

    可就是如此,还是会时不时被吃些豆腐,拿走些首饰珠钗。

    今日该如何解决呢?

    说起来,潘金莲并不生气武大惹来麻烦却又戛然而止不再出声。

    对于她而言,武大能够站在她身前就已经是她不敢奢望的事情。

    夫妻已久,她怎么可能不了解武大的为人。

    懦弱无能,大气不敢出,永远都想着息事宁人。

    本来就丑,再加上这性格,更丑。

    惨不忍睹的那种。

    呵呵→_→。

    武大不知,息事宁人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

    发愁啊。

    “诸位公子,奴家在这里先赔声不是,各位公子光风霁月胸怀坦荡,想来是不屑于计较这些小事的。”

    说到小事二字,潘金莲忍不住牙疼。

    是小事吗?

    这群人犹如蝗虫,一旦沾染上,必然得付出很大代价。

    美人蹙眉,别有一番风情。

    哪怕那些地痞子们心中恼火恨不得撕了武大,可依旧沉醉于潘金莲的美貌。

    小娘子栽在武大身上还真是可惜了。

    如此美貌,就算不能日日厮守,哪怕只能尝尝味道,也是极好的。

    轻浮浪子们此时竟然有些感谢武大一时愤怒泼了一盆污水,这样一来想要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岂不是就任由他们为所欲为了?

    小娘子……

    “小娘子,如果本公子就非要计较呢。”

    带头的痞子眼睛微眯,若不是笙歌挡着,怕是就要直接挑起潘金莲的下巴,好好感受一下那份细滑白嫩了。

    真是碍眼啊。

    地痞流氓看着挡在潘金莲面前的武大郎只觉得心情瞬间又变得很是糟糕。

    人丑就藏起来,跑出来吓人是很不地道的。

    笙歌挑眉,她的存在感这么低吗?

    是她刚才泼水的动作不够帅气,还是她长的不够触目惊心,这么忽视她真的好吗?

    笙歌秉承着存在感是自己赚来的原则,轻咳一声。

    “咳咳……”

    看这里,看这里。

    虽然本小仙女没有潘金莲长的高挑,但最起码是很有特色的吧。

    眼瞎的小年轻们。

    “喂,你们是不是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仰着头看人,笙歌只觉得自己的脖子都要酸了,可是这些人偏偏还是看不到她。

    唉,也许她得听从一下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建议,踩一个凳子了。

    于是笙歌哼哧哼哧的返回去,搬了个木椅放在门口,众目睽睽之下华丽丽的踩了上去。

    嗯,居高临下的感觉还真是美妙啊,就连空气都清新了。

    “这下你们看到我了吧。”

    笙歌直直的挡在潘金莲身前,因踩着一个凳子的缘故,把潘金莲挡的严严实实。

    地痞们:卧槽,哪里来的丑比,我们要看漂亮小姐姐~ ̄▽ ̄~~

    笙歌:本主播只是美的不明显。

    地痞流氓眼睛一瞪,便伸出脚使坏的踹向了凳子。

    哼,谁让武大郎这个丑比刚刚踹他的。

    这么高的凳子上掉下去,一定能把门牙摔掉,这样一来,武大郎一定更丑。

    只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这个凳子这么结实。

    “啊……”

    确实有惨叫声响起,只可惜不是笙歌狼狈的摔在地上。

    而是那个试图踹凳子的小痞子捂着脚,单脚蹦蹦跳跳,说不出的滑稽。

    “你这是在玩杂技吗?”

    笙歌嘟嘟嘴,装作很无辜的样子。

    潘金莲满是惊讶,看着站在凳子上挤眉弄眼装无辜的武大郎……

    虽然这个人背影依旧矮胖,但……

    呵呵哒,好像更丑了,她实在无法违心的承认武大郎长的不丑。

    “武大郎,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一声令下,数个小地痞一起朝着笙歌冲了过去。

    潘金莲已经捂上了脸,她已经不忍心看接下来的场景了。

    本来就丑的武大郎若是脸着地,会不会丑的更加惨绝人寰。

    呸,不对,她不能这么想。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武大郎都站出来维护她了。

    只不过,她得好好盘算一下家中的积蓄够不够赔偿。

    闹成如今这个局面,不陪是不行了。

    她现在可还没有丧夫的打算。

    就算武大郎是个矮胖的丑比,但依旧给了她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

    当然,武大郎能够稍稍变美些就更完美了。

    不得不承认,武大的丑和懦弱是潘金莲心中过不去的沟壑。

    在潘金莲盘算着是在武大郎被凑后是请大夫还是硬忍着的时候,那群骚扰了她无数次嗯地痞流氓已经尽数倒在了地上,哭爹喊娘。

    =゚Д゚=

    这一定是她打开方式不对……

    潘金莲闭上眼睛,重新睁开,可看到的依旧是地痞流氓们哀嚎惨叫,而武大郎则是双臂交叉,一脸天下第一高手的姿态站在椅子上,生生有了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

    什么鬼,武大郎这是突然觉醒了吗?

    ゚皿゚

    如果忽略掉脚下踩的椅子,以及凸出来许多的大屁股还有那张丑的很有特色的脸,武大郎指不定还这能成为一个英雄。

    只可惜有了这么多前提,武大郎只能是清河县逃到阳谷县的笑话,而不可能是个让人钦佩的英雄。

    潘金莲此刻心中有些许感动,但是比感动更多的是疑惑。

    武大有如此本事,可为何以前从不曾护她半分呢。

    如果武大肯护她一二,她又何至于抛头露面放浪赔笑,还落了个浪荡不堪的名声。

    她是看不上武大,也想着拥有一段不一样的生活,可是这不意味着她想做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谁都可以调笑戏弄一二。

    想到此处,潘金莲看向笙歌的眼神愈发复杂。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不要在那凹造型了,美人小姐姐好像不开心了。

    笙歌跳下凳子,看向潘金莲。

    此刻的潘金莲脸上的确已经没有了笑意,甚至眼神里多了些她看不懂的东西。

    幽怨?

    #゚Д゚

    别吓唬本小仙女……

    潘金莲在面对武大郎时,怎么可能会有幽怨这种情绪呢。

    什么是幽怨……

    那不是漂亮小姐姐们在面对不懂风情的人时才会有的吗?

第264章 想勇猛的武大郎(九)() 
(九)

    倒不是说笙歌不解风情……

    女人最懂女人的,好吗?

    只能说,潘金莲的风气是不可能对着武大郎展现的。

    一定是她看错了。

    再一次看向潘金莲的神色,刚才那复杂的眼神果然消失不见。

    好吧,就知道是她看错了。

    可是,为什么她的心中有一股怅然若失的感觉呢。

    MMP……

    千万不要吓唬她。

    难不成她也被潘金莲漂亮小姐姐的盛世美颜所吸引,然后一颗心不由自主的拴在了潘金莲小姐姐身上?

    一定不会是这样的。

    本小仙女取向正常,只喜欢美美的小哥哥。

    怅然若失个鬼,这一定是武大郎那个丑比的心思在作祟。

    默念清心咒,决不能被武大郎的情绪影响。

    ……

    ……

    鬼哭狼嚎嗷嗷叫的地痞流氓们觉得这个世界对他们太不友好了。

    武大郎揍了他们之后在做什么?

    跟漂亮小姐姐深情对视吗?

    武大郎,你自己长的多丑心里没点儿逼数吗?

    你以为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地痞流氓们觉得自己不仅仅是身体受伤了,可怜的小心脏也受到了暴击。

    “武大郎,你给小爷们等着。”

    经过刚才笙歌不动声色装腔作势那几脚,他们也算是清楚自己不是武大郎的对手。

    回想一下刚才,简直就跟下饺子似的。

    只是武大郎这么厉害,为什么现在才出脚……

    难不成武大郎这个人比较喜欢看着别人调笑戏弄自家妻子?

    好吧,这品味独特,他们不得不服。

    怪不得武大郎长的这么丑,原来是口味太重,平凡的外表承受不了。

    “等着就等着。”

    笙歌轻嗤一声。

    一群不入流的地痞而已,真当可以在这阳谷县只手遮天了?

    ……

    ……

    兴致勃勃来,却铩羽而归的地痞流氓们脚步踉跄,相互搀扶着离开了武大租赁的这间二层小楼。

    开着茶楼的王婆早就在笙歌大发神威的时候窜出来看戏了。

    对于王婆,笙歌可没有那么复杂的心情。

    除了讨厌就是厌恶。

    剧情中,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够成就丑事,离不了王婆的牵线搭桥。

    武大郎的死,也离不开王婆的出谋划策。

    笙歌目光幽幽的打量着王婆,真是看不出来这个看起来笑得慈眉善目很是和蔼乐于助人的王婆玩起恶毒的心思也不遑多让。

    可不就是乐于助人吗?

    笙歌嘲讽的勾了勾唇角。

    想当媒婆撮合亲事,开什么茶楼,直接在嘴角点颗痣,换个职业算了。

    当然,以王婆的特殊才干,想必青楼老鸨这个职业的大门会永远为她敞开。

    茶楼……

    呵,还真不知道是什么藏污纳垢的所在呢。

    想想王婆撮合西门庆和潘金莲时的心安理得和娴熟,以及出主意毒害武大郎时的的果断和狠辣,就知道不是第一次做这样泯灭人性的事情,指不定早就轻车熟路了呢。

    笙歌冷笑一声。

    她成了武大郎,给了潘金莲机会,没有不由分说的折腾报复潘金莲,不意味着她会放过王婆。

    笙歌收回视线,然后拉着潘金莲回到屋内,关上了门。

    ……

    王婆打了个寒颤,心里莫名害怕。

    武大郎刚才那个眼神,犹如戏文中经常描述的从地狱中爬出的恶鬼。

    呸呸呸,真是晦气。

    武大郎是什么,当邻居这么久了,她还不清楚吗?

    也不知道武大郎今儿是哪根筋不对了才会如此。

    王婆剁了剁脚返回了茶楼,但还是在心中默默告诉自己以后少招惹武大郎。

    方才的事情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会咬人的狗不叫。

    反正觊觎潘金莲美貌,想看武大郎笑话的大有人在,她又何必自己出手呢。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笙歌可不管王婆心中的警醒,而是开始告诫潘金莲,王婆此人不可信,不可深交。

    只不过,显然潘金莲不以为意。

    倒不是说潘金莲觉得王婆多么真诚善解人意,只能说此刻潘金莲的重点根本没有放在王婆身上。

    “夫君,你的身手何时这般好?”

    潘金莲随意拿起一本笙歌买回来不久的书翻阅着,状似无意的问道。

    “你的书拿反了……”

    笙歌化身耿直小仙女,直愣愣的说道……

    “……”

    潘金莲一阵儿羞恼。

    看来她对武大郎是一点儿都不了解啊。

    她本以为武大郎就是个守着自己炊饼摊子大字不识一个早出晚归的糙汉子,不曾想竟还识字。

    文武双全吗?

    潘金莲狐疑的看着武大郎,武大郎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别的公子哥儿文武双全端的是芝兰玉树光风霁月的谦谦公子的模样,为什么武大郎就是这么一个丑比呢。

    丑是一回事儿,不会生活就是另外一回事儿。

    她被迫嫁给武大郎,自婚后二人就鲜少交流。

    武大每日自挑炊饼担儿出去卖,到晚方归。她每日在家,别无事干,一日三餐吃了饭,打扮光鲜,只在门前帘儿下站着。

    衣着光鲜,独坐屋内。

    “你识字?”

    “嗯。”

    笙歌点点头。

    她与武大郎本就是天差地别,她经历了数个世界,武艺也好,诗文也罢,都有接触。

    做过大将,考过科举,再怎么掩饰藏拙都不可能成为第二个武大郎。

    莫怕他们有相同的容颜。

    一个谎言需要无数的谎言,还不如索性应下。

    反正潘金莲对武大的过往本就知之甚少,就算武松来了,笙歌也不怕揭穿。

    虽是亲兄弟,但许久未见,有些差别不是很正常吗?

    三日不见定刮目相看。

    他们不见何止三日,三年都有了。

    “读过什么?”

    潘金莲虽只是大户人家的婢女,但识文断字不在话下,更弹的一手好琵琶。

    她自视甚高,不仅仅是因为容貌。

    若非出身阻碍,她的未来必定不是小小的县城。

    “诗文,经义,策论,都略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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