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药香逃妃-第4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好,好得很,连我的话,都当耳旁风,我当初怎么说的,你可有半句记在心底。”林绯叶伤势好了差不多,不过这段时间,红袖却越发放肆,原本她打过招呼,谁也不许多言摄政王之事,没料红袖却根本没当一回事。
“奴婢自然不敢忘小姐的叮嘱,今日也只是当着小姐的面,才顺带提起,希望小姐能注意罢了。”红袖倔强的开口,依旧没觉得有何不妥。
“真是死不悔改啊!”看着红袖,林绯叶内心暗叹。
这奴婢原本挺聪明的,没想到如今越来越蠢,原本以为经历一番挫折打击,又经历彭长明一事之后,她会悔过自新,不求潘然醒悟,好歹能有所长进,却没料如今反倒是越来越蠢,而且对林绯叶这个主人,意见越来越大。
不能留了,真不能留了,这样下去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反咬一口。
林绯叶内心有了决定,杀机大起,心头一动,最近跟随温书墨学习毒药时,倒也随手练了一些剧毒的药物,这些都是极为了不得的剧毒,正好借此机会,将此女除掉。
想到就做,当即林绯叶一只手缩在袖内,陡然稍许粉末出现在手内,她也不多言,而是淡淡看了红袖一眼,冷声道:“今日我且不与你计较,往后好自为之。”
说着对绿衣道:“绿衣,我们走!”紧接着扬长而去。
不过谁也没注意到,就在她经过红袖身旁时,陡然手中的药粉探出,落在红袖的衣服上。
这药物不会当场发作,但会随着红袖的呼吸,逐渐没入她体内,需要吸足一刻钟才会发作,不过一旦发作,就会瞬间麻痹神经,整个人陷入疯狂状态,最后痛苦地死亡,这毒药唯一的弊端就是容易被察觉,因为粉末中带有淡淡的香味,一旦察觉,只需去除干净,就可。
果然,没过多久,整个庄子里传来了一声惨叫,紧接着没过多久,林绯叶就收到红袖的死讯。
对于红袖的死,没有什么人过问,如今庄子里,负责照顾林绯叶的除了绿叶,也就几个平日忙着打理小时的普通农户工人,还有就是彭长明与温书墨。
彭长明根本不会在意红袖的死活,绿衣心下凄然,毕竟是相识多年,红袖曾几何时也是天真烂漫的。只是,后来,她背叛林绯叶后,二人之间的情分就淡了
红袖活着时,总算上串下跳,凡事都有自己的看法,而且总是固执的认为她最聪明,但如今一死,甚至连个为她悼念的人都没有,只有绿衣心头不忍,草草的为她收拾一番,安葬了下去。
作者题外话:女主有一技之长总是好的,耶!
第九十九章红袖之死()
“你今日瞧着欢喜,可有何好事发生?”温书墨看着明艳动人,脸边连浅浅梨涡都荡漾出来的林绯叶,也觉得心头一暖。
林绯叶说着便把门窗紧闭,莲步款款行至温书墨身前,她明亮多水的眸子满含笑意的温书墨,红唇轻启,有几分淡漠和愉悦,“红袖死了!”
简单的四个字却让温书墨如遭雷击!
平日里云淡风轻的温书墨也变了脸色,以他的才智,自然不难猜出红袖的死和林绯叶脱不了干系。收敛心神,他一脸正色,犹难以相信,“是你的动的手?”
林绯叶轻轻了点了点头,恍若纷飞的蝶儿振翅一般。
此时这轻轻一点,落在温书墨心头,却是重如千钧!
温文尔雅的温书墨一双平静无波的眸子,波澜大起,万般不可置信的看着林绯叶,言语中隐隐有怒意,“你可知道我为何传授你毒术?”
“我知,先生为了保我平安。”林绯叶娥眉淡扫。
她不曾想过会让一向如谪仙般的温书墨会发这么大的火,红袖于她,乃是狠狠扎在心头的一根刺,拔不出,除不掉,那边会腐烂在心头。
眼下红袖死了,死在她的手下,她不击鼓鸣乐,已然是收敛。
温书墨看着无动于衷、甚至有几分冷漠和沾染嗜血快意的林绯叶,长眉微垂,“当初红袖当初联合柳姨娘要害死你的事我是知道的,但是一个女人已走到了这种地步,还摊上这么一个夫婿已经很惨啦!你又何必不能得饶人处且绕?”
林绯叶看着温书墨淡淡的笑,眼里萦绕着一丝苦意,“你以为是我跟他过不去吗?你可知道我在红袖眼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眼中钉肉中刺,并非我不能容人,只是他却三番两次的想要加害与我,难道我就这样等着他们来伤害我,然后用你教授我的医术来治疗自己受到的创伤吗?”
有些话,她无法与温书墨言说。
前生,红袖的手上沾染了她幼儿的血,独独这份仇,红袖必死无疑!
“你。何故冥顽不灵,强词夺理。”温书墨一时为之气结,他知道林绯叶说的对,甚至也明白林绯叶有自己的苦衷。
一时之间犹是难以接受,医者先爱人方可治人!
“我传你医术我传你医术”温书墨说了几遍竟然气的说不出话来,随后他一甩袖子竟然直接夺门而出。
看着温书墨的背影,林绯叶忍不住眉头皱了一下,自己难道的真的错了吗?
不,我没有错,如果他们不是想要加害于我我又怎么会动杀机呢。
林绯叶很快就捋清楚了自己的思路,她是杀了人,可是正如她所说一般,她是情非得已,不可以而为之,而不是他嗜杀成性。
何错之有!
不过看到温书墨破格动气,甚至眸中隐隐有水色闪过,林绯叶还是有些不甘心,温书墨是她此生信任之人。
冥思苦想半晌,林绯叶才想出一个哄他的法子。
她得知温书墨非常喜爱汤圆,决定亲自动手给温书墨做一碗汤圆算是赔罪了,很快黑芝麻,糯米,红糖都放在了林绯叶的面前。
她在铜盆里洗了洗手,然后轻轻的拿起糯米放在玉石板上,用一根棒棒轻轻的碾压过去,一粒粒精英剔透的糯米都变成粉碎。
如此来回辗压了数十次,知道所有的糯米都变成了粉末状,她才拿来一个玉碗,把所有飞粉末对小心翼翼的倒进玉碗之中。
添加了适量的温水,放进些许的红糖,轻轻的用一根碧绿的玉棒在里面搅拌,还不时的洒下一下黑芝麻,等搅拌完成之后。
她把那一团糯米面从玉碗中拿出,轻轻的揪下一小团放在自己的手心上,双手慢慢的搓着,知道它变成了一个光滑跟鸡蛋黄大小的圆球他才把这个已经做成的汤圆放到一旁。
一直忙碌了一个多时辰,才做好了一碗汤圆。
动作很慢,但是汤圆倒是做的非常的好看,一个个圆润剔透,就像是一个个明珠一般。
既然是诚心道歉,所有的事情自然都是由她亲自来做!
端着弄好的生汤圆,林绯叶来到了厨房,在林绯叶再三坚持下这些下人还是恭敬的退到了一边,林绯叶亲自生火,加柴,烧水,这些东西她从来没有做过。
没一会儿,整个厨房就像是着火了一样,黑烟滚滚
若不是门口守着两人,恐怕早就有人前来救火了。
这还好汤团的煮制并是很麻烦,只用把开水烧开就好,当一碗新鲜出炉的唐团费放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林绯叶的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在这一刻她心中的郁闷不开心全部都一扫而光,玉碗碧绿晶莹,汤圆白嫩丰满,放在一起就有如一件艺术品一般。
林绯叶亲自用双手端着这一碗汤圆敲响了温书墨的房门,此刻温书墨正在温习医术,听到有人敲门他迟疑了一下,心中隐约猜到应该是林绯叶。
纵然心中有气,此时又于心不忍。
毕竟这件事林绯叶也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红袖这一生过的有些悲惨罢了!
拉开房门,只见林绯叶原本白嫩的小脸上沾染了许多锅灰,黑一片白一片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唱戏的丑角儿。
而他的双手则水端着一个玉碗,玉碗里面的汤圆一颗颗如珍珠一般,在汤水中散发着淡淡的光芒,温书墨一脸惊讶的看着林绯叶,心中一片柔软。
他怔怔的看着林绯叶手中的玉碗,面色迟凝,“这是你做的?”
“是,头一回,狼狈了些,先生多担待。”林绯叶眼圈泛红,此生没做过如此之难事。
温书墨接过玉碗,放于桌上,随后拧干了一条毛巾递给了林绯叶。
“赶紧把脸擦一下吧!”温书墨淡笑,心中却是满满暖意。
“啊!我的脸很脏吗?”林绯叶毕竟是个女人,一听说自己的小脸上有脏东西,顿时冲进了温书墨的房间,看了一眼就朝着铜镜冲了过去。
当看到铜镜里的自己,林绯叶顿时发出了一刺耳的尖叫声,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会有这么邋遢的一天,而且这一切都还是在温书墨的面前发生的。
第一百章无缘()
林绯叶急忙胡乱的在自己的脸上擦了一下,接过这一擦整个人顿时变成了黑脸包公,此番更是欲哭无泪,她还捧着汤圆走了许久的路,遇到了好些人
温书墨知她窘迫,只扭头不去看她的黑脸。
望着眼前的一碗汤圆,露出一丝释怀的笑容,也是软了心肠。
从品相上来讲,这碗汤圆除了个头比较大以外,倒算的上是难得一见的佳品,他拿起玉质的汤勺挖了一颗放进口里。
温书墨的眉头顿时舒展开来,这汤圆非常的细糯,而且甜味也刚刚始终,在加上林绯叶的狼狈而滑稽的模样,温书墨吃的格外愉悦。
等他连汤一起都吃干净之后,林绯叶清洗完毕,铜盆中倒映的是娇花照水的容颜,她这才莲步款款的移到温书墨身旁,面色微红,“先生,这汤圆尚可?”
“不错”温书墨腹中饱足感传来,尤为满意的放下了手中的玉碗。
“哦,若是我的手艺再好上一层,要不然恐怕这碗都要被先生吃掉了!”林绯叶眸中含笑,灿若春花,看着不苟言笑的温书墨揶揄的道。
温书墨白玉般的指尖点了点鼻子,“今日可还学?”
“学啊,先生肯教,绯叶自然是要学的。”林绯叶心中长舒一口浊气,也不枉她煞费一番苦心,还好没让先生对她失望。
若是前世也与眼前这般,修习了医术,至少在摄政王府里能够多一份自保的本事。
今天所学明显比昨天更加的深奥,很多东西饶是林绯叶天资聪颖也需要反复推敲,医和毒往往也就在一念之间。
此时,他才知太医院最厉害的太医多半是苍苍白头,光是温书墨只传授他的冰山一角他都觉得深奥似海,可想而知那些博学多闻的老太医们不穷其一生的精力又怎么能够坐稳太医的位置呢!
眨眼,又是一月。
渐入寒冬,山林中的树也多变得光秃秃了。
林绯叶没了初离家时那般惆怅,反而愈发觉得心底充实。
这一个月林绯叶除了睡觉上厕所以外所有的时间都泡在了温书墨这里,医术跟毒术他两者并学,而且有温书墨这个称职的老师他学起来非常的快。
“大小姐,纸上得来终觉浅,不如随我去百姓之间走一遭,算是义诊!”温书墨的语气还是含着一股浅浅的生疏感,却不会让人觉得不适。
君子之交,向来如此。
林绯叶喜上眉梢,一双凤眼含笑,恨不能拍手赞成,“自是可行,只是,彭长明会不会不让我出去。”
“如今我手头拮据,这泼皮又是只认银子不认人的。”林绯叶娥眉浅皱,她对着义诊之事兴趣满满,可不想都说好了再被破坏。
温书墨自腰间取下一块玉质通透的玉佩,打开林绯叶的手掌,将玉佩放入她的掌心,眉眼间是恬淡笑意,“拿此物给他即可。”
“先生,怎能让你如此破财。”林绯叶将头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眸中也带了些许不赞同,这玉佩她见温书墨常佩戴于腰间,必然是心爱之物。
温书墨手执书卷,更显得一身气质温润如玉,只见他清浅一笑,“若是能换来所求之事,便是值得,左右是个死物,不必记挂在心头。”
林绯叶点头手下,握着手中玉佩,更是觉得温书墨待她情意深重。
许久未曾得到甜头的彭长明,见到玉佩岂有不放人之理。到了下午,林绯叶和绿衣便跟着背着药箱的温书墨出了庄子,到了山下的集市。
“先生,我忽然想起一事。”林绯叶看着集市上人来人往的,热闹之余,她倒是想起了另外一件重要之事,是以绷着嘴,挤出一丝牵强的笑容说出。
温书墨抬眼,眸中流露出满满的温润之意,衣服洗耳恭听的模样。
林绯叶有些忸怩,毕竟是她自己的私事,而且少不得又得花上一大笔银子,是以,竟不知如何开口才是了。
绿衣似看穿林绯叶的心声一般,脆生生地说道:“温先生,我猜小姐应该是惦记着那祖传的镯子,上回给了彭长明,如今想着赎回了呢!那无赖,到手什么好东西,他必然也是鱼目混珠的给卖到当铺里去了。”
“但去无妨,我身上还有些许银票,应是足够的。”温书墨心思通透,负手而立,稍稍一听便知道林绯叶在犹豫何事。
见温书墨爽快,林绯叶倒也不再犹豫,三人一起去了当铺。
当铺老板是个中年男子,腆着大肚子,一双满是精光的小眼睛在林绯叶和温书墨身上扫视了几许,见他们所穿衣料皆是上乘,而且长相不凡,也是斟酌再三。
“其实,那镯子一月之前就被人买走了”那可是个好物件啊,当铺老板想起来也难免遗憾几分,可是贵人想要,他不敢不卖。
竟然卖掉了
这可是林家的传家宝,传嫡长女。
此番传家宝遗落在外,她可是有愧于列祖列宗的。
林绯叶眼里涌起一股失落之情,绿衣杏眸怒瞪那当铺老板,舞动着森森白牙,“人家当了的东西你怎么可以随便就卖了呢!”
“姑娘,话不能这么说的,那镯子当的可是死当啊!知道什么叫死当吧,就是小人可以拿去转卖的。我这打开店门做生意的,总不能做亏本买卖吧。自然有人出了何事的价格,便出售了。”当铺老板据理力争。
“你害我们小姐找不回”绿衣一张小脸气鼓鼓的,实在是心里气不过。
明明就知道彭长明这个无赖会拿去当掉,本来以为这个小地方没人能买得起这么好的镯子的,谁知道还是超出了预料。
这实在是气人!
“罢了,就当我是和那镯子无缘。”哀切之音从林绯叶的檀口中缓缓吐出,既然已被有缘人买走,她也没有别的办法。
将绿衣半拉半扯的就拖离了当铺。
温书墨见林绯叶深情落寞,正欲开口说上几句,就见前面一片嘈杂之态。
第一百零一章救人()
“你个王八犊子的,你把我男人撞成这样了你还有理了”
“大姐,我真没撞你男人啊,就是跑的急手臂擦到了一下,还有你再拽我,我这裤子都要掉下来了,哎呀呀呀!”
林绯叶和温书墨自人群后看去,只见一个包着方布头巾的女人正拉拽着半大的少年,那少年要走,那妇人不让,险些拽掉了他的裤子。
“哎呀,真是有伤风化,小姐快别看了。”绿衣小脸鼓鼓的,自家小家冰清玉洁的,怎能看这些污秽之物。像红袖当初在小姐身边也是识规矩的很,后来了庄子上,浑然变成了一个泼妇,可不就是跟这些粗鄙的乡野村妇学的?
“慢着!”林绯叶惊喝一声。
只见场上除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