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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花店[重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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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是有钱人家,要什么没有,你送别的说不准人家还用不上,倒不如吃的实惠。
李兰英准备地很精心,还特意问了姜绍辉的口味。人还没到,满满的一桌菜已经上了一半,剩下的还在锅里,等苏镜他们进来时,李兰英正在舀汤。
汤炖的是最普通的玉米排骨,从下午就开始煲,本来是留给两个孩子晚上喝,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开饭店久了,经手过的食材多,眼光也就特别好。哪怕只是普通的材料,餐馆买到的也是市面上品质最好的那种。好的食材,又足够新鲜,慢火细炖了几个小时,这会儿才一揭盖,香味就已经透过门窗,沁到街面上去,飘出老远。
因为暂停营业,小餐馆的店门早关了,三人走的就是后门。一般店面的后门,不管是卖什么东西的,哪怕前面的门面弄得再干净整洁,后门的小巷也免不了脏污杂乱。有的是因为楼上居民总往下丢弃生活垃圾,有的是店里自己往那堆积杂物,总之看起来一片污秽,让人难以下脚。
但小餐馆不一样,李兰英勤快,时常收拾后巷。小餐馆说小,只是住在这边的老人念旧,叫惯了嘴不曾改口而已。
餐馆的地理位置极好,客流多,再加上英婶手艺好,生意自然客似云来,很是赚钱。赚了钱又投进来,再加上前几年李遇在外打拼后带回来的那一笔,小餐馆早已经改头换面,单独占据了三层小楼不说,装修得也极有品味,不掉档次又温馨。
小餐馆变得又大又漂亮,说是座小酒楼也不为过,并不是顾名思义的那种苍蝇馆子,倒是有点儿几年后流行的那种私房菜的影子。这楼是早年盖的,总共就只有三层高。李兰英是买的店面,三层都拿来做餐馆了,没有当住宅,并不存在居民。没人高空抛物,平常收拾的又勤快,小巷的干净也就得以保持。要不是这样,苏镜他们也不好意思带着客人从这走。
没有垃圾异味的干扰,玉米排骨的浓香霸道地占据了整条巷子。才一进来,苏镜就忍不住露出笑容,和姜绍辉打赌,猜今晚的菜色里肯定有玉米排骨汤。
那认真的小表情十分可爱,姜绍辉目光自然,丝毫不惹人怀疑地看了又看,并毫无原则地表示肯定会有排骨汤,加了玉米的那种。
……在一旁的李遇面无表情,两人回答一致,都这样那赌还打得起来?虽然一闻味道,他就闻出来那是他妈的手艺,显然晚上肯定会有玉米排骨汤。他能闻出来的,苏镜自然也能,但姜绍辉怎么也这么肯定?巷子后面还有那么多家店,指不准就是别人在炖。心里疑惑,李遇却没开口问,毕竟不算熟。
虽然赌没打成,但得到附和的苏镜还是很高兴,到了餐馆进去一看,汤煲好了李兰英正在舀,果然是玉米排骨。
餐馆的后门是开在厨房那,一进门就是后厨,方便平时采购食材,回来后可以直接卸货。平常买的那些生鲜,毕竟不好直接从前面大堂经过,活鱼会溅得地板到处是水,来往的客人们一个不慎,容易滑倒。
餐馆大,需要的人手也就多。服务员不说,光是厨师就不止一个,李兰英手下还带着几个徒弟,可惜除了李遇,别的手艺都不太到家,学的时间太短,最好的那个都要再磨砺半年才能挑大梁。平常他们都在店里,今天要招待客人,不需要这么多人,李兰英索性就给他们放了假。因而这会儿,偌大的后厨里,就只有李兰英一个人。
没有别人,视线不受阻挡,苏镜一眼就看到那锅汤。汤色清澄,玉米嫩黄,和排骨一起在锅中浮沉,看着就诱人。排骨汤正好舀好,苏镜走过去正想帮忙,被李兰英避开:“让你哥来,你带姜先生找个喜欢的包厢先坐着,我好把菜挪过去。”
“偏心!”李遇小声地嘀咕了句,却还是伸手接过汤,谁让他是当哥的!
李兰英只当没听见,继续说道:“放着让你哥来。这里烟大,你快把人带出去,别再熏了,等会儿饭还没吃着,就先惹一身烟火味。姜先生的衣服料子好,别糟践了。”
苏镜看了看姜绍辉的一身衣服,做工精细,虽然他对奢侈品不关注,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看这样子,就算不是什么大牌,估计也是名家大师的手工制作品。要是自然磨损也算了,放在这烟熏火燎的确实可惜。
反倒是姜绍辉自己不太在意,比起衣服,他更为关注那锅被端走的,看表现明显是苏镜爱喝的玉米排骨汤。苏镜爱喝,在心里牢记住这点后,他的注意力也没被衣服转移走,而是放在李兰英话里的是姜先生上。
如果是路上遇到的某个认识他的人,或者是合作方的老总,他们这样称呼他,那当然没什么值得注意。姜绍辉平常也不会在意称呼这种小事,不管别人是叫他姜二少,姜总,还是姜先生,或者别的什么,他都无所谓。称呼就像名字一样,只不过是一个代词而已。但今天不一样,眼前的妇人虽然十分普通,就只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娘。但经由‘罂粟’一事,仔细调查过苏镜的人际关系以后,姜绍辉十分清楚地明白李兰英母子在苏镜心里的地位。
说句让人不开心的,哪怕他给苏镜拉了那么多笔大生意,在苏镜心里,目前的他,也没有李遇他们一半重要。也就是说,他和苏镜要想还有以后,获得这两人的好感十分重要。而现在,李遇还好,看起来就是开朗话多的性子,虽然在他面前很少说话,但也能看出因为苏镜而爱屋及乌地把他当朋友。可李兰英,这还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以前来这吃饭隔着透明玻璃看到的不算。
小餐馆来来往往客人那么多,李兰英又忙着炒菜,哪有空注意外面,就算偶尔无意间瞄到了,也不会放在心上。李兰英不认识姜绍辉,姜绍辉单方面地认识李兰英也没有用,没见这会儿李兰英对他的称呼都还是姜先生吗?
不是小姜,也不是大姜、生姜、老姜,更不是喊名字的绍辉或者小绍小辉,而是极其生疏的姜先生!
姜、先、生。这三个字从李兰英嘴里说出来,一一放大,沉甸甸地砸到姜绍辉心上。在李兰英心里,他就只是个帮了自家孩子的陌生人。
姜绍辉神情柔和,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做点什么,改变这一切:“阿姨,您叫我小姜就好。”
真礼貌,好感度上升十个百分点,李兰英的笑容越发大:“小姜你快和镜镜出去,这里烟大,又热,别被熏了。去外面,外面有空调。”普市是亚热带气候,夏天热得吓人,厨房里开着火,比起外面,温度只会更高,站一会儿就一身汗。说完李兰英又催着苏镜把人带出去:“菜快好了,你们吹会儿空调差不多就能上齐。尤其是镜镜你,不需要你帮忙,快带你朋友出去,这里有我和你哥就够了。”
两人只好顺从地被‘赶出去’,直到进了包厢被空调一吹,带走了热气,姜绍辉这才想起来,他好像没带礼物。
第21章 二十一家花店()
上一次来时,是作为食客。哪怕挑了个相对空闲的时间段,但餐馆的生意一直很好,即使不是饭点,也时常有人来。姜绍辉夹在其中,自然不显眼。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上门来拜访,虽然是对方请客吃饭,但第一次见面,意义到底不一样,没带礼物似乎有些失礼。
“在想什么?”菜还没上齐,干坐着有些无聊,苏镜正想着先聊会儿天解闷时,就注意到姜绍辉若有所思的表情。混熟以后,他已经能成功地从那张情绪不明显的脸上看出对方的心情了。
“没带礼物。”姜绍辉下意识地回答,反应过来后也不尴尬,直接问道:“来得有些突然,忘记带礼物。不知道现在出门去买还来不来得及?阿姨喜欢什么?”
这会也没外人,包厢的门是开着的,方便人出入上菜。苏镜还没来得及回答,李兰英刚好端着一大盆水煮活鱼进来,闻言笑道:“用不着买,咱这没这规矩,哪有请人吃饭还要人送礼的道理?阿姨什么都不喜欢,今天你吃得开心阿姨就高兴了!”之前听说姜绍辉喜欢吃辣,这才特地做的鱼。普市沿海,水源也充沛,海鲜河鲜都多,只不过口味偏清淡,也就最近几年,外地人和在外念书的年轻人多了,辣食这才开始渐渐流行起来。
李兰英放下大盆,顺手撩起围裙擦手:“别看我是个开餐馆的,水煮活鱼却做得不多,凑合着吃,别嫌弃。你们先吃,还有两个菜,我弄完就上来。”
李兰英说完就又急急地下去了,显然还有菜在锅里,即使有李遇在下面看着火候,她也不放心。人没到齐,虽然李兰英不介意这个让先吃,但两人谁也没动筷。因为李兰英的话,姜绍辉打消了现在出去买礼物的想法。临时买,也买不到合适的,干脆下次过来的时候再补上。
因为事先有准备,菜上得很快,即使总共就四个人,也弄了满满当当的一桌。一桌十来个菜,菜色多分量足,荤素搭配,一半清淡一半麻辣,满足了所有人的要求。苏镜其实也能吃辣,不过那是几年后的事,现在的他还是个本地胃,饮食清淡。
因为这个,清淡些的菜色,几乎都摆在苏镜面前,不过餐馆的桌子可以转,想吃什么倒也方便,并不影响什么。李兰英忙了半天才一坐下,说了没两句,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吃,就先用公筷给姜绍辉布完菜。招呼完客人后,又给苏镜舀了一大勺鱼子酱蛋羹,再给李遇夹了块糖醋排骨,一轮下来,最后才顾得上自己。
姜绍辉口味重,爱吃辣不说,舌头还挺挑剔。上次在这吃时,醉翁之意不在酒,点的又是普市的本地菜,清鲜甜嫩,但那是李兰英的拿手菜,味道自然好。普市少辣,再加上李兰英上菜的时候又说了不常做,即使卖相看起来不错,鱼肉片片匀称透薄,姜绍辉心里的期望值也没敢拉太高。
然而一入口,姜绍辉就知道人家那是谦虚。水煮鱼的味道十分好,辣子鸡也好吃,麻婆豆腐软嫩麻辣,夫妻肺片鲜香脆爽,干煸四季豆也十分解腻,菜色难得不像酒店里的那样精致匠气,十分家常不说,还色香俱全。姜绍辉吃得有些停不下来,嘴巴被辣得发红,明明人在空调房里,额上却已经沁出层薄汗。
姜绍辉随手解开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并没有停下吃饭的动作,连汗都顾不上擦。苏镜看了也被勾起馋意,夹了块辣子鸡。
“嘶!”好辣,不同于几年后的饱经锻炼,苏镜现在的味蕾并不适应这么重口的菜。看姜绍辉吃,他还以为是微辣口感,这才把持不住想要尝试。苏镜灌了一碗排骨汤,又接过李遇倒的饮料,连续干掉两杯,这才勉强止住舌尖上不断翻腾的辣意。
“不能吃还逞强!”李遇往苏镜碗里舀蒸蛋:“吃点清淡的压压。”苏镜吃完蒸蛋,又忍不住继续往辣菜上伸筷子。虽然太辣,不过还挺好吃,过瘾!
筷子才伸到水煮鱼上,就被阻止了。之前饮料放得比较远,手没李遇快,这回姜绍辉反应很快地拧开一瓶矿泉水倒进杯子,把鱼片在水里过了遍后才放到苏镜碗里:“这样应该不会太辣。”夹完鱼片,又给舀了碗汤晾着备用。
哪怕一直在吃,姜绍辉也还是时刻关注着苏镜。李遇和李兰英给他布菜时,都会舀蛋羹,显然那是苏镜最爱吃的。蛋羹里加了鱼子酱,看着苏镜享受得眼睛都眯起来的慵懒神情,姜绍辉觉得,下次再过来时可以带上这个。
自古以来,国人都喜欢在饭桌上增进感情,姜绍辉原本没觉得这有什么依据,今天却不一样,一顿饭吃完,虽然有些在意李遇把苏镜照顾得无微不至,让他几乎没有能插手的机会,但这顿饭还是吃得很开心。
气氛很好,虽然大家话都不多,一顿饭从开始到吃完,总共也就十来句,但那种相处的氛围,让人十分放松,关系一下就紧密了起来。
李兰英原本就对姜绍辉印象不错,任谁也不会对帮了自己孩子的人有所不满。有这基础在,姜绍辉上门后又特别礼貌,人也长得好,五官英俊,身姿挺拔,年纪又比李遇大不了多少,一顿饭下来,对苏镜还十分照顾,李兰英看他越看越顺眼,觉得再有个孩子,大概也就这样了。直到临走时,李兰英还有些舍不得,一直让人有空常来。
即使气氛很好,姜绍辉依旧没能获取留宿权。把人送走后回来帮着收拾残局,再回家美美地睡上一觉,直到第二天起来开店时,面对繁忙的事物,苏镜都还有些回不过神。
昨天开始,店里就不太忙了,有帮工在,按理说苏镜可以歇歇,偷个懒什么的。但实际上,虽然现在人能全天候的坐在店里,但比起之前,苏镜的忙碌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不同的是,以前干的是体力活,现在干的是精细活,比起前者,后者反而更累人,消耗的精力更多。
算算日子,差不多该给研究所提供第二批种子。苏镜之前就挑好了良种,就是一直没顾得上收拾。好不容易今天稍微闲一点,苏镜抓着种子就开始干活。大概是熟能生巧,从最开始的全神贯注还有可能出错,到后来一心二用兼顾着看店也不会影响灵气的注入,进步飞快。
这批种子的数量有点多,苏镜忙了好几天,灵气空了又恢复,恢复了又空,反反复复许多次,直到这会花店打烊,也没能完成三分之一。
注完这几颗就回去休息。
离三分之一刚好还剩下最后几颗,苏镜这么想着,手里拿起其中一粒开始注入灵气。因为店门早已经关了,想着过会就要走,连灯也没留。漆黑的夜色并能对苏镜造成不便,修真之后他的修炼进度虽然不快,修为也低微得不堪一击,但无疑,修炼对身体的好处却是实打实,普通人难以想象的。
本来因为高三那会高强度的学习,眼睛过度疲劳而有些退化的视力,在灵气的滋润下,早已经恢复。就连作息不好而导致的亚健康,也因为这消失不见。身上大病没有,小病不生,健康程度简直令人生羡。
店里没开灯,对苏镜来说这并不影响什么,他准确地捏起桌上的种子,运转功法调动灵气,缓缓地注入到种子里。忙了这么久,他体内的灵气所剩不多。苏镜注完一颗又一颗,却没有停下歇歇回复下灵气的打算。
这其中固然有一鼓作气把桌上种子全都注完的念头,但更多的,是苏镜想做个大胆的尝试。
第22章 二十二家花店()
很多小说里,写到修炼,经常会出现主角在反复耗光灵力或者异能后就升级的情节。虽然小说不靠谱,但修真这种比小说剧情更虚幻的事都是真的,那小说里写的也未尝不可一试。
哪怕得了传承,苏镜对修炼始终还是一知半解,毕竟老祖宗留下传承时,并不会浪费玉简的内存去存些修真界三岁小儿都知道的常识。谁也没料到修真界最后会没落到这个地步,除了仅留的一线生机,别的都完全消失。这线生机还是在过了千万年后才出现。
因为时间间隔得太长,作为唯一生机的苏镜,对修真界毫无了解。由于太过于缺乏常识,修炼经常都是自己琢磨着来,恐怕比起他自己瞎琢磨的,小说说不定还更靠谱些。
在确保哪怕尝试失败,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伤后,苏镜心里就有了试一把的念头。只不过最近一直太忙,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这会儿,却难得的时机刚好。种子有些小,手指捏久了就会酸,苏镜索性把它放在掌心里,再缓缓地输入灵气。
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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