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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发生前[快穿]-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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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理会别人不赞同的眼神,没有给人插嘴的机会,站在那里的胡尚荣明明是个外来者,却像是主宰一样那般镇定自若,他的观点,他的看法对胡尚辉来说是有些颠覆的。
好像一直以来以为苹果只有红色的,结果某天见到了绿色的,黄色的,仔细想想,似乎还可以有黑色的,不是被正了三观,而是三观充实了许多。
“你来学校学习知识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改变你的命运,是为了思考你的未来,更甚至是为了思考国家的未来,但做到这一切的基础都是你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而现在呢?为了一个荒谬的理论,你就开始罢课游行,耽误自己的时间跟别人叫嚣,等待别人因此而害怕让步,这是要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毫无成果而又浪费时间的事情。”
“难道你们还没学过那句话——时间就是金钱吗?浪费时间就是浪费生命。生命是有限的,你们难道不应该用有限的生命去创造辉煌,而是用有限的生命跟人吵架骂街喊口号吗?把这些嘴皮子的工夫多用到脑子上,不要人云亦云地跟着起哄……”
“好了,这位同学,我不反对你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宣传奋斗,但我希望你不要把这种传播思想的事情弄成了强迫入会,我们都是有思想的人,我们的思想可能会相同,可能会相悖,但在最后论证出谁是正确的之前,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去为国家努力。”
男学生几次张嘴,却都不知道从何说起,胡尚荣的那些话带来的影响或许不是颠覆性的,却也打开了一扇天窗,让人能够去思考一些别的东西了。
“原来还能这样理解啊!”
“是啊,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历史上唐朝最强盛,那时候各个民族的人都有,也没见说谁不让来,结果皇帝不还是天可汗么?现在为什么就要用那样的手段自保了呢?”
“我早都说了,实业救国也是一条路,而且更不好走。”
“谢谢老师指教。”
人群四散的时候,有几个学生过去给胡尚荣鞠躬,挡在胡尚辉面前最后的屏障没了,他有些尴尬地抬眼,正好和胡尚荣对上,隔着厚厚的镜片,他看不到胡尚荣眼中是什么情绪,但他踟蹰了一下,还是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在自己的朋友面前,承认这位二哥。
即便不曾侧目,他似乎也能看到朋友们惊讶的眼神,只不过碍于家教,没有人当面问他,倒是跟着他都老老实实地上前叫了一声二哥。
短暂的插曲并没有影响胡尚辉的生活,直到某一日胡尚荣把一个笔记本交给了他,让他想办法给新党人士。
胡尚辉当时因为自己听错了,不自主地掏了一下耳朵,震惊地问:“你是他们的人?”
“不,我不是。”胡尚荣摇摇头,没有说更多的话,匆匆离开,他身边一直跟着保镖,能够抽出时间做这一件事情也是难得的。
莫名有了些做贼心理的胡尚辉一面忍着心里头抓肝抓肺的好奇,一面若无其事地继续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又“偶遇”了二哥几次。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有些异想天开,不过我觉得不应该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重要的东西总是需要监督的,他们是个很好的存在,不是吗?”
胡尚辉当时没有说什么,之后就开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关于新党的事情,以前他听说的新党跟匪徒一样,蒙骗老百姓什么的,而真正了解过后才发现,某些事情上他们确实做得比政府好,所以……
骷髅一样的二哥是被抬回来的,六姨太第一个挤上去,跟在她后面的则是拉开了一些距离的胡父和大太太等人,胡尚辉这样的只能排到最后,但他还是有时间过去的,他知道二哥已经看不见了,于是拉着那一把骨头的手,在他的手心里画了一个对勾。
见到二哥微笑点头,他松了一口气,那样烫手的东西送出去他也安心许多,至于其他……对与错就让时间证明好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忧国忧民。
多年后,期待已久的和平到来,孩子都有了两个的胡尚辉再次想起这几年的变化,不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像二哥说过的那样变化了,他从来没有想过,促成和平的条件这样简单,只要一颗威力足够震惊世界的炸弹就可以了。
而那个人,最早这样想,也做到了的人却是没有办法看到他期望的这一幕了。
第16章()
繁花似锦的庭院中有一棵百年大树,不知道是怎样的品种,又经过了怎样的修剪,树冠如伞,遮蔽出一片阴凉。
树下,一张躺椅上,袒、胸、露、乳的少年仰躺着,衣带垂到了地上也浑然不觉,旁边的小几上,晶莹剔透的水晶盘中,一颗颗含珠带露的紫红色葡萄正被一只纤纤玉手掐下,粉白的指甲上似乎染了一层胭脂,指尖的部位尤其深厚,趁着葡萄的紫,有一种惑人之感。
一旁还有几个衣裳鲜亮的婢子伺候着,打扇的,捶腿的,还有两个似乎是在说相声,一搭一唱的,说到好笑处,周围的几个婢子会意地勾起了唇角,也不笑出声。
少年的眼睛是闭着的,好像睡着了一样,说话的两个婢子互相看了看,正拿不准还要不要继续说下去,就见少年睁开了眼睛。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更不用说那夸,分明是等着旁人都跟着一起夸的。
秦嬷嬷做到了这一点,于是在长公主面前愈发说得上话,毫不怯场地跟着说起,语气中也是爱意满满,她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子,看着李喆长大,心底里跟自己的儿子也不差什么了,不敢说比长公主爱得多,却也绝不少,又怎么会觉得李喆哪里不好?
两人说着说着,不知怎么就决定了再给李喆两个漂亮丫鬟,免得他那里“没有个使唤人”。
第17章()
两个丫鬟都是十五六的模样,含苞欲放的花儿一样,穿着府中丫鬟的制服套装,发髻上也只是简简单单攒了两朵珍珠攒起来的头花,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有那么几分“荷花玉露叶含羞”之感。
“奴婢玉琼。”
“奴婢玉环。”
“拜见主子。”两人声音如翠鸟一样,配合默契地行了一礼,低下头的时候,寸青的领边儿衬着那雪白的颈部肌肤,愈发能够让人想到夏日的绿,湖中的荷。
“嗯。”李喆随意地点了点头,从剧情中他早知道这种长辈赐下来的丫鬟都是少不了的,不要说身边的编制该是怎样,只有主子繁多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限制用以约束,免得家用过繁。
然而公主府需要这个吗?国公府需要这个吗?
且不说长公主当年的嫁妆是如何地十里红妆,便是这些年经营的铺子田庄也都有盈余进项,产业增加也是理所当然。
便是李喆自己,自从有了靖国公的爵位之后,他不仅能够从朝廷白领一份禄米,还能享受封地靖国的所有产出,而那个靖国所占面积不小,虽然远了些,每年的收入只能折合成白纸上的数字,安静地躺在他在靖国的御赐府邸之中,但那些钱财都是实打实的,切切实实可以拿到手的。
这样一年一年的,本就是在金山顶端的人只会看着这座金山渐渐蔓延,侵占了旁的地方,再不会有担忧坐吃山空的那一天。
这也是原主为什么能够毫无负担地开了“三千后宫”的底气,他的权力或许不及皇帝,但论到财富上,忧国忧民还总要救济灾荒年景的皇帝舅舅,还未必有他的现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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