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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是皇帝-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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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粥厂,然后又把粮食和沙土杂草混在一起,摆到外面。契丹兵来了,看到那么多乞丐,又看到满是杂物,几乎不能吃的粮食,就大骂着离开了。足足5000石粮食,全都保住了,要不是华儿他爹,不知道多少人要饿死呢!”提起死去的儿子,老太太抹了抹眼泪,然后急忙道:“别犯傻了,照着华儿的话做!”

    乞儿们点头,纷纷去喊人。

    老太太又掏出几块银子和铜钱,给了陈石,让他赶快再弄点粮食,免得不够吃,然后就和叶华一起刷锅刷碗。

    没有多大一会儿,他们架起了大锅,倒了半锅清水,也没有淘米,直接倒进去,把火烧得旺旺的。

    这年头别的不多,就是乞丐流民最多,听说有人舍粥,一股脑都过来了,霎时间,小庙就被几十个乞丐围住了,大家都翘着脚,伸长了脖子巴望。

    锅里热水翻腾,米香四溢,很多人都不由自主,流下了口水。越来越多的乞丐涌来,把破庙围得水泄不通。而郭小朋友就在土地爷的肚子里,安然酣睡。

    叶华看着黑压压的人群,笑了,看你们还怎么搜!

第5章 御驾亲征去() 
秀云的哥哥姓魏,因为口舌伶俐,经常帮人说合事情,拉拢生意,被人叫做魏嘴子,久而久之,原来的名字竟然没人知道了。

    这家伙会写写算算,水平却不怎么样,曾经当过几天账房,错误一堆,被人炒了。他却丝毫不知道反省,总觉得是别人没有眼光,他怀才不遇,只要给个机会,他也能当大官,骑骏马,人五人六。

    当看到妹妹带着一个孩子回来,他一琢磨,妹妹也没有成婚,这个孩子除了是郭家的,还能是谁的?

    朝廷要灭郭威满门,私藏郭家后人,那是死罪!

    相反,去朝廷举发,不但能立功受赏,没准还能一下子平步青云呢!

    魏嘴子是孤注一掷,哪怕看到了妹妹的尸体,也丝毫没有后悔,他找得更加卖力气。

    眼看到了第三天,他把秀云经过的路线,大致画了一个圈,然后就一家一家找,办法虽然土,但他坚信一定能搜到。

    在找了许多家无果之后,眼前出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看样子差不多有上百之多!

    这是干什么?

    “你们要造反吗?”

    “不是造反,是造饭!”有个老年乞丐,呲着黄牙,嘿嘿一笑,“有好心人舍粥,我们都过来喝粥!”

    “舍粥?”

    魏嘴子简直想要仰天大笑。

    开什么玩笑,这年头粮食那么金贵,以往除了郭家,还有谁舎过粥,摆明了是撒谎!

    “我不信,把舍粥的人叫来!”

    他大吵大嚷,叶华急忙跑了过来。

    “小子,是你舍粥?”

    叶华陪笑道:“是我家老夫人,她几年前向佛爷许愿,说是能四世同堂,就重修庙宇,周济四方。这不,今年果然给老夫人添了重孙子,老夫人来还愿了!”

    叶华是装成了小厮,点头哈腰,看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陈石在后面暗暗伸出大拇指,来得还真快,撒谎都不带眨眼的。

    以后啊,一定要注意这小子,绝对有成为坏人的潜质。

    陈石以为,这一番话,就能把魏嘴子对付过去。可是哪里知道,魏嘴子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却是个见多识广,心思细腻的。

    叶华枯瘦如竹竿,衣服破旧,可不像大家出来的!

    就算是还愿舍粥,也不能没有大人啊,难道就不担心意外?

    越想魏嘴子就越狐疑,一定有问题,他突然大笑起来,“好啊,还愿做功德,我也要喝一碗粥!”他迈步就往人群里面闯,后面衙役跟着。

    哪里是喝粥,分明是砸场子。

    小东西就在庙里面,万一被搜到,说不清楚来历,可就不妙了。

    叶华急得额头冒汗,灵机一动,连忙喊了一声,“老夫人,粥好了吧?大家伙都饿了!”

    这一嗓子可管用了,叶氏立刻反应过来,手忙脚乱道:“好了,来喝粥吧!”

    此话一出,饿得眼红的乞丐纷纷捧着碗,没命往前挤,愣是把魏嘴子推到了一边,气得他干瞪眼,拿这群人没法子。

    叶华嘴角上翘,继续扯着嗓子吆喝,“大家都来领粥啊,喝光了还有!”

    乞丐们全都闻风而动,生怕喝不着。即便是领了粥,也都三口两口喝光,一扭头,又来排队了。组成了一道坚实的人墙,把魏嘴子那些人都挡在了外面。

    乞丐越来越多,凑在一起,身上的味道就让人皱眉头。更别说还有虱子跳蚤,落到身上,可是咬人吸血的。

    谁见了他们不躲得远远的,谭头捂着鼻子,他把魏嘴子扯了出来,魏嘴子还不甘心,“这年头谁能舍粥,他们肯定没安好心!”

    “我管他们好心歹心?”谭头气炸了肺,咆哮道:“我们是要找郭威的儿子,你见过哪个窝藏要犯的,敢出来舍粥?活得不耐烦了?”

    这位说的还真有道理,魏嘴子讷讷无语,谭头揪着他的脖子,一溜烟儿跑了。

    “总算躲过一劫啊!”

    叶氏暗暗叹气,手上加紧,给乞丐的碗里倒得更多更稠。

    ……

    舍粥一直到了下午才停止,一袋米吃光了不说,陈石又买了三袋,才算勉强应付。柴氏赠给叶家祖孙的钱,居然用这种方式,用在了郭家人的身上,也是很有趣。

    从昨天开始,就没有睡好,又提心吊胆,再忙了大半天,叶氏都七十多了,浑身的骨头仿佛散了架子。她勉强抱着郭小公子,喝下了一碗米浆,一老一小,都睡了过去。

    叶华很疲惫,但是他睡不着,抱着膝盖坐着。陈石同样心事重重,又坐了过来,继续白天的话题。

    “朝廷杀人,我也能杀!我要从军!”

    他说了理想,叶华没有什么反应,这太正常了。

    生逢乱世,傻瓜都知道从军是为数不多的出路之一,也就是不争气的姑父,才不敢去军前建功立业,让人鄙视。

    再看看陈石的身板,小小年纪就五大三粗,十分粗壮,在军中历练几年,没准还能成为一位猛将呢!

    “很好,反正到处都有招兵的,我们在街上走的时候,不就看到了招兵告示吗!”

    陈石猛地摇头,啐骂道:“我就是死,也不会给昏君当爪牙的!”他坚定道:“我想去追随郭大帅,给他当兵。看现在城门关了,我出不去,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

    “你一定会有机会的,而且会很快,相信我!”

    叶华眨了眨眼睛,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陈石不知道他的信心哪来的,叶华也不想多说,他起身向窗外眺望,夜色微凉,天高星密,深邃无垠。

    叶华在心里默默盘算着,郭家人已经死了,下一步就是刘承祐领兵出城战败,狼狈逃回,结果城中文武背叛,皇帝惨死军中,新君入城……还有,那位已经伺候了8位皇帝的无耻宰相冯道,要在自己的履历上添上一笔。他可以骄傲地宣称,又熬死了一个朝代。然后在屏风上填几个显赫的官职,大肆炫耀!

    叶华很冷静,默默计算着即将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他格外专注,一双眸子,仿佛能看透深邃的夜空。

    陈石就在旁边盯着,他觉得叶华身上有些气质,和自己的师父很像。师父也是经常这样遥望星空,然后推算当朝大员,甚至是皇帝的命运,他老人家还说过,自己会当上大将军,威风八面,战功赫赫,封妻荫子,子孙万代,想想就让人高兴!

    难道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叶华,也有洞察天机的能力,要不然,他怎么会那么笃定呢?陈石很识相,没有多问,任何有本事的人,都有些怪脾气,还是不要多嘴为好!

    猛地!

    钟鼓响起,人喊马嘶。

    仿佛天崩地裂似的!

    叶华脸色狂变,熟睡的叶氏翻身醒来,惊慌失措,其余几个乞儿像惊弓之鸟,惶恐地看着外面,心都要跳出来了。

    陈石挺身而出,“我出去看看!”

    “多加小心。”

    叶华说完,就连忙搀扶着奶奶,抱着郭小公子,来到了破庙的墙根处,隔着一道墙,外面就是排水暗沟。开封城挨着黄河,内涝严重,因此排水系统也最为发达。虽然远不及北宋时候稠密,但也相当可观。叶华把排水沟视作最后的藏身之地,没有办法,就钻进地下。当然了,这是万不得已的选择,下水道的味可不好受。

    就这样,等了一会儿,陈石横着眉回来,气鼓鼓的。

    “又征发了!”

    “什么?大晚上征发什么?”叶氏不解。

    陈石无奈笑了笑,“老夫人,晚上才好抓人,要是等到白天,有了动静,大家伙不都跑了,上哪抢人抢粮食?”

    敢情开封的百姓都学会和衙门打游击战了,陈石继续道:“昏君要御驾亲征,禁军出动,不能没有粮食。在京的所有饭馆,客栈,茶铺,一律出钱出粮!最少的要80斤蒸饼,两石粳米,5贯钱!”

    “疯了!”

    叶华只剩下这两个字形容。

    敲骨吸髓,盘剥无度,还没出征,就把京城的人心弄没了,能打胜才怪!

    改朝换代,真的近在咫尺!

    而且刘承祐带走了他的爪牙和禁军,至少开封能太平一些,算一件好事,叶华打着哈道:“接着睡吧!”

第6章 老本行() 
难得,叶华睡了一个好觉,连梦都没有,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奶奶叶氏不见了,往常老太太都是早早给大家伙做饭的。

    奶奶可别丢了!

    叶华急忙爬起来寻找,等到了土地庙的后堂,正好看见叶氏跪在地上,面对着只剩下一半的神像,念念有词,格外虔诚。

    许是听到了叶华的脚步声,老太太停了下来,一转身,眼圈红肿,她抹了抹眼睛,低声道:“没事,就是求求神佛保佑,让死者早入轮回,来世托生太平年景,千万别再曝尸街头!”

    老太太又是气愤,又是无奈,眼睛都红了。

    叶华皱了皱眉,问道:“大妈妈,去法场看了?”

    老太太没有否认,哀叹着说:“本想着起早去买点青菜,没成想走错了路,就到了法场……”老太太的声音颤抖,手指哆嗦,痛苦回忆着:“华儿,那么大的一片尸体,还有好些狗子撕扯,太惨了,太惨了,人间地狱,比起地狱还过分。”

    人死不能入土为安,这是最大的残忍!

    偏偏这个世道,好人不得好报,死了都没法入土为安!

    老天爷,你怎么这么残忍啊!

    叶氏的老泪从眼角不停滚落,让人看得无比心疼。叶华的喉咙动了动,他低声道:“大妈妈,你别伤心了,我去帮着郭家人把尸体收拾起来吧!”

    “什么?不行!”老太太急了,她虽然伤心,却不糊涂。

    “郭家犯了死罪,被朝廷斩首弃市,替他们收尸,万一惹恼了朝廷,咱们可吃罪不起啊!孙儿,你可不能把自己陷进去。”

    老太太说的不错,给郭家收尸,风险不小。

    “大妈妈,弃市三天的日子过去了,朝廷不能不讲理,我会小心应付的。”叶华态度很坚定,放在以往,老太太绝不会答应,可这几日孙儿的确长大了,尤其能想出用乞丐抵挡衙役的妙计,足见他的急智。

    叶氏终于同意了,她伸手掏出两颗金珠,塞给了叶华,嘱咐道:“小心保护自己,要是遇上了衙役,就拿金珠给他,那些畜生都是见钱眼开的,人没事比什么都重用。”

    叶华用力点头,请老太太放心。

    他转身离开,到了庙门口,后面突然响起脚步声,原来是陈石大步跟了上来。

    “我跟着你去!”

    叶华有些迟疑,“会有危险的!”

    “我不怕!”陈石握紧了拳头,“郭家对我有恩,陈石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就许你当英雄,不许别人知恩图报吗?”

    叶华张了张嘴,无言以对,天可怜见,他真不是要当英雄啊!偏偏还没法澄清,只能让他误会着,两个人一前一后,离开了破庙。

    穿过几条街道,法场赫然出现。

    离着老远望去,一百多具尸体,横七竖八扔在那里,也没有人管。

    幸好是初冬,天气寒冷,不然早就腐烂发臭。可即便如此,浓重的血腥味,也让人不寒而栗。老百姓全都避开法场,就算不得不在旁边路过,也都捂住了口鼻,快步穿行,目不忍视。

    衙役只看守了两天半,就提前跑了。

    平时负责把尸体扔到乱葬岗子的皂隶,因为郭家是叛逆大罪,不敢私自运走,只能扔着不管。一阵风裹着浓重的血腥气吹来,直刺鼻孔。陈石只觉得胃里翻腾,压抑不住的胃酸不停上涌,他努力压抑,可越是压抑,就越是翻涌。

    陈石不是没有见过尸体,可是这么多,这么惨,他还是第一次,实在是忍不住了,掉头转向一方,哇哇吐了几口,好半晌,才缓过一口气。

    他好奇地看看叶华,想要看他狼狈的样子,哪知道这位面色如常,仿佛一点影响都没有,而事实也的确如此,虽然眼前的场景惨烈,但是上辈子叶华处理的尸体太多了,有一次几十人的车祸,有大火烧成炭的,还有溺死几十天,捞上来已经腐烂浮肿,满是蛆虫的……总而言之,眼前的场景,还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不过表面上平静,却不代表着心里也是如此!

    想想吧,郭威是什么人?

    托孤老臣,手握重兵,抵抗契丹的柱石,朝廷的万里长城!

    仅仅因为皇帝猜忌,就痛下杀手,祸及家人,五代十国,真不愧是黑暗的乱世,太残忍了!

    正在这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几条狗,这些畜生的眼睛都是红的,脊背的毛竖起,低着头发出阵阵嘶吼,真有些返祖成狼的味道。

    其中一条老狗,直奔着一具尸体而去,它露出巨大的牙齿,猛地咬住大腿,用力撕扯,其他的狗嚎叫着扑上去,享用饕餮大餐。

    突然,一块石头,猛地扔过来,正中老狗的脑袋,打得它滚了好几滚,在地上哀嚎。

    陈石的眼睛也红了,他认出来了,那具尸体是郭府马夫老王的。他曾经是郭威的亲兵,在相府当车夫,听说是受了伤,没有儿子。他对小乞儿格外喜爱,经常接济他们不说,还把相府治疗跌打的药物送给他们。

    有人就鼓动老王,让他收个干儿子,继承香火算了。

    可老王总是摇头,他不是不想,而是一个臭脚车夫,凭什么给人家当爹,让孩子和自己一起受苦吗?

    老王默默攒了一边钱,他本想着等郭威回来,就和相公祈求,放他出去。在乡下买几亩地,然后再认一个干儿子,拉扯他长大,这样才算对得起孩子。

    老王的愿望是不错,但是他永远没机会实现了。

    国舅来抓人,秀云抱着小公子找到他,王旦帮着遮掩,救下了小公子,然后又帮着秀云逃出去。

    可是一转头,他就被抓住了,府里有人当了软骨头,告诉国舅李业,王旦受了伤,他哪来的儿子!

    国舅李业当即下令严刑拷打,想要问出孩子的下落。

    王旦咬紧了牙关,一个字也不说,整整两天两夜,王旦被打死了,身上连一块完好的皮肤都没有。

    他死了,没有儿子,注定要当孤魂野鬼,就连尸体都没法保全,野狗还要吃他!

    陈石像是疯了似的,他连着扔了好几块石头,然后抓起一根木棒,就冲了上去!这小子还真有一个猛劲,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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