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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是皇帝-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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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李从嘉当了皇帝,为了方便避讳,就改叫李煜,单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错。这是皇家的改名,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主人给奴仆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仆,不管原来叫什么,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唤。

    当下的情况,李煜只会以为叶华把他当成了奴仆。

    尽管很愤怒,他还是选择了顺从,甚至上,李煜觉得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叶华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绝不会这么想……叶华仿佛看到了一颗莲子,在满是污浊的泥潭里吸收营养,静待含苞待放的时机。

    大多数种子通常都没有发芽的机会,叶华可以轻松碾死李煜,让他彻底消息。不过叶华没有这么做。

    他想瞧瞧,瞧瞧这位大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既然愿意当我的奴婢,我就收了,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给我养马,记得要把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许偷懒,否则我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顺眼,倒退着来到大帐门口,叶华开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简单,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没有放弃你。”

    李煜的腰更加弯曲,他没有停留,一扭头去了马棚,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有把马喂好,等着吧,真的有出头的一天,我会报答你们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万匹丝绸,换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丝绸有什么用?契丹人怎么会乖乖听话?

    这可是好东西,江南的丝绸是比真金白银还硬的通货。

    契丹虽然丢了幽州,但论起面积,依旧是当世第一大国,超过大周几倍之多。他们的商旅可以前往西域,甚至进入波斯大食。

    那里有神骏的战马,有锋利的马刀,还有数不尽的廉价珠宝……契丹人不是完全的蛮族,他们还需要商业,需要庞大的获利,支撑庞大的人马。

    “大周应该发展海军了,至少要切断辽东和江南的航线!”

    叶华提起笔,在随身的小本子上,重重填上了“水师”两个字。

    第二天,李煜天不亮就起来了,去给叶华的大青马洗刷,然后拌了满满一盆的饲料,有谷糠,麸皮,豆饼,嫩草,还要加一把洁白的食盐……李煜不久前才知道,战马也要吃盐,而且吃的盐比一般的百姓还要好!

    江南面临着大周的封锁,失去了盐城之后,食盐更加昂贵,质量奇差无比。

    一把食盐,里面有半把沙子,简直没法和战马吃的相提并论。

    李煜第一次醒悟,原来生活不只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不要觉得大哥残暴,就会被万民唾弃。

    错了,彻底错了!

    如果大哥能让所有百姓都吃上干净的盐,他们一定会跪在大哥的脚下,歌颂天子圣明的。

    什么杀害父亲,杀害兄弟,老百姓只会觉得那些人该死!

    就连李煜都不得不承认,叶华给了他全新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

    他很凄凉地发现,如果从下面往上看,有太多的东西,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李煜还不知道,他即将面临更大的震撼冲击,人马往前走,不到二十里,就是顺州,这里刚刚经历过战争,硝烟的味道还没有散去。

    路边还能看到来不及收拾的尸体,树林、溪谷、草地,还有无主的战马,漫无目的啃着青草,等待着新的主人把它们收拢起来。

    一位老将军率领着人马,前来迎接。

    “末将赵弘殷拜见侯爷。”

    叶华从战马上跳下来,“老将军何必客气,我和令郎可是好朋友,你是我的长辈。”

    赵弘殷连忙摆手,“侯爷太客气了,末将的次子还要多亏侯爷教导照顾,末将可不敢以长辈自居啊!”

    叶华也笑了,现在最算不清楚的就是辈分了,他和赵大是朋友,可又是赵二的师父,冯道是他的师父,却又想把孙女嫁给他,简直乱成了一团麻,索性就不管了。

    叶华让赵弘殷带路,来到了城东,这是一片巨大的空地,四周是用鹿角拦起来,里面有两千多个俘虏,他们抱着头,蹲在地上,战战兢兢,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全都是契丹人?”

    “也有汉人!”赵弘殷黑着脸道:“侯爷,这帮不要脸的畜生,干脆都杀了算了!”

    “别!”

    叶华冷笑,“杀了他们算便宜了,都交给燕云开发公司吧,还能卖一笔好价钱。”

    叶华说的轻飘飘的,仿佛浑不在意,可就是这句话,直接决定了两千多人的命运。李煜看到了毛骨悚然的一幕。

    军中的兽医出动了,他们手里都拿着锋利的小刀,有士兵将一个个俘虏架出来,送到兽医的面前。

    紧接着就是一声接一声的惨叫……李煜下意识捂住了裤裆,脸都变成了绿色。

    “你怕什么,难道南唐的宫里,没有太监?”赵二很不客气讥诮道。

    李煜艰难地咽了口吐沫,“莫非大周宫中,要用他们做太监?”

    “当然不是!”赵二笑道:“这些人是送去干苦力的。”

    “那,那为何要,要……”李煜说不下去了,他只觉得这么干太残忍了。

    “没有法子,你们李家的祖宗,太宗皇帝曾经全其部落,顺其土俗。结果蛮族繁衍生息,几十年后,就闹出了安史之乱,所以只有切一刀,才能放心!”

    李煜默默低下了头,在他接受的教育里,安史之乱是因为唐玄宗宠爱杨贵妃,任用奸臣李林甫,杨国忠所至,是皇帝不修德政,不行王道,是天理循环,天数如此……大唐盛极而衰,乃是自然之理。

    可赵二却告诉他另一种答案,更糟糕的是他还深信不疑了,原来的老生常谈,被李煜抛到了九霄云外。

    “同样的一本书,有人成了治国良才,有人却读成了榆木疙瘩儿,这就是见仁见智!你现在的火候,比起令兄差远了,还要努力才行!”

    李煜默然,他跟着赵二,替叶华牵着战马,来到了顺州的北城,在这里,士兵多了一倍,看管的俘虏也多了许多,几乎有三千人的规模。

    赵弘殷说了几句,叶华的眉头紧皱吗,“这帮人还留着干什么?直接坑杀了!”

    老将军切齿咬牙,“末将遵命!”

    离着几十步的李煜愣了一下,直接杀了,这帮人难道比契丹人还野蛮,罪孽还大?赵二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其中的几个,他们的脑袋上只有短短的寸发,还有人烧着香疤……李煜深吸口气,惶恐低语道:“会,会有报应的!”

第376章 李煜悟道() 
三千人需要一个很大很大的坑,才能埋起来。

    完工之后,变成了一座土丘。

    李煜的帐篷就在土丘的下面,距离不足五丈,地下三尺,就埋着整整三千具尸体,这是一场艰苦的修行!

    “师父,弟子想不明白,你那么偏爱李煜干什么?”

    叶华笑了笑,“你要是觉得那是偏爱,师父也偏爱你一次,如何?”

    赵二吓得退后两步,连连摇头,清楚归清楚,但是没有谁愿意主动受罪。

    “我只是觉得李煜变得厉害了,久后必为大周的祸患,师父如此做,怕不是为了对付李弘冀吧?”

    叶华横了他一眼,笑骂道“就你聪明!”

    “李煜这般的才子一千年才出一个,假如能把他驯服,就会成为东南文人的表率,用处很大的。东南各国,打下来容易,治理却难上加难,尤其是文人,最难搞的。要用他们,又不能不防,非常艰难!”

    “世上还有事情能难得住师父?”赵二歪着脑袋道。

    叶华忍不住笑了,“你师父只有一个脑袋,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说别人,就连你小子的心思,我都未必能看得透。”

    叶华突然探身,不客气道“你大哥受伤了,你爹在前线拼杀,你不关心他们,眼睛光盯着李煜,你给我说,你小子是什么打算?”

    赵二被问得目瞪口呆,难得,这小子脸颊变红了,虽然只是一瞬,但是却被叶华给捕捉到了。

    “哈哈哈,我知道了!”叶华笑道“你是看上了周娥皇,对吧?”

    “师父,你,你胡说!”赵二连忙摇头,“没有,绝对没有的事!我是害怕坏了师父的大事,弟子真的都是为了师父考虑的!”

    赵二努力撇清楚,可有些事情,是越说越讲不清的。

    周娥皇长得好,才华好,又带着江南女子的妩媚温柔,绝对是女神级别的,像赵二这样冲动的少年,盯上她也是情理之中……不过想弄死李煜,抢占人家的媳妇,那就太过了!

    “我听说周娥皇还有个妹妹,也是不错的。”

    赵二突然瞪大了眼睛,惊慌失措,“师,师父,你,你太过分了!”

    “为师有什么过分的?”

    “她妹妹才六岁不到啊!”赵二整个人都不好了,吓得落荒而逃,他要静静。叶华也吓得不轻,大小周后他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两个人差得年纪这么大……对了,赵二怎么知道的?

    这小子一定打听过,奶奶的,果然在打周娥皇的主意,你小子就是个坏种,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坏蛋!

    叶华突然发现,难道当皇帝的人,都有染指别人妻子第癖好?

    曹操,李世民,赵二,铁木真……貌似还不少啊!

    为了不让自己的徒弟走上邪路,叶华决定加快李煜的进化速度。

    “你想过没有,那些人为何要背叛大周,和契丹人勾结在一起?”

    李煜低着头,怀里还藏着一个佛头,他的身躯蜷缩,像是一个惶恐的小兽,他舍弃了尊严,像是一个爬虫苟且着,怀里的东西给了他最后的一点念想——今生如此,或许来世就会不一样的。

    有阴曹地府,有极乐世界,有因果报应,循坏不爽……你今天欺负我,下一辈子,我就能欺负你!

    不用做什么的,老天爷都看着呢,满天神佛都盯着呢!

    很显然,自幼熟读佛经的李煜很能领会佛经当中的精髓要旨。

    这东西的确是安慰弱者最好的工具——没有之一!

    “因为大周灭佛!”

    “大周为何要灭佛?”叶华笑呵呵问道。

    “因为,因为你们垂涎佛寺的钱财!”李煜声音很低,他不敢说重话,却也不敢撒谎,只能尽量用柔和的语气,避免触怒叶华。

    “哈哈哈!”叶华微微一笑,“你说的没错,就是为了钱!但是你想过没有,寺庙的钱是哪里来的?属不属于他们?”

    “这个……自然是四方信众施舍,他们礼敬皈依我佛,朝廷如何能管?”

    叶华摇头,“你想过没有,如果佛寺威胁到了朝廷的生存安全,那朝廷该不该管?”

    “怎么会?”

    李煜惊讶地站起,仓促之下,怀里的佛头掉了出来,他急忙用力抱稳。

    “释教让人逆来顺受,摒弃七情,平和冲淡,忍让为先,放弃口腹之欲,一心修行,只求来世,他们可从来没有想过造反啊?”

    “可他们把无数百姓逼反了!”叶华冷笑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如果有人愿意给我送钱,送粮食,给我建造亭台楼阁,雕梁画栋,给我送田地奴仆,让我坐享其成,不劳而获……我也不会想着造反!只不过这些东西不会凭空出现吧?也不是佛菩萨赐下来的吧?哪一样不是百姓辛苦劳作得来?哪一次灭佛,不是他们自己找的?天下之财,十之七八尽归于佛,佛门却不事生产,不耕不种,只知道烧香念佛,把寺庙弄得金碧辉煌。须知道一砖一瓦,一草一木,全都是民脂民膏!”

    “李煜,朝廷横征暴敛是苛政,那以虚妄的来世,欺骗百姓,榨取钱财,又是什么?欺世盗名吗?你说他们平和忍让,是真的吗?圣人把他们发配到了幽州,这些人可就不忍让了,也不平和!他们宁可去勾结契丹人,联手作乱。整个顺州,就有四五千百姓死于战乱……本爵坑杀这些人,还有什么不对吗?”

    ……

    李煜失眠了,黑亮的眼睛,不断闪烁着。

    究竟谁对谁错?

    僧人被发配幽州,做苦力,干苦工,朝不保夕,他们怨恨大周朝廷,要报复反叛,说得通的。

    甚至李煜觉得,这是大周的报应!是他们不敬三宝的下场,最好遍地烽火,把大周给推翻了才好!

    可,可叶华也没说错啊!

    寺庙的确不事生产,不纳田赋,白白侵占国帑民财,身为天子,万民的君父,能坐视不理吗?

    大周也没有错!

    那,那是谁错了?

    或者说,谁都没错!

    李煜将怀里的佛头高高举起,佛陀狭长的眸子与他静静对视着……假使佛祖真的存在,神通无量,就不该在乎信众的一点供养,倘若佛祖不存在,或者没有那么大的神通,供养礼敬,又有什么用处?

    都说供佛,其实说到底,还不是把钱财宝贝送给了僧人……如果说佛菩萨是皇帝,那么僧人就是皇帝身边的太监……普通人没法直接见皇帝,必须通过太监传达,而历代的史书都明明白白写着,太监之中,好人不多,坏人不少!

    僧人为何要宣扬佛法,大周朝廷为什么要一力灭佛?叶华承认了,大周是为了利益,为了财富,那,那僧人呢?是为了解救苍生于苦海,为了光大门户?还是一样,也为了利益,为了能不劳而获?

    李煜不断拷问自己,坦白讲,这些念头放在过去,简直是大逆不道,连想都不敢想!可是如今他已经被踩到了最底层,变成了人家的马童奴仆,他能关心的无非是生存和果腹而已!

    越是这样,反而越能透过纷繁的假象,看清楚问题的本质……

    当阳光照进帐篷的时候,李煜眼圈通红,嘴角却露出了欣然的笑。

    突然,他将手里的佛头高高举起!

    狠狠摔在地上,变成了碎片。

    这还不过瘾,又搬来石头,砸得粉粉碎!

    我心中有佛,何必在乎土偶佛像?

    要知道,这个佛头可是花了二十文钱买来的!二十文能干什么?能换十个大包子,能换两双草鞋,能换一斤青盐……这些东西,对于眼下的自己来说,哪一样不比佛头来的有用?

    “哈哈哈,我悟了,我懂了!”

    李煜咧着嘴大笑,迎着阳光,重瞳当中,放着奇异的光彩。

    一切的争端,无非是利益之争罢了!

    兄长囚禁父皇,抢夺皇位,是这个打算,大周灭佛,把铜像熔铸钱财,也是这个打算,就连僧人,让百姓向庙宇捐赠施舍,还是这个打算……一切的一切,世上每一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利益奔波着,天下道路万千,行人匆匆,一人为名,一人为利!

    世上本来就没有是非对错,所在角度不同罢了!

    从皇子的立场看,是一番景象,从奴仆的角度看,又是另一番景象……这世上最难的就是将心比心!

    李煜手舞足蹈,状若疯癫。

    尽管他的处境没有丝毫改变,但是他的心重新格式化了,看到的东西也就不一样了。

    李煜欣然跑到土丘上,踏着下面的尸体,没有半分恐惧。他又跑去东城,那里的奴隶市场格外繁荣。

    商人们翘首以盼,伸长了脖子。

    老将军赵弘殷凯旋,他押解着上千名契丹俘虏,全都是青壮的男丁,一个个肌肉鼓起,剽悍雄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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