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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逮个将军回家种田-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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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语,这块免死金牌,给你。”离洵将金牌递到吴子语手中。
吴子语推辞:“阿洵,这……”
“拿着。”离洵不容他拒绝就强塞进他的手中,“你不用觉得拿不起,从今往后,你和子齐就是一家人,他十年的战功,值得起这个牌子。阿语,你已经知道子齐的身份了吧?”
吴子语点点头。
“本来,以他的身份,就算是在整个云苍国,几乎都可以横着走的。我许你这块金牌,一是怕有真有人不长眼,拿着鸡毛当令箭,二是怕子齐不在时,有人找你的麻烦。”
“谢谢。”吴子语知道此时再说其他已无意义,干脆收下。
“行了,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告辞了。阿语,子齐,保重!”
“恭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林瑞单膝跪地。
吴子语没有下跪,他突然抱了抱离洵,离洵先是诧异,然后很快回抱过去。
“阿洵,你的深情,我无以为报,只能祝你,早日寻得命中良人。”
离洵闭眼深吸一口气,睁开眼更加用力抱住他:“嗯。阿语,保重。”
“好,你也一样,要好好的。”
“嗯。”再一次把头埋在吴子语肩窝,深吸一口气,离洵才放开他,转身带人离去。
吴子语和林瑞一路送到村口,离洵才道:“阿语,子齐别送了,回去吧。”
“好,慢走。”吴子语笑着回答他,然后转身走了,只是,刚刚还笑靥如花,顷刻间就泪流满面,任吴子语如何做都阻止不了。林瑞只是拉着他的手,与他十指紧扣,无声安慰他。
离洵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一阵恍惚。
“皇上,走吧。有些人,终究是命里有缘无分的。”李丞相在离洵身边轻声地说。
“嗯。”离洵点头,然后一个帅气的翻身上马,“驾!”
第二十六章 人参()
因为离洵的离去,吴子语的情绪失控了,回了家后,就被林瑞揽在怀里,无声的哭泣,奔涌而出的泪水,很快把林瑞的衣裳弄湿了。其实,这并不是吴子语的本意,他心里不舍是不舍,但是绝对不会因此而哭泣不止。他只不过是突然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就是想哭而已。
等吴子语终于能停止哭泣时,心里彷佛有什么不见了,顿感轻松不少。他突然明白了,这大概是原主的留下的执念。因为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所以吴子语明白,原主是喜欢离洵的,这种喜欢,是对家人的那种喜欢。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之间早就有了不可分割的情意,尽管后来离洵爱上了原主,但在原主眼里,离洵依旧是那个温柔的临家哥哥的形象。所以,当原主临死之前,想到的除了死去的双亲和兄弟,更多的就是离洵了。所以,见离洵一面成了原主的执念。如今离洵的离去,就相当于了了原主的最后心愿,从前彻底告别世间种种,可以安心转世了。
“子齐,我只是,舍不得,没有其他意思。”吴子语当然不可能将真实原因告诉林瑞,但是他哭得太伤心了,怕林瑞误会,只能别扭地解释。
“我知道,你不用解释。”林瑞抱紧他。
“子齐。”
“嗯。”
“谢谢你!”谢谢你的出现,谢谢,你的爱与宽容。
林瑞没有说话,只是松开双手,捧起吴子语的脸,先是轻柔地吻去他脸上残留的泪痕,然后重重地吻上他的双唇。吴子语热情回应。
“阿母,瑞叔叔,你们在干什么?”吴楠不知怎么的出现在门口,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人歪着头问道。
吴子语手忙脚乱地推开林瑞,脸涨得通红:“小、小楠。”
林瑞神情也不太自然,不过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冲吴楠招手让他过来。
吴楠飞快地跑过来抱住林瑞的大腿,林瑞弯腰把他抱起来。
“阿母,瑞叔叔,我们去后山吧,小虎哥哥说,里面有好多好吃的。”吴楠撒娇。
“小混蛋,就知道吃!后山还有大老虎,嗷呜,专门吃小孩子,你怕不怕?”吴子语故意吓唬吴楠。
“大老虎是什么?”原谅吴楠并没有见过老虎。
“呃,就是大型猫科动物。”吴子语被问住了,不知道怎样同吴楠解释,只能按强搬书本知识,虽然和不解释一样。
“猫?是小猫吗?小栓叔叔家也有一只,可好玩了。阿母骗人,小猫才不吃小孩子呢,小猫是吃小鱼的。”
“不是猫,是……”吴子语词穷了,只好求救,“子齐你来说是什么!”
吴楠看向林瑞。
林瑞说:“是野兽。”
“野兽又是什么?和昨天吃的野猪是一样的吗?”
“嗯。”林瑞点头。
吴子语睁大眼睛瞪着林瑞。林瑞只是好笑地看着他:“小楠还小。”
吴楠一听,更加开心了:“阿母阿母,我们去嘛,野猪好好吃。”
“你看吧,我就知道会这样!”吴子语摊手。
“你不是想买下后山吗?刚好可以去看看。”
吴子语想了想,也是,而且他昨晚刚领了升级奖励——一棵五百年人参,必须得找个理由光明正大出现在人前,然后拿去卖。这样,连带那五十两银子都能拿到明处,而不被人怀疑了。如此看来,到后山去,真是一个好主意。
“那好,我看后山有一片竹林,我去找个篮子,说不可以随手采些竹笋。”
“好。”林瑞点头。
吴子语一个人来到厨房,趁四周没人,进了空间。
“小宝小宝!”吴子语急切地呼喊。
“宿主。”
“小宝,我要怎么打开背包?”
“默念‘背包’即可。”
吴子语按照方法一试,面前出现一块虚拟平台,在平台的中央,出现了一个有六个格子的背包,上面的名称分别写着银钱、种子、工具、蔬菜、肉类、粮食和药材。
吴子语先打开银钱,眼前出现了五十两白银的虚拟影像,然后又打开药材一格,也是影像,不过却有一股参香立即扑面而来,上面甚至还带着新鲜的泥土。
“小宝,我要怎么把它们拿出来?”
“长按十秒即可。”
吴子语照做,十秒过后,人参出现在地上。吴子语赶紧捡起来出了空间。
果不其然,他在空间耽误的时间久了点,林瑞已经来找他了,只是谢天谢地,他还没有进来。吴子语忍不住舒了一口气,还好他有先见之明,把门关上了。
“阿语?”林瑞敲门,眉头紧皱。
“啊,来了。”吴子语把人参藏在篮子里,用一块布盖着,再扔了把菜刀做掩饰,才平了平呼吸出了打开门。
“你……”林瑞顿了顿,“为什么关门?”
“哦,刚刚有只老鼠,我怕他跑了,才关的门,呵呵呵……”
吴子语笑得尴尬,他已经在心里撞了无数次墙:“吴子语你是弱智吗,这么烂的借口也想得出来!谁信啊!”
就在吴子语做好心理准备,林瑞会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时候,林瑞却只是笑笑。
“走吧。”林瑞伸手想接过他手里的篮子。
吴子语哪敢给他提,赶紧移开篮子:“这个我来就好,你牵着小楠吧,也不重。”
林瑞也不勉强,随他而去了。
本来该是一场开开心心的后山之游,偏偏还没到山脚就出了意外。在一座明显与农家小居气氛不符的高门大院前面的空地上,围着一圈人,大家都在窃窃私语,吴子语只能偶尔听到断断续续的咒骂声穿出来。
“呸,贱人,我让你勾引汉子我让你私奔,打死你,打死你!”
因为之前林园一口一个“贱人”的称呼自己,所以吴子语对这两个字特别敏感。他拉住目不斜视、笔直前进的林瑞:“子齐等一下。”
“怎么啦?”林瑞关心地问。
吴子语指了指那边:“是涂家。”
林瑞看他,没懂他想表达什么。
“你不记得了吗?就是租了我家那三亩地的涂家啊!”
林瑞思考一会儿:“无所谓,走吧。”
“怎么会无所谓,有人被打了啊!”
“别人的家事而已。走吧。”林瑞一手抱着吴楠,一手拉着吴子语,就朝后山走去。
这个理由吴子语无法反驳,只能沉默地跟着林瑞走,又忍不住回头看情况。只不过这一次,透过人群之间的缝隙,吴子语看见了一个长相艳丽、眉眼清俊的哥儿,被打得趴在地上,双手攀着泥土,青筋暴起,头朝向一边,牙齿紧咬着下唇,滴滴鲜血从被咬的地方争先恐后地冒出来,随着微弱气息起伏的,还有忍痛的呻。吟,整个人狼狈不已,但那一双眼睛却很明亮,吴子语甚至能清楚的从中看出痛楚,仇恨,与不甘。在吴子语看过去时,也刚好对上他看过了的目光。
吴子语的心脏,彷佛被那样的强烈的不可忽视的眼神,狠狠地灼伤了,被林瑞拉住的手忍不住使劲握紧。
林瑞感觉到他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他松开拉着吴子语的手,然后摸了摸他的头,无声的安慰他,才又重新拉着他朝反方向走去。
吴子语这才回神:“唉,子齐,去哪?”
“去找大伯。”
吴子语先是一愣,然后喜笑颜开:“子齐,你真好!”
事件的最终结果,以村长带人制止了暴行,又让胡百川去帮伤着看了病开了药为最终结果。那时吴子语才知道,打人的是涂家的老爷,叫涂大富,而被打者,是涂大富的小侍之一,叫云清。
因为初步解决了打人事件,吴子语心情还不错,去后山的途中,还轻轻哼起了小曲。当然,这个小曲是原主的爹爹教的,歌词表达的是归隐田园的淡泊与闲适之意,绝对古色古香。
因为吴子语要找个时机把人参拿出来,所以故意落后他们一段距离,当走到一处不太高,但是有点陡的坡地边,还有灌木丛遮挡视线的地方时,吴子语知道时机来了,故意脚下踩虚,紧抱篮子滚了下去。
“哎呦!”吴子语痛呼。麻蛋,底下居然有块石头!
“阿语!”
“阿母!呜呜呜……”吴楠直接急哭了。
林瑞赶紧把吴楠放下,跑过去赶紧跳下来。而在这段时间里,吴子语火速把人参往灌木丛里面一扔,然后故意说:“咦?这是什么?”
于是,等林瑞跳下来看到的情景,就是吴子语用手菜刀在灌木丛里刨东西。
“阿语,你有没有事!”林瑞抓住人问,看见吴子语脸上被划开一条小伤口,还冒着丝丝鲜血时,心疼的用手替他抹去。
而吴子语则沉浸在“终于得手”的欢喜里,把人参拿出来,冲着林瑞惊喜地说:“子齐,你看!”
“嗯,人参。”林瑞又伸手婆娑着他脸上的伤口。
吴子语拂开他的手,不高兴的说:“什么嘛,一点都不惊喜!”
“好了,上去吧,小楠该急死了。”
“哦。”吴子语也听见了吴楠的哭声,也有点自责。他确实吓到了他。谁知刚想动,脚踝处就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嘶!”
“怎么啦?”林瑞紧张地开口。
“呵呵,那啥,我好像把脚扭啦,哈哈。”吴子语不好意思的开口,心里却默默淌着宽泪:“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第二十七章 卖参()
不出所料,因着吴子语这一出,探后山、挖竹笋的任务只能作罢。
林瑞背着吴子语慢慢走着,吴楠很乖地提着篮子,亦步亦趋的跟在他们身后。吴子语扭头看了看吴楠,吴楠冲他露出一个天真的微笑,吴子语也回了他一个,才郁闷地趴着林瑞背上,心底也有些自责,因为他的自私,将吴楠心心念念的出游破坏了。他心里懊悔,自己为什么就不能等下一次呢?
彷佛感受到他低落的心情,林瑞轻声安慰他:“没事,下次再来就是。”
“只是觉得对不起小楠。”吴子语闷闷地开口。
“小楠他不会介意的。”
“嗯。”
林家村的这座后山,名叫青云山,当初为它命名的林家先祖,希望生活在这座大山脚下的林家子孙,都能平步青云。不过,因为它的地理位置,大家还是习惯称之为后山。相比于其他名山,青云山其实就真的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大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高,不险,不奇,不俊。你若一定要从中找出一两个优点,大概就是植被丰富,野物尚可。在它的山脚下,有一条从山里延伸出来的小溪,小溪越流越远,越流越宽,最终形成了一条小河的宽度,穿村而过。河水是清凌凌的,里面有着数量不少的鱼,最大的能长到二十几厘米。这条河担负着林家村农田的灌溉任务,为林家村的繁荣昌盛默默奉献着。
钱宁正和一群小哥儿在河里边洗衣服边谈论着涂家的事呢,远远的就看见林瑞背着吴子语走了过来,连忙打招呼:“哟,瑞子吴哥儿,你们不是进山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吴哥儿这是怎么啦?”
吴子语不好意思地解释:“阿宁哥,我不好心把脚扭到了,所以就先出来了。”
钱宁一听,赶紧关心地问道:“怎么这么不小心,严重吗?”
“呵呵,没事,阿宁哥,你不要担心。”吴子语笑着说道。
“还笑,摔傻了吗这是?行了,赶紧回去用跌打酒揉一揉就行了。”
“哎!”吴子语答应着。
“哟,吴哥儿,你们篮子里是什么呀?我怎么看着像人参?”一个大约四十岁的么么眼尖,看见了吴楠提着篮子里的东西。
原来,之前吴子语特意用来盖人参的布料,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篮子里的东西,一览无遗。
他这一说,不得了,大家都围了上去。
“人参?唉真的是人参啊!”
“真的呢,个头还挺大的!”
钱宁也挺意外,赶紧问道:“吴哥儿,你们这人参是在后山挖的?”
钱宁这一问,大家都竖起耳朵听。
吴子语一看这情形,知道瞒不了了,也就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他本来的意思就是要把它过明路,相信有了这群人的宣传,不出半日,大家都会知道这事了。那么他再把人参卖钱开店,就会变得顺理成章,不会引人怀疑。
然而事实证明,吴子语还是低估了人们与生俱来的八卦能力,他们刚刚回到家里,林瑞甚至还没来得及给吴子语上跌打酒揉脚,就有人找上门来了。
“林兄,吴哥儿,实不相瞒,我听说你们在后山挖到一棵人参,恰巧,近来我刚好想求一棵年份久的人参给家母滋补身体,不知二位可否割爱?”胡百川一进屋,就说明来意,语气有些急切。
吴子语朝林瑞使了一个眼色,林瑞立即给胡百川倒了一杯水并示意他坐下。
胡百川连连道谢,接过茶杯后坐下,又接着说道:“吴哥儿,只要你们肯割爱,价钱不是问题。”
“呵呵,胡大夫,你别急,你先看看这人参是否是你想要的再说。小楠,把篮子里提过来给胡叔叔看看。”
“是,阿母。”吴楠提着篮子,小跑到胡百川面前,“胡叔叔,给。”
“谢谢小楠。”胡百川摸了摸吴楠的头,接过篮子拿起人参仔细观察。
“呀!”胡百川啧啧称奇。
“怎么样,胡大夫?”吴子语看着胡百川惊讶的样子,心里暗暗得意:哼,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啊!
“吴哥儿真是好运气,这棵人参竟足足有五百年的年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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