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送葬人-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金志爱一听就不高兴了,小暴脾气又来了,在电话里嗓门就大了“你就不能自己咒自己。”

    吴明没有反驳,默默的挂了电话。他走到休息室,看到老王正眉飞色舞的和同事说他俩在酒吧卧底办案的事儿,同事都听得津津有味。

    吴明却想起了什么?明明是跟着感觉找到朱文杰的,怎么不对呢?于是,吴明决定在去见一见这个朱文杰。

    去找朱文杰的时候,朱文杰的身边还有一个女伴,看到这个女人,吴明就想到了一个最近经常描述女人的词汇,那就是天生妖姬,媚骨天然而成。

    “你们警察怎么阴魂不散啊,讨厌!”

    朱文杰也穿着女装,说话的神态真的和女人一模一样。

    “那我先走了。”

    那个女人往外走,吴明也没有在意,当女人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吴明觉得有点不对劲,冷飕飕的,就回头瞅了一眼,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警察局我又去过一趟,该说的我都说了,你们还想问什么?”

    “刚才那个女人是谁?”

    “林姐啊,怎么了,你喜欢她吗?”

    “她是男人吗?”

    “不,她是女人,叫林可,不过她也喜欢女人。”

    这都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吴明本来想和朱文杰聊聊,但看到那个女人后,就完全没有这个想法了。吴明隐约的明白,为什么要找到朱文杰,原来朱文杰就是一个桥梁。

    林可,这名字应该是女人吧。

    和这群人打招呼,完全不能从名字和相貌上入手,他又不能追上人家,让人脱裤子。唯一的方法就是回警察局查身份。

    吴明让老王帮着查一下林可,老王到挺愿意帮忙的,吴明带着他喝了一次酒,让他赚足了面子。

    警局查身份很快,这个林可改过一次名字,以前她叫林秀,是乡里人,后来进城打工,就改名成林可,但无论改名前后,她的身份都是一个女的。

    这让吴明挺失望的,但那种感觉让吴明刻骨铭心的,送葬人靠直觉办事,吴明总觉得那个人和这件案子有关。

    就在这时,胖子威出来喊了一句准备行动,有人发现韩长青了。

    这可是一个好消息,民警在一处民宅里,找到了韩长青,他胡子拉碴的,看上去精神交瘁,警察冲进去的时候,他还在吃饭。

    吴明因为是新手,不参与逮捕,但他远远的看到,韩长青被三个警察,两个协警给按在地上,整个过程中很顺利,胖子威还进行了部署,防止韩长青逃跑,可是韩长青乖乖的被按在地上,嘴里喊着“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

    韩长青被抓捕后,金志爱马上就和一个同事来了,胖子威看到金志爱,终于松了一口气说“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们刑警队了。”

    “他说什么了?”

    “从头到尾,他就说一句话,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

第三十四章 男身女命() 
至于韩长青是不是被冤枉的,警察又不是吃干饭的,他们自然能查出来。吴明心里惦记的是林可这个女人。

    闲着没事,吴明仔细查了关于林可的事,这林可真的是女人,从小到大都是,而且她从农村长大,上学的时候,都是公共厕所,上一天课哪能不尿一泡尿,到了厕所一脱裤子,那些女孩又不傻,怎么能看不出来她是男是女。

    最后,也没有啥别的法子,就干脆拿着林可的资料,给李德顺揉肩捶背,李德顺舒服的靠在按摩椅子上“我已经金盆洗手好多年了,这生辰八字我都记不清了。”

    “没事,现在还算什么生辰八字,从网站随便把生日输入进去,生辰八字就出来了。”

    “那些准吗?”

    “准,就一个程序。只不过算出来的,没几个人看得懂,什么正财、偏财什么的,谁看得懂啊?”

    李德顺哈哈的笑,吴明赶紧问“咱啥时候算啊。”

    “说了,我金盆洗手了。”

    “那就在洗一次呗”

    李德顺白眼仁一瞪,正想埋怨吴明几句,说金盆洗手岂是儿戏的话,可吴明猴尖猴尖的,早就把林可的生辰八字念叨出来了。听见这几个一般人都不懂的八字,李德顺蹭的一下就站起来了。

    “这是红颜劫啊,谁的命?”

    吴明听了嘴一撇,笑着说“您老可真是把自己的绝活都丢了,看看日期,人家都31岁了。这红颜劫的人,这红颜劫的人,过了花信之年,少则两栽,多也不过五载,必然会香消玉损。”

    花信之年是古语,是说女子二十四岁。这红颜劫,最早就有流传,叫红颜薄命。但后来,被用来形容在因为年轻貌美而身世惨淡的女人。

    但在葬俗这边,拥有红颜劫的人,不一定是美女,只要是女子,一般都会死于26岁或者29岁。这一点吴明是知道的,所以他提醒着李德顺,也怀疑着,李德顺是不是算错了。李德顺听不习惯吴明的话,生气的把吴明手一推“你别给我捏了,手太硬,骨头都让你捏断了。”

    吴明嘿嘿一笑,念叨着“嘿,这瞎子,翻脸比翻书都快,刚才都快呻吟出声了,这会又装作生气了。”

    说完之后,看到李德顺还推自己的手,就解释了“我知道,这红颜劫要是放在男人身上,最多也就是命犯桃花,死不了。可是我查了,这个林可真的是一个女人。”

    李德顺叹了一口气和吴明说“你爷爷一世英名,怎么交出你这种酒囊饭袋。”吴明哼了一声“那老头就交给我一句,替死人说话拯救活人。其他啥也没有教我。”

    听了吴明这句话,李德顺更愁眉不展了,小声的说“我都没资格学这句话。”

    “啥?”

    “我没说啥,就问问你,这个林可是不是改了名字?”

    “对啊,哎,瞎子,你心里挺明亮的啊,这都知道。”

    李德顺得意的笑了,和吴明说“今天没什么客人,我就给你讲讲男身女命是怎么回事?”

    以前可没有什么剖腹产,想哪天生就哪天生。那个时候,什么时候从娘胎的肚子里掉下来,真是老天说了算。

    时辰日子就和命运有很大的牵连,信这个,就会算命,要是命不好,就找算命先生改命。这红颜劫就是其中一个,女孩在古代不受待见,但在现代,都喜欢的不行,是掌上明珠。有这红颜劫的命薄,父母就花大价钱给改命了。

    这改命,用的是男身,立个瓮葬,上面刻着白胖胖的女孩子,写着女孩子的生辰八字做盖子。内里隐避符包上五方土,盖上尸骨。

    最后把这个瓮棺葬了。

    “这样就能改命?”

    这高深的法门,吴明听得也是目瞪口呆。

    “不,这不是改命,这是养命。那个夭折的孩子,被养了二十四年之后才可以用。要等完全起到作用,得等主家改名,也就是林可这个女孩子改名了,才真正的过了这个劫。”

    原来林可改名是因为这个,可是吴明想到了一个问题,最近可是有一个女人死了。于是,就问“那为啥,这个女人还要杀人呢?”

    李德顺摇摇头笑着说“我又没有死过,也许真的有阴曹地府,那边的政府偶尔也要严打一下,这些躲避命运的,在严打下曝了光,自然还是会丢性命的,要想保命,也只能去换命了。”李德顺说完,摇摇头,补了一句说“也许是吧。”

    吴明没有心思和李德顺扯皮了。他忍不住的想男身女命的种种细节,最后问了一句“我是啥命?”

    李德顺摇摇头“这我可不知道?”

    “那你给我算算。”

    “算不出来,你的生辰八字只有你爷爷知道,你爷爷两腿一蹬去了那边,而且,你爷爷最会改命,你现在的生日也是假的,可能更假还会藏在别的墓里。”

    吴明挺赞同李德顺这句话,爷爷做事总是狡兔三窟的,结果不到最后,是没有人知道的。吴明也是鬼心眼挺多的,但和爷爷比,还差了太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吴明也知道,自己的命很玄乎,他也突然想到的,如果林可想用杀人的方法来改命的话,就说明林可对命里算是熟悉的,如果林可要自己的命,会不会是他的第一选择。

    这句话,吴明没有和李德顺说,那种感觉就像被人牵着鼻子走。年轻人总有那么一股子倔劲儿,哪怕命运压过来,也不愿意低头。

    也许这个时候,离那个林可远点,就啥事也没有了,但吴明不想那么做,他要抗争一下,而且他想赢。

    ;

第三十五章 跟着感觉走() 
吴明正常来上班,他可没敢把自己当协警的事儿告诉李德顺,李德顺这个时候,还以为吴明在快餐馆给人打工呢。

    但凡要死人必有先兆,比如某个奶奶,突然心血来潮和子孙说说丈夫的好,突然接到电话,说丈夫已经走了。

    对于死亡,人是有一种预感的。所以,吴明可不敢又任何的懈怠,要是哪一点感觉用不好,就可能死了。

    金志爱来到了派出所,她第一个找到吴明,昨天又工作到了很晚,漂亮的眼睛都是黑眼圈,也没化妆,皮肤的质感也有点差了。

    “姐,这破案也是一天两天的事儿,那么拼命都不漂亮了。”

    “我漂不漂亮和你有啥关系,我问你,吴明,你是不是早知道韩长青不是凶手?”

    一听这个吴明的眉头就挑了挑,嘚瑟的反问“韩长青不是凶手吗?”

    金志爱一瞪眼睛,吴明立刻笑呵呵的改了态度说“我可不知道啊,也许吧,我总觉得别扭,哪里别扭我也说不上呢?”金志爱叹了一口气“根据韩长青的口供,我们只能对他进行合理怀疑?但不能认定他是凶手?”

    “啥是合理怀疑啊?”

    “打个比方,现场有韩长青遗留的痕迹,塑料薄膜上有韩长青的指纹,我们只能怀疑韩长青可能是凶手,但不能断定韩长青是凶手。”

    “不是说他逃了就是做贼心虚吗?”

    “他说当时自己害怕了。”

    根据韩长青的说法,当时她接到了微信,是叶玲玲发来的语音短信,叶玲玲说找她有事,韩长青就去了,而且是气势汹汹去的。叶玲玲刚回来,韩长青的新女友就提出分手了,这让韩长青非常的气氛。

    韩长青到了叶玲玲的家里,就进屋了,门虽然锁着,但韩长青和叶玲玲同居多年,叶玲玲家里的锁头也没有换。在屋里面,韩长青就看到叶玲玲倒在那里,韩长青当场想把叶玲玲脸上的保鲜膜撕掉,可是他接触叶玲玲的时候,觉得尸体已经冰了,就吓得回到家,拿了自己的储蓄逃跑了。

    听到这里,吴明也皱起了眉头,和金志爱说“人死了,尸体会变冷,但和室温和天气都有关系,现在是夏末秋初,要想发生尸冷,最起码要5…6小时。”

    金志爱点点头“法医和你说的一样,所以韩长青不一定是凶手,根据最后的死亡时间,叶玲玲是死于凌晨,而韩长青是早上去的,他晚上没有不在场证据,但他说自己坐的公交车,刷卡去的,他的卡还在,同事正在查公交记录。”

    吴明摇摇头,表示这些东西自己都不是很明白,金志爱只能说“最见鬼的是,韩长青的电话里,还有那条记录,真的是叶玲玲的声音。而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是在叶玲玲发短信之前。”

    吴明听了忍不住的笑了,金志爱随手给吴明一下,不高兴的说“都啥时候了,你还笑,凶手就要逃脱了。”

    “这个世界哪有鬼?”

    这话从别人嘴里说出来,金志爱倒是能点头同意,但从吴明这说出来,金志爱总觉得怪怪的。

    “金姐,你在查一查,叶玲玲最近到底认识了什么人?还有一个线索,也可能被你忽略了,现场有一个酒瓶,叶玲玲是不喝酒的。”

    ……

    金志爱倒不是很失望,最起码她们真的遗漏了那个酒瓶。吴明则是借着巡逻的当口,找到了宋文杰,宋文杰打扮的特别清纯可爱,吴明看着宋文杰感觉自己三观尽毁,他真的无法看出宋文杰是男的。

    “你们警察怎么这么烦人,还来找我。”

    吴明笑呵呵的“你和韩长青分手的时间,间接的造成韩长青杀人。”

    “哪条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分手。你们认为是我让韩长青这个精神病杀人,你们去告我啊,天天吓唬我!”

    宋文杰说完转身就踩着高跟鞋,扭着屁股走。吴明在后面大声的喊了一句“是林可让你和韩长青分手的吧,你其实喜欢每一个爱你的男人,但你却不能真正的和他们在一起,每次和别人在一起,你就会有负罪感,这种感觉随着时间的增多变得越来越沉重,你每次都逃避,但这一次,林可告诉你,她找回了韩长青的前女友叶玲玲,这个时候,分手你没有任何的负担。但分手之后,叶玲玲就死了,你怕连累林可,就和警察隐瞒了这件事情。”

    宋文杰听吴明说完,停住了脚步。

    吴明嘿嘿的笑“让林可来找我。”

    “喂!”

    吴明笑着说完,就转身走了。从宋文杰的反应,吴明就看出来了,自己猜对了。警察办案要有证据,可吴明不用证据,所有的一切,他要跟着感觉走。

    这个消息要赶紧告诉金志爱,让金志爱知道,凶手可能是这个林可,林可杀人的动机,可能和叶玲玲的有关。

    叶玲玲今年二十八岁,如果她的生日也是红颜劫的话,林可杀人的理由就能说通了。

    正想着,突然一辆小polo停在吴明的面前,林可探出脑袋来,笑着说“帅哥,是你找我吗?上车。”

    吴明犹豫了一下,还是上了车。

    “你真的很厉害。”

    “我哪里厉害了?”

    “不是你说你破案,就算你们查到我认识叶玲玲,那又怎么样?就因为认识她,就说我要杀了她。”

    “她和你的命里相同,特殊的人都有特殊的直觉,你觉得自己就要死了,所以要杀人改命。”

    林可听了,爽朗的笑着。吴明看着林可握着方向盘的手,手指细长,仿佛能脑补到,妖精的手指在自己身体上滑过,那种兴奋和恐惧结合一起的快感。忍不住的,吴明紧张的吞咽了一口吐沫。

    “这种事情,你和我说我还相信,但你和警察说,我为了捕风捉影的命理说,去杀人,他们会相信你吗?”

    “信不信,你让我打个电话就知道了。”

    “你打吧。”

    吴明掏出了电话,发现手机竟然没有信号,他从镜子里看到了林可的笑容,这个车里面,竟然有屏蔽器,能屏蔽手机的信号。

    这时,林可用轻柔的声音说“那天我见到你的时候,就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后来我在警察公布的官方资料里面,查到你的身份信息,可是我发现,你竟然是一个没有命的人。如果我的命可以和你的命互换的话,我在也不用担心,我会随时的死去。所以说你真的很厉害!”

    ;

第三十六章 瞎子算命() 
吴明一听这句话就知道,林可要动手杀他了。

    这可咋办?吴明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弄了,想着要不要跳车逃跑,这个想法一出来,自己都觉得可笑。

    一个大小伙子,被一个女人威胁几句,就吓得跳车逃跑。也许人家就是吓唬吓唬自己。正胡乱琢磨着,林可突然把车停了,和吴明说“你下车吧。”

    “啥?”

    “我让你下车。”

    吴明没有说什么,倒是利索的下车,他从车里出来,就拿出手机。如果林可认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