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四大名捕战天王-第7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那汉子又愕了愕,遂而摇首,“没……没有。”
龙舌兰道:“真的没有?”
那汉子挺了挺胸:“没有就没有,有什么好遮瞒的。”
龙舌兰忽又问:“你在镖局中待过多久了?”
满头黄发的汉子计算了一下,昂然道:“大概……也有五年了!你是什么人?为何要我回答你的问题?”
龙舌兰嫣然笑道:“这可怪了。谁都知道走镖的最喜替人取绰号、叫花名的,看阁下的样子,也有两下子,江湖武林走得去遍,怎会连个外号都没有?”
那汉子看清楚眼前不过是亮丽女子,气势倒壮了起来,昂声道:“谁说我没有外号?说予你们也无妨,我就叫‘狮子摇头’吴子劲是也!”
龙舌兰吐了吐舌尖,“哇,好厉害。”又问:
“那你原来自何地?”
“莱阳。”
“莱阳?”
“便是。”
“那贵镖局的大号是──?”还未等吴子劲反应过来,便抢着猜伐:
“我看准是‘金轮镖局’,因为莱阳一带,最著名的就是这家镖局,要不然,就一定是‘扶济镖局’了,因为它威名最盛!”
那汉子简直连肩膊都阔了些,哼哼的道:“我便是那‘扶济嫖局’的镖师。”
龙舌兰笑了。
笑得丽丽的。
也诡诡的。
然后她道:“是真的么?你没记错吧?是‘扶济’么?‘扶济镖局’的总镖头金倚伦可是跟我有点交情的唷!”
吴子劲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只说:“你去问金总镖头吧?我可是他得意宠将呢!”
龙舌兰促狭地笑了一笑。
她这样笑起来的时候,阳光一照,却很有点狡狯的味道。
像一头狐狸。
可是雨水也微湿了她的前额的刘海和眉鬓,这样看去,她笑得再阳光少女,但眼神还是忧悒的。
──幽幽。
──悠悠。
──也优优。
──且忧忧。
只听她语带惋惜的道:“好可惜,金老总如今就在这客店里,他却从来没听过你这号人物。”
这一回,吴子劲顿时脸色大变。
这次只白不红。
──想不变色也不行了:他怎料到“扶济镖局”的总镖头恰好今回就住在“义薄云吞”里。
这次想不认栽都不行了。
孙青霞斜里看看龙舌兰,笑意里仿佛也有点邪邪的。
──这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子。
──也是一个好玩的女人。
──实在是一个聪明而又好玩的女子。
孙青霞如此寻思。
他看透了龙舌兰的用意。
还有用心。
吴子劲一时对答不上来,余华月却向龙舌兰拱手道:“龙女侠好。”
龙舌兰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是龙舌兰?”
余华月道:“龙女侠英气迫人,美艳不可方物,又具侠骨丹心,这一番话说了下来,自见机抒,妙意巧心的,若不是龙姑娘,却还是谁?近日来,龙女侠和孙大侠一并联袂,千山登遍,万径行尽,成为江湖上人所最瞩目的一对鸳鸯剑侣,蝴蝶侠侣,有谁不知?何况,龙捕头的‘一花五叶’神箭,这绿色小剑往背上一挂,还有谁认不出龙女神捕的侠踪圣驾呢!余某眼浅识薄,拜会嫌迟哩,要不然,我这位吴小兄弟,也不必装腔作势,到底还是让龙捕头当耗子一样捉弄了。”
吴子劲挣红了脸,跟他的一头黄发正好相得映彰,“你……余三当家……你这算──!”
余华月径自道:“龙姑娘,这不像话的确没能逃得过你的法眼,他不错是姓吴,但名为中奇,不是子劲,外号‘刀笑剑哭’,当然不是什么‘狮子摇头’之类的古怪称号,他其实是咱们的七当家。”
这番话,形同把什么机密都向人给抖出去了,那绰枪黑汉第一个就忍不住:“老三,你搞什么鬼,来砸咱们自己兄弟的台!”
余华月依然平心静气:
“老五,咱们穿了,别撑了。”
那“老五”自然就是“流氓军”里的五当家程巢皮,但而今却大惑不解:“什么穿了?咱谁也没漏底!”
余华月叹了一口气,“在明人面前,咱们一上阵,就连底都泄了。”
程巢皮忿忿也悻悻地道:“三哥又何必老长他人志气,尽灭自己威风!”
余华月只好微笑向龙舌兰温和的问了一句:
“其实并没有‘扶济镖局’,是不是?”
龙舌兰嫣然笑了。
“我一向喜欢人谈话温和的。”
“所以我回答你。”
“没有。”
风流 … 第五回 战蚤
余华月道:“当然也没有‘金轮镖局’?”
龙舌兰道:“有,不过不是在莱阳。”
她吃吃地笑道:“况且,他说话也没有山东口音。”
余华月正色道:“就算他身份可疑,但也不见得其他人的话就不可信。”
龙舌兰笑着,像只小狐狸,一般美,一般媚,一般慧黠可人,道:“假如你给我喝的第一杯茶是有毒的,我会不怀疑接下去第二、三、四杯茶是不是也有毒?”
她吃吃地以纤指向吴中奇等人指笑道:“何况,若这儿真是黑店,那这黑店也可真太大意了。每次做案,总有重要活口留下,倒似生怕人不知道:我家开的是黑店似的,你巴不得叫人代为宣传呢!”
余华月一时默然无语。
那吴中奇气得恨声切齿:“你这疯女人,骚蹄子,看我把你大卸八块,我宰了你!”
龙舌兰也不动气,只叉腰道:“过来呀,大镖师,我等你宰呢!”
说时,桃花眼儿一瞟,两绺长发发梢就含在两片薄荷叶似的樱唇间,美煞也媚煞了。
只听言尖沉声道:“龙女捕头,谢谢你。”他说话一向响,就连这番沉声的几句话,也还是闷鞭炮似的响。
但这闷炮声中充满了诚意和谢意。
他这时已悄没声息的走到龙舌兰身边,轻快得就像一只跳蚤。
他全身躬起,将全力都摆在战斗上,就像一只战蚤。
孙青霞曾见识过他的轻功,故不为奇,但龙舌兰却几乎没给他吓了一跳:
他一向步履沉重,声音响亮,予人莽烈的感觉,却不意有这么灵巧的轻功!──可见得世上一切真功夫,都是练出来的,而不是生出来的,更不是看出来的。
此际龙舌兰、孙青霞、王大维,加上言尖等四人,背并而立,正好对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应敌。
只听程巢皮长枪一抖,又喊了一声:“三哥──”
余华月点点头,和声的道:“我知道。”
()
程巢皮的脸色就像刚给鞭炮炸过一般,黑煞神也似的,瞪住余华月:
“余三哥,咱们总不能给这一男一女的一站出来,才说几句话,就给吓退回去吧?你一声令下,我戳他奶奶的三百一十七个对穿洞!”
余华月和气得近乎老气的应了一声:“我明白。”
程巢皮吼了一声:“那你还等个屁?发令啊!”
他愤怒得似连眼边的皱纹都快脱落下来,持枪的手也气得快要拗断了枪──尽管那枪杆子是精铁打铸的,看去沉甸甸的,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但在他手里就像脆枝枯桠一般易折。
余华月抬目,这一刹间,孙青霞感觉(抑或是错觉),他抬的不是那眉下的两只眼睛,而是印堂上的那颗“大咸蛋”──仿佛那颗蛋才是他真正的“眼睛”。
第三只眼。
──只不知他的“第三只眼”是不是也能“通天”?
俗称成佛后即开“天通眼”,眼前这余华月,翻眼望人之际,像一个不知从哪颗星宿莅降的神人异物,多于像一个活在世间的人。
只见那余华月“怪眼”一翻,向孙青霞等人摊了摊手,道:“想必孙大侠、龙捕头已看得出来,我余某人也不好不作交待。”
孙青霞一哂道:“异曲同工。”
大家一时都不明白他此语何所指。
孙青霞道:“不久前我还打了一仗,对方已是先把退路摆好,至少可以自保、免死,他才肯出手一搏──你不是第一位。方式虽然不同,但效果一样。”
余华月听了,居然脸也不红,只问:“有这样的人么,却不知是谁?”
孙青霞也不隐瞒,只道:“任怨。”
余华月倒似真的吃了一惊:“‘任氏双刑’的任怨?!”
孙青霞淡淡地道:“任劳任怨的任怨。”
余华月吐舌道:“你们得罪的人也不少呀。”
孙青霞道:“所以才不在乎再多你一个。”
余华月郑重澄清:“我们不止是一个人。”
孙青霞道:“所以我要给你一个交代。”
程巢皮在后大喝道:“留下你的狗头来,那就是最好的交待。”
余华月额上的咸蛋又似是分裂了一下,这一次,仿佛飘出一对鸳鸯来,但又一闪即没。他举起了十字枪,但枪头向下,左右晃了一晃。
程巢皮的眼睛立刻亮了。
黑而亮的眼睛,眼里好像点燃了一对火炬:黑火。
然后他就出了手。
未出手前,他飞身而起,像一道黑色的旋风。
他自马上一跃即起,一枪刺向大胃王。
大胃王自客栈飞身跃出之后,就一直盯着这黑汉子程巢皮。
程巢皮一动,他立即就迎了上去。
()免费TXT小说下载
他的步子很大。
他一步就迎上了那朵“黑云”。
程巢皮人在半空,如同密云里迸出一道闪电:
他一枪就戳了下去。
枪搠大胃王的胃。
大胃王手里的两支木条一交叉,格住了程巢皮那闪电一枪,且双手上下一抱,前后一扣,已搭架住“天下一般黑”程巢皮手上的枪。
枪在程巢皮手中。
大胃王一招已扣住他的枪,且正发力要把他的枪夺过来。
他用力一扯,枪是拉过来了。
可是枪折了。
枪折为二。
枪也裂而为二。
这一刹间,连枪尾也铮地弹出了一截枪尖。
大胃王手上的两支木条一扳一挑,虽然可以夹得住一支快枪,但当然制不住那断为两截的枪。
也阻不了程巢皮的去势。
大胃王一愕之间,巢皮已掠到孙青霞的头顶。
这时,他双枪又驳成一枪,一枪就向孙青霞的头皮扎落。
滚滚乌云中的一道激电。
电殛。
孙青霞没有抬头。
他甚至没有举目。
他仍看着余华月。
只看余华月。
他盯着小妖怪,却没理会正飞掠在他头上发出狠命一击的“黑神鸦”程巢皮。
程巢皮正一枪刺下。
枪快。
绝。
且厉。
一枪直扎孙青霞之头顶。
孙青霞没有动。
()
他没有闪躲。
他甚至没有抬头。
一枪刺下。
眼看要着──
忽然,枪改了向。
枪尖一偏。
枪也改了势。
枪尖仍刺落,但戳向的在眼看刺着孙青霞天灵盖之一刹间,改为刺向龙舌兰脸颊。
这变化极快。
就像程巢皮本来就是要扎向龙舌兰而不是刺向孙青霞一样;然而孙青霞好像也早知道程巢皮这一枪刺的一定是龙舌兰而不是他一样。
程巢皮的枪势一偏。
──龙舌兰立即遇险。
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孙青霞这才动了。
他动的是手。
也是剑。
剑在手。
手中有剑。
剑是好剑。
手是名剑手的手。
高手的手。
──这剑术高手已然动手。
动剑。
一剑刺出。
枪影迅即没去。
血光暴现。
这时,天空暴现一蓬血。
“黑云”忽然一折,像一头受伤的黑龙,倏地折翼般的跄踉而去,骤降至余华月的身边。
可是余华月却在这瞬间已不在他身边。
他已冲向孙青霞,快的就像雾雨中的一道鬼影,也像大白日里的一只战蚤。
他手中有枪。
()
这是一把很特殊的枪:
十字枪!
他一枪便往孙青霞的胸腹扎去!
──由于他的枪型特别,所以每一出手,就等于在同一时间里,他的正枪锋是刺往孙青霞的胸,但上枪尖却是撩向孙青霞的下颌,下枪口却是扎向孙青霞的小腹。
一枪三刺。
一出手,同时攻向三个目标:
而且是要害。
──只用一招。
高手也有松懈的时候。
是人就难免有疏忽:
就算是一流顶级高手,在某些特殊的时候,也会有疏失:例如在得意的时候,伤心的时候,疲倦的时候,胜利的时候……
孙青霞刚刚才一招伤了程巢皮,头向上仰,正是得心应手,这一刹间,余华月认准了:
出手!
余华月的十字枪这才出手,忽见眼前一花。
“花”的是孙青霞忽然不见了。
但“花”的确是开在自己的前面。
只不过,那是“剑花”。
这一朵“剑花”美极了,灿丽极了,冷冽极了,简直让人惊艳已极,为之绝倒。
──接近这“花”,如果要付出任何代价,他都是心甘情愿的。
余华月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难怪那么多高手也死在孙青霞的剑下了,他们大概也受不住这一朵“剑花”的诱惑吧?
余华月当然不想死。
他曾经生了一场大病,连他贫穷的父母也觉得他必死无疑,把他扔弃到邻乡路边了,可是,他又死撑着爬回家里来了,使父母亲都大惑震讶,不忍心再丢弃他。
那时,他才不过四岁。
他有一次给数十只恶狗追噬,身上总共有三十一处伤口,几乎是遍体鳞伤,但他就是不死。
之后,他吃了二十七次狗肉。
──其中有四头是给他在那一次负伤中当场杀死的,所以不算。
那时,他才八岁。
到他十三岁的时候,给一群流氓持凶器的围殴,情形比给狗咬更糟,他简直是体无完肤,然后,再给扔到沟渠里,打他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救他的人,只不过是做善事来埋葬他。
不料,他却在泥土掩盖他半身的时候,悠悠的转醒过来。
()好看的txt电子书
──要是那好心人先用泥土覆盖他脸孔,那他就死定了。
他仍然活着。
不死。
他不肯死。
他觉得只有能活下去,才是一切,要不然,一切都是徒然。
所以,这之后,他学武功,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他又以自己的武力,保护了一大群人,其实他也需要这一大群人来保护他,以壮他的声势。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加入“流氓军”,“流氓军”的老大要等到他一个人做了三百四十二人合起来都干不成的惨案之后,再候他天涯流亡到头来无处遁身只好逃入十八星山,再直驱“嵯峨山”,“东方蜘蛛”老大这才特别礼待、收容他,把他推举为“流氓军”的三当家。
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受人欺侮但又能欺侮人的活下去。
因此,乍见“剑花”的余华月,绝对不要做扑火的飞蛾:
他不想死。
他一向都不爱美。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更愉快的活下去。
为了这一点,他不惜“毁容”,在自己脸上装上了许多“竹签”,又嵌镶了一个类近咸蛋壳的事物,都是为了在对敌时可以求存、求胜,乃至让自己更舒舒服服的活下去。
他甚至扬言:自己喜欢的是丑,而不是美。
因为但凡“美”的事物,都不长久。
花如是,女子如是,连家庭也如是……
所以余华月扬言:他不要家庭。
──生孩子做什么?又不便杀了吃了,含辛茹苦养大后又可能叛逆自己,养来做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