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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铁血武侠-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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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身影在郑天寿面前突然变大,一步跨过十余步距离,简简单单地一式直拳迎头打来。

    “哈哈”,这人如此托大,郑天寿怒极反笑,双臂交叉向两侧猛拉,势如闪电,锁拿对方手臂,要叫对方臂断骨折。

    “铮!”臂钩交接,袍袖上破出大洞,手臂闪着一层盈盈白光,如中铁棒,切割锁拿不动。

    那是内气外放,对方莫非有金刚不坏之体,“不好,快逃!”可惜行动跟不上思维,丁一的拳头击打在郑天寿脸上,象是砸碎了一个大西瓜,红白之物满天爆发。

第277章 战斗() 
丁一变拳为掌,在身前画了个圆,劲气化作微风,所有红白之物被微风吹散,没半点沾染到丁一,抛洒在郑天寿尸身周围,有几个喽兵沾染到,吓得哇哇大叫,后退中不住干呕,却又吐不出来。

    刚才那一瞬的灭杀郑天寿,对丁一来说,只是小小做个实验,他修炼自创的无思无想不生不灭真空妙有清静大法,略有所得,不能说比在大唐时的本尊功力深,但运用上要贴合许多,他感觉自己能够内气外放成罡,象以前他只需借袍服运气,普通兵器连衣服都斩不开,此次他放弃袍袖,直接让罡气附在手臂拳掌之上,果然其硬如钢,达到了御兵于外的境界,粗看起来,就是江湖上失传的神功:金刚不坏神功。

    但丁一的神功前面要加个伪字,真正的金刚不坏有着全天侯、无意外的特点,换句话说,真正的金刚不坏神功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是随时随地都可以激活的功夫,所谓被动,就是只要感受到打击就会自动运转,且金刚不坏运于肌肤,达于筋骨,由内而外;

    而丁一的只能有意识地使用,如果碰到偷袭,不能够自发激活,要丁一的大脑中枢命令之后才行,丁一内力还不够深,这门功夫也不持久,内气成罡运于体表,与肌肤筋骨没大关系,聊胜于无。

    众多喽兵惊惶大喊:“三大王没了。”“杀了他,给三大王报仇。”“报鸟仇,敌人凶悍,快跑!”“上啊!”“风紧,扯呼!”

    喽兵的年纪有大有小,性格也千奇百怪,莫名其妙的,开始混乱,勇悍的血贯瞳仁,舍生杀上;精明的转身就跑,恨不得肋生双翅;性格黏糊的进退失据,进三退二,四面张望,希望找到做主的人。

    燕顺目眦欲裂,他与王英、郑天寿在清风山立寨,相依为命也共同为恶,比亲兄弟的感情还要真挚,他愤怒欲狂,脸颊绷紧,牙梆紧咬,嘴里有淡淡血腥气,咬破了钢牙。

    “杀!”不在愤怒中死亡,就在愤怒中暴发!从心腔里爆出的杀声,令燕顺头脑发热,眼眸血红,视野里,除了杀掉郑天寿后,便静静站于原地不动的丁一外,再无他人。

    燕顺身躯伏低,策马奔腾,朴刀斜背身后,尤觉威势不够:“驾,驾!”催个不停。

    燕顺做羊马商人时,经常进入大辽,再转入塞外,曾与马贼交手,也与牧人交流过,他的骑术非常精到,极有信心,前方的喽兵,没有半点阻挡,燕顺如水中游鱼,速度不减,游刃有余地绕过众人。

    “杀!”喽兵受燕顺鼓舞,嚣叫着围杀上来,许多犹豫纠结的也跟着扑上。

    数十个喽兵手持长兵配合盾牌手,分成几拨,密密匝匝地顶着阴冶平,阴冶平身法轻灵,一沾即走,决不在一个地方停留,竟是在稠人如织中穿行,若非王英时不时冲杀而过,在阴冶平身后弄影,这些喽兵,他一人就能杀散,还有些喽兵未能组织好,在外围与阴冶平纠缠。

    居于高处的弓箭手,功力达不到,眼力跟不上,利箭净都落在了空处。但这并不代表轻松,喽兵们并不是一定要碰到阴冶平才能出手,时不时有些短斧与飞矛划过天空,距离很近的手掷武器,阴冶平险象环生。

    周通身体僵直,他心中全是绝望,肩上的小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它让自己动弹不得,就象一个只能看戏不能入戏的局外人,在外人眼中,周通跟前的空气,荡起一圈圈的涟漪,整个人与蛇都看不真切,在火光辉映下,如时隐时现的影子,独立于战场之外,无人关注。

    数次策马未能建功,又见郑天寿身死,王英出离愤怒了,再一次扑杀阴冶平时,尾端杵在马臀,驱赶战马时,翻身跃起,升上半空。

    战马后臀负创,仰天长嘶,奔行中后蹄急蹬,前蹄高抬,鬃毛甩拂,面目狰狞,两排大白牙反光,纵跃过数步远,泰山压顶般向阴冶平落去,两只粗大的前蹄蹬踏向阴冶平头颅。

    在战马的肩背侧上方,阴冶平的另一侧,王英升到最高点,朴刀自上而下,就是一招力劈华山,阴险毒辣,以马为掩护,竟是要连马带人劈成两半。

    围杀阴冶平的众喽兵,从开始的散乱,到现在配合默契,他们紧密结合,摩肩擦踵,除了王英的一面,另三面围得紧,堵得急,天罗地网,无处可逃。

    巨大黑暗袭来,阴冶平衣袂飘飘,如仙自如,他淡淡一笑,长剑归鞘,双手按住挤过来的两面盾牌,“轰隆隆!”电光闪动,正面和右边两簇人群倒地,一股肉香飘过,十数人外焦里嫩,熟了,他们挤得太紧,五雷正法轰个正着。

    王英惊得一呆,把控不住,刀上蓄的内力潮水般回收,长刀未及回缩,刀杆拍到了战马脖颈上。

    战马被这一震吓得萎顿,双足下踏时缩了回来,脖上又受王英击打,落地后站立不住,跪在地上,窜起了稀屎,嘴里还不住悲鸣。

    王英落地,收足不住,拌在战马背上,身体前扑,摔了出去,滚了半圈,便纵跃而起。

    王英将朴刀弃在地上,往阴影处缩去,他人矮心不挫,看到阴冶平冲入人群,大杀四方,虑及郑天寿已死,那边的高大青年,武艺更是高强,他的愤怒被一雷惊醒,要悄悄逃跑,再找出路。

    “驾驾驾!”阴冶平放出五雷正法之前,燕顺奋力催马,马蹄声急如雨点,如火如荼,往丁一处杀去。

    近了,近了,手中大刀化作长枪,刀头前探,在马头前方吐蕊。朴刀柄并不长,燕顺将之化为枪法,单手持尾前刺,极其不易,未料丁一混不在意。

    洒然一笑,手一伸便捏住了刀头,翻腕之间,朴刀被崩了开去,落到十余步外,锵地插入地面。

    燕顺虎口流血,眼前突然一花,他翻身就向另一侧落去,哪里还来得及,后脑上被一指点中,翻滚的身体震了一下,便缩了下去,砰然落地。

    这一指透骨而入,劲气在燕顺脑内肆虐,落地之时,死得不能再死了。

第278章 金牌又现() 
战斗结束得很快,老大一死,死心眼比较少,大多数匪贼作鸟兽散!

    可惜要散也散得不是那么容易,两步跨上寨墙的王英,被身后激射的一柄长枪穿胸而过,倒在了墙外,谁叫他一开始就座在高头大马上,个又那么矮,长得那么宽和丑,这种宽和丑从背影都认得很分明,让丁一认得真真切切。

    跑在远端的首先受到关注,或者中了一枪,或者被飞斧削死,或者被石头击破了后脑。

    有个别头目试图组织反抗,顷刻间就被消灭。

    人非草木,焉能无情,有些喽兵据地大哭,满脸鼻涕血沫,撕心裂肺,却没人安慰他们。

    震慑极大,最后,满寨都是弃械于地,双膝跪地,垂头不敢吱声的喽兵。

    毕剥的火光下,阴冶平一身鲜血,少年岁数还小,没做过什么大事,又大仇得报,兴奋地来回穿梭,长剑拍拍这个,拍拍那个,自觉地维持秩序:“跪好,别动!”

    也不是没有跑掉的,大猫小猫三两只,毕竟人太多,寨子不算小,建筑很多,死角也不少,而这边也就三人,功夫再高也顾不过来。

    这清风山,丁一是准备用来练兵的,现在时不我待,出了招远金矿的事,朝庭的反应就是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落下来,为了清理周边,融合势力,丁一只好亲自出马,收割清风山,练兵的事只能先放一放,所以虽然看起来圆满,丁一也没什么高兴的感觉。

    周通身上的青蛇什么时候消失的,周通一点也不知道,他的僵直时间过去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更不敢追究原因。

    丁一与阴冶平两人歼灭清风山,太震撼了,周通拉着燕顺的那匹高头大马,送到丁一面前,讨好地问道:“丁,丁哥,现在怎么办?”

    他比丁一岁数要大,也更加高大威猛,现在勾着头,偻着腰,生怕比丁一高了抢了风头,活脱脱一个日寇侵华汉奸形象,白瞎了霸王名号。

    丁一道:“咱们人手不足,收缴兵器,然后全部赶到场院中间全都绑起来,在这儿蹲下,等明天的后援到来!”

    周通做老了山贼,颇有些主意:“这些家伙看起来孔武有力,不如咱们选些精强好手做头目,把他们组织起来,清理好山寨,然后充入二龙山和桃花山。”

    丁一斜睨周通一眼,笑笑:“再说吧,等咱们大队人马到来再说,你和治平辛苦一点,给我看好了他们。”

    还在说着话,三道镶金边的黑烟袅袅升起,并往一起汇合。

    这金边黑烟如此醒目,丁一正惊奇间,他胸口灼热,金牌再次飘飞了出来,化作金网,当空一卷,三道金光黑影就被吞噬一空,又是一个朗朗乾坤,随后,金牌又缩回丁一胸口。

    丁一精神恍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还得跟毛博士快点联系上,不懂的事太多。

    周通、阴冶平与众匪贼恍如未见,各自还跟刚才一样,各自做着各自的事情。

    周通依令,配合阴冶平,让匪贼们彼此绑缚,然后蹲坐在场院中,四面火光照耀,让他们不敢乱动。

    青蛇停驻于房顶,高高在上,俯看众生,它喜欢这种感觉,从刚一学会飞翔,它就喜欢夜晚行走于高空,象神龙君临大地一般。突然,双眼精光闪动,它看到了金牌,也看了到镶金边的黑烟,看得真切,若有所思。

    青蛇也不回去寻找阴冶平,它对丁一有几分岂惮,昂首向月,吞吐几缕月光,身躯慢慢变大了起来,长到鸡蛋般粗细才停止,随后一团白雾遮蔽,飞了起来,夜空里,白雾毫不起眼,朝桃花山方向迅速飞去。

    丁一摸摸左胸,那金牌又陷入肌肉,找不到了,想不出所以然,丁一看阴冶平与周通十分尽职,众匪胆丧,也都听话,便自顾自在清风山山寨里巡游起来。

    清风山的三个匪首似乎不大会建设,这个山上很多房舍只是简陋的木造,四面漏风,也不知道这个冬天他们怎么过来的,外院寨墙也是木栅栏,木栅栏间有许多缝隙,一点也不结实,经不起攻打,这三个家伙只怕并不想在这儿长期居住,看着就象是暂时落脚。

    走到后寨,丁一突然对着一处墙角喝道:“出来!”

    拐角里有着细微的心跳和呼吸,拐角处人的功夫不错呀,心跳和呼吸都压得很低,功力不深厚是做不到的,不过,丁一觉得好笑,就这个山寨的水准,他不信能有什么了不起的高手。

    来到拐角,一个七八岁的孩童缩在地上,面黄肌瘦,还不是夏天,夜晚还很冷,这孩子只有件破烂的衣衫,黑呼呼的很脏,他看着丁一秫秫发抖,喃喃道:“饶命,饶命,我不是有意的。”

    丁一失笑,哪里是什么高手,孩童岁数小呼吸弱,何况他因为害怕还特意屏息静声。

    丁一蹲在孩童面前,轻抚对方头顶:“别害怕,没事了,叔叔把坏人都打跑了,回头送你回家!”

    孩童战慄着,他抬头看着丁一,眼睛很大,眼里怯怯地,全是担心害怕,满脸的泪水,小脸脏得很,因为瘦,显得额头很大,脸颊高高鼓起,他有些迷茫:“家,家早都没了,饶命。”

    贼窝里可能会带有家眷,可怎么会有这样的小孩?明显就营养不良,挣扎着活着的孩子。丁一抱起孩童,好大的异味,丁一偏头呼吸口,再转头笑着安慰孩子,他寻到伙房,舀了瓢水给他喝,又找到个炊饼给他。

    孩子狼吞虎咽,差点没咽死,丁一为他顺着背,尽力安抚这受惊小兽般的可怜孩子。

    孩子感觉到丁一的善意,他才开始述说自己的情况,断断续续地,说了好半天,丁一才弄明白,这孩童竟是被绑票来的,因长相清秀,山寨二当家矮脚虎王英看上了,说是养大后当女孩子用,孩童还小,不懂当女孩子用是什么意思,反正在山上也没人特别管他,他就是自己挣扎求存,混口吃喝,饱一顿饥一顿,他的父母都在交付赎金的时候被王英所杀,并且还被吃掉了。

第279章 小青姑娘() 
孩童小,缠夹不清,断断续续地讲述,丁一气炸了肺,这几个家伙带的清风山,坑壑一气,坏事做绝,不把人当人。

    孩童姓宋,王英给他起个名叫宋中,给父母送终!调侃他的父亲上山赎人,母亲在山脚等待都成了他的食物的意思,原名叫什么,孩童早都不记得了。

    宋中这名字着实不祥,王英坏得头上流脓,脚底生疮,吃人父母还要打趣一个小小孩童,丁一给孩童改个名,中间加一字,名唤宋振中,意为振兴中华。

    寻到件衣服,给孩子套在身上,告诉他不用怕,以后有自己,他会有将来,孩童不大懂,但丁一的抚慰他明白,他知道丁一不是坏人,也就放心了。

    丁一抱着宋振中,在山寨里四面游走,观察清风山山寨的情况,也思考一些问题,这清风山的喽罗算是很彪悍了,组织得也不错,天色已黑还有伏路打劫的,外敌突然入寨居然大多数人都主动执兵抗争,反应不慢,这些吃人肉的家伙比桃花山的强得多,二龙山的老卒被鲁智深带走,不知道水平如何,但在山上训练的新卒做不到这程度,二龙山的训练还得加强。

    山贼有了清风山喽罗这种素质就很不得了,加上地型险恶,若非自己来得突然,敌人的组织还是差了一点点,都不一定能竟全功。

    “救人,救人,那边还有几个人。”宋振中与丁一接触时间长了,觉得他值得信任,山寨中欺负人的喽兵也再没出现,他不再害怕,伸手指向黑呼呼的山寨后方。

    几个半死不活的人被丁一救出,他们眼神萎缩,躲躲闪闪,怕得不行,比宋振中还要不堪。

    好半天后丁一才知道,这几个人是作为食物储备的,山寨中人,在冬日,肉食不足之时,便在山下抓住行商路人,养在寨内一个山洞里,时不时提来做成肉食,吃掉!作为猪羊的这几个人也就吃点猪食,勉强活着,宋振中相对自由,时不时偷点东西给他们吃,可谓同病相怜。

    带他们去伙房,吃点东西,临时自己做,食物半生不熟,勉强能吃,几个人捧着饭碗,恨不得头都埋进去,最后舔完了碗底,放碗时还依依不舍。

    吃完饭又恢复了偷摸瞧人的作风,看来在山寨给吓得惨了,颇有点魂魄无依,想要他们重新精神起来,不是一天两天能行的。

    安慰几句,给这些人指定了房屋,让他们自行洗涮清理和休息,丁一便回去看顾众喽兵,让周通、阴冶平也能换着休息一下。

    被绑缚的山寨喽啰越发萎靡,大多数人是后悔的,夜间因为三个头领瞬间被杀,敌人又能放出神雷,一时间给吓住了,其实他们要是想跑,三个人无论如何是不可能全拦住的,可惜后悔晚了,自己把自己绑了起来,又在空旷的场院之中,四面许多火把与火堆,耀如白昼,只能认了命,等待命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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