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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宋高宗-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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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郎一贯喜欢显摆自己兄弟,他见我感兴趣,十分骄傲,引着我到三郎射杀的麋鹿前,只见五头麋鹿果然皮毛完整,只是屁股和后腿颜色奇怪。我借着火把探头细看,原来三郎射鹿,都是当当正正的射麋鹿的菊花,两百斤的强弓劲力十足,射的麋鹿鲜血与屎尿齐飞。

    我瞬间就被恶心的脑仁生疼,心说,人家的神箭手都是左眼射进右眼射出,怎么我麾下的神箭手就是射菊花啊?今天过的真是太失败了,现在,不仅对射猎失去了兴趣,连胃口都没有了,但即使如此,我还得点头谢谢二郎三郎,看来领导,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悻悻的坐回篝火边,我冲李敢挥挥手,道,“过了今晚,咱们就回去。”

    李敢听我这么说,松了口气,一脸大王你终于浪子回头的表情。

    二郎三郎听说要回去,便张罗着写便条,再把便条塞进猎犬项圈,派两条猎狗出去叫帮手来搬猎物。

第九章 狩猎之后() 
送走送信的两只猎狗,张二郎张三郎便开始准备晚饭了。二郎是料理野味的好手,只见他庖丁解鹿,干净利落的将一头还未完全长成的半大麋鹿放血、剥皮、分解,内脏、大小腿、肋排、背架依次摆好。

    首先,他恭恭敬敬的将麋鹿的心肝盛放在朝东的大石上,说是祭献给天地神明的。我见好好的心肝就这么空放着,心疼的脸都绿了,但我也拿他们没办法。要知道古代人,尤其是古代的劳动人民都很迷信,在他们心目中,天地神明是最重的,连皇帝也不过是上天的儿子罢了。

    祭祀好鬼神,张二郎再把肚肠扔给四条猎狗,四条大狗激动万分,摇头摆尾争抢起来,我说送去的那两条岂不饿坏了?张二郎笑道,狗饿着肚子急着吃饭才跑得快;然后,他把肋排剁成小块,与干菇、香料一起乱炖;再往鹿腿用松枝串了,涂上香料,架到篝火上,烤起鹿腿来。

    鹿肉的脂肪含量相当低,在篝火上的烘烤,居然几乎没有油星从表皮渗透出来。大概是为了避免鹿腿烤焦,二郎时不时把水撒到鹿腿上,肉越新鲜,熟的越快,也就半个刻钟的工夫,香味伴着水汽,迅速蔓延开来,二郎先切了一块,第一个呈给我品尝。

    细细咀嚼,只觉得鹿肉劲道如牛肉,鲜香如羊肉,再加上二郎好手艺,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真心美不胜收。我连说了几声好,然后又想,要是有人即馋又想减肥,吃鹿肉倒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正胡思乱想着,刚抢完鹿下水的猎犬们突然燥动起来,一个个龇牙咧嘴,发出低沉的吠叫。这几条猎犬训练极其有素,智商水平可能算是大半个人了,它们躁动,必定意味着什么。

    二郎看了看猎犬的姿势,眉头一皱,道,“大王,不好,有人在靠近咱们。”

    李敢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样,忽的一声站起来,当即抢过水桶,哗的一声,把水全泼在了篝火上,然后,李敢心急火燎的催促道,“起来,都起来,咱们快走,肯定是金人,金人来了!”

    我皱了皱眉头,心说,敢情我大宋的武将鼻子比狗还灵,连金人的味道都闻得出,怪不得金国的大太子只在对岸敲一夜鼓,十几万大军驻守的黄河防线便逃得空无一人了。

    我不耐烦的说,“李敢,你怎么知道是金人的?依我看是我们大宋的无辜百姓。”

    李敢无奈摇头,解释道,“猎狗嗅觉最灵,如果来的也是山里的猎户,以张二郎和三郎对这座大山的了解,它们都能认出来。不会做出这种姿态。”说完,他不容分说,当即开始把我往树林里推,一副大王你一定要藏好的样子。

    我其实对在太行山中能碰见金人是不信的,毕竟现在金军东西两路大军都在东京汴梁围城呢,抓二帝是多大的功劳?我再怎样现在也不过就是一介亲王,根本就不值得大动干戈来抓。再说这里是太行山深处,金军人生地不熟,怎么可能往深山里跑,多容易迷路啊。话再说回来,就算来者不善,真的是金军,也顶多是个别暗探。我是大宋亲王,身边带着太行山里最好的猎人,其他人都是大内侍卫级别的大力士,我要是这样听风便是雨的抱头鼠窜,不仅说出去让人笑话,恐怕连我自己也看不起自己了。

    于是,我推了一把李敢,道,“行了,你不是已经把火灭了吗?咱们现在也在暗处,还有这么些狗,有什么可躲的!本王倒是要看看,来者何人!”说完,我看了看被烤到一半,还没全熟的几条鹿腿,忍不住怒道,“烤肉最忌半生不熟,完了,这几条鹿腿全毁了。”

    李敢急的直跺脚,道,“大王,千金之子,不坐垂堂啊!”

    我闷哼一声,道,“你说不坐垂堂,我还说君王守社……”

    搜的一声箭响,还不等我判断出到底发生了什么,已经被张二郎拽到了他身后,随后,二郎呼哨一声,刚刚趴在地上的四只猎犬个个猛然跃起,狂叫着向树林里冲去。

    “有没有人受伤?”李敢在一旁低声询问。

    “没事,没事”,林雪松喘着粗气答道,“幸好灭了篝火,箭射到了地上,就在我脚边。可能,可能真的是金人!”

    而我,已经被刚刚这一箭吓得蒙了,喘气都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反应了半天,第一个念头是:为什么从电视剧里到现实中,偷袭都只射一箭呢?不是万箭齐发效果更好吗?第二个念头就比较正常了——跑!快跑!但,怎么跑?

    这时,只听李敢低声道,“咱们要撤退到相反方向的树林里!李子明、二石头,你们两个做先锋,二郎、大肚子、小官人,你们三个拿大物件做盾牌,贴身护卫大王,跟着李子明他们进树林!我和其他人掩护你们撤退!”

    李子明道,“县尉,俺……”

    “闭嘴!”李敢怒喝,“这里是军队,你是军人!懂?赶快!撤进树林!”

    李敢这一怒,不仅把李子明震住了,也把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人震住了,大家按照他的布置有序后撤,张二郎拿了一个大包裹,邱大肚子掀了个锅盖,林雪松抄过手旁的帐篷架,三个人三位一体的驾驶,护在我周边,一行人一步一停,陆续后撤。

    等进了密林,我好像终于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了,拉过正举着锅盖的张二郎,问,“现在要是回磁州城,要走多久?”

    二郎道,“来时用了三天,现在如果不眠不休,差不多得二天。”

    李敢在我身后道,“只要能回磁州,走二十天也行啊!撤吧,大王,快撤。”

    我其实不是很想逃,毕竟我在现代读过的书里没有靖康年间金人大范围渗透中国的记录,他们不过是两路铁骑,直插汴梁罢了。我要是按照李敢的意思,这么闻风而逃,那和拥兵十多万守卫黄河渡口,金兵在对岸敲了一夜鼓便逃得无影无踪的窝囊废宋将又有什么区别?我不甘心也做那样的人。但是,刚刚一箭射来,确实挺危险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终究是怕死的,要是真有一大波热爱闲逛的金人正在太行山里旅游,那该如何是好?

    我一路走,一路纠结,而殿后的张三郎惦记那几条猎犬,一直轻轻打着呼哨。约莫走了二三刻钟光景,刚刚冲进林子驱赶对方的四条猎犬终于追上了我们,有的找二郎撒娇,有的向三郎要赏。

第十章 来者不善() 
我见这四条猎犬摇头摆尾的状态,心想,再聪明,也不过是狗而已,如果金人人数众多,肯定有办法杀死它们。而现在,这些狗不仅全身而退,还一副立了大功的样子,可见金人肯定没有几个。想到这里,我心里有了底气。于是问二郎道:“怎么,这狗是什么意思?”

    二郎还没说什么,三郎先道,“大王,它们已经赶跑了那些狗贼。”

    李子明听这话,一拱手,道,“大王,四条狗就能赶走金人,一看就是没几个人,属下愿为大王杀死金人,出一出咱们宋人多年的恶气!”

    三郎听李子明这么说,也是一拱手,道,“大王,俺也愿!”

    “闭嘴!”李敢上去就给了三郎一脚,然后怒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护送大王回城,你们两个瘪犊子,不要惹事!”说完,他还不解气,又要踢李子明,谁知李子明眼疾手快,当即后退一步,使得李敢踢了空。

    李子明咬牙切齿道,“一年前,俺全家都死于金贼之手,要不是当时俺在山里打猎,肯定也是死了。一个月前,金贼过境磁州,当时他们人多势众,俺没奈何。今天,就这么几个金狗,俺要是不弄死他们,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说完,他大概是愤懑异常,用拳头锤了自己的胸膛几下。

    三郎点了点头,道,“大王,俺舅舅家也被金贼毁了,俺和大李,是一样的心思!”

    李敢摇了摇头,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啊。”

    李子明愤恨难平,一字一句的说,“这样下去,俺活不了十年!”他紧接着向我拱了拱手,“大王,俺一个人回营地杀金贼,大王您率众兄弟回城吧。俺杀完金贼,自己回磁州城。”

    张三郎看了李子明一眼,也对我拱了拱手,“大王,俺跟大李一起去,大王放心,只要是在山里,大李啥事儿也不会有!”

    我被他们两个搞的苦笑不得,心说我这个人纪律性就很差,没想到还能碰到比我纪律性更差的,我上前锤了李子明和张三郎一人一下,道,“你们两个在搞什么,也太没组织没纪律了。记住,你们跟金人有血海深仇,本王也有!本王的哥哥肃王,一年前被送进金营为质,现在音信全无。本王父亲、母亲、妻子、女儿,都在汴梁城中,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本王对金人的恨,不比你们差!”

    李子明和张三郎听我这么说,也觉得自己过分了,低下头不再言语。我见状指了指邱大肚子,道,“邱实,还记得出发前,本王跟你说过的话吗?”

    邱大肚子先是一愣,但一见我指着他手里拿着的锅盖,想起来了,道,“跟着大王,有肉吃!”

    我心说邱大肚子真不愧是本王的好搭档,好同好,配合的真是默契,抚掌道,“说的好,跟着我,有肉吃。记住,你们是跟着本王的,本王怎么可能抛下你们自己先走呢?”说到这,我顿了一顿,以便给那两个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然后又道,“更何况,你们现在都是国家的义勇军,是一名军人。哪儿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大王恕罪”,李子明单膝跪地,拱手请罪。张三郎有样学样,同样单膝跪地,请罪拱手。

    我拉他们起来,道,“这样,三郎、林雪松,既然你们两个连鹿群都能瞒过,那瞒过几个金人,侦察一下敌情,应该也是没问题的。你们两个先做侦查兵,详细了解下有多少金人,此时正在那儿,正在做什么。本王在这里等你们。”

    李子明听我这么说一愣,张了张嘴,明显是要表示自己也要去。我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不要说了,然后道,“李子明,他们两个更擅长此事,你又更适合你的工作完成,还是不要去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啊!”

    李敢在一旁叹了口气,无奈道,“既然大王已然安排好了,我也无话可说。而且,咱们的战马还在宿营地,至少要知道这些战马的下落的。就拜托你们两个了。”说完,他顿了顿,又道,“不过即使如此,还是得设个期限的,一个时辰之内,你们如果还不回来,大王就得回磁州!”

    林雪松一拱手,朗声道,“六刻钟足矣!”

    我嘱咐,“你们两个,只是侦察兵,关键是了解敌方,切莫意气用事,打草惊蛇啊。”

    三郎好像没听明白我这两个成语的意思,迷茫的望了望我,又望了望林雪松。

    我见状补充道,“别让狗贼们发现你,咱们放长线、吊大鱼!”

    三郎这回明白了,立即拱手道,“是,大王!”

    三郎林雪松两个人带上猎犬引路,只带上几根绳子,匕首,便快步离开了。

    月高星稀,风大寒冷,刚才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平静下来,围猎队个个被冻得发抖。更何况,除了我刚刚吃了几块新出炉的鹿腿肉,其他人从上午到现在,只吃了几口烧饼充饥,还饥肠辘辘呢!所幸,张二郎用来做盾牌的大包裹,里面装了不少糜饼,二郎拿出糜饼,一人分了一块,他说,这就算是咱们的晚餐了。

    宋代是个非常有钱的朝代,在中国历史的富裕程度,大概仅次于我所生活的现代。所以,士兵的伙食里,还包括了肉制品——糜饼。把肉打成肉馅,再拌上鸡蛋、面粉,添上食盐、花椒,放进炉子烘烤,烤得干干的,也便是糜饼了。不过,既然是古代的军粮,美味,就是最不重要的事。尤其是糜饼,即使在宋代,肉制品对于士兵也是很少享用到的美食,为了避免士兵偷吃,也为了补充盐分,制作糜饼时放了大量的食盐。一般,都是一整块烧饼陪一口糜饼,现在直接让围猎队干吃糜饼。那咸劲儿,简直是掉进死海里了。

    我没受过这种苦,刚刚到底吃了几块肉,所以吃了两口,就放下了。其他的队员,被咸的龇牙咧嘴,但实在又冷又饿,只得勉强自己吞咽,个个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吃完糜饼,大家唉声叹气的在树下聚坐一团,等着张三郎和林雪松回来。

    果然,不到六刻钟,二人二犬,呼哧呼哧的赶回来了。张三郎一见我,便火大的说道,“那些该死的金贼,还抢了俺家的酒!俺一定弄死他们!”

    “啥?酒?!”

    “是!”张三郎气哼哼的讲起了他和林雪松刚刚的见闻,“小官人还带着金贼给咱们放过来的冷箭,所以,俺让猎狗闻味,悄悄追踪。快到营地时,俺和小官人担心中了金贼的陷阱,还绕了个远,从背后抄过去。”

    我点了点头,心说张三郎和林雪松真心不错,热血,但不盲目。

    “不过,”张三郎加重语气,“金贼们根本就看不起咱,俺和小官人数了两三遍,一共就八个梳了一头小辫子的金人,但这么几个人,他们却啥陷阱都没设,连放哨的都没有,就大咧咧的在咱们的营地烤火,吃二哥没烤完的鹿腿。而且,”折腾了大半天,张三郎也是又渴又饿,他咽了口吐沫,道,“金贼们应该是抢了俺家的木屋,把俺家秋天酿的山果酒都翻了出来,他们正在咱们的营地,吃肉喝酒咧!”

    我听三郎的描述,也气的半死,我在树边枯坐着受冻,丫几个金人却堂而皇之的烤我们的火,吃我们的鹿肉,还喝着我们都没喝上的纯天然山果酒。太嚣张,太目中无人!我怒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好,三郎,咱们,弄死他们。”

第十一章 围杀金人(1)() 
我道,“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好,三郎,走,咱们弄死他们!”

    张三郎和李子明听我要去对付金人,当即欢呼起来,尤其是李子明,明确表示,他要做先锋,他恨金人已久,如今终于剑在手,捅死金贼害人狗。

    见得手下踊跃,我也很欣慰,心想解放军在战前,都要做个动员,本王也应该说两句,于是道,“这是咱们义勇军的第一次战斗,这场战斗,将打响我们对金战争的第一枪。区区八个金贼,就敢在咱们的太行山如此嚣张,也不知他们哪儿来的勇气。咱们今晚,就让他们知道咱们是谁。让他们吃了咱的,给咱吐出来,拿了咱的,给咱还回来!大宋必胜,本王必胜!”

    围猎队群情激昂,齐声说,“遵命,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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