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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宋高宗-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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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人说说笑笑,越走林子越密,枝杈层层叠叠,不一会儿,就不能骑马了。张家兄弟担心围猎队走散,给大家编了组,二郎、我、邱大肚子,三条猎犬一组,负责带路;李敢和他的两个亲兵一组,负责护卫;颇有打猎经验的林雪松和王水鬼一组,负责观察;三郎带李子明、石二郎另三条猎犬一组,负责殿后。组内照顾,组间呼应,保证不让一个人掉队。

    连续绕过三座大山,最后拐过一道悬壁,突然,眼前豁然开朗。一大片一望无际的森林峡谷赫然出现。此时已近傍晚,只见夕阳正挂在森林与天空的交界处,天空和大地都被它染得血红。刚刚下过大雪,树梢都被白雪覆盖,远远看去,白得苍茫,红得妍艳。林中鹿鸣呦呦,走兽嚎哮,不知什么惊起群鸟乱飞,生机尽显。

    我呆呆的看着这美景,当真觉得自己心脏都要停跳了,心想就是一头猎物没打到,这趟也没白来。不过其他人都一脸平静,一副见惯了的样子。

    张二郎回头道,“大王,这个峡谷磁州人老来,鹿群都跑没了,就有些山鸡野兔松鼠,明天还得往里走。眼看天就要黑了,不能再走了,下了这个坡,有一个洞屋,咱们先歇歇吧。”

    我心说敢情是你们磁州人的后花园啊,就这我怎么还震撼了半天,真是少见多怪,幸好刚刚没激动地喊啊,否则就要贻笑大方了。胡思乱想着下了坡,一刻钟的工夫就到了二郎说的洞屋。洞屋洞口不大,大概一人半高,两个人可以勉强并排走过。一扇藤条扎成的门挡在门口,门上蒙着张灰黑色的皮子。

    三郎见我看这皮子,骄傲的说,“大王,这个可是狼皮,俺爹的!”

    我点了点头,心想狼皮不错,不过,还是本王的虎皮更威武些。

    张三郎见我反应不大,又道,“大王,不咋地的猎人才用虎皮呢(我心底囧了一下),好猎人摆设的都是狼皮!老虎再强,一只一只的,几箭下去也就完了。而狼成群结队,报复心还贼强。要是谁跟狼对上,只要狼群里还剩一只狼在,都会玩命跟他过不去,这使得一般人都不敢惹狼。一张狼皮,一群狼。大王,俺爹宰过一群狼!”

    见张三郎一脸骄傲,我配合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虎父无犬子,本王等着你宰一群金人。”

    三郎说,“老虎算啥,俺爹见一只灭一只。”

    我心说怎么可以这样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嘴上还是道,“哈哈哈,虎父无犬子是一个谚语,意思是老子英雄儿好汉。本王相信你是条好汉。”

    三郎听我这么说乐了,一拱手,道,“是!”

    这支队伍里除了我,其他人手脚都很麻利,整理装备的整理装备,处理猎物的处理猎物。很快,床铺铺起来,篝火烧起来。张二郎原先在洞屋里藏了不少干蘑香料,将山鸡的肚囊塞满,再把剩下的放进锅里和野兔一起煮。不一会儿,五香烤鸡和小兔炖蘑菇的香味便在空气中飘散开了。肉越新鲜,熟的越快,我实在等不及了,用匕首扎了块兔肉送进嘴里,那味道,柔润软腻、芬芳沁骨,真心感觉这锅兔肉,够我记上一辈子。围猎队见我吃的香甜,也争着围过来大快朵颐,就着烤过的烧饼吃最地道的山味,说说笑笑,十分快活。

    一夜无事。

第七章 太行山围猎(3)()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可以说是精神抖擞,现代总有人说森林中有负氧离子,有利身体健康。以前我老觉得是伪科学,现在感觉还是有那么点道理的。

    宋代时,百姓一般一日两餐,早饭要过了巳时才吃(早上九点到十一点),于是一大早,我们空着肚子便急匆匆上路了。

    我们要找的鹿群都在太行山深处,所以我们也得往山里走,张二郎组打头,李敢组断后,一路上快步疾走,晓行夜宿,三天过去了,虽然几顿饭没吃过重样的野味,但始终没什么大收获。大家赶路的状态,也从一开始的兴冲冲说笑,到了后来的低头猛走,个个沉默寡言。

    第四天早上,李敢便提出了转头回去的建议,毕竟这次是背着宗大人出来的,这么久还没我们的消息,他要急死了。二郎三郎便说前面很快就有狩猎场了,李大人你别着急。

    到了中午,还是没有找到想象中的鹿群,李敢干脆骂上了二郎三郎,说回去就要用军法处置这两个小崽子。

    我这边当然也开始后悔自己参加这次围猎了。要知道,我穿越到宋代有十一天了,今天是闰十一月二号,靖康之耻进行中,也不知此时东京汴梁的战局如何了。

    不过,虽然心底后悔,我面上还是装的兴趣盎然,还安慰二郎三郎说,别着急,夏朝时太康游猎,常百日而不归,可见打猎是一件很花时间的事,咱们才进山三天,无妨。

    小员外林雪松皱了皱眉头,道,大王您这例子举的不好,夏王太康游猎失国,而大王您却心忧天下,一代贤王,怎可如此类比?

    我心说这林雪松还挺有文化的,就是咋听不明白什么叫比喻呢?

    “大王!”二郎突然往前一指,道,“鹿群!”

    我听他这么说一阵激动,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只见得一摊泥泞地,以及不少马粪蛋样的粪便,想必是鹿粪。

    张二郎跳下马背,蹲下去把鹿粪掰开,探了探热度,然后激动道,“大王,二十头左右的麋鹿群,半个时辰前在这里吃草。大王,咱们找到目标了!”

    我心想这真是太好了,我要是学太康在林子里待三个月,恐怕江山也要丢了。

    张三郎说他二哥和猎狗们在前面带路,其他人最好都上马,跟着他疾步追踪。

    李敢问为何要上马?森林枝杈茂盛,不适合骑马。

    张三郎说,鹿都很警觉,我们人又这么多,如果走过去,它们肯定能听到。但如果骑马过去,鹿们会误以为是另一个鹿群来抢地盘。从它们的角度,自方有二十多头鹿,而来抢地盘的鹿只有十一头,它们会觉得自己势力更大。这样,这鹿群不但不会逃走,还可能迎着我们过来。

    张三郎是专业猎手,这番话把大家听的一愣一愣的,于是都很信服,纷纷点头,骑上马,跟着张三郎和猎狗追踪起鹿群来。

    马匹本来就不适合进山,带着它们也是为了扛行李,现在不得不在森林里上马,我们这些骑手可就惨了。树杈低矮,我们必须伏下身子紧贴在马背上,才能避免被树枝刮到;马儿遇到障碍会自己绕过,但它们测算距离时不会把背上的骑马人算进去,所以害得我们的大腿时不时被大石蹭一下、大树挤一把。一路追踪,我感觉自己像受了酷刑一般,全身酸痛。心说自己真是吃饱了撑的,好好的鱼火锅不吃,特地跑到深山老林里找罪受。

    也不知走了多久,在一个高坡登顶前,张二郎终于示意停下,他指了指猎狗,只见狗儿们一脸自豪的端坐一排,看这架势应该是找到目标了。

    张二郎和张三郎悄声下马,高抬腿,低落下,蹑手蹑脚走到高坡上,观察了好一会儿,又蹑手蹑脚下来,走近我们,只听三郎压低声音道,“一共二十四头鹿,都在河谷里啃草呢。下面的河谷南边是山,北边有河。一会儿,俺带着小员外和狗绕到西边把鹿群往东赶,等鹿群冲上来,大家一起上,杀了它们!!”

    我到现在还没分清宋代的东南西北呢,但张三郎明显是一个围猎专家,听他的没错,我点点头,轻声道,“不错,你们去吧。”

    林雪松听到三郎把他和狗并列,脸都绿了,但正是围猎的关键时候,他也不好发作,气鼓鼓的轻轻下马,背上弓箭真的和狗一起跟着三郎走了。

    驱赶鹿群,把猎物往死路上赶,是三郎的事情;而在这边设置陷阱、布置围杀阵地,不让一头鹿逃走,就是二郎的任务了。只见他取过绳子、铁钩,沿着斜坡藏了二条绊马索,每条绊马索前又铺上八九个铁夹,再让邱大肚子、石二郎一前一后猫在树后藏着。等过一会儿鹿群冲过来,两人听二郎的喊声拉起绳子,将群鹿绊倒,鹿们倒在地上,尖锐的铁夹绝对能使它们非死即伤;而我们列好阵型站在距绊马索五丈远的坡下,持长枪的在前,拿弓箭的在后,即使有鹿突破陷阱,长枪和弓箭也可以及时将猎物杀死死。

    三道绞杀线,或许对大股的金国骑兵还不够,但对付二十多头麋鹿,俨然是绰绰有余了。不过,我心底还有点不踏实,拉过张二郎道,“这么多鹿,三郎和小员外两个人,怎么保证它们真往这边跑?”

    二郎拱了拱手,回答道,“大王勿忧,鹿群出现状况,所有的鹿都会跟着头鹿跑,只要把头鹿逼到这里,鹿群就全跟来了。”

    我说,原来是这样啊。

    二郎说是,又叮嘱起前面拿枪备战的李敢和他的两个亲兵杜飞、陆成,指导他们如果有鹿冲到身前,要用枪刺它的肩膀,千万不要刺脖子,因为鹿被刺到脖子会扬蹄踢人,容易受伤。

    见张二郎把阵地布置的井井有条,我觉得他看起来很适合做步兵统领,而三郎就挺适合做先锋军的。原来在书上读到过打猎如同作战,擅长围猎的民族往往擅长打仗,现在看来果然不假。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远处犬吠骤起,围猎开始了!

第八章 围杀鹿群() 
侧耳倾听,踏、踏、踏、踏,类似《动物世界》中野牛狂奔的声音从山坡下传来,围猎行动正式开始了。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打猎,甚至是第一次在非动物园的环境接触野生动物,所以心底格外激动,有那么一点热血沸腾的感觉,心脏扑通扑通乱跳,想做的什么,但又手忙脚乱不知怎么做好。于是,我偷眼打量起张二郎,准备模仿这位专业猎手的动作,以便装的帅一点。

    只见张二郎身子半跪,一手拿着弓箭,另一只手放在地上,仿佛在感觉大地的脉动。隔了一会儿,他挑了挑眉,转过身子冲我们挥手,道,“鹿群来了,咱们比比,哪个射的多!”说完,他蹦起来,窜到一棵大树身后,硬弓上弦,满拉,俨然一副舍我其谁的架势。

    李子明和王水鬼听张二郎这么说,也找了棵大树隐蔽起来,准备对麋鹿群来个偷袭。李敢的两个亲飞兵杜飞陆成本来也要加入竞赛,但被李敢凶巴巴的瞪了回去。李敢拿了把长枪,挺立到我身前半步,道,“大王,请您安心射猎,末将等誓死护得大王周全。”

    我被李敢气笑了,心说誓死个六啊,就一群麋鹿,到哪儿誓死去?杜飞陆成两个人箭法不差,一路上没少射猎野鸡野兔,现在让他们拿着红缨枪站我身边做肉盾,实在是太浪费了,而且根本用不着。不过,猎犬吠叫和鹿群奔跑的声音越来越大,眼看就要到眼前了,没工夫跟李敢讲什么道理,我赏了他一个白眼,学着张二郎的样子把弓拉满,屏气静心,等待猎物出现。

    只见坡顶先是冒出一个鹿角架,还不等我感慨好值钱的鹿茸,一头大个长毛动物突然跳起老高,扑塔扑塔向坡下冲来。定睛看过去,这动物个头比马略小,身形壮实似牛,脸如马、角像鹿、颈如骆驼,跑姿类疯狗。有趣有趣,怪不得麋鹿还有一个称呼叫四不像。

    这头大个四不像,应该是这个鹿群的头鹿,其他的麋鹿跟在它身后,陆续从坡顶跳出,扑塔扑塔,也被猎狗驱赶着没命的向坡下喷跑。别看只是一群鹿,那逃命的气势,也有点万钧的意思。

    我心想连二十几头鹿撒开丫子跑都这样壮烈,更不要说挥舞着狼牙棒的金军铁骑了,怪不得都说骑兵是步兵的天敌。打建国就没有马场的大宋,对付北方游牧民族可能已经注定艰难了,或许,只有火器才能真正扭转宋朝的劣势。

    我正胡思乱想着,狩猎经验丰富的张二郎突然大喝一声,射出了埋伏圈外的第一箭,箭声凛冽,跟在头鹿右侧的大块头雄鹿瞬间应声倒地,跌跌撞撞的摔出老远。李子明和王水贵射出了自己的第一箭,可惜都射空了。李子明性格勇悍,他见自己箭术不灵光,扔开弓箭,抄起长枪迎着跑过来的鹿群冲了过去。

    此时的我,已经瞄准头鹿前方3米,正要开弓,突然李敢特别大惊小怪的嚷嚷,“大王,您箭术怎么样?可别伤到自己人啊!”他这一拦气的我半死,一哆嗦,头鹿唰的一声,瞬间跳过我的瞄准点。我十分火大,但人家李敢说的确实有道理,李子明正准备跟鹿群近身肉搏,我这样射箭确实容易伤到他,于是,我恶从胆边升,也扔掉弓箭,抄起长枪,准备学着李子明的样冲过去用枪扎麋鹿。

    李敢吓了一跳,干脆抱住我的胳膊,急道,“大王,您万万不可上前啊!箭会射到您,鹿角会捅到您,铁夹会夹到您。”

    我怒火中烧,推了李敢一把,道,“李敢,我就那么倒霉啊!?你是保护我的,还是拖我的后腿的?”

    李敢一手拽我的胳膊,一手捡起地上的弓箭,塞给我,道,“大王,您还是用弓箭吧!末将知道大王箭术超群。”

    围猎场瞬息万变,李敢这么一问,一拦,一劝,最帅的猎杀时机早就过去了。头鹿已经不知被谁射穿脖子,静静躺倒在地。二郎也正在指挥,“大肚子!二石头!拽绊马索!”

    邱实、石二郎两个人拉紧他们负责的绊马索,长长的绊马索齐刷刷出现,将正在四散溃逃的鹿群围在中间。

    麋鹿们被猎犬追了半天,本来就够惊慌了,现在被捕猎队围杀,又失去了头鹿,俨然被吓得口吐白沫,只知道傻跑狂逃,哪儿能想到怎么对付绊马索?它们呆呆的直挺挺冲向绊马索,要么直接被绊马索拦住,要么前腿失力头朝下栽倒在地。绊马索周围,遍布铁夹陷阱,铁夹被触发弹起,紧紧夹住麋鹿,更使得它们动弹不得,一头头无助的躺在血泊中,全身抽搐,发出呦呦哀鸣。

    这时,张二郎和王水鬼也从大树后冲出来,张弓开箭,像射固定靶一样,逐一将麋鹿射杀。

    这时李敢算是放了心,松开我的胳膊,低头单膝跪地,恭敬道,“大王,请恕罪……要不您现在……”

    我狠狠的又推了他一把,扭过头不再理他。心说,本王也是有自己的价值观的,要是刚刚我拿着枪上去,那叫狭路相逢勇者胜,而现在上去补箭,感觉比较像恃强凌弱,我对这个没有任何兴趣。

    李敢知道自己已经得罪了我,但他好像还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脸上还是一种欣慰的表情,他拱手道,“大王无恙,便是末将等的福气了。末将等点个火,您烤火歇歇?”

    李敢的两个亲兵,杜飞陆成,一个捡枯树枝,一个清理地面,很快便点着了一堆篝火,我和李敢盘腿坐在火边,烤着火看其他人清理围猎场。

    等到一切打扫完毕,天已经全黑了,二十六头麋鹿被堆成高高的一堆。邱大肚子愉快的分割鹿肉,十一名围猎队员聚在一起,烤火烤鹿,谈天说地。

    我赶走了李敢,让二郎三郎一左一右,分作我身边。二郎割下块鹿肉,沾了沾石片上的盐巴,往嘴里一塞,口齿不清道,“大王,俺们三郎猎杀了五头,都是不伤皮毛的一箭射中。三郎想把这五张皮子,献给大王。”

    我对射猎这件事的兴致已经被李敢彻底毁了。但二郎三郎的面子还是要给足的,于是我装得情趣盎然,道,“喔?一箭射中?待本王看看。”

    二郎一贯喜欢显摆自己兄弟,他见我感兴趣,十分骄傲,引着我到三郎射杀的麋鹿前,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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