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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重生系统-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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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捅死他。”赵安做了一个捅人的动作,比划了一下。

    赵廷华醒过神来,没有跟着赵安做那个动作,却是点了点头,遇到这种事情,谁也没有办法忍,忍了下去,还是男人吗?岂不成乌龟了。

    看到赵廷华没有跟着自己做那个捅人的动作,赵安略微觉得有些遗憾,却依然微笑点头,来日方长。

    “要喝点什么吗?”赵安问赵廷华。

    “来瓶可乐吧。”赵廷华索然无味,赵安写的那个故事让他心中抑郁不已,感觉仿佛这种事情是发生在了主机身上一样。

    李景华不用问,赵安直接去了吧台,赵廷华的女朋友欧向思正在收银台后聊天,看到赵安走了过来,连忙关掉了一个聊天框。

    和十多年后打开qq就隐身,或者明明互相都知道对方在线,却视若无睹的情况不同,这时候人们聊天的热情极高,开着十多个聊天窗口和人聊天是很寻常的事情。

    “小思,在和谁聊天呢?看到我来就匆匆忙忙地关掉。”赵安似笑非笑地说道。

    “没……一个无聊的人,尽说些变态的话。”欧向思连忙解释。

    “哦,给我来三瓶可乐。”赵安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欧向思给了他三瓶可乐,看到赵安走回去和赵廷华有说有笑,这才松了一口气;继续开始聊天。

    “赵安,你这篇小说发故事会应该没戏。故事会的故事哪里有这么让人难受的,一点意思也没有。”赵廷华一边喝着可乐,一边喝赵安说道。

    “有道理。那就不发了。”赵安毫不犹豫地就将文档删除掉。

    赵廷华有些惊讶,耸了耸肩,却也没有在意——

    这个故事的这个名字是确实有这篇文的,大家可以百度下看看,看完之后可以重温《心动》和《公主》治愈,但是不适合再去看《姐姐》。

第24章 杀人术() 
心理暗示,是指的人受到外部因素,或者他人的愿望,观念,情绪,判断,态度影响的心理特点,暗示也可以说是一种条件反射,从心理机制上说,它是一种被主观意愿肯定的假设,不一定有根据,但是由于主观上已经肯定了它的存在,心理上便会竭力趋向于这项内容。

    “赵安,你在看什么书?”

    摸底考试以后,高三的学习氛围突然热烈了许多,在全校的高考动员大会上,郡沙中学请来了激励学专家,似乎还挺有效果,再加上老师的督促,紧张的气氛弥漫在高三中,就连李景华主动邀赵安去网吧的次数都减少了许多。

    “《暗示的恐惧力量》,这本书挺好玩的。”赵安放下了课本,看着走到他课桌前的李清歌。

    李清歌拿着赵安的书看了看,居然真的是一本专业书籍,虽然也属于课外书籍的类型,但却不是李清歌料想的包裹着老师不会留意的封皮的武侠小说或者言情小说之类的。

    “都要高考了,还看这种书。赵安,你不要以为你上次摸底考试成绩不错,就麻痹大意,不知进取!”李清歌严肃地说道。

    “你只要记得你的赌注就好了,我高考考的比你好,就给我介绍女朋友。”赵安笑着说道。

    “就知道这些事情!”李清歌嗤之以鼻,看了看四周,不无鄙视地说道:“你看这些努力学习的男生,有几个不在幻想考入大学以后,能够找到女朋友?没有这样的经历,就最是渴望。女朋友?女朋友有什么用!”

    “你的潜台词是男朋友没有什么用吗?”赵安点了点头说道。

    “当然。”李清歌昂着头,反问道:“你告诉我,男朋友有什么用?除了占用我的时间,浪费我的精力,给我带来麻烦,还有什么好处?”

    “那是因为你没有男朋友,所以你这么想,等你有了男朋友,你就知道好处了……你的这种想法和其他男同学没有什么区别。他们是因为没有女朋友所以觉得有女朋友很好,你是没有男朋友,所以觉得有男朋友也没有什么好。”赵安指了指自己手中的书,“你信不信,每天早上你起床的时候,在心里默默念上一句,我需要一个男朋友,很快你就会觉得自己真的需要一个男朋友了。”

    “无聊,我干嘛要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李清歌不屑一顾,虽然不是那种手心被男孩子碰到,就会脸红心跳一整天的保守女孩子,但是李清歌依然本能地排斥在高中阶段谈恋爱,更不用说让她去做这种事情了。

    “我只是告诉你,很多时候你的认识都一定正确,也未必是你的真实想法。你现在觉得男朋友没有用的想法,就和你通过每天的默念告诉自己需要一个男朋友后产生的想法,都属于阶段性的错误自我暗示,明白吗?”赵安拿着手中的书,“我去图书馆还书,要不要一起去?”

    “不去。”李清歌扭头走了一步,才想起自己来找赵安的目的,“对了,最近你是不是经常和赵廷华走在一起。”

    “是啊。”赵安点了点头。

    “为什么?”李清歌盯着赵安的眼睛。

    “没有为什么,交朋友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吧。”赵安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李清歌作为一个团支书,能够架空班上的班长和学习委员,在学生会也属于强势份子,可不是因为她很不好说话……而是她管的宽。

    李清歌什么事情都管,只要是她觉得属于她的权责范围,她就会去管。

    “交朋友,你和这种人交朋友?”李清歌的眉头皱了起来,语重心长地说道:“赵安,你虽然学习成绩差了点,平常也和李景华一样混迹于黑网吧,但是也没有到要成为小混混小流氓的地步吧。”

    “没有……他姓赵,我也姓赵,我们是亲戚,所以走的近。”赵安连忙说道,赵安接近赵廷华自然有自己的目的,他可不想李清歌节外生枝。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李清歌意外地愣了一下,听到赵安这么说,也没有再多和他啰嗦什么,马尾辫甩开,转身走出了教室。

    赵安收起书,去图书馆还书。

    中午吃完饭,赵安来到了田径场角落,坐在看台的座位上,等了一会,马世龙走了过来。

    “给你。”

    马世龙从校服的兜里拿出一个油纸包,递给了赵安。

    赵安看了看四周,撕开了油纸包,是一把匕首。

    “你要这玩意干嘛?我跟你说,我爸可宝贝着它了,说是一个战友送给他的礼物……不过我爸也说了,欠了人情就得还……”

    赵安打断了他的啰嗦,“行了……你就是喜欢说废话,你那天要是直截了当地在讲台上喊一句:李清歌,做我女朋友……保证比你啰嗦半天有用。”

    “别老拿这事情说我,都说了不许再提这事!”马世龙恼火地说道。

    “给你。”赵安把一张纸交给了马世龙。

    马世龙拿着赵安给的纸看了起来,赵安则打量着这把匕首。

    这是一把65式的陆军匕首,在军用匕首中算非常小巧了,长不到三十厘米,刀刃占了一半稍多,这种匕首的刀刃为碳钢,表面经过了镀铬处理。

    65式陆军匕首的刀柄金属件是黄铜,比较少见,很多人认为这样的款式才算得上是特战匕首,在军刀收藏圈子里,这种匕首十分收收藏者的欢迎。它和国产81式刺刀起名,因为是军用装备,所以采用了质量最好,不含杂志的优质合金钢制造,刀刃开锋后,几乎永远不用打磨,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很少会遇到比它更硬的物体……用来捅人,当然是轻而易举。

    男人对于这种东西的抵抗力是十分薄弱的,就像女人喜欢珠宝和精致的首饰一样,赵安打算把这把匕首送给赵廷华……因为赵廷华并没有随身携带匕首的习惯,这可不是一个合格的小混混。

第25章 童话() 
刀,是凶器。

    在国内的环境中,刀具的收藏不可能大热,尤其是一些精致的军工匕首,很难弄到手,这些往往是收藏爱好者趋之若鹜的精品。

    赵安的手指在刀刃上轻轻抚过,露出一条细细的痕迹,没有出血。

    看到赵安的这个动作,马世龙有些惊讶,“很会玩的样子啊。”

    赵安把匕首收了起来,“怎么样,我给你的歌?”

    马世龙马上兴奋起来,“赵安,从来不知道你这么厉害,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啊。不如我们组建一个乐队吧。”

    在拜金主义还没有深入到高中校园时,会唱歌会弹吉他的男孩子还是十分受欢迎的。更何况就算是在十多年后,一个会弹吉他的富二代当然也能收获更多的赞美,一个会弹吉他的穷二代或者只会得到一句“如果你家里再有钱一点该多好啊!”

    赵安最开始只知道马世龙爷爷是郡沙中学的校长,最近才知道马世龙的父亲担任湘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马世龙虽然说不上人畜无害,但是他父亲既然能够坐上那个位置,自然意味着马家在黑白两道的人脉和势力不少,马世龙依然只是局限于在学校里打打闹闹,当然算得上是纨绔子弟的良民了。

    这样的纨绔子弟要真的去玩音乐,到也算给其他人让出了一个政府公务员职位,减少了国内的就业压力。

    赵安有些戏谑地想着,至于和马世龙组建乐队,这种事情赵安真是没有什么兴趣……不过,某个人现在是不是也已经开始往这条路上走了?

    “组建乐队就算了……这首歌,只是给你拿去追女孩子的。”热门的流行歌曲每年都会诞生许多,十多年时间,积累在赵安印象中有太多太多,赵安没有想过要成为什么流行歌曲天王,否则倒是大有可为。

    重生者的优势实在太大了,尤其是有备而来,赵安心中也有着许多计划和雄心勃勃的蓝图,那些跃跃欲试的念头也时不时地在心中跳动着,但是他按捺的住,他知道自己首先要干什么……最重要的是,赵安依然保持着警惕,他在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等待着某些东西对他人生的干预。

    “你觉得追李清歌怎么样?”马世龙犹豫了一下问道。

    “死心吧,李清歌对这种没有兴趣,在她眼里,男人要么脑袋要很厉害,智商要高。要么就是身体要厉害,体育或者武术要是佼佼者,否则的话她是不会当回事的……什么音乐艺术这些在她看来都是毫无意义的东西。”赵安顿了顿,笑道:“不过,如果你玩游戏厉害的话,她也是愿意和你做朋友的。”

    “切,我就这么一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更何况还是一朵玻璃渣做的花,扎手。”马世龙看着手里的歌,十分满意,哼唱了起来:“我会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嘿嘿,这样的歌,我不敢说会有多流行,但是要追女孩子真的很有效,你想想,一个弹着吉他英俊帅气的男孩子,对着女孩子唱这样的歌,她能抵挡的住?”

    赵安交给马世龙的是光良的《童话》,用来和马世龙交换他家里收藏的匕首,如果对于识货的流行音乐圈的人来说,这首歌和曲谱的价值很显然是远远超过这把匕首的,但是赵安在这段时间和马世龙的接触来看,马世龙这个人毛病不少,但却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一首歌,算不得什么。

    “你找李清歌试试?”赵安挤了挤眼睛。

    “你别逼我!”马世龙一拍大腿,怒道,“你以为我真怕她啊!”

    “你去试试!”

    “去就去!”

    最后一节课后,班主任宣布放学,等着班主任离开,马世龙背着吉他来到了教室门口。

    “李清歌,我给你唱一首歌!”马世龙堵住了教室门口,对着正在收拾书包的李清歌说道。

    “忘了有多久……再没听到你……”

    短暂的前奏,淡淡的忧伤,低低的男声响起,优美的吉他旋律,回荡在高中校园里。马世龙低着头,认真地看着吉他,手指拨动着,飘扬的乐声让疲惫一天的同学们顿时感觉到了一丝舒畅。

    尽管旋律并不轻快飞扬,好听,却让人舒服。

    “傻逼。”李清歌抬起腿,一脚就踹在了马世龙的大腿上。

    马世龙惨叫一声,吉他顿时砸在了地上,吉他弦发出沉闷嘈杂的声音,顿时将刚才歌声带来的美感驱散的无影无踪。

    “李清歌,你这臭小娘……”

    马世龙站起来骂道,李清歌背着书包,已经头也不回地下楼了,那高挑的身影,投下长长的影子,却是无比潇洒。

    “其实她喜欢周杰伦的歌。”赵安拍了拍马世龙的肩膀,同情地说道。

    “你不早说?周杰伦是谁?”马世龙皱了皱眉说道。

    “以后他就会火起来的……今年就会很火吧。”赵安不是很清楚地说道,周杰伦今年年初在台湾发行了第一张专辑,在大陆这边也算小有名气了,只是马世龙不清楚也很正常,毕竟高三了,就算再怎么不认真学习,也没有太多时间去关注这些东西。

    “你多给我写几首歌,让我比他火!”马世龙显然被李清歌气昏了头。

    赵安想了想,要比周杰伦还火……那他得拿出多少歌来啊,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马世龙还是比周杰伦帅一点,高一点,而且普通话很标准,吐字清晰。

    不过赵安现在可没有时间给马世龙弄这些东西,放学后,赵安没有和李景华去e世界网吧玩游戏,先送了叶落落回家,和爸妈打了声招呼,就往六艺路旁边的酒吧一条街走去。

    以赵安这样有备而来的心机和谋划,要和赵廷华打好关系还是挺简单的,今天是赵廷华女朋友的生日,赵廷华约了赵安一起去酒吧庆生。

    赵安当然是要去的,赵安握着匕首,上了摩的。

第26章 酒吧() 
2001年飞车抢劫时常可见,摩托车依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这种灵活而又容易制造出问题的交通工具在数年后会被禁止进入城市中心。

    不去说那些摩的带来的种种问题,至少使用起来还是挺方便的,价格不比的士便宜,但是来去自如,并不怎么害怕堵车。

    所以即使是在最拥堵的时候,赵安也很快赶到了酒吧。

    对于喜欢逛酒吧的人来说,酒吧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氛围,要想体会一个城市的风情,去逛一逛当地最具有代表性的酒吧,毫无疑问是最合适的。

    赵安对于郡沙的酒吧没有太多印象,却也很清楚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里充满着各种诱惑,酒吧一条街的各大酒吧各有代表性的魅力,才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红火。

    脱下了校服,随意穿了一件短体恤,微微有些冷,赵安的脸颊上依然残留着稚气,只是沉着的眼神让他可以自由进出酒吧,也不至于让人怀疑他的年纪。

    赵廷华选择的酒吧叫岚风,相比较起酒吧街热闹的那些大酒吧,人气稍低,但是消费也低一些,毕竟赵廷华只是小混混,一瓶长城干红就要叫价100多的地方,20一瓶的啤酒一扎才够润口,那也不是他能够承担的起的。

    赵安站在酒吧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这时候酒吧才刚刚开门,一些浓妆艳抹,打扮妖娆的女子走下了出租车,往装潢各异的酒吧门口走去,赵安不禁想,有很多东西一年一年地变化着,然而有些东西却似乎从来不会变。

    “安子,在发什么呆呢?”赵廷华走了出来,招呼着赵安。

    赵安点了点头,看了一眼赵廷华,他穿着一件黑色骷髅头t恤,头发染成金黄色竖了起来,脖子上挂着一圈金灿灿的项链……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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