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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蛊事2-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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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但在剑身之上弄出许多孔洞,减去重量,而且还给你篆刻了法阵,增强速度,更是在剑柄之上,布下了阴阳鱼阵,让其能够调和信仰之力和阴魂怨力好处只多不少,你自己体会吧。”

    说罢,她回过神来,袖子一挥,一股灰尘飞起,将那石槽之中的液体给掺入,顿时咕嘟嘟一阵气泡翻腾,没三两分钟,那石槽之中,皆是渣滓。

    做完这一切,她又给我准备了一碗汤药,方才跳到树上安歇,而我喝过之后,感觉浑身暖洋洋的。

    握着那其貌不扬的金剑,我莫名就有一股气息从剑上传入手臂之中,如同一股暖流,一直蔓延到了我的全身,最终积累于腹下三寸的丹田之中,不断累积循环,我心中惊喜,下意识地按照着镇压山峦十二法门之中的法门推动,那股热力居然真的就随着意识流转,从我意念之中的经脉划过。

    我不敢叨扰疲倦不堪的蚩丽姝,而是来到附近的一处平地里,闭上双眼,将长剑伸直,让那剑带领着我,无意识地挥动了起来。

    一开始的时候,我颇为笨拙,伸直还会将剑挥到自己的身上,而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联系,我突然间真的感觉到自己和那金剑之上,冥冥之中有一种联系,许是她所说的金剑认主,力量汹涌而来,下意识地就随剑一直狂舞。

    尽管胸口有伤,麻麻痒痒,然而我却一直都未曾停歇,整个人的心神都沉浸其间了去。

    不知不觉,我竟然舞了一天一夜,整个人都未曾停歇。

    这事儿一直到了事后,我回忆起来的时候,都有些难以置信,那种疯狂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是出于我对于力量的渴求,而并非是金剑的力量。

    我越舞,心中就越快乐。

    到了后来的时候,那金剑之上的锈迹便开始慢慢褪去,化作金色光芒,在暗夜之中照亮,宛如明灯一般。

    原来,这金剑并非是变得暗淡无光,而是一种伪装,只有当灌足了劲力,让它发挥了真正的用处,方才会回复真貌。

    我舞得疯狂,最后却是被蚩丽姝给制止了,她拦住了我,三两下给我缴械,然后将我平平地放倒在地,摸着我的额头,温柔地在我耳边说道:“好了,不要这么用劲,慢慢来,你先睡吧。”

    她的话语给了我强烈的安全感,我将横呈在心头的那股劲儿一撤销,疲倦顿时就狂涌上了心头来,不知不觉,眼睛就闭了过去。

    我们在林子里待了足足有两个星期的时间,蚩丽姝养伤,而我则练剑。

    我练剑,无人指导,也没有法门,只是随着心意,通过那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扫等诸般手段的练习,来与那金剑加强沟通与交流。

    蚩丽姝并不懂剑,或者说她不愿意教我,只是跟我讲一个道理,那就是剑其实是有灵的,只有与它熟悉,让它为我所用,方才能够发挥最强的功效。

    我听不懂她的话语,不过却尽量让自己与这把剑快速地熟悉起来。

    两个星期话之后,我与这剑算是彼此都认识了,而蚩丽姝也终于从与蹄达上师的交手中恢复过来,她拿了块桦树木,给我做了一剑鞘,然后催促我赶紧上路,不要再耽搁了。

    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在这林中暂歇的两个多星期里,让我真正地从给一个普通人开始蜕变,朝着那修行者的道路,走上了最坚实的一步。

    我这堂兄陆左虽说收了我当徒弟,但除了把一分电子资料递给我之外,倒也没有教过别的本事。

    反倒是蚩丽姝这一路上言传身教,比陆左更加称职一些。

    不过我出于一些不可告人的小心思,却终究不能把她当做师父来对待,只是表现得更加男人了一些,一路之上,尽量多做事情,不让她再小看。

    我们收拾行装,继续北上,一路上倒也风平浪静,重新路过那若开族村庄的时候,我们特意找寻了一下刘钊。

    当地的村民告诉我,说那家伙自我们当日离开之后,就不见了踪影。

    除此之外,刘钊伙同蹄达上师一伙人拐骗村中童子的事情也案发了,听说上面过来调查过,还将这家伙列为了通缉犯,正在四处追捕呢。

    听到这消息,我和蚩丽姝不由得对视一笑。

    原本我还有些担心那个叫做艾玛的法国女人并不能带着大家走出丛林,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干练,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得妥当,倒也不用我们在操心劳力。

    在若开族村庄探听过消息之后,我们继续北上,而这个时候,村庄开始渐渐地多了起来。

    经过这些天来的相处,我与蚩丽姝彼此之间也渐渐熟悉,不再如先前那般陌生和戒备,尽管她一会儿温柔、一会儿有刁蛮凶恶,但对我的笑脸也越发地多了起来,一路上她不断地跟我请教现在世间的变化,而我则与她请教修行的问题,以及当地的语言,彼此之间倒也和睦,其乐融融。

    而当她得知雪瑞她们给她取名叫做蚩丽姝的时候,沉默了许久,方才对我说道:“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我问她既然如此,那你想叫什么呢?

    她想了想,对我说道:“以后叫我做虫虫吧!”

第四十五章 故人重逢() 
虫虫?

    虫虫这名字会不会太扯了?

    难道就因为你是那虫池化身,就把自己叫做虫虫么?

    只是,我可记得,雪瑞可曾经告诉过我,你并非仅仅只是虫池化身,若不是虫池根源处的那半块五彩补天石,就不会有如此神奇的你。

    归根溯源,你可跟传说中的孙悟空一般,都是石头里面生出来的,不如叫做孙悟虫吧?

    说句实话,我对这个名字实在有些不知所措,以前叫做蚩丽姝的时候,莫名就能够联系到蚩丽妹,能够把她当做长辈、当做导师,然而此刻,叫在嘴中,却莫名觉得就像一小孩儿。

    不过仔细想一想,她诞生于这个世界上,不过几个月的时光,可不就是一个小孩儿么?

    而且还是婴儿!

    女孩子有任性的权力,尽管我心中腹诽不已,但是到底还是尊重了她的意愿,而她则告诉我,说大体上她还是愿意接受雪瑞她们的苦心,蚩丽姝,算是个大名吧。

    不过还别说,以前我叫她蚩丽姝的时候,过于冷冰冰,而转成虫虫之后,莫名就变得亲近许多。

    一路北上,越过了密林之地,我们沿途看到的村子越来越多,而我们已然不用再钻野林子了,而是顺着当地的道路前行。

    尽管我已经开始渐渐地适应了热带雨林的生活,不过说起来,文明世界终究要比那一眼望不到边的雨林、积水沼泽和漫天的蚊虫要强无数倍,尽管一路上看起来,这个国家还是陷入贫困之中,但到底还是让人觉得熟悉。

    我觉得熟悉,而虫虫则显得无比陌生。

    漫山遍野的林子,和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翠绿色,方才是她最熟悉的世界,而瞧见这脏兮兮的村子,两眼发直的小孩儿和略带着警备眼神的村民,却让她难免有些心慌。

    我们在林子里的时候,靠山吃山,就地取材,并不用忧愁太多,但是到了文明世界,吃喝拉撒,这些都得靠钱来解决。

    然而问题就在于,我没钱,虫虫更是没钱。

    我原先临走前,雪瑞倒是给过我三瓜两枣,后来一番折腾,不知道扔哪儿去了,现在回想起来,那蹄达上师的毒枭老巢里,必然有着大把的美金或者钞票,只可惜我当初只记得逃跑,竟然忘记收罗起这些玩意。

    如此想想,当真是败笔啊。

    现在我们的手上,最值钱的就是虫虫交给我的金剑,这玩意倒是纯金打造,不过加入了诸多锻造手法,反而显得残破不堪,若是弄点出来,实在是有些破坏剑身的完整性,而且我这些日子已然跟金剑产生了感情,没事就拿着舞一舞,就仿佛手机依赖综合症者的手机一般,一瞧不见,就抓心挠肝地思念。

    换句话说,金剑就仿佛我老婆一般,谁都动不得。

    金剑动不得,囊中又羞涩,这可如何是好呢?虫虫不管这些,她只管让我想办法,毕竟我之所以能够跟随着她到这儿来,就是因为这个。

    这是我不容推测的责任,不管如何都得想办法。

    我想了一会儿,突然间就联想到了我之所以来到这儿的目的,问虫虫,说你“本身”的身份,是苗寨的神婆,而神婆最主要的一个职责,就是帮着寨子里面的村民看病开药,这一点你可有继承下来?

    虫虫自得地说道:“那是当然,不管你患了什么病,找我便是,不敢说药到病除,至少比那些庸医强上百倍。”

    我拍手,说既然这般,事情就好解决了。

    我是个说做就做的性子,弄了一件白衬衫,用红色颜料在上面写下了“医学圣手、包治百病”的八个大字,又在路上与人沟通,让人帮我写下了缅甸语的文字,用一根破竹竿挑起来,一个简易的赤脚医生流动摊位就出炉了。

    这完全就是半调子算命先生的套路,不过想着在这广大的缅甸农村里,算命并非刚需,再说我即便是能够忽悠人,缅甸语到底还是不够流利,不如帮人看病。

    这瞧病呢,一来是为了筹钱,二来也是为了行善事,一路走过去,也算是积德。

    对于我的计划,虫虫表现出了十二分的支持,她告诉我,当年蚩丽妹北上之路,便有用过这一招,没想到倒与我不谋而合。

    话虽如此,然而当我们把这招牌挑起,穿街过市,却无一人上前询问,反倒是调戏虫虫的人居多。

    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明白,不过后来却是想清楚了。

    为何?

    医者,大事也,这玩意儿可是关系到生死之间的问题,将自己的生死交付于一个陌生人之手,而且瞧着还稀奇古怪的,实在是一件滑稽事情。

    别的不说,就比如说我们自己,生病了,肯定更愿意相信医院,又或者看起来比较有经验的老医师,即便是没钱,也断然不会找个陌生的地摊就寻医问药,更不会对那种游方郎中有着太多的信任。

    面对这个问题,我陷入了沉思。

    如何打响虫虫的名声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然而还没有等我思考妥当,虫虫就已经惹出了事儿来。

    当然,这事儿也不能怪她,不管到了哪里,这村子集镇里总会有一些闲汉二流子,这些人本事不大,胆子不小,瞧见虫虫长得那叫一个唇红齿白,肤如凝脂,可比寻常村姑要强上百倍,便按捺不住心中野草一般生长的欲念了。

    一开始的时候,这些人还是言语调戏,咧着一口大黄牙再笑,我们也懒得理,不想多生事端。

    但是到了后来,有人的胆子就长了毛,居然开始动手动脚起来。

    这事儿虫虫哪里能够忍得住,当下就动了手。

    她出手很果断,直接将人往树上甩去,或者往河里扔,这百几十斤的汉子就好像是破麻袋,闷不吭声,根本就没有半点儿反抗的手段。

    就在虫虫打完人,而我琢磨着是不是得逃的时候,我们突然间一下子就被人给围住。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过来找咱算账的,结果听了半天,通过刚刚学到的缅甸语,我方才勉强明白,这些人居然是拉着我们来看病的。

    原来在东南亚这块区域,降头巫蛊之术,最为流行,大量的黑巫僧和白巫僧让民众相信,能够单手扔出一个大汉的人,绝对是一个有本事的家伙,而既然她能够看病,就不如试上一试。

    虫虫看病,一用针灸,二用蛊虫,三方才是开药,这对于那些长期在农村、缺医少药的村民病患来说,实在是一件天大的福音。

    我们看过病,看人收钱,家里富裕些,就多收三两枣,穷的话就少收一些,甚至管顿饭就好,而若是穷得家徒四壁,虫虫大小姐便是大笔一挥,啥也不收。

    一桩桩的病历出来,一个个的病人康复,这无疑是打响了虫虫的名声,后来的人不再怀疑,立刻门庭若市。

    农村之中,并无多少赚头,用虫虫的话来讲,这叫做积福。

    不过积少成多,不知不觉,倒是也够了盘缠,我们继续上路,结果整个村子的人,扶老携幼地前来挽留相送,那场面,让我这种常年都在外奔波的人,心里好是一阵感动。

    望着这一张张淳朴天真的脸,我多少也有些感动,不过却并不能停下脚步,继续北行。

    一路上,这样的场景不断上演,而虫虫也渐渐地博下了一些名声,也不用之前打响名声的手段,便能够畅通无阻地前行。

    如此走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走走停停,我们来到了缅北的一个大村。

    如之前一般,我亮出了重新制作出来的大旗,招摇过村,不过这一回刚刚进去,便被人给叫住了,我上前一交流,方才得知村中有一位厉害的降头师,人家是专门做这行当的,我们这样子叫做挑衅,让我把旗子拿下来,免得产生误会。

    听到这话,我不敢再扯旗,正准备避让离开,虫虫却来了兴致,非拉着那路人,说带我们去瞧一眼。

    我是极力反对的,但是虫虫却显得十分坚持,而美人之言,不好拒绝,那人给虫虫的笑容迷得两脚发软,也顾不得先前的呵斥,带着我们就到了村尾的一处大宅前。

    他告诉我,说本村的这位法师,叫做贝翔,是缅北一带最为著名的降头师,经常会有慕名而来的人,十分的厉害。

    说到这里,他又告诉我,说刚刚有一位从中国大陆过来的富商,正在拜访贝翔法师呢。

    虫虫兴奋,拍我的肩膀,说赶紧,我们也进去。

    那路人帮着我们通报了一声,里面有白衣弟子走出来,将我们引导了前堂,蒲团那儿跪着三人,想必就是路人口中的大陆富商,我们进来的时候,他们也瞧了我们一眼。

    我的目光越过一个中年胖子和一个黑框眼镜,落到最后一人的身上,突然心中一动,诧异地喊道:“小刘,你怎么会在这里?”

第四十六章 抢人饭碗() 
这个在堂前端坐着的,却不是别人,而是我当日在广南境内被毒西施关押地牢之时,在我隔壁扣押的年轻人小刘。

    当初的他曾经告诉我,他是南方省人,父亲挺有钱的,自己读了个野鸡大学,每日风花雪月,日子过得甭提有多舒畅,只可惜一时好奇,却是被关押至此,整日饿得头昏脑涨,跟我讨粥喝的时候,就跟多年艰辛的饥荒贼一般。

    他还答应过我,说若是能够出去,带我去澳门的米其林餐厅吃大餐。

    后来十八蛊虫汇聚我体内,而其余人在消失一空,我被小妖姑娘救出之后,虽然回返过那地方,却并未有久留,而是回了老家,找到了陆左。

    如此想想,却是有好些个日子过去了,却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见面。

    之所以一眼瞧出,是因为小刘虽然脸上蒙着面纱,不过堂间风起,却是吹出了一节,让我瞧见了他的一方侧脸。

    那满是黑色孔洞的脸孔,着实让人触目惊心,故而一下子就认了出来。

    我的喊叫让堂中之人诧异,小刘转身过来,望向了我,先是盯了一会儿,过了几秒钟,突然浑身一震,直接站起身来,从我喊道:“你,你是老陆?”

    我点头,走到他面前来,瞧见他因为激动,身子一下子就倾斜了,便扶住了他,说真没想到,你我竟然还能够再次见面。

    小刘一下子就哭了,说对啊,我以为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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