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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五十年-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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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偏偏踩的这个人还没有这种觉悟,仿佛在做一件无比平常的事情。

    岑鹏天怒气冲冲道,“你嫌弃我是累赘?”

    累赘?

    子墨一挑眉,从上到下,扫视了岑鹏天一眼。从实力上讲,这小子还算一般般,不能帮上什么忙,却也不算太累赘,但现在可不是是不是累赘的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孙梅湾在暗中随时准备发动致命一击,带上岑鹏天,不过是给孙梅湾多了一个靶子,最后甚至可能害了岑鹏天。

    孙梅湾并没有走,子墨有这种感觉,他在暗中一直窥探,只要他们稍稍露出破绽,他就会毫不犹豫发动一击,或许会再次带走一条人命。

    加上岑鹏天,给孙梅湾多一个靶子,对于他们并没有什么坏处,当然也没有多少好处。

    子墨思考了下,自己虽然和岑鹏天不算很熟,有时还有点小矛盾,但是岑鹏天一直是个好人呐,他觉得他需要给岑鹏天提个醒。

    “嚣张同学,实话告诉你,我们遇到了一个强敌,暗中有一个敌人已经盯上我们了。如果你跟着我们,有可能会死。”

    子墨的表情无比认真,但在岑鹏天眼中却是那么可憎,这样还不是嫌弃自己是累赘?

    什么叫会死?你能抵抗住,为什么我不能?

    等等,岑鹏天猛然发现自己似乎错过了什么。

    强敌,对,强敌。

    那么只要自己帮他们解决了这个强敌,算不算是既回报了他们的恩情,又让子墨高看一眼。

    最重要的让子墨高看一眼,自己可以在他面前不用这样低头。

    机会,天大的机会。

    一定不能走,一定要加入他们的队伍,岑鹏天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

    岑鹏天想到这里有些兴奋,他看着子墨说道,“多一个人就多了一份力量,多一份把握。说不定,带上我,这个敌人就被解决了呢?”

    解决?

    子墨再次瞄了岑鹏天一眼,从痛苦中走出来,嚣张同学依旧是嚣张同学,无论什么时候,总能把事情想的这么简单。

    但嚣张同学可以嚣张,子墨可不会,他可是知道孙梅湾的难对付,就这几天,已经袭击了他们数次,虽然没能杀到人,但是搞得他们心力交瘁。

    一个有耐心的猎人,比一个实力强的猎人更加可怕。

    子墨不再搭理岑鹏天,该说的他已经说了,至于怎样决定是别人的事情。

    就像别人一定要找死,他怎么拦也拦不住。

    这时候方正平也走了过来,听到了岑鹏天的话,他看着这个偶然遇到,看起来英俊傲气的少年。

    老实说,傲气的兵并不讨喜,傲气有时候意味着自以为是,目中无人,意味着不听命令。

    菜鸟不讨厌,但是不听话的菜鸟,没有一个指挥者会喜欢,哪怕这个菜鸟实力不错。

    不过,相同的经历很容易引起共鸣,刚刚失去士兵的方正平对于岑鹏天还是很同情的,所以倒也没有对岑鹏太天产生厌恶。

    方正平并没有回答岑鹏天的话,他拍下岑鹏天的肩膀,叹口气道,“没事了吧?”

    岑鹏天一呆,心里再次一痛,最后点点头,说道,“没事了。”

    真是有活力,打不倒的少年啊,看来自己真的老了,方正平在心里感叹一下。

    他看着岑鹏天说道,“子墨说的没错,我们的确遇到了一个敌人,强敌,我们已经有两个兵被他杀死。你跟着我们甚至有可能死?”

    岑鹏天以为方正平要拒绝他,赶紧说道,“我不怕死。”

    齐飞跃在后面看着这一幕,又看向了子墨。

    怕不怕死啊?岑鹏天的回答,才像一个正常少年的热血,而不是像子墨那样,似乎是看透一切的沧桑,与年龄格格不入的成熟。

    这就是废土给予的东西吗?

    方正平看着岑鹏天一笑,热血的少年,然后情绪莫名说道,“不怕死,不怕死好啊。人活的久了,就会怕死,怕自己死,怕自己身边人的死,不怕死,好啊。”

    “哎,人老了就这样,喜欢感叹。”方正平自嘲一下,然后朝着岑鹏天,“嚣张,噢,不,岑鹏天,我再问你一遍,你真的要跟着我们?”

    岑鹏天重重点着头,看样子,这位大叔是同意了,他又瞄了一眼子墨,你的阴谋又没有实现,早晚有一天,面子会找回来的。

    方正平这时候严肃道,“既然你已经选择加入了我们的队伍,那么现在第一条要遵守的规则,就是要服从命令,千万不要擅自行动,知道了吗?”

    岑鹏天脑袋如同小鸡啄米一样的不断点头,只要让自己加入队伍,一切都好说。

    子墨耸耸肩,岑鹏天的加入,与他而言不过是多了一个人,只要他不惹麻烦就好。

    一支队伍,从开始的七人变成了四人,现在又变成了五人,但到了目的地又能活下去多少人呢?

第一百零一章:是动词() 
又是一天过去,方正平的脸色难看无比,孙梅湾仍旧没有捉到,来无影,去无踪,这个本命太难缠了,一行五人的心里笼罩着巨大的阴霾。

    最近血眼的活动越来越频繁,血眼好像不知道受到了什么影响,变得躁动无比,而且恢复智慧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一路他们已经遇到了不少恢复神智的血眼。

    按照血眼这种进化速度,很快可能所有的血眼都会恢复神智。

    如果从进化的角度上看,血眼这是完成了新的一轮进化,而且是最关键一步的进化。

    文明种族形成的标志是诞生智慧,然后建立属于自己的文明。说不定很快,血眼就会形成一个不下于尸族的种族。

    这种瘟疫式的传染方式,最为可怕。

    从进化速度上讲,血眼似乎是更优于尸族的一个种族,比尸族潜力更可怕的种族。

    方正平停了下来,没有转头,说道,“子墨,你去警戒,打发一下肚子,小心孙梅湾的袭击。”

    孙梅湾一日不死,他们难安,这时候已经,不仅仅是报仇这么简单,还牵扯到,他们能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完成任务,很可能,他们没有到达,就在这路上全部被孙梅湾杀掉。

    这注定是一条血色之路。

    岑鹏天听到方正平的话,马上自告奋勇,“我的本命适合警戒,还是我来吧。”

    说完这句话,他得意的看了子墨一眼,他觉得他终于有一项东西比子墨厉害了,当然也只是他觉得。

    方正平转过头,看着岑鹏天说道,“鹏之本命?也是,那你就去吧。”

    鹏之本命、狼之本命、猿之本命像岑鹏天这种本命,还有一个总的称呼,为兽类觉醒者。

    他们这种本命,觉醒后可以获得这种物种的力量,本命认知到最高级,甚至能直接化为鹏。

    例如净土有一位本命为猿的强者,觉醒猿之本命,凭借于此,战斗时愈战愈勇,杀出斗战圣者的称号。

    兽之本命觉醒者,觉醒后,能获得如同野兽一样的直觉能力,像岑鹏天这种鹏之本命,在警戒方面的确有独特的天赋。

    当然这种兽类本命的弊端也很大,比之普通本命,人性格受到的影响更大,掺杂了兽性,人很容易就会失去控制。

    曾有兽之本命的觉醒者,受到本命影响,失去控制,在净土差点屠灭一座城。

    就像岑鹏天,傲气的性格,一部分是他自己的原因,一部分是本命的影响。

    鹏是什么?不飞则已,一飞九万里,性子自然傲。

    所以说,本命只是人类的手段,如果一味的依靠本命,失去本心,人本身反而会沦为附庸。

    任何力量的获取都不是没有代价的,本命觉醒后,必需对自己本命有合理的认知,这样才不会被控制。

    子墨听到岑鹏天的话,也不在意,能不去警戒更好。这种活又苦又累,嚣张同学既然既然喜欢,那就让他去。

    不过,嚣张同学要是连这件事都做不好,那他可真是菜到极点,菜到死了也是咎由自取了。

    子墨看着准备的食物,随着这场二次末日时间的越来越长,食物已经越来越少,幸存的人类很快就会因为食物而发生冲突。

    现在幸存者很少,而血眼多,这不得不说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这样食物的需求量会少一点,但也不会坚持很久,冲突最终还是会发生。

    子墨摇摇头,真是熟悉的场景啊,小心翼翼,哪怕是为了一点食物,也要竭尽全力,甚至拼命。

    星曜城、二次末世、废土。

    一切似乎连成了一条线,又像一个圆圈,在绕了一圈后,又回到了原点。

    似乎变了点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改变。

    平静的生活终究还是会过去,而每天充满战斗才是自己的归宿。

    子墨的眼眸中的火焰在燃烧,拳头握紧,十五年的一幕幕划过,在心里给自己加油,眼前的困境拦不住自己。

    长出一口气,他习惯的警惕,方正平也意识到了眼前的窘境,“这样下去,以后食物怕是也难以寻找了。”

    方正平一一扫视几人,“现在的形势很严峻,食物减少,血眼越来越多,还有孙梅湾随时的暗杀。”

    方正平说到这里,心里出现了耻辱,这绝对是他带兵生涯里最耻辱的日子,到现在,连敌人碰到都没碰到,甚至明知道敌人就在他们周围,但是却找不到。

    方正平面色变幻,脸色羞怒,最后无奈的叹气,“加快速度,甩掉孙梅湾,一切以前往星曜城郊区为主吧。”

    “什么?”

    齐飞跃看向方正平,急道,“难道不杀了孙梅湾,就这样放过孙梅湾?”

    方正平脸憋的通红,想说什么,最终只有一句话,“我们没有时间去浪费了,我们还有任务,没有时间在和孙梅湾纠缠,我们不仅仅是自己,还有星曜城的幸存者。”

    方正平闭上了眼睛,充满了痛苦,颤声说道,“你想报仇,我也想啊,但是我们首先是军人。”

    “军人怎么了,军人不是人,军人就要看着战友在自己面前倒下,而不去报仇。就为了那什么?可笑的任务?”齐飞跃咬着牙,眼睛发红反驳道。

    这是子墨第一次见到齐飞跃这样失态。

    军人,多么沉重的字眼,纵然这个时代,军人已经不再会傻乎乎的看见谁,哪怕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也会拼命去救。

    但他们终究是军人,军人,这不是一个名词,而是一个动词。

    是他们用血肉之躯,挡住了尸族的肆虐之势,用血铸就了净土的和平,眼前这一幕就是无数军人的缩影。

    子墨这时候,忽然意识到,军人无论他们怎样改变,但唯有一种精神不会改变,他们的心中放着的是种族。

    压抑,死一般的压抑。

    和孙梅湾的仇怨不得不放下去,每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亲眼看到战友在自己面前倒下,明知道仇敌是谁,却不能去报。

    人世间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这叫责任。很多时候,你不得不做出一个违背你本心的决定。

    人活在世界上最难的就是随心所欲,尤其是这个时代,每一步都是身不由已。

    方正平虎眸同样通红,“不是只有你恨苏梅湾,我也恨。我也恨不得抽其骨,食其肉。但是我们是军人,我们还有任务,穿上这身军装的时候,我们就要对得起它。”

    齐飞跃握着拳头,一拳砸到了地上,“军人,我们是军人。”

第一百零二章:世家与军阀() 
警戒守夜,当岑鹏天觉得终于力压子墨一头时,才发现这并不是一项容易完成的工作。身体的机能,告诉他现在很困,需要休息,但是他却不得不提起精神来,提高警惕观察着四周。

    有经验的老鸟,不会像岑鹏天这样,老鸟们懂得怎样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不使自己消耗体力,他们就是坐在那里,闭上眼睛也能发现敌人的入侵。

    岑鹏天显然不是老鸟,只是个地道的菜鸟。

    岑鹏天现在状态很不好,他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拦下这活,这个想法随后就消失,子墨能做到的事情,他也一定能做到。

    岑鹏天提起精神,继续看着警惕着周围,子墨说暗中有一个敌人,那么他一定要防备这个敌人。

    当然这时候,他巴不得孙梅湾找上门来,如果他能趁机杀死了孙梅湾那就再美妙不过,这样,他就不用在子墨面前抬不起头。

    岑鹏天回忆起那天自己的样子,好吧,连他自己都感觉丢人,自己怎么那样怂呢?想到这里,他的手又握向了项链,叹了口气。

    他的动作一滞,似乎有人,他马上看向周围,一一扫过,却并没有发现什么。不过他并没有放松,他陡然想起,好像暗中的敌人就是一个拥有隐之本命的高手。

    他更加警惕,他想叫人过来,不过刚刚张开嘴,就重新紧闭。

    这是什么?机会。压过子墨的机会,只要自己一个人解决了孙梅湾,子墨还敢小瞧自己。

    想到这里,岑鹏天的目光扫视着周围,锋利的目光中满是警惕,不过,这时候还带有一种兴奋。

    踏、踏、踏。

    这是?脚步声!他不禁出现了疑惑,难道,让子墨几人头疼不已的对手,就这样容易暴露?或者说子墨一直在吓自己。

    声音似乎就在眼前,他看着前面,全身绷紧,随时准备战斗。

    他的心里更加疑惑,隐之本命,难道会这么容易暴露?不过,没有人会给他解答。

    踏、踏、踏。

    来人的脚步声保持着诡异的旋律,似乎每一声正好击打在心脏上,岑鹏天有种不舒服的感觉,身体产生了烦躁,更重要的是随着脚步声,他再也不能保持最巅峰的战斗状态。

    未见其人,已经先夺其势,好厉害的敌人,岑鹏天的头上冒出了冷汗,眼睛中充满了凝重。

    当然还有兴奋,和子墨相同却又不同的一点是,敌人在岑鹏天来说就是用来征服的,只要你想,这世界上没有你征服不了的敌人。

    岑鹏天的家族和其他家族不同,是在前线战场中形成了那种带有军阀性质的世家。如果没有这场灾难的话,他最多在这里停留一年,就会随着家族加入战场,这是每一个军阀世家的传统。

    如今在净土中,主要有两种家族,一种是那种从科技时代传承下来的,具有悠久历史的世家,他们凭借着历史积累的优势,制霸净土。

    另一种,则是在军队战场种慢慢形成的军阀世家,他们在战场上慢慢积累出军功,在尸山骨海中最终形成了一个家族。

    他们大多掌握一方军队,所以对于家族子弟的培育,最多给他们一到两年的自由学习时间,最终还是会送入战场。至于在战场是死还是活,完全看他们自己的造化。

    当然如今这种世家的界限已经很稀薄,毕竟掌握军队,才掌握了话语权,这是每个家族都逐渐意识到的事情。

    但是如今还是存在,新旧世家之间的矛盾与对抗。古老的世界代表着一种悠久,而正统的军阀世家则具有草根色彩,因为他们都是从底层杀出来的。

    踏、踏、踏。

    岑鹏天好不容易调节好的战斗状态再次被打破,不过看到来人后,他马上皱紧了眉头,这明显不是子墨口中那个强敌。

    隐之本命拥有者不会采取这种光明正大的方式战斗。来人是个和他一样差不多的的少年,身高一米八左右,剑眉星目,穿着一身洁白的衬衣,有棱有角的脸泛着冷意,好像北地的冰原。

    但是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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