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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谣教父-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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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的时候,很多听众都散开了,去附近吃饭,准备等李云吃完饭后,再过来听。

    吵架声一起,众人便渐渐的围拢起来,将花布衫男子围在当中。

    这下,花布衫有点怵了,面对着大家的指责,他骂了几句,便尝试着冲出人群。

    就在这时,马龙和他的几个伙伴回来了,手里扛着话筒和音响,兴冲冲的回来,便遇见了如此场面。

    “大家都散一散,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马龙放下音响,一边冲进人群,一边喊着。

    而李云,此时已经吃完了盒饭,抱起了吉他,轻轻弹奏起来,一点也没被影响。

    很快,马龙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阻止了大家的谩骂,他走到花布衫跟前,低头看着他。

    马龙一米八五,花布衫只有一米六,所以马龙对他,只有俯视。

    “小子,回去跟你们老板说,请人唱歌,也要找个会说人话的来。”

    说着,马龙面吐了一口吐沫。

    花布衫想发作,马龙的几个兄弟纷纷站在他身后,围观的观众也渐渐将这里围了起来。

    很显然,他们都是一条心。

    “好小子,你,你给我等着!”

    花布衫说着,灰溜溜的跑了。

    “滚吧,别摔死!”

    马龙喊了一句,引得人群哈哈大笑。

    花布衫跑了,大家继续围在李云周围,马龙帮李云按上了喇叭和音响,声音大了许多,音质也好了许多。

    李云继续歌唱。

    一直唱到晚上的时候,李云停止了歌唱,人群散去,不乏有小女生围过来,索要签名的,李云便帮他们签上了大雨的名字。

    几个人正打算离开时,一辆黑色的路虎缓缓停在他们身边。

    从副驾驶上下来了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拿眼睛往李云身上扫着。

    李云能感觉到,来者不善。

    这时,路虎车的后座打开,下来了一个中年人,也穿着西装,戴着金丝眼睛,很文明的样子。

    马龙挡在李云面前,眯缝起眼,攥起了拳头。

    中年人踱步到马龙跟前,对着马龙身后的李云说:“年轻人,是你骂我了?”

    只一句话,李云便知道,那花布衫胡说八道了。

    马龙淡淡的说:“张总,这件事跟大雨没有关系,如果您想听,我可以向您解释一下。”

    中年人看看马龙,点点头:“你就是马龙吧,好,你可以解释。”

    邯郸本就不大,马龙也算是年轻人里,混得不错的,所以知道这个人便是本市几个酒吧的老板,张总,人称张有德。

    虽说都知道张有德涉黑,不过马龙也知道,其实张有德人品算是不错的,为人仗义,很少仗势欺人。

    不过,大家都说,这个张有德,脾气不好,一旦遇到惹了他的人,便不会善罢甘休。

    马龙没有怕,不卑不亢的把白天发生的事解释清楚。

    张有德听完后,没有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看着李云。

    李云笑笑,拍拍马龙的肩膀,示意让马龙让开。

    马龙往旁边一错,李云和张有德面对面,李云和张有德身高差不多,两人对视着,谁都没有吭声。

    而马龙,则悄悄的往后退,眼睛往旁边地上撇,撇到了一块砖头。

    “张总,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聪明人。”

    张有德抿嘴一笑,笑容含蓄,任谁也看不出,这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还以为是个大学教授。

    “不管如何,你拒绝了我,就算是得罪了我。”

    张有德说着,掏出一根烟,递给了李云。

    黄鹤楼1916,1600一条,李云前世有幸抽过一颗,所以识货。

    不过,他没接。

    “我不抽烟。”

    李云接都没接,平淡的说着。

    “恩,好习惯。”

    张有德把烟放到自己嘴里,副驾驶下来的年轻人赶紧掏出火机,帮他点燃。

    “我给你三个选择,你自己选,省得让别人说我欺负你。”

    张有德优雅的抽了一口烟,笑眯眯的看着李云。

    “一,去我酒吧里唱歌一周,我按照……市场价五倍的价格给你。”

    李云面无表情。

    “二,现在就离开这个城市,立刻马上。”

    李云依旧面无表情。

    “好吧……”

    张有德看向李云的眼神里,多了一丝玩味。

    “有趣的年轻人,既然你不同意前两个选择,那恐怕,你要接受我最有意思的一个选择了。”

    他说着,轻轻打开后车门,一把拽出一个人来。

    那人踉跄出来,栽倒在地上。

    赫然便是中午过来找事的花布衫。

    花布衫很狼狈,右侧眼睛上,有个黑眼圈,衣服凌乱,一看就知道,被打了。

    张有德淡淡的说:“来找你之前,我就知道,是我的人先行无礼了,所以,我先把他教训了一顿。才来找你。”

    他的话音刚落,马龙的眼睛,便从地上的砖头上移开。

    张有德继续说:“第三个选择是,你现在去我的酒吧,和我酒吧里的最好的歌手比拼,谁获得听众的支持者最多,谁胜出。如果你胜出,我给你十万块钱,还把他赶出这里,到时候,随便你去哪里流浪,都可。”

    张有德说着,指了一下花布衫。

    “不过,如果你输了,那,你就要在我酒吧里,免费唱歌半年,如何?”

    一边说,他一边玩味的看着李云。

    李云瞬间便明白了张有德的用意。

    其实,张有德并没有生气,只是想让李云留在他酒吧唱歌,成为他敛财的工具。

    “好啊。”

    李云还没答复,马龙抢着回答到。

    张有德看了一眼马龙,淡淡的说:“今晚11点,我在11club等你们。”

    说罢,他转身上车。

    花布衫匆忙跟了过去,从另一侧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目送他们离开后,马龙兴奋的抓住李云的手:“兄弟,你要出名了!”

    李云翻翻眼皮,看着他。

    马龙急促的说:“不明白吗?这是最好的炒作啊,11club在这座城市影响巨大,那里最好的歌手叫‘华仔’,歌唱得很棒,在某著名选秀节目里拿过名次,即便你输给他,也不丢人。可万一赢了他……“

    马龙还在兴奋的说着,李云已经没了兴趣,转身,往马路上走去。

第十三章 pk大赛1() 
见李云这样,马龙摸摸自己的脑袋,追了过去。

    “李云,对不起,我知道你不喜欢炒作,如果你真的不想去,那,就别去了。”

    马龙说得很真诚,尽管他很想让李云尽快火起来,可他了解李云的为人,知道李云是个有伟大民谣梦想的人,不会为了五斗米而折腰。

    李云站在路边,抱着吉他,看人流来来往往,一直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点点头:“去,不但要去,今晚,咱们还要赢。”

    马龙顿时兴奋起来,他不知道李云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心里变化,心里还是有点愧疚。

    “李云,真的不用勉强的,张有德势力虽大,咱们可以连夜离开这里,只要出了这座城市,他就奈何不了咱们。”

    李云笑笑,拍拍马龙的肩膀:“咱们能走,可是,你父母呢?”

    随后,他深沉的说:“我想明白了,不能总这样自命清高,既然写了歌,就是唱给人听的,在哪里唱,不重要。”

    说着,他摸摸自己的肚子:“我饿了,咱们先去吃饭,11点前过去。”

    马龙点点头,张罗他的几个兄弟,几个人去吃了点饭,便往11club赶去。

    这个位于市中心的酒吧,是市里最大的酒吧,一到晚上,便喧嚣异常。

    马龙经常和朋友来这里,所以很熟悉,买了票,便轻松的走了进去。

    刚进门口,花布衫男子就迎了上来。

    “几位,您来了啊。云哥,您大人有大量,别跟小的一般见识,小的狗眼不识泰山,您千万别忘心里去啊。”

    李云没有看他,打量了一下酒吧的内部环境,找了个位置,坐了上去。

    花布衫很有眼色,招呼服务员上了酒水和水果,笑嘻嘻的伺候着。

    马龙也没搭理他,几个人一边喝酒,一边看着节目,等待着11点的到来。

    10点钟的时候,酒吧里的人越来越多,节目开始,几个穿着简单的女孩子在吧台上热舞。

    热舞过后,一个长相帅气的小伙子出现在台上,台下的人们欢呼起来。

    小伙子个头很高,长得很白净,走路和站姿都很有范儿,站在台上,用低沉的声音说:“大家好,今天,要跟大家宣布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今晚11点,有人要向我挑战,我和他,会进行一场空前绝后的比拼!”

    那人刚说完,台下的年轻人就炸了锅了。

    “是哪个不开眼的,竟然敢向华仔挑战,不要命了?”

    “就是,谁唱歌也不如华仔好听,让那小子滚出去!”

    “力挺华仔,让挑战者滚出去!!!”

    李云注意到,酒吧里的年轻人,大多比较潮,染发耳洞纹身,在这里随处可见。

    他知道,自己这次和华仔比赛,是很吃亏的。

    一方面,民谣的风格太朴实,在流行音乐或者摇滚面前,震撼力太弱了。

    这一点,从前世的老狼参加《我是歌手》大赛中,便能看出一二。

    另一方面,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华仔,而几乎没有人认识李云。

    马龙脸色变变,转身出去了。

    李云知道他要去做什么,并没有管他。

    看来,今晚只有这么做,才有可能会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10点40的时候,华仔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电吉他,开始疯狂的唱歌,为比赛做着准备。

    而李云,则一口一口的喝着酒,一言不发。

    马龙从外面回来了,冲李云点点头,没有说话。

    10点50,一个穿着西装的身影从后台走出来,全场都安静了。

    “大家好,我是张有德。今天,要跟大家公布一件事,一会儿,我们11club会举行一次pk。这次pk的两名歌手,都是我最喜欢的歌手,获胜者,可以获得我发出的,十万元现金。”

    声音还没落,下面欢呼声一片,人们纷纷叫嚷着:“华仔,华仔,华仔……”

    张有德挥挥手,下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大家都认识华仔,但是,我想跟大家说,今天我们请来的另外一个歌手,也很厉害,他,是一个流浪歌手。”

    流浪歌手这个词一说出,全场出现了许多交头接耳的声音。

    “是那个大雨吗?我在朋友圈看过他的视频,唱歌还挺有味道的。”

    “我也听说了,这小子是个流浪歌手,住在野地里,走到哪儿唱到哪儿,挺有意思的。”

    “是吗?要是这么说,这小子的歌,真的值得听一听。”

    他们就在李云旁边说着话,李云默不作声的喝啤酒,已经喝了四小瓶了。

    唱歌的之前,多少是要喝点啤酒的,带着一点酒精的麻醉,才能唱出有味道的歌。

    就在这时,台上的张有德走到离李云最近的地方,伸出手,轻声说:“大雨兄弟,既然早都来了,上来,跟大家说两句话吧?”

    这句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李云。

    李云站起来,微微一笑,跳上了台子。

    重生以来,他每天在外面唱歌,走路,虽说吃得不是很好,可身体却越来越灵活。

    站在台上,往下一看,李云心里涌起了一丝感觉。

    这段时间以来,李云一直都在街上卖场,尽管观众越来越多,可街上毕竟是街上,环境简陋,音响简陋,各种噪音都在打扰他,让他不能好好的唱歌。

    如今站在舞台上,尽管只是一个小舞台,下面的人也不算多,可依旧让李云心神澎湃。

    “大家好,我是大雨。”

    李云接过话筒,淡淡的说了一句。酒吧的一角,传来了一阵口哨声。

    “大雨,我爱你……”

    那是个小伙子,李云记得,他白天听自己唱过歌。

    不过,李云没再多说,而是把话筒还给了张有德。

    张有德身后,那个叫华仔的歌手走出,双手一挥,下面的人们就疯狂起来。

    “华仔,华仔,华仔,华仔……”

    现场的氛围,一下子就被点燃了。

    张有德微微一笑:“好,时间已到,我们实行记名投票,随后,我们的工作人员会给各位手中发放五个卡片,每位歌手唱五首歌,每一首歌后,我们做一次统计。最后的结果,以五次平均为准。”

    他说完,便下去了。

    音乐响起,华仔已经唱了起来。

第十四章 pk大赛2() 
华仔的声音低沉深情,号称情歌王子,他唱的是刘德华的《忘情水》,一首老歌,让他演绎出新的味道。

    李云在旁边站着,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受着这首歌的优美。

    在前世,李云对刘德华十分敬佩,对他的歌,也是百般喜欢,所以听到这首歌时,也在认真的听。

    不得不承认,华仔的唱歌技术很高,每一个音符都拿捏得很准,掐动着每个人的心弦。

    酒吧里很静,只听到华仔在唱歌,歌曲高潮时,一群人开始叫起好来。

    一曲歌罢,低下便有人开始起哄。

    “华仔唱得那么好,那个大雨就不要唱了,直接认输吧!”

    “就是,一个街边唱歌的,也配跟我们华仔比?赶紧跪地求饶,我们饶你一次。”

    当然,也有一些听过李云唱歌的人喊着:“让大雨唱唱,大雨唱得很好听的,和一般的歌曲不一样。”

    反对的人喊道:“有什么不一样的,歌曲就是歌曲,他还能唱出花儿来?”

    就在这时,酒吧的门开了,哗啦啦的,进来了十几个人。

    这十几个人都是年轻人,是白天在广场上时,最忠实的一批听众,有男也有女。

    他们白天都加了马龙的朋友圈,刚才马龙出去后,先发了个朋友圈,通知大家,大雨现在正在11club进行pk,需要大家的支援,他们看到朋友圈后,便自发的来了。

    这是最忠实的一批听众,有的此时已上床睡觉,但看到朋友圈后,还是第一时间赶来。

    这群年轻人是有备而来,有人带了手鼓,为李云助阵。有人带了一堆小喇叭,发给了同来的每个人。

    而酒吧里,也渐渐的形成了两派,一派支持华仔,站在酒吧内侧。一派支持李云,站在酒吧外侧,门口处。

    酒吧很大,总共有三个区域,不过此时,大家都集中到最大的区域内。

    酒吧的服务员帮李云安好了音响支架,按照李云的要求,给李云找来了一个小凳子。

    一看到李云要坐着唱,台下传来了窃窃私语,不过,没有人大声说出来。

    一切调试完毕,李云轻轻的拨弄了一下琴弦,旋律一下子就出来了。

    这次,李云唱的歌,是他在山里过夜时,唱了一整晚的《途中》。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砺,李云渐渐发现,前世那些民谣歌手留下的这些民谣歌,都是有灵魂的。

    并不是说,自己知道它们的歌词和曲调,自己就能唱出每首歌的精髓。

    这些歌曲,每一首歌都有每一首歌的特点,迄今为止,李云觉得,自己体会得最深刻的,应该就是这首《途中》了。

    因为那晚在山里露宿,李云听到了万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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