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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军嫂-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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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她爸爸,一门心思地想让她嫁到周家,却从来不帮她想想辙,该怎么进周家,该怎么讨小周的欢心,属于那种只要成果,不管过程的人。

    刘芳很委屈,但也没办法,面对父亲的咄咄逼人和讽刺贬低,只能继续小声地辩解:

    “爸,是我没本事,可是,追求小周的女生多着呢!好多都是比我优秀的,小周也一个都没看上,所以……所以……”

    “所以,不是我不争气,而是小周太难追了!”

    刘洪东听到女儿的解释,烦躁地撸了撸头发,使脑门儿上那本来就已经上移的发际线,显得更往上了,乍一看光秃秃的脑门儿,跟个老头子似的!

    “这么着吧,往后你多跟那个韩明秀接触接触,跟人家学学本事,看看小周到底相中她什么了!相中她什么,你就学她什么,虽说她长得比你好,气质也比你强,可她毕竟是个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半老徐娘,就凭这一点她就不如你……”

    刘芳抬起头,小心翼翼地说:“爸,我跟韩明秀只是认识而已,没有一点儿交情的,也接触不上她呀。”

    刘芳没敢跟刘洪东说,她上次为了韩明燕,已经跟韩明秀闹了个半红脸。她爸爸要是知道自己和韩明秀已经不和了,肯定得痛骂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刘洪东就是这种人,要是韩明秀没用的话,女儿就是打了韩明秀,他也不会骂女儿一声的。但是,要是韩明秀有用的话,而女儿又得罪了韩明秀,那他都能把女儿骂得失去生活的勇气……

    所以还是别说了,反正她跟韩明秀之间的仇怨又不算太深,只是闹个半红脸而已。脸皮厚点儿的话,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刘洪东听了女儿的难处,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说:“正好我们团里杨营长下周结婚,这回我就要求营级以上的都带家属去庆贺,到时候韩明秀也能去,我把她介绍给你,你好好把握住机会,跟她成为朋友,往后多跟她走动走动,看看人家到底有什么本事,到底是怎么把小周给勾住的,等你学会了人家那身本事,小周不就乖乖地来贴乎你来了吗?”

    为了攀龙附凤,刘洪东也算是费尽心机,绞尽脑汁了!

    虽然刘芳并不想讨好韩明秀,也不想跟韩明秀成为朋友。但是,刘洪东要给她创造这种机会,她要是敢说个“不”字,就冲她爸现在瞅啥都不顺眼的劲儿,都能把她打死。

    所以,还是认了罢……

    ……

    第二天,霍建峰就带回了杨营长要结婚,团里组织营级以上的弟兄们带家属前去贺喜的消息。

    韩明秀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反正就是去参加个婚礼,去就去呗,正好也借这个机会认识认识霍建峰部队的人,跟他们接触接触,好为霍建峰攒点人气。

    霍建峰也很乐意带韩明秀去见他的战友们,有这么个优秀的大学生妻子,谁不想带出去显摆显摆呢?

    谁都有虚荣心,男人虚荣起来比女人更甚,不仅是霍建峰,就是别的男人,媳妇像韩明秀这么优秀的话,也肯定会恨不得天天带出去显摆,眼馋别人呢!

    所以,韩明秀虽然没太在意跟霍建峰去喝喜酒的事,但是,霍建峰却非常上心。

    他们团的何营长,娶了个当演员的媳妇,就跟得了什么绝世珍宝似的,天天跟大伙唠嗑的时候,三句话不离媳妇,每每提起他媳妇时,那叫一个得意。

    霍建峰很看不惯何营长的这个做派。他那个媳妇儿霍建峰也见过,要是真是个内外兼修的优秀女子,他显摆显摆也就罢了。但事实上,那女人轻浮,肤浅,虽说人长得还算漂亮,但人品和能力跟韩明秀都不能比。

    所以,霍建峰迫不及待地想把韩明秀领出去,特别是要给何营长看看,省得他总拿个石头块子当宝贝,没事总拿出来膈应人。

    “建峰,你说我穿这件白衬衣,这条蓝裤子好不好?”参加婚礼的前一天,韩明秀找出自己明天要穿的见人衣裳,跟霍建峰显摆了一顿。

    霍建峰看到那件有点屯的肥腿蓝裤子时,不由得皱了皱眉,“这裤子也太土气了吧?我看大街上现在挺流行喇叭裤的,要不,我给你也买一条?”“”

第577章 十八万() 
韩明秀看她们的生意这么忙,喝完橙汁儿后,就拉着霍建峰匆匆地进了百货大楼。不然他俩在这儿,小秋她们既要陪他们唠嗑,又要忙着招呼客人,都有点儿应接不暇了。

    进了百货大楼,小两口在百货大楼里溜达起来。他们先去了卖裤子的柜台,在那儿试了几条喇叭裤,最后韩明秀相中了一条浅蓝色的喇叭裤。

    一问价,要二十一块钱一条。

    这个价格在这个年代就算很昂贵的了,毕竟现在大家的收入都是三五十块,二十一块钱就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了,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呢!

    霍建峰见韩明秀相中了这条裤子,一点都没嫌贵,就爽快地掏钱买了下来。

    他很享受这种为媳妇花钱的感觉。

    虽然他知道媳妇有钱,不缺他这一条裤子的钱,但是能为媳妇做点事儿,能给她买件儿时髦的衣服,他还是很高兴、很有成就感的。

    没办法,大男子主义作祟,他就是想比他媳妇强,就算想罩着她,养着她,只是他媳妇太强了,无论他咋努力,都不赶她强,哎,可怜他的大男子主义……说多了都是眼泪啊……

    买完裤子,韩明秀没有立刻穿在身上,而是到了做衣服的裁缝那里把喇叭裤改了一下。

    她受不了这种裙裤似的裤腿,乍一看跟唱戏的似的,真不知那些人是咋有勇气把这种裤子穿在身上的,好不好看时不时髦先不说,主要是挡害啊。

    这种大喇叭裤,一走路裤摆就甩哒甩哒的,跟裙裤似的,骑自行车时裤脚子都容易绞进车副圈里,造成事故…。

    所以,韩明秀把喇叭裤一买到手,就立刻把大喇叭裤改成小喇叭。

    这样的话,喇叭裤就显得不那么夸张,很容易被人接受了。

    而且,改成小喇叭裤就好搭配衣服了。不然大喇叭裤那么夸张,上身很不好搭,搞不好就会弄得土不土洋不洋的,会辣眼睛。

    在改衣服的裁缝那儿,韩明秀把自己要改的小喇叭裤的样式详细地跟那个裁缝描述了一遍,还画了一张草图,让裁缝照着她的草图改。

    因为只改小腿的部分,所以改得很快。一个小时后,喇叭裤就改完了。

    韩明秀试穿了一下,觉得很漂亮,既时髦,又不像大喇叭裤那么雷人和突兀。

    只是这小喇叭裤太洋气了,她身上的衬衣跟这条小喇叭裤就有点不搭了。

    韩明秀想了想,又来到卖布料的柜台,买了一块跟她这条喇叭裤同色系的棉布。还买了一条同材质,比这个浅蓝色的色系稍微深点的布条。

    之后,韩明秀又回到裁缝那里,把布料和布条交给了他,又给他画了一张草图,让他帮忙做一件半截袖的体恤衫。

    这个年代的T恤衫,被统称为大背心子,都是那种白色弹力棉线儿材质的,上面印着一些进步的口号或者有标志性的图案等,样式非常简单,千篇一律的。

    韩明秀为了配得上那条小喇叭裤,特意设计了一个相对时髦点的T恤衫。

    虽说她要做的T恤衫也是跟大背心子一样是肥大款的,但却不是那种肥肥大大的,完全遮住身材的那种。而是稍微有点肥大,不让自己的身材那么显露,但却稍微有点儿显形的那种款式。

    这件T恤穿在身上,会有一种将她的好身材隐藏在衣服之下,却没有完全隐藏住,有一种若隐若现,朦朦胧胧的感觉,很具有神秘感,而且很时髦很漂亮。

    她还用那布条子匝成牙子,镶在领口和袖口,来提升这件T恤的亮点。

    这种设计,至少得十年后才流行起来呢,韩明秀这么穿,可以说,就是走在时尚的最前端了。

    裁剪做衣裳的时候,两口子就在百货大楼里溜达。韩明秀又给高大爷和高大娘,周叔和周婶各自买了一身的确良的衣裳。

    虽说这四位长辈并不缺衣裳,但他们不缺那是他们的,韩信明秀买是韩明秀的心意。虽然他们不缺,但韩明秀知道,只要她把衣裳买回去,他们还是会很开心的。

    倒不是他们图稀韩明秀这几件衣裳,主要是图稀韩明秀对他们的孝心。

    尤其是高大爷和高大娘老两口,随着跟韩明秀在一起相处的日子越来越长,高大爷和高大娘越来越把韩明秀当成自己的亲闺女看了。

    韩明秀对他们好,就相当于女儿孝顺他们,老两口当然高兴了。

    其实,在高大爷家住的这两年,韩明秀也没少花钱。尽管高大爷高大娘不要她的生活费啥的,但是韩明秀隔三差五就往家拎点肉,拎点菜,拎点水果……

    这些肉,菜,水果都是她空间里囤的,不需要她花钱。但是这些东西要是卖了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足以抵得上他们几口人在这儿吃住的钱了。

    不仅抵得上,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呢!

    韩明秀就是这样,她不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也想在高大爷和高大娘家住得心安理得些。所以也只有这样,她才能坦然地住在这里,毫无心理负担……

    韩明秀还给霍建峰和几个包子也一人买了一身儿。

    给霍建峰买了一件白的确良半截袖,一条浅灰色的裤子,还有一双皮凉鞋。

    夏天了穿点色浅的,凉快,皮凉鞋也很有必要买,倒不是韩明秀想给她男人臭美或摆阔,而是霍建峰的军用胶鞋太臭了,韩明秀受不了,就不顾他的反对,坚决跟他买了一双防臭的皮凉鞋。

    几个包子也不缺衣裳。

    高大娘的手很巧,也喜欢做衣裳,这几个孩子平日里穿的衣裳多半出自她的巧手。一闲来无事的时候,高大娘就会上商店去买块好看的布料,给孩子做衣裳穿。

    几个孩子的衣裳基本上都被高大娘给包圆了。

    韩明秀本来不打算给几个包子买衣裳的,但是霍建峰非要给买。他说今天家里人都买新衣裳了,要是不给他几个孩子买,他这当爹的心里过意不去。

    韩明秀听他这样讲,这才同意给几个包子一人买一身。

    后来,两口子一商量,又给小周买了一套运动服。

    买完这些,韩明秀的T恤还没做好呢。这会儿已经到了晌午了,韩明秀也逛累了,就提议出去吃一顿。

    听说簋街那边新开了一家羊蝎子,很好吃也很有名,韩明秀一直想去尝尝。正好今天有空,就拉着霍建峰到簋街去吃羊蝎子去了。

    羊蝎子:是指带有里脊肉和脊髓的完整的羊脊椎骨,因外形和蝎子有些相似,故而俗称为“羊蝎子”。

    在后世,羊蝎子常常会被人们拿来做火锅的汤底,炖出来的汤汁非常鲜美。羊蝎子低脂肪、低胆固醇、高蛋白、富含钙质,有滋阴补肾、美颜壮阳的功效,所以很受人们的喜爱。

    韩明秀爱吃羊蝎子,不光是因为羊蝎子好吃,也是因为它有这些医学作用,所以才格外偏爱的。

    俩人做三轮车到了簋街,直奔那家羊蝎子店,坐下后,韩明秀豪气的点了一大盘羊蝎子,准备美美的大吃一顿。

    吃不了也没什么的,反正她有空间,吃不了存在空间里就好了!

    这家羊蝎子店很火,顾客很多,点完菜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上来的。于是,韩明秀和霍建峰俩就坐在桌旁,一边聊天一边等菜。

    等菜时,偶然听到邻座的几个人在谈论首都的某个像章厂要倒闭的消息。

    据说,这个像章厂从前是全国人尽皆知的大厂子。光工人就有一百多人,专门生产各种材质的领袖像章。

    过去的那些激进人士,都会在右上衣的兜盖上别一枚领袖像章,表示他们忠于Gm终于dang,忠于伟大领袖mZD。就是普通老百姓,家里也会有几枚领袖像章,有啥场合的时候带出去,以此来表示他们的革命决心和立场。谁家要是没有像章,都得被当成反Gm看待!

    所以那个时候,像章厂可是个很火的单位,不过时移世易,那个D乱的年代已经过去了,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转变,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戴像章了。

    因此,像章厂的订单骤减,没有订单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厂子就难以继续维持了。加上厂领导的不作为,很快就导致厂子入不敷出,难以维持下去了。

    现在,经过上级的批准,厂子已经准备宣告解体了。

    这就意味着,一百多的工人即将失去铁饭碗,将要踏上自谋生计的那条路了。

    不过,处于人道考虑,上级允许厂子的领导把厂子卖了,用卖厂子的钱给这一百多名工人予以一定的补偿。

    像章厂位于亮马河附近,这个年代还属于京郊地区,因为位置有点偏,所以,厂子卖得不贵。

    五百多平米的大院儿加厂房才卖十八万。这要是搁在后世,十八万连两平米都买不上。

    此等好事,韩明秀当然不想错过。

    听到这个消息后,她的眼睛顿时亮了,悄悄地拉拉霍建峰的衣角。

    “建峰建峰,你听见没,五百多平米的大院儿加厂房,才卖十八万啊……”

    霍建峰并不知道后市房价的行情,在他眼中十八万已经是个遥不可及的天文数字了。

    看到韩明秀用“才”字来形容十八万,不觉惊讶得睁大了眼睛:“十八万还少吗?得多少人不吃不喝一辈子才能攒够这十八万啊?”

    韩明秀反驳说:“其实十八万真不多,不如咱们凑一凑买下来吧!”

    霍建峰的动作一下子顿住了,愣愣地看着韩明秀,半天才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媳妇,你说啥呢?没发烧吧?”

    在他眼里,他们小两口想买下十八万的厂子,简直就是做梦!就是一万八的他们也买不起呀,他们两口子现在连房子都没有呢,上哪整钱去买厂子啊?不可能的事儿嘛!

    “谁发烧了?我认真的!”

    韩明秀懊恼地扒拉开他的大手,心里真是郁闷极了。

    虽说她现在手头上没有这十八万块钱,但是只要她把她空间里的某些东西变现了,随时都可以弄到十八万呀!

    可是,这些又偏偏不能让霍建峰知道,霍建峰并不知道她空间里有那么多的存货,她也不打算告诉他,因为没法解释那些东西的来源。

    所以,就只能瞒着他了。

    不过,照现在看来,她还真得快点创业了,不然有钱不能光明正大的花这种滋味儿,真憋屈啊!

    因为憋屈,她连羊蝎子都没吃出香味儿来,吃完这顿羊蝎子,韩明秀就已经决定了,等她后天一有功夫,就去像章厂把像章厂买下来,大不了先不让霍建峰知道,等以后她创业成功了再说用创业的钱买下来的不就好了!

    ------题外话------

    亲亲们,昨天错误的章节已经改过来了,又加了些内容上去,把字都补齐了,真是对不起大家了,幺儿以后一定会注意的。

    另外,祝大家女神节快乐!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第578章 漂亮的衣裳() 
傍晚下班前,韩明秀的那件T恤终于做好了。更新最快

    浅蓝色棉布T恤,简洁大方,时尚漂亮,跟那条改良过的喇叭裤搭配起来,简直能引领当下的时尚了。

    韩明秀看着自己的这一身行头,非常满意。

    这身装扮既时尚又不显得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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