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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妖精!往哪跑!-第2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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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争抢小莎娜,两族怎么血拼,怎么打起来?他们不打起来,她又怎么完成任务?她这次完成任务,可是有可能得到很多因果点儿的。

    跟界灵的合作,是第一次,也是她实验果果理论的最重要一步,她不敢搞砸了。

    “你真的放我们走?”

    别说马丁了,就连德鲁自己都很诧异。祖辈流传下来的记忆告诉他,人类的教会和那些戏谑蝙蝠都是一丘之貉,都是和狼人不死不休的存在。

    人类的教会比吸血蝙蝠还狠,不光是对狼人斩尽杀绝,对所有非人类的异族都秉持着斩草除根的理念。

    只要遇到了人类教会审判所的骑士,他们都是殊死搏斗。眼前这个骑士长眼睛里毁灭的火焰是不会骗人的,他是真的想将自己斩于剑下。

    可是那个祭祀小妞是怎么回事?一双眼睛到现在还平淡无波,看着自己的时候,别说杀意了,就连涟漪都没有,难道这背后还有其他的阴谋?

    德鲁眯了眯眼,他从不怀疑人类的狡诈,这一点就连族内最智慧的长老都不会掉以轻心。

    但是眼前这个祭祀说完,就拉着骑士长向后退了几步,只将那个跟米歇尔玩的很好的小女孩儿拉到了自己身边,两只小狼崽子她连动都没动一下。

    “我从来不说谎话。今日放你们离开,若是再让我发现你们擅自进入人类族群,杀无赦!”

第1135章 孟极寓鸟,两族亲(22)() 
距离将德鲁父子三人赶出镇子,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内,整个镇子的镇民都已经成为了神主最忠实的信徒。

    除了第一次见证了司墨展示神迹的镇民口述,其他的镇民在司墨和骑士长各自露了一手魔法和武技之后,也都心甘情愿成为了教会的一份子。

    谁让圣女大人亲口说过,凡是加入了教会的家庭,教会会免费为不到十岁的孩子测试资质,如果是好的苗子,就可以进入教会的武技院和祭祀院学习呢?

    要知道,穷苦人家能够吃饱饭就不错了,能够上学,能够修炼武技魔法,那都是贵族才有的权利!

    别说村民们震惊,就连马丁在一开始都不同意司墨这样的做法。

    “圣女大人!贵族的传统怎么能够这样轻易改变?”

    马丁本身出身大贵族,对于贵族的头衔很是在意,更是竭力维护贵族权利的一份子,这一点从他出生就已经被决定了。

    然而,在听司墨解释了什么叫“储备资源”以及“低级贵族”之后,他的这种想法就悄然改变了。

    不论是作为公主,还是做为圣女,司墨的这个决定都没有错。如今国内的权利都把握在一两个超级大贵族手里,即使是马丁这种普通的大贵族,都没有办法分到一杯羹。

    在教会中更是这样,几乎所有的主教都是出身于这种超级大贵族。其他人根本就没有机会。

    可是超级大贵族即使努力繁衍,也不可能会出现每个人都是修炼武技或者魔法的好苗子。所以,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不论是宫廷还是教会,在未来的百年内就会后继无人。

    与其这样,还不如在民间多发展一些低级贵族,这些贵族不能世袭,只能够风光一代,但是他们这一代却可以发展出很多有好基因的后代。

    当这些后代成长起来,就是另外一批低级小贵族,从这些低级贵族里面选传教士、普通祭祀,更以高阶贵族的头衔吸引他们奋力向上,这是形成良性循环的一种基本模式。

    被她这番理论洗脑后,马丁也不得不赞同圣女大人,或者说苏珊公主殿下是一位有远虑的领导者。他原本忠于教皇的心都稍稍有了偏移。

    司墨不知道他的这些想法,她目前要做的就是争分夺秒,尽量多的影响人类的城镇,争取在血族和狼族开战的时候,人类能够少受点儿池鱼之灾。

    另一方面,她并没有忘记这一个世界的主角——小莎娜。自从那一天晚上开始,司墨就将小莎娜带在了身边。

    对莎娜的教育亲自过问,并且让她加入了唱诗班,开始为神做咏唱。

    “我说,你这样做真的好吗?把他当女儿养,而且还亲自教育忠孝节义……我说小墨,你就不怕他回到妖界真跟你翻脸啊?”

    一天,结束了课程,司墨将莎娜送到通往镇子的小道上,在莎娜扭头和她挥手道别的时候,果果终于忍不住“良心”的煎熬,问出声来。

    “怕什么?我又没害他!本来他就是欠教育,我这是帮他补上这一课,怎么了?

    再说了,之后我还要指望他周旋在血族和狼人族之间呢,要真是个‘缺心眼子’,弄不好我们任务都完成不好。”

    对于果果的担心,司墨是一点儿都不在乎。对方的修为不如自己,地位不如自己,难道说还能翻出自己手掌心?

    再说,他们现在是在做任务!是在任务世界!所有的牺牲都是应该的!而且谁让对方倒霉的进来的时候摔了脑袋,失了记忆?难道运气不好也要怪她?开玩笑!

第1136章 孟极寓鸟,两族亲(23)() 
塔卢斯小镇的日子过得有条不紊,教堂在建造,信徒们随着被教义的日夜熏陶也更加忠诚,因为司墨和马丁的到来,矿工们再没有出现过因为劳累生病,但是没有办法医治的情况。

    塔卢斯山上并不只有塔卢斯镇的人,山的那一边是另外一个名叫麦来思的小镇,在这个镇上住着塔卢斯小镇的拥有者,麦斯骑士。

    因为大家都在矿山工作的原因,不过一个月,教会来人到塔卢斯小镇建造教堂的事情就被麦斯骑士知晓了。

    一开始他并没有当做一回事。塔卢斯山紧邻塔克斯山脉,已经处于王国的边缘,当初他自请来这里做小地主就是看中这里偏远,不会受到王国和教会太多的管制。

    当他到了这里,发现这里竟然连教会都没听说过,就更加满意了——既然教会连这里都没有设立教堂,那就说明这里根本不用交教会的教堂税。

    这一部分税收他就可以放在王国的人头税里,富裕出来的直接就进入了他自己的口袋。

    以往也不是没有传教士想要在这里建功立业,可惜这里的村民根本就不尊教化,能够制服他们的只有绝对的力量。

    一般的传教士是不会得到教会的真传,而审判所的骑士更不会没事儿到这种穷乡僻壤来传教。

    所以一直以来,麦斯骑士一点儿都不担心。他以为,这一次的传教士又会像以往几次一样,来不了两天,受不了村民的愚昧蛮横自然而然就会离开了。

    所以,当他在自己的城堡里喝着葡萄酒悠闲地看着远山琢磨着要不要去森林里打个猎的时候,他的管家敲响了他书房的门。

    “骑士大人。”

    即使麦斯背对着他,管家依旧很是守礼地鞠了一躬。

    “说吧,又有什么事儿?”

    麦斯心里其实有点儿不耐烦,他辖下只有三个小镇,其实所谓的镇务也不过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谁家的耕牛太老迈希望能够买一头新的耕牛啦;或者谁家的婚丧嫁娶要慰问一下啦;又或者谁家的儿子调皮摔断了腿……

    偏偏这个管家还将这些事情事无巨细地都给他报上来,这些事情直接找人解决了不就是了吗?耽误他赏景狩猎的心情!

    所以他这一张口,语气里就是满满的不耐烦。可是偏偏管家就像没听懂他话里的不耐烦一样,依旧有条不紊地开口:

    “大人,镇上刚刚下工的矿工头乔斯刚刚来说,从塔卢斯镇矿工嘴里最近经常能够听到关于他们镇上修建教堂的进度,以及那两个教会来人的情况……”

    “行了行了!不就是教会派来传教的吗?这些年来,来传教的还少了?你看哪个修起来一个像样的教堂了?”

    没等管家说完,麦斯骑士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同时转过了身来,一头棕发修剪得当,但是配上常年养尊处优养出来的双下巴,看上去就略微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了。

    “就是这点儿事儿?”

    管家被自己的主人打断,内心叹了一口气,就不能等他说完吗?可是他也不是不懂察言观色,伺候了麦斯骑士多年,他这样的问话表明他已经濒临发火的边缘。

    “骑士大人之前一段时间说要去游猎,老仆已经准备好了马匹、随从,不知道大人什么时候打算出发?”

第1137章 孟极寓鸟,两族亲(24)() 
麦斯骑士听了管家的“谏言”,原本皱成了包子的脸立即就变得如同秋日晴朗的天空一般,万里无云了起来,他开怀地一咧嘴:

    “不亏是老琼斯,就跟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我去换套衣裳,咱们现在就出发!”

    待麦斯骑士换了骑装,手中拿了上好的弓箭,腰间配了他最喜欢的长剑之后,他便出发了。完全没有看到送他出门的老管家眼中一闪而逝的红光。

    “子爵大人,今天你晚上就开始血洗这小镇吗?”

    麦斯骑士一行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大道的尽头,管家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面貌英俊的年轻人,一身黑色的斗篷将他的身形完全掩盖,只有一张雪白的面容让人瞧的格外分明。

    “先不急,等麦斯那个蠢货在林子里遇见狼人再说。我听说前段时间那个传教士把德鲁那个蠢货赶出了塔卢斯镇,以德鲁那家伙的脾气,看到麦斯滥杀野物,肯定会出手阻止的。

    等麦斯那蠢货和德鲁交上手,你们就去助德鲁一臂之力,等麦斯那家伙身首分离,我倒要看看的以不沾不必要血腥为教条的德鲁要怎么去见他那些古板的同族。”

    管家琼斯脸上闪过一丝残忍的笑意,他身边的黑斗篷青年闻言恭敬地行礼称是,随后便如同出现一样,无声无息地再次消失。

    独留琼斯一个人看着巍峨的卢克斯山脉摸了摸嘴边的两撇小胡子:“伯爵大人传来的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真的是圣女……还真有点儿棘手啊……”

    另一边,麦斯骑士摸着自己胯下的骏马,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这一片山林都是他的领地啊!这领地里的飞鸟走兽可都是他的财产!

    看着前面探路的猎狗,以及身后跟着的十来个仆从,他心中很是得意。王都那些大贵族们天天拼死拼活,不就是为了那点儿权利和钱财?

    看看他,天高皇帝远,有自己的小镇,有自己的林子,不高兴了就在自己的庄园喝点儿酒,叫几个镇上的处女们来玩玩,高兴了就骑马来打个猎,就跟土皇帝一样的享受!

    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这样的生活,岂不是比那些大贵族们还要来的惬意!

    突然,他眼前一晃,一头驯鹿便出现在了视野里,他顿时兴奋地搭弓射箭,这驯鹿今天他要了!晚上就吃烤鹿排了!

    他这边一箭射出,便一马当先地奔着驯鹿逃跑的方向追去,远处的猎狗也已经闻声而去,身后的仆从更是一夹马腹,追赶着他的步伐向前狂奔。

    树林里不比马场,很多的树枝横丫,麦斯骑士这些年虽然没少打猎,但是真正的骑射功夫早就已经荒废了。

    是以这些枝丫对他的影响不可谓不小,追着追着,那只驯鹿便被追丢了,他愤恨地拔出腰间的长剑,直接砍向了旁边的一棵大树。

    “混蛋!这些树是怎么长的!一个个都正好挡住我的去路!是哪个混蛋负责林子的修剪?竟然留了这么多枝丫在这里,等着秋天结果子吗?!”

    他身后的仆从面面相觑,这森林里的树木本来就不是奴隶们修剪的范围,麦斯骑士这脾气发的很是莫名其妙,可是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提醒他,也就都默默低了头不做声。

    只有一个穿着白色猎手服的男子一拉缰绳,探过头来:“老爷不要急,这些树木长在这里扰了老爷狩猎的兴致就是该死!等咱们今天满载而归,就把这些挡路的树都命人砍了!”

    他说的话讨巧,令麦斯骑士的脸色好看了一些,对于男子的建议倒是颇为满意:“对!给这些树都标上记号!下次再来,我不希望还见到这些树!尤其是这棵!”

    一边说着,一边狠狠再次砍了一剑,方才气哼哼地向前而去,没有注意到,远处丛林里一双绿色的眼睛闪过一丝恼意。

第1138章 孟极寓鸟,两族亲(25)() 
教堂的建设很顺利,原本司墨来传教,包括教堂的设计图纸等等都是教会早就都准备好的,她只需要展示给镇民们看,不需要自己亲自设计,这让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她虽然穿越过不少世界,但是这种西方风格的建筑,她完全不在行。就算有了苏珊公主从小到的记忆,也不能让她随随便便就变成一个建筑学家。

    这段时间,她更多的用来修炼。白天,她跟着马丁骑士长学习武技,如何使用骑士的单手剑、双手剑、骑士盾以及长矛。

    这些武器司墨从来没有接触过,近战她真正精通的也就是大刀,还是根据刀谱学来的。而长矛这类的,她别说接触了,就连看都少。

    所以在学习的时候就异常认真。作为一个修炼狂,在真正用心开始学习的时候,就会格外的专注认真,她的这股钻研劲儿,就连马丁其实都极其意外。

    在这种认真的态度为前提下,司墨在骑士武技这方面的修炼,可以说用一骑绝尘的速度,在奔向高手的道路上狂奔不止。

    作为一个师父来说,没有比发现自己的徒弟天赋异禀又刻苦专注更加欣慰的了。司墨认真努力,马丁也就更加严格用心。

    短短一个多月,司墨舞起大盾来,就已经有模有样了。如果不是因为重型铠甲因为重量问题没有被带在身边,估计她对于骑士冲锋也可以熟练掌握了。

    对于她的进度,马丁骑士长非常满意,他不止一次在写给教皇的信件中夸赞圣女的灵性、悟性以及肯吃苦的耐性。

    而夜间,司墨也并没有放弃自己原本功法的修炼。要知道,她现在能有威慑众人的力量,最多的还是依仗她那“装神”的能力,这一切都源于她自身的妖力。

    在这个教会的世界背景里,只有魔法并没有什么妖术和道术,但是在司墨看来,不论是什么样的力量,都是调动天地灵力为己用罢了。

    区别只是在于,妖术或者道术大多数是将天地灵气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再存在自己的身体内,与人斗法的时候将这些存在身体里的力量直接用出来。

    但是魔法却只是在身体里栽种了一颗种子,这种子魔法师不断的修炼,逐渐壮大了与天地灵力沟通的渠道,最终能够达到体内和体外的共鸣,从而使用魔法。

    越高阶的魔法石,体内种子和外界沟通的能力越强,能够调动天地灵力的数量也就越多。

    而她在学魔法方面并不是天才,不能够通过那一本传教用的教义就体会出一套魔法来,但是她有她的办法,她可以直接摒弃种子那一关,用自己体内的妖力与外界达到共鸣。

    当初她第一次试验的时候,没有控制好,差点儿将王宫的花园给毁了,从那以后,她就知道了自己的想法可行,这才有了她后来在圣女选拔时候的惊人表现。

    如今这个办法更是随着她的运用而日益成熟,甚至由于她的妖力没办法归在这一个世界各大元素的种类之内,使得她几乎成为了一个“全系魔法师”。

    当然这一点除了司墨自己,没有人知道。就连骑士长也只见过她使用“光明魔法”,也就是神之降临。不过,这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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