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十面霾伏-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陶父也笑:“那是,一天到晚听他们谈这个,耳朵里面老茧都长出来了!不过你们突然多出这么个竞争对手,也挺难办的吧?”
陶璧答曰:“这您放心。目前在国内,这个领域我们是龙头,前期这么多工作可不是白做的。名气、信誉、还有技术,都搁在那儿摆着呢!这些都不是一朝一日能成的。再说,这预算到时候下来了,钱还不是要从您这儿过嘛,哪个省多少,哪个项目多少还不是您这部里出意见嘛。”
陶父看他一眼,“滑头!这回只怕没你想得这么简单。”
陶璧:“是因为AF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陶父听陶璧这么一问,倒是挺意外的。“你小子挺灵通的啊,这么快就得着信了?”
陶夫人端来两杯茶,往父子俩中间一坐,插了一句,“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尽和你爸爸聊公事了!也不问我好不好?”
陶璧接过来先闻了闻香气,再啜一口,道了声好茶。放下杯子,挠了挠陶夫人的手背,“您的手艺真是没话说。我一看您这满面春风的,就知道一定是打牌赢了不少,是也不是?”
陶夫人呵呵地笑,“什么赢不赢的,就是打发个时间!颜斐那小伙子怎么样?相处的还不错吧?”
陶璧:“说起这个,您给您那好闺蜜蒙了都不知道,什么亲戚,还不就是裴姨的儿子。”
陶夫人;“哦?那是为何兜这么大个圈子?还藏着掖着,当神秘人物呢。”
陶璧:“我以前在S市的时候实习过一段时间,他是那时候的学生。也不知道碰着什么巧了,知道我住在他妈隔壁,这是给我搞个惊喜呢。这么大的人了,性子还这么跳脱,叫人说什么好。”
陶夫人:“哎呀!这真真是极好的!”
陶父也说,“的确很巧。”
陶璧继续扯:“反正也算是熟人了,他那么大不想跟父母住,就在我那儿待着也行。裴姨离得也近,也方便。”
陶夫人:“你们年纪相差不大,应该正是说的上话的。你性子冷,有个人闹闹你也不错,总比王少爷好。”
陶璧:“……绍业哪里惹到你了……”
陶夫人:“咦?你还不知道?叶迺玺昨天带着人回家跟叶老爷子摊牌啦!说是要去国外领证什么的,叶家上下乱成一团呢。”
陶璧:“这么迅速?”
陶夫人:“是啊!我听说是王氏的小公子的时候可吃惊了,还心想王老爷会不会有不止一个儿子呢,结果一问名字果然就是他。我说,这事儿你没掺和进去吧?”
陶璧:“没!我怎么可能掺和!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的,他俩瞒得可紧。”
陶夫人拍掌:“就是嘛,叶迺玺这么多年没提这茬,突然又搞了这么个反转,真是厉害!”
陶父:“你这么入戏干什么。”
陶夫人:“而且这次还祭出了个杀手锏!”
陶父&陶璧:“啥?”
陶夫人:“叶迺玺从国外带了个儿子回来,身份鉴定也出了,确实是他的种!”
陶父击掌:“的确好手段!”
陶璧:“……”
陶夫人对陶璧说:“你和叶迺玺、王少爷都走得挺近,等会你爷爷估计要问你这事。”
陶璧:“这事其实我也不太清楚。”
陶夫人突然转了话题,“你不会也跟他们一样吧?”
陶璧想也没想,条件反射就是否定:“当然不是。”
陶夫人放下心来。
陶璧突然有点遗憾这么坚决把这件事给绕过去,甚至还有点希望陶夫人多问几句,只可惜陶夫人并没在意。
吃饭前,终于见到了爷爷的面。
陶璧算是从陶老爷子嘴里才得知叶家地震的原委。
原来叶迺玺几年前在国外找了代孕,通过人工授精,搞了个儿子出来。这事竟然瞒过了各种眼线,直到前几天才把小家伙给领回叶家让叶老过目。而且还顺便捎上了王少爷,虽然不是娶媳妇吧,给长辈敬个烟、端个茶还是要的。叶老爷子虽然当场还是没同意他们的事情,不过对曾孙子还是和颜悦色地留下来了。
据说叶老爷子点着叶迺玺的脑门直戳戳:“连代孕都搞了,你怎么就不能找个女人过呢!”
陶璧可以想象叶迺玺铁板一块的样子,这家伙从小就是特别有主意。
都是歪主意。
陶璧琢磨着陶老的口气,看样子虽是没同意,但离默认也不远了,不由在心里给了叶迺玺一个拇指。
又想起一个多月前自己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小孩,要就真是叶迺玺的儿子的话,只怕叶老是要打从心里宝贝着的——跟叶迺玺小时候长得简直一模一样。
陶老爷子看他沉默地站在一边,知道他跟叶迺玺关系铁,因此也不再多说。毕竟这种事情连血缘嫡亲都劝不动的话,做兄弟的其实也就只能看着而已。
陶老爷子抽了根雪茄出来——就是陶璧从艾德温那里淘来的——放在鼻子下面闻一闻。
“你知道男人为什么喜欢雪茄吗?”
陶璧没想到他爷爷竟然问了这个问题。思索了下便道,“哥伦布在探索新大陆的时候,在古巴发现了当地的土著人利用棕榈叶或车前草叶将一种干燥的草叶卷起来抽。他们对这种当地特产的植物草叶十分有兴趣,并见到那些印第安人把叶子晒干后燃烧吸取其烟非常享受。于是就把这种植物的种子带回去大面积种植,将其主要的叶子卷成雪茄,剩余部分则制成香烟和其它燃烧烟草。抽雪茄就渐渐成为了欧洲贵族的时尚潮流。这玩意儿民国的时候传到我们这里,徐志摩将英文cigar翻译,因其燃灰白如雪,其烟草卷如茄,故而得名雪茄。如今,成功男人将它作为一种标志,就像酒和女人一样。”
陶老爷子笑眯眯地看着陶璧侃侃而谈,也不打断。但是——
“其实你讲的这些典故我一点都不懂。什么哥伦布,徐志摩,好像是挺有名的,不过我不关心。告诉你我为什么爱这东西。”
陶老爷子一边说一边动作,只见他依依不舍的把那根粗长的雪茄拿离鼻下,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把小钢剪刀,干脆麻利地剪下了密封的雪茄头。那个刀口看上去既大又平顺,一看就是熟手工。
陶老爷子把切口的地方拿给陶璧闻,一股香气扑鼻而来。
“这剪是第一步,要稳、快、准。不稳不快或不准,切口就不好,就会影响抽烟时候的顺畅,燃烧的平稳,香味的散发和口感。做男人也是一样,懂么?”
陶璧点点头,接过打火机来点火。
陶老爷子把雪茄凑过去,在与火焰相差半寸距离的地方,将雪茄头慢慢旋转,直至每一处都烧得平均,才送到嘴边品尝。
烟雾立刻就缭绕起来,仿佛把老爷子置在云中。
从陶璧的角度看过去,老爷子表情姿态都是一派自信沉着,又带着柔和享受。
他突然觉得抽雪茄是件很酷的事。
陶老爷子看上去像是处于极度放松和悠闲的状态,细细地品味着喉间烟草所蕴含的味道,轻而缓慢吐出烟雾,可惜旁人只能闻之一二。
陶璧突然有点明白,那种人与烟合而为一的感觉,雪茄与男人一样浓烈,你会分不清到底是人抽雪茄还是雪茄驾驭你。
这种仿佛有胜负之分的享受的确是男人喜欢的游戏。就像做…爱一样。
“这种,”陶老爷子指指自己的喉间,“喉咙间弥散的强烈味道,会让男人的自我强大感也随着烟丝的燃烧油然而升。只有经历过的人、富有底蕴的人,才会在手里握着这种粗壮有力的烟草卷时感到自信和从容,否则你就会被它击败。”
怪不得许多硬汉都喜欢抽雪茄,这也的确彰显了他们的强势。
“知道我为什么跟你说这些吗?”
“爷爷一定是觉得我还不够成熟。”陶璧讨好地笑了笑。
“不,你从小就想得比别人多。”老爷子摆摆手,“对别人,不管是你的那几个伯伯还是堂兄,我都可以直话直说,叫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去做,并不管什么对不对、好不好。但是你——”
烟灭了,老爷子把手一伸,陶璧这次有经验,乖乖地点火。
“——你总是想法很多,又不爱说出来。当然了,我决定的事,大多数反对也没用。所以,我知道家里很多事情你是不想插手的。”
“瞧爷爷说的,我只是偷个懒罢了。但凡有需要,我还能不上阵吗。”
“小家伙不用来给我耍花枪。我可不是教训你。”陶老爷子吞着云吐着雾,“这招棋你算是走对了。我以前只管想着有了枪和权,还怕其它东西得不到?就是漏了这钱,也是顶顶要紧的。尤其是现在这个和平年代。我们家算是反应慢了。那个矮子到底是老奸巨滑,棋高一着啊。”
陶璧一听说起这个也正经道,“也不算太晚,这些年好多……不都重新分配了吗。只要大伯二伯稳稳的,后面都可以慢慢布局。”
“这些会叫他们去想办法的,多亏你开了个好头。你堂兄来跟我说的时候,我一开始也没在意,这几年才越想越不对劲。辛辛苦苦、战战兢兢为了什么?还不是图个子孙后代能过上好日子呦。又不是学那起子不要脸的尽往国外跑,只是后路要留好。我今天把你叫来,就是跟你说,就算你是自己在外面经营,怎么说也是我陶家的人。懂么?别给我软掉喽!”
陶璧一听就知道这说的是跟汪家打擂台的事呢,连连点头。
又想起一桩,“陶莹的婚事也是为着这个?”对方可是管着证监会那摊子。
“不错。不过我们家不搞那套强的,两个人都看中了,挺好,呵呵。”讲到孙女的喜事,陶老爷子倒是笑得爽快。“你也要加把劲,什么时候把孙媳妇带回来让我老头子看看呀,哈哈哈哈哈。”
陶璧只好跟着赔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
清晨。
日出不过片刻,天就亮了起来。
太阳挂在山脊上的树梢后面,逐渐散发它的灼热和光芒。
然而它的轮廓却不那么清楚,因为雾霾始终不曾散去,四周一片静谧。
这是已经快要入秋的时节。依然透着绿意的草地上,水气凝华成冰晶后又融化成露珠。
陶璧与颜斐并列俯卧着。
颜斐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精巧的测风仪,用手举着收集了一会儿数据。
“5。4米每秒,微风。”颜斐说。
陶璧没说话。
“你先来还是我先来?”颜斐又向他那边挤了挤。
陶璧瞄了一眼靶子,笑了笑,“既然你这么专业,那就请吧。”说着歪了歪头。
颜斐当然知道这是讽刺,不过陶璧歪头的样子看上去很可爱,一点都不像快三十的男人,反而有种少年得意,看得颜斐恨不得扑上去把他吻倒。
不过他还是忍住了。
野外play什么的,还是等以后感情稳定了再说吧,现在可不要把陶璧给惹恼了。
颜斐一边在心里脑补,一边拿起一夹黄澄澄的五发装58弹,压入狙击步枪的弹仓,然后拉动枪栓。
“哗啦”一声,上了膛。
透过瞄准镜看出去的话,视野会比平时显得更加清晰透彻。
一切就绪,颜斐开始用枪上的十字星对准目标。
这时他才发现他们的位置相对靶点来说其实有点低。可是想换地方的话,又怕陶璧嘲笑他。
以前他们俩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学生。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颜斐总是处于下风。那时候他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颜斐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思,总觉得不管什么他都不想输就是了。
尽管他对陶璧可以无限容忍。
当然陶璧也没什么需要他容忍的地方。也许问题就出在这里,如果陶璧不那么强势精明,愿意多依靠他一点就好了。
不过那样的话,也就不像陶陶老师了。
俯卧的姿势让颜斐感到不怎么舒服,他关上保险,停下来调整瞄准镜的仰角,并仔细地加上了风向偏差。
再次趴下来瞄准,颜斐把脸贴在粗糙的枪身上,用厚实的肩膀紧紧抵住枪托,眼睛则一动不动地盯着瞄准镜中微微发抖的十字准星。
天有些热,颜斐的额角不自觉冒了些汗。
山风从指间吹过,凉爽的味道带来一丝悠然从容。
“慢慢瞄准,不用着急。”他这样在心里告诫自己,右手食指开始缓慢地加力。
砰——枪口冒出了一缕白色烟雾。
“六环。”自动报靶机立刻显示出子弹着点位置。
颜斐皱了下眉头。他略微调整了一下瞄准镜,风好像比刚才大了一点儿。
俯下…身再一次尽力瞄准,这一次比之前更加专心。
可是在扣动扳机的时候,他明显觉得,自己的食指变得有些僵硬和浮躁,不复之前的自信。
理智上他告诉自己沉住气,但是身体却没那么听话。
砰——
“五环。”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还不如上一枪,但是报靶机显然没给他面子,依然立刻就宣布了成绩。
颜斐有些郁闷的起身,抓起身边的矿泉水喝了一大口。
他没有继续打下面的三发子弹,因为他知道如果这样连续下去,肯定不会更好,能保持五到六环就不错了。可是这离他的预期差的优点多。
他喝得有点儿急,水顺着嘴角往下流,与脖子上的汗水混合在一起。
陶璧依然侧俯在草地上,丝毫不曾动过。他身上穿着迷彩服,整个人就像一块生满苔藓的大石一样横在那边。
但颜斐知道他正在看着他。
“你先来吧,我等会儿再接着打。”颜斐说道,又接着问了句:“要不要重新测风速?”
“不用。”陶璧答了一句,利落地翻过身托枪瞄准。
只见他将瞄准镜对着目标聚焦,然后旋动调焦钮。瞄了一会儿后,就慢慢地扣动了扳机,稳稳地。
砰——
“十环。”报靶机欢快地报出环数。
陶璧面无表情地移开枪然后重新瞄准。和刚才一样的步骤。
砰——
“十环。”报靶机勤奋地报着数。
砰——
“十环。”
砰——
“十环。”
砰——
“十环。”报靶机依然敬业地报着数。
陶璧打完自己的五发子弹,朝颜斐抬了抬下巴。
如果说刚才颜斐还是在和陶璧较劲的话,那么现在则完全是羡慕和仰慕了。
若不是对陶璧的履历还算是比较清楚的话,颜斐都要怀疑他面前这个笑起来好看得不得了的男人是个特种兵了。
“你刚那一手是传说中的幻影测风吧!我擦,太碉堡了!”
颜斐口中说的幻影测风其实不是什么神秘的技能,只不过需要一些训练和经验而已。
原理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通过瞄准镜观察地面的热波形成视觉影像。测距的时候,将瞄准镜聚焦在目标处,然后旋转调焦的钮,使景物变虚,此时升腾的地面热波会变得非常清晰。这其中的道理恐怕只要是学过初中物理里面的光学这一章的人都能明白。但是实际操作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
通过瞄准镜观察到的热波是垂直,还是倾斜,或是水平,可以判断风速的大小。当然这适用于天比较热风比较小的时候。刮西北风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雕虫小技而已。”陶璧得意地扬扬眉毛。
其实这是家学渊源,陶家子弟没有不会拿枪的人。就是陶璧的堂妹陶莹,如果搁在一般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