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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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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很生涩,没怎麽考虑过取悦对方,只是很实际地想 : 性是一种相互吞噬的行为,陈秋在要著他,他也可以要陈秋吗? 於是顺著陈秋的撞击,摆动著腰,肆无忌惮地游走於陈秋的身子上,手掌所经之处莫不细腻如丝,像一颗会发热的暖玉,教人好生喜爱。他听到陈秋低哑的轻吟,便像是受了鼓励般,搂著陈秋的脖子,啃食著他的身体。互相啃食,互相取悦,快乐地堕落。

  原来春情只是那麽一回事——

  外面,天已开始亮了。林春原以为陈秋正在熟睡,他将手伸出床外,用了好些力气才能做到,然後审视著自己跟昨日可有不同,答案是 : 没有。那一只手还是瘦得像鬼爪一样,染上窗外透入来的蓝光,看著竟有点诡异。外面已是一片清亮的蓝色,树叶给染成墨蓝,云也是浅蓝色的,这种天色使林春想起忧郁。

  身後的人动了动,陈秋的手原本是松松搭在林春腰上,忽然收紧手臂,一条腿叉入林春腿间,脚板贴著他的脚背,陈秋近乎是傻笑似地咕哝著 :「早晨。」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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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86(美攻平凡受)

  …没记错的话,接下来会有点纠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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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一窒,不知道要怎麽接上话,不如说他料不到陈秋这麽快醒来。嘴唇翕动几次,生硬地挤出两个字 :「……午安。」

  「那晚安。」陈秋噗一声笑出来,他们在玩小学生的游戏。小学时,他们跟朋友正经说句「早晨」,对方就会煞有介事地说「午安」,末了就会有人出来吐糟说 :「我还晚安呢! 接著再轮到你说早晨……」

  「你的声音听起来很怪,很乾,像磨擦砂纸的声音。要给你倒杯暖水吗?」陈秋说著,便放开林春,推被而起,自地下捞起一件昨晚穿过的衬衣,便趿著拖鞋走去厨房。被窝里少了一个人,清晨的寒风便从罅隙偷窜入来,林春先是猛地一抖,两臂爬满鸡皮疙瘩,便打了两个喷嚏,忙从床头抽出一张面纸擤鼻涕。

  陈秋回来,将一杯暖水交给林春,要他双手捧起来。水温透过塑胶杯传到掌心,他有一种烘著火炉取暖的错觉。陈秋也低叫几声,说早上冷得紧,也把两脚缩回被窝,单人床小,两个大男生挤在一起,两双脚无可避免交叠起来,却浮起阵阵暖意。林春喝了一口温水,润泽了那乾得生痛的喉咙,声音才没那麽沙哑 :「谢啦。」

  「还好吗?」

  林春坐在床上,陈秋已躺下来,侧枕著枕头,两手缠上林春的腰。说起来,陈秋不愧经验丰富,耐性奇佳,做了很多事前工夫才入戏,有弄痛他,但没弄伤他,完事後又将林春背到浴室,将两个人的身子都冲洗得乾乾净净,才肯放他回去睡觉。

  因此现在的林春感觉还好,就是四肢发软,腰像被折断了一次那般,刚坐起来时,後穴有点痛,大概是有轻微的撕裂,也不算严重。然而,他可说不出口,只是扭过头,反问 :「你指哪方面?」

  「各方面。比如说身体痛不痛、服务配套、还有技术问题等等,看客官是否满意小人的服务。」陈秋慵懒地笑,两人折腾到半夜才睡,可陈秋仍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倒是林春眼下已挂了两抹暗影,眼白也有些血丝。

  「服务? 应是我服务你,而不是你服务我。」林春轻轻回避那一连串尴尬的问题,唇边挂了一抹很清淡的笑容 :「我不是想将什麽责任加诸於你身上。但是要……要我像昨晚那样做那些事,可是不容易的。你要记住,因为是你,所以我才依了你。」

  「知道了,知道了。」陈秋将他揽得更紧,把脸贴上他的腰,半是痴迷地说 :「如何能忘得了。你到底是我第一个男人。」林春原以为陈秋会说什麽绵绵情话,谁知他还是占自己便宜,使他哭笑不得 :「够了你。怎麽说得好像是我睡了你,明明是……」你睡了我,但这四个字,林春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他脸皮薄,又不争气地脸红,幸而在一片澄蓝的清晨中,不是太明显。

  林春喝过水,坐起身探出出床外,把水杯放回书桌。他有点想睡个回笼觉,可腰被陈秋圈住,林春看他已合上眼睛,思忖他已睡著了,不想惊扰他的好梦,就不躺下来,靠著枕头坐。陈秋像只懒猫儿,而他就是猫的主人,轻轻拍了拍陈秋的头,间或以指梳著他的发,也许是因为发都未擦乾就去睡,陈秋的发有不少都打结了,林春尽量为他解开,渐渐也就没了睡意。

  并不是第一次与陈秋共睡一张床,也不是第一次拥有亲密的关系,可林春心底第一次有那一股浓得化不开的柔情。未来会发生什麽事,根本不重要,他只会记得现在,他为陈秋解著发结的心情。没有看到什麽有趣的事物,可唇角却不受控制地半扬起来,陈秋忽地半睁开眼,自下面上看上来,林春只觉得他样子迷糊,像孩子一样痴傻。

  林春并不感到羞怯,也没有回避,那细长的眼睛瞟了陈秋一眼,又低头,默默为他理顺头发。陈秋说不出心中流动著的,是什麽样的感情,只是很安心,大概林春要掏出一把刀出来、要捅他一刀,他也不会闪避,安然死在他刀下,犹不察觉,一想到自己有如此无聊的想法,陈秋禁不住笑了一下。

  「怎麽了?」

  「没有,在想些白痴事。」陈秋支起身子,在林春的胸口亲了几下,上头还有著昨晚的痕迹,但这次,他的吻是不带欲念的,只是心中的感情无处宣泄,必须要碰触对方,才能稍稍平息那种激奋。林春没有反抗,顺了陈秋的意,躺下来,任他压上来,无力的手搭在他的背。

  两个少年交缠的身影,在晨光之中彷佛浸了水一样清明,乾净、美丽得似一幅艺术照片。

  「我第一次对人有这种感觉。很想你属於我,又不想你属於我。因为你之所以使我著迷,就是你那独特的观点,如果你变成我的东西,那就很快会失去特色,而变成一件无趣的陈设品。但我又怕终有一天,会有什麽人将你抢走,比如说是比我长得更美的人。」陈秋说。

  「无人能抢得走谁,我们是人,不是物件。」林春毫不在意,两人的身子完全紧贴,但没有更多的动作,陈秋身子瘦,压下来也不会沉重得很,林春吸著陈秋清爽的气味,说 :「其实也没什麽值得忧虑的。缘来缘去,如梦一场,人世间的事本来就是合合分分,没什麽可惜。在应当舍弃的时候,就要舍弃,不要留恋,以免拖了自己的脚步、也误了别人的时间。」

  「你真无情。未恋爱过的人,总是嘴巴上说得潇洒。」

  「你也有试过难受的分离吗?」

  陈秋摇摇头 :「没。真要说的话,就只有我在医院亲眼看著妈走的时候。以往那些……与其说是女友,不如说是床伴。总是我先厌倦对方,叫她们不要再找我,然後掉头就去换手机号码,免得她们来烦我。」

  「真无情。」林春笑说,竭力掩饰自己的酸苦。假使与陈秋分开,他是不是会对自己用这种手段? 分开之後,他又会否拥著新床伴,跟对方说自己怎样甩掉前任情人? 林春不是没试过先发制人,趁感情未深便先跟陈秋绝交,可这法子行不通。

  不知陈秋是否他命中的冤家,林春平时为人风清云淡的,若非为了达成母亲的心愿,名利之类的东西他一向没兴趣管。他就像一个肉身泥胎,为了个不知名的原因,在世上浑噩生存了十多个年头,也不知自己是谁、自己为何存在。偏偏教他遇上陈秋。

  陈秋好像一位俊美的神只,为林春这个木偶注入了感情、欲望、思想。这些东西,林春一直也有,可他从不去正视它们,总是压抑著自己的本性,但凡看见任何想得到的,先自退後两步,劝自己打消念头,不要跟别人去争,因为输不起,而做一个无要求的人。

  但陈秋教他,做人要输得起。拎得起,放得低,人生是一场赌博,不放手搏一铺,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能得到什麽。人生是一场自助餐,光是坐在椅上、不出去拎食物,会饿死,因为没人会为你拿食物。饿了,就必须自己出去找吃的,一旦有勇气踏出去,你会发现出面有很多菜式供你选择,你未必要跟一大群人争,也未必要做输家。

  可是,林春毕竟不是一个称职的学生。到了这一刻,他仍然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到底他和陈秋会以何种形式分开。他是打从心底相信,他俩的日子不会长久。何时分开? 大概是高考之前? 高考後? 或是因入大学而自然分手?

  无论如何,就算真的被陈秋抛弃,他也不会怨恨,因为陈秋已经给予过他很多东西。他会祝福陈秋能找一个好女人,结婚生子,过上一些稳定的日子。或者他会祝福陈秋能做个事业有成的男子,游走於上流大美人之间,做一个自由自在的王老五,这似乎更适合陈秋?

  林春心知,他注定只是陈秋命里的一个过客,如果将陈秋的人生比喻做一幅画,那他林春在这幅画上,就是暗角处那粗糙的黑色一笔,好似是粗心大意的画家不小心画上去那般。这麽美丽风流的人儿,只需要有彩色斑斓的人生即可,并不需要那突兀的黑色。

  寻常男女在做爱过後,总是恩爱更胜从前,情意绵绵,林春却由此预见到他们分离那天,还要到很久之後,他才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是富先见之明,还是杞人忧天。

  「你在想什麽?」陈秋的声音又变得迷蒙,直要挑起人心中的欲火。

  「想你在想的东西。」林春答,捧住陈秋的脸,凝视,并未有亲上去。有些时候,距离太近,反而不容易看清全局,使人容易迷失。

  「我在想什麽?」陈秋笑弯了眼,眼底下写满赤裸裸的欲念。他的手伸到林春的大腿内侧,那勃起的灼热顶著林春,不太陌生。

  「想一些白痴的事。」双唇相贴,以暧昧封去扫兴的话。

  天由亮蓝色变为鱼肚白。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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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87(美攻平凡受)

  …其实刚才发过一次,但怎麽显示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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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一月的第二个星期,林春在班主任黑柴人的「千呼万唤」之下,总算交了志愿表。那廿五个choices说难选,又没想像中的难选。老实说,只要想好头六个学系,往後的就不难选了。林春是文科生,在香港,文科生的路是狭窄的。

  打开那本选科指南,先将理学院、医学院及工程学院的科叉去,已先是少了一大半。而林春没读经济,那商学院的又可以叉去,只剩下文学院和社会科学院。林春的嘴角勾起一个讽刺的弧度,想 : 到底先前为了选系而苦思冥想,是为了什麽呢?

  到底,文科生的路根本就不多。香港是所谓的「知识型经济社会」,巧立名目,实际上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麽。在这个城中能吃得开的,无非是地产霸权和商界、科技界的人。若是出来办杂志报纸? 也行,只要去大集团,如苹果集团、东方集团这些良心泯灭、狗仔队横行的地方,那你也能捞一笔。

  在这世道,还有理想去办文学、开创风格的,并不是无,只是不多,而他们亦从来不是焦点所在。就好似一团鲜黄鲜红的星云外围的十几颗黯淡星子,光芒犹在,只是未必有知音能发掘它们。

  香港的生活……不,不如说是世界上很多大城市的生活,可以说是病态的。在同一个年龄里,每个人的生活就像倒模出来般一样。就年轻人而言,讲起快餐,大家都吃KFC和麦当奴,要吃Pizza就是Pizza Hut,女生买衣服,穿的是日韩系时装,上网用Google,手机上台不是Peoples就是3。抢iphone。要看书,就去流行小说区,买书就去商务、大众、天地、三联,看杂志吗? 忽周、壹周、3周刊。去主题公园? 那只有海洋公园跟迪士尼。

  因为这个城市已渐渐失去自己独有的文化,外来文化填补我们的空白,继而吞食我们仅馀的一块东西,於是我们渐渐也失去自己的特色。单是书局就是一个好例子。二手书店渐被淘汰,大家都喜欢去有空调、将书分类妥当的大型书局,就算真有人想去那些旧式书店闯闯,亦不懂要怎麽去了。

  没有文化。文科生读的就是文化、历史、文学,都是转不出一个钱的东西,如此一来,一个文科生要选系,还能碰上多大的困难? 只有一堆极有限的选择。这也好,将范围收窄了,用不著三心两意。

  最後,林春用了一天就搞定了选系的问题。陈秋当初跟他约好,要等林春想好选择,他才会将自己的选择告诉林春。现下,他们在学校交换选科表,戴志和李旭分别站在他们身旁,八卦著他们的选择。

  「哈,被我猜中了,秋秋的first choice果然是C大BBA! 但我倒想不到你将C大英文系放第二位,虽说你英文一向不错。」戴志站在林春的桌旁,一手支著桌面,一手压住林春的椅背,半罩住坐下来的林春。

  李旭抱著胳臂,半俯下身看陈秋手上、林春的选科表,呆了一会儿才说 :「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林春,你当初不是说过选K大吗? 到头来你却将两个C大的系放在前头。」

  「想清楚之後,我还是较喜欢C大。」林春淡淡地说。K大的竞争意识太强,一向不喜欢跟人争的他若是进了去,日子定会过得不如意。林春现在能看清一点,世人吹捧的好,不一定就是好,正如K大,是港人心中的最高学府,可是不一定适合自己。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好。

  因此,他选了C大的心理学系、中文系及文化研究系。

  「其实我想选Fine Arts的,无奈我又不懂画画,也没有美术天份。也许进到大学之後,有机会再副修Fine Arts。」林春笑说。

  「你不是想做公务员吗?」陈秋笑得捉狭,托著头,觑著林春。自从跟陈秋做过爱,林春便发现自己在他面前能镇定一点,不会动不动就害羞起来,也能对上他的眼睛而不会脸红。他迎著陈秋的眼光,徐缓说 :「我还是比较喜欢人和事。我喜欢观察。至於做不做到公务员,谁知道呢,式者我忽然又不想做了。做现在想做的事比较重要,不是吗?」

  「那也是。不过,这文化研究读的是什麽?」李旭问。林春竟然耸耸肩,说 :「老实说,我也不太知道。但我见这个系读的东西包罗万有,连fine arts、visual arts都有,还有电影文化,我挺有兴趣的,就选了这个,放第三,反正我也没有其他想读的系了。选心理学是因为我喜欢观察人的行为举止,至於中文系,纯粹是因为我喜欢看书,又喜爱文字的美感。」

  「读这些科出来,日後要谋食也困难。」李旭皱眉说。李旭家境只是小康,且下有一个小弟,他这个大哥注定要早些出去工作赚钱,不然日後怎样供李颜读大学? 所以李旭对於前途看得很重,并不是说他市侩,只是基於现实考虑。

  戴志哈哈大笑,忽然一手勒住林春的脖子,当然没下真力气,他说 :「又有什麽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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