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八二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朝秦暮楚(美攻)-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当下? 「是,反正都忘了。」当下有什麽事值得纪念? 那封信。那封楚暮写给他,而他不敢看的信?
校巴驶到火车站,众人下车。秦招比楚暮下车,两人走了两三步,楚暮像是下了决心的揪著秦招的衣服,扯他到楼梯旁边避开步伐急如奔马的人群,再用手机开了一个Album,放大了其中一张照片 : 照片里,一个小女孩举起一部iPad,对著镜头笑,门牙缺了一只,犬齿微凸如虎牙。
惊讶? 愤怒? 「我将你送我的iPad……转送给我表妹。我表妹表弟升了小学,家里一部电脑也没有。我是明白一部ipad顶替不了电脑,可是他们比我更需要它。不知道它能否助他们学习,但是表妹却笑得那麽开心。」
秦招接过楚暮的手机,双眼黏在相片中女孩的笑容。他觉得这一切离他很远。一部ipad能换来一个人——纵使只是个孩子——脸上这一种笑容吗? 秦招却记不清上一次自己有这样的笑容,是什麽时候。名牌背包、珍馐百味、快感、声色、诱惑、物,它们的存在像空气一样自然。人不能生活於一个不被物件包围的世界,人无法不生在一个物件未用旧就必须抛弃的时代。没有对与错,环境决定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无论是人或是其他物种,都是这样。
一个人杀成猪,要去食它的肉,不是错,因为若有来世,猪投胎成人而人投胎成猪的话,那成为人的猪还是会去杀成为猪的人,食它(他?)的肉。这是一种众生平等吗? 只要是生物,必定有被杀与杀害的时刻,因而大家没有错。
这不是卸责。换转是别的生命,也会这样做。错在哪儿? 世界运作得如此完善,没有半点出轨。今日有一个人死有一只猪死,第二日,世界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秦招习惯了「老样子」,於是他发觉再也没有什麽别的事情能打动他。
「你看她笑得多快乐。」那是一种没有任何人会质疑的快乐。
楚暮听了,也笑开一张斯文的脸,傻兮兮的,或许因为他的碎发黏在额头上,镜片沾了雨丝,镜片後双眼黑亮亮的都融於镜片的水气,眯得像两段短线。
落泊却快乐。
「我告诉她,这是我朋友送我的礼物。她起初不肯要,说这不行。我就说,我不需要这部ipad,给了你,若你觉得快乐,这就是我朋友间接送我的快乐。我快乐,并不在於秦招你送我一部昂贵的ipad,而在於我用你送我的礼物去为表弟妹带来快乐。你看,笑得多灿烂,她是个小美人。」
快乐是一种礼物吗? 「你不觉得可惜吗?」
楚暮说他家里已有电脑。他忽然自背包翻出一本笔记,开头十几页填满文字。楚暮一手字还是写得如此潇洒,他说 :「若用ipad记事,我这一手字岂非无用武之地? 我喜欢用文字填满一页纸的感觉,很满足。」
用笔记本记事,他会知道凡事有个尽头,就算多锺爱一本簿,它也不能永远陪著自己,用完,就要把它收起,再用新一本。可是,每一本笔记都会与他相处一段日子,跟绿色这一本谈历史,跟红色这本讲文学,跟白色这本讲生活,他常常视自己与一本笔记发展许多段不同的关系……ipad不能。迷失在数据世界,楚暮写多少字也填不满这十几GB的容量。他不能摸每一张纸的质感、温度。纸用久了,也有温度,因为手枕著本子,体温便温暖了纸。可是电子产品放出热力,反过来灼痛自己的手。
「可惜什麽? 我将你送我的东西转送他人,没得也没失。」
可是它原本是属於楚暮的……不 :「这也好。」
秦招忽然明白楚暮是怎样看待这一部ipad的 : 他从没有视之为一份「属於自己一个人」的礼物,正如秦招从来没有视之为一份「只能送给楚暮」的礼物。秦招并没有为楚暮花上心思,只是认为最贵即最好,就急急买一部ipad送给楚暮。之所以明白这事,是因为他知道楚暮将ipad转送给表妹後,竟没有太大感情波动就接受这件事。
(TBC)
======

  ☆、《朝秦暮楚》33(完)

…更文
========
也就是说,ipad既不属於秦招也不属於楚暮,它属於几个冥冥之中需要它的人——楚暮的三个表弟妹。或者这送ipad的归宿早就注定是那三个孩子的家,因而经过不知多少人的手、不知经过几翻轮转,终於,落到一个原来不可能买得起ipad的家庭。
秦招不觉得羞惭,不愤怒,心里有一阵出奇的释然。他用来买ipad的钱来自不知哪一个男人的荷包。用一份肉金,去换一个孩子的快乐,到底是谁的功劳? 是某男人、秦招或楚暮? 是制造ipad的无名工人? 是广告销售商? 三个孩子的快乐是赖於谁去成就? 设计师用草图换来钱,公司用钱去换工厂生产,工厂用钱换工人生产,广告商用钱换明星拍广告,人用工作得来的钱换ipad,而秦招用肉金换ipad,楚暮再用ipad换女孩的快乐——唯有这一项没涉及实质金钱交易。
物品轻贱如芥草,但就是这麽一种迅即被时代巨浪淹没的东西,换来了孩子的笑容。
「这真是一份好礼物。相比之下,我的太寒酸。」也幸好秦招没有看那封信,楚暮这样想,但没真的说出来。
「那你有跟她讲起我的名字吗?」
「有。她问我送ipad的人是谁,我说,那是一个叫『秦招』的男生,今年跟我一样大,因为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我说,他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人。她问,有多好看? 我说,比我好看十几倍。她说,那真的很好看。她问,那个叫秦招的人知道我将礼物送给她吗? 我说,还不知道,但我会说给他知。她说,有机会能见那个叫秦招的人,亲自向他道谢就好了。我说,那不太可能。她就说 :『那你代我向那个叫做秦招的、长得很好看、跟你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说一句多谢。我真的好开心』。」
秦招没说什麽。将手机还给楚暮,叫楚暮将那个女孩的相片传给自己。於是,女孩在秦招手机里绽放笑容。看著,秦招也生起一股笑的意思,并不是为了讨好谁或诱惑谁而笑,而只是,忽然想笑。
「我也想见你表弟妹。」
「真的可以吗? 似乎太唐突……我是怕打扰到你。」
「怎会? 这个星期六日或下一个星期也行……」
「要不就今个星期日?」楚暮却忽然记起他星期日要为人补习。然而这事情若隔太久,又不太好。
「今个星期日……」秦招却忽然记起他约了原先生。然而原先生下星期开始整个月都要出外工干,若这星期不见他,就失了一大笔钱了。
「你不可以吗? 我……」楚暮想,若秦招答应,星期日就腾出一个下午的时间,尝试将那些学生的补习推到星期六……若不行,大不了少赚一笔钱罢。这时楚暮才发现,长久而来,他竟未试过为了自己的事而不去替学生补习。
「我想……是可以的。」秦招决定不去跟原先生见面。这个星期日不用跟一个自己不爱、也不爱自己的男人在床上度过,秦招生起一股抬头看天的冲动。灰色的天空染上清蓝,没地使他心里平静,天边,丝丝缕缕的云烟缭绕山峰,秦招觉得自己缓缓呼出的一口气,轻淡得像那些云烟。
楚暮搭著秦招的肩膊,笑著走向火车站入闸处 :「没想到你这麽大方。这样吧,你跟我去书局,任你挑一本书,就当我送给你的礼物,生日礼物又好,谢罪又好……」
「你送过了,生日礼物。就是那封信。」
「那个不算。」楚暮知秦招没看那信。
这下子,秦招从楚暮脸上狡黠的笑容明白楚暮知他没有看那信。而楚暮不知道秦招将那封信稳稳妥妥地收在常用的斜背袋中的暗格里,一摸,就摸到。楚暮不知那封信上,秦招的指纹已盖过了楚暮的指纹,可是信封里的信纸上,永远只有楚暮的指纹。
秦招是打定主意不告诉楚暮,那封信的下落 ; 楚暮是打定主意不告诉秦招,小六那年那封信的下落。他(们)独占一个跟对方有关的秘密,这是他们唯一知道的事。
<全文完>
======

  ☆、後记 : 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信与爱

…後记也
========
新鲜滚热辣。《朝秦暮楚》在此结束。我是一个喜欢自我批评跟自我践踏的作者,又加上常常自说自话,故此很享受这个写随笔的过程。
由近至远,所以先讲结局的用意。结局跟我一开始预想的差不多 : 秦招楚暮二人未有实质感情发展,只是描写一段因生日和礼物而重拾的友情,结尾透过一个邀约去暗示二人的未来有希望。这一篇也许算是现实向,而我又著重合理的情感发展,觉得以他们的过去而言——本身是好朋友,小时候应该没有爱情那方面的想法——刚重逢就谈到爱情的地步,也未免太不自然。当然真实的爱情很多时不合理,但恕我这个没经历过真实爱情的人无法写出那种……太超出我想像的爱情。
但是最近我觉得自己其实是有爱过的。与本文无关,不在此谈。
想讲这篇文的缘起。《朝秦暮楚》缘自大学某课程的期末论文,那是一门探讨消费对社会影响的课,也就是读消费文化。大家看BL只是消閒,相关理论我不在此长述。但我最想表达的一种思想是 : 当今社会里,物质如何淹没人的感情,令人变得麻木,失去生活的方向与反思,而最後的出路,我应为是一笺书信。
对於信我有种特别的感情 : 信封、信纸、字体、贴邮票的位置等,都经过写信人的精心挑选,那意味人必须将自己的一部分(感情或时间或精力)放进去。而商品社会里,物件之所以被制造出来,不是预期物品与人发生一段长期的关系,不预期人将自己的一部分投进去,而是一开始就预示了人抛弃物件。
难道不是吗? 或许有些物件是你锺情的,你珍惜它。可是,不少物件都不会在你生命中停留很久,你便要抛弃它。在你买来一件东西时,你知道当东西失去效用时你就要抛弃它。
然後信的特别之处也在於它经过很多人的手,才到你手里。或许信封信纸是由机器生产,可是,它们被生产出来後就能接触许多人的手 : 写信人、邮局中分类信件的人、邮差、收信人或收信人的家人。信与金钱一样,都是由不同人的手转到另一人的手,可是,信毕竟是有个隐含的主人(收信人),而金钱却没有。
所以,信件在此文的寓意就是一种与金钱有相似性,而又意欲破除金钱的东西。最终,本文涉及两封重要的信 : 一封是秦招没打算要看的信 ; 另一封是秦招遗忘了的信。
这样看来,信在此还有一个吊诡的地方 : 就是它既存在又好似不存在。因为头一封信的实体存在,但没被秦招所阅读,也就是本身的功能没有发挥 ; 而第二封信秦招看过了,却不记得,也就是秦招其实曾经真切拥有过那一封信的内容与实体,而现在遗忘了,失去了。因此我的意思是 : 若秦招要找回自我,也就是不想在这个商品世界里找回他自己,就要有勇气寻回那两封信,去拥有它们。
那为什麽秦招不肯看信呢?
这是一个与心理学有点关系的问题,没记错的话这是其中一种恋物。透过拥有一件物去象徵你拥有了物的主人。比如佛洛伊德提出过一个例子 : 在卢梭的《忏悔录》里,卢梭对华伦夫人有一种敬意、性、恋母与爱情交杂的感情,以至他必须拥有华伦夫人身上的物件才能安心 : 她的头发、气味。如果不拥有她身上的物件,即使华伦夫人在他面前,他还是无法安心。
而秦招也是透过拥有信的实体去抓住一点什麽东西——我自己也说不清是什麽东西耶。而我觉得这又是另一个吊诡地方 : 因秦招不敢看信,他就日夜反覆想著这封信,去猜它的内容、去感受它的形体,也顺道不停思念写信人,楚暮 ; 而若他看完这封信,没有秘密,则他就无须想念信与楚暮。
故此,正是他选择不看信,才深化他对楚暮的想念。但为了找寻他自己,秦招必须有一天寻回两封信,看清自己的过去,明白信的价值为何高於ipad,秦招才有机会重生。
也谈秦招与楚暮二人。我希望两人的形象同样鲜明,但一路写来,我感觉还是侧重在秦招身上较多,也许因为设定人物角色时,秦招的人设做得较完整,楚暮的人设我没想太多,胡乱拉拔过去就算了。
他们的性格没什麽好讲,大家有看文章也能知道,只是我比较爱写秦招。其他故事里,我一向偏爱写受,但自写完《大志》後,才慢慢喜欢写攻的内心活动。原本我设定楚暮是个网上小说定,但後来觉得这样一搞,设定太多太杂,就没写。至於楚暮看到女子跳轨再作梦,真的,就是顺水推舟,突然想到就写了。
但关於感情,就是谁有没有爱上谁的问题,不想答,因为我希望大家看到的东西不同。
在写这两个人时,我是刻意将他们放在同一个位置,比较他们面对同一种东西时有什麽不同反应。一开始他们都去买麪包,然後是看到《液态之爱》那本书,还有对於礼物的处理与态度。虽然我明白BL小说是只作消閒,但是总觉得自己花心思设计的东西没有人看得出来,就有点寂寞,但这是难免的命运,哈哈。
《朝秦暮楚》至少会有一部续集,也是跟这个篇幅一样,五万字左右。不会紧接著这一部的结尾,而是又找出某一个时间点,特写他们做某一件事,做完一件事就完,例如今次就是特写他们重逢跟交换生日礼物,交换完,故事就完。
最後是想讲一讲日後创作的风格。
由这一部小说开始,我确定我其实不是在写BL,而只是在打擦边球,写一些跟BL有点关系的东西。两个男性的关系,而这些男性不是100% gay,我比较倾向人其实不会绝对地直或弯,是看碰上什麽人,都是缘分。
所以,以後我写的东西基本上就只是两个男人的关系而已,不一定有爱或有性,像这一次《朝秦暮楚》其实就没有性也没有爱,如此故事还能有人看下去,使我惊奇又感激。然则我为何还在一个BL贴吧贴文呢? 讲到底就是因为这里人多,贴在这里,比较大机会有人看我的文章。
我喜欢与人交流,喜欢被人批评。
喜欢写作,所以喜欢磨练自己的文笔。
<後记完>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