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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腹黑遇上鬼畜-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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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有我主动出场的机会,是不是来点自我介绍比较好一些?支持的请举手。
好吧,我知道你们都不支持,但是,请求驳回。
因为现在,哈,我说了算。
我的故事,其实很长很长很长很长,长到能追溯至公元前771年西周灭亡时开始。
哈哈哈,开个玩笑,别介意。
咱们回到正题上来。
我是花非花,是个贼。虽然做贼不是多么光彩的事,不过在我看来也不是多丢脸的事。毕竟,我老娘是个贼,还是贼界的大姐大,做儿子的继承衣钵也不算错。当然,话又说回来,能把我老娘的事业给发扬光大了,我也觉着脸上挺有光的。
不过,有时候静下来时,其实还是会多少羡慕些那种平淡生活的。有一幢小房子,养只猫,存一点小积蓄,再有我们家五六陪在身边,挺好。虽然不富裕,至少能安安稳稳度过一生,也算是福气。
严格来讲,那应该算是我的一个小愿望,只存在心底,没敢提上台面来。你问我为什么不提?傻啊我,那种话一说出来,花娘不打断我三条腿才怪!
扯远了,再回来。
其实在我小时候,大概五六岁的光景上,生过一场病,烧得糊涂了,人都差点过去。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后,从前的记忆就没了。一个小孩子,能有多少记忆?没了就没了呗,也没觉得多难过。花娘也不难过,某些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挺幸灾乐祸。当我醒来并且茫然着问她是谁时,她居然能眯着眼笑完然后呼啦甩我一巴掌。
小子哎,你敢忘了你老娘?信不信老娘打断你三条腿!
打断三条腿什么的,向来是花娘的口头禅。小时候觉得是她算数不好,大了懂事了才惊觉,花娘,有您那么当妈的吗?还有盼着自个儿子当太监的?
而真正让我觉得她幸灾乐祸的,是在我明确表示自己完全忘记过去的事时,她笑得跟捡了元宝样,连带着脸都抽了。花了半晌轴回自个儿走形的脸,花娘很大度地表示,没事没事,过去的都是浮云,忘了就忘了,不差那点小回忆。
所以说,看吧,都说她幸灾乐祸了。否则,你去找找看,世上有哪个当娘的不紧张自个儿子?哪怕真觉得小孩子失忆不算病吧,您多少皱个眉假装着惊讶一下下也好啊!
总算她还有良心,知道告诉我自个儿名字叫花非花。虽然那时候人小,不过字多少还认识几个。姓花本来就觉得有点掉价了,回头再整个非花,一度让我怀疑她老人家是不是以恶整自个儿子为人生最大兴趣来着。
等到后来再把五六领回家后,对于花娘起名的功力,我已经无心再吐槽了。
五六五六,花娘,你够狠。直到现在我都庆幸,当初幸亏没叫五花肉,否则一想着自己怀里搂着一大个五花肉,真是再多邪火也噗哧一下成了烟。
不举什么的,想想都觉得不能活。
而说到五六,真是恨不得连脚趾头都用上好来描述我那澎湃的心。犹记当年,花娘大概良心发现做了这辈子唯一的大善事,就是把五六从孤儿院领回了家。第一眼瞧见他时,就觉得这孩子怎么能长成那样呢?水灵水灵的,跟朵花样,眼睛里还常常滚着一团雾气样,看着就招人喜欢。人也安静,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怎么看怎么喜欢。当然,后来才知道他那是懒得动弹,着实坏了大好情调。这是后话,咱们待会再说。
一眼瞅着五六后,我就在想,花非花这个名,其实应该给五六才对。而我不知道的是,二十多年后知道了一切所谓的秘密时才惊觉,原来花非花这个代号,果然本就该属于他。
又扯远了,咱们再回来。
话说,自打五六进了家门后,我一下就觉得生活开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你想啊,花娘那会事业正如日中天的,习惯性消失后偌大房子里就只剩我一个对着空气数日头,多无聊不是?有了个收养来的弟弟,那就是一天大的宝贝了,能不高兴吗?所以,打他到我跟前开始,做一个合格的哥哥就成了我小小梦想里最不能少的一部分。
不过,事实证明,做哥哥什么的,真不能一头热。
在无数次献殷勤而得来的是他的毫无反应后,我以为花娘领回个傻子来。想想,又觉得不对。长得那么漂亮的小东西,又是能被花娘看上的,怎么可能会是傻子?
估计是我献殷勤的法子不对,他不喜欢我那些个枪啊车的,那就换。我换,我换,我换了个最大个的芒果跑到他跟前,献宝样递到他眼前,他瞅了瞅,没接,继续闭上眼躺椅子上晒太阳睡大觉。
我说,五六,这芒果是台湾空运过来的,很甜哎,你不吃吗?
他睁眼瞅了一下,再瞅了一下,最后瞅了一下,默默闭上眼,不搭腔。
我一看,有门,继续勾引。为了强调芒果的甜,还特意剥了一点皮好让香味散得厉害点。
我说,你闻闻看,是不是很甜?
他又睁眼了,再瞅一下下下下下,又闭了眼。
不错,看起来是动摇了,好嘛,我继续。去厨房翻了个勺子来,满满抠了一大勺递到他嘴巴,跟逗小狗样。
我说,五六,尝一下。
他睁眼了,不看芒果,看我。我就笑得特欢畅,非常诚恳地举着勺子请他品尝。
感谢上帝,他张嘴吃了。
我就笑得跟抽了样。
我说,五六,甜吧?我不骗你。
就说这招管用嘛。这次,他很难得地点了点头,还嗯了一声。于是我就找不到北了。
我的老天,这可是他进家门后对我说的第一个字哎。虽然只是嗯,那也是进步啊。我好像都瞧见好哥哥的金字招牌已经在跟我招手了。
好嘛,再接再厉。
一个大芒果,在我努力挖掘中慢慢变成一个核。五六吃得也挺欢喜,到最后,居然还眯了眼,瞧那享受劲。
我表示,虽然弄了满手的黏糊糊,可看着被我喂舒坦的弟弟,成就感真不是一般的高涨。
等把五六伺候舒坦了,我就趁热打铁旁敲侧击起来。
我说,五六啊,你既然喜欢吃就多吃点。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你是我弟弟,我会好好疼你的。
五六点点头,又不搭腔了。
我又说,五六啊,你也别老是躺着,我陪你玩?要不喜欢,厨房里还有很多东西,你随便拿着吃。
五六没点头。
我忍不住了。
我说,五六,你干嘛不说话?
估计是因为芒果的热乎劲还没过去,他眨了眨眼,半天才慢吞吞地开了口。
懒得说。
然后…
然后我手里的勺咣当一下掉了地。
我的老天,感情花娘领回个懒虫回来。
☆、章回 十八
不管怎样,我还是在扮演好哥哥这条路上从此一去不回头。
有时候想想,小时候的记忆其实还是很不靠谱的。这些年虽然一直在纠结怎么就会对那小东西一见钟情样上了心,但真正用了心去照顾他是真的。也是因为用了心了,才发现他有很多的小秘密样的东西在心里。
怕黑,晚上睡不好,所以白日里总是懒洋洋的。不喜欢靠近有门的地方,坚决不靠近橱柜衣柜甚至是冰箱。很懒,懒到眼睛都懒得睁开。跟他说话时,会怀疑他耳朵是摆设。
可有时候,又觉得懒到脑子都不愿意带身上的五六,很聪明。就算不说话,直着眼看回来时,总觉得有种骨头缝都能被他看穿的错觉。
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可是,鬼使神差的,我居然就对照顾他乐此不疲起来,并且觉着看到被我伺候舒坦的他懒洋洋地晒太阳时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乃至后来的很多年很多年后经过我严格训练的他已经懒到家门都不愿意出时,我的成就感就爆了棚。
哈,都懒成那熊样了,就不信栓不了他一辈子。
本来,我以为自己只是把他当弟弟来疼,哪里能想到,那喜欢终有一天也变了味。
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发春梦,结果在梦里瞧见的居然是光溜溜的五六对我笑。那可真不是一般的惊悚片,太摧残心脏了。等到早上醒来看着身下的一片狼藉后,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也是第一次,在训练的时候分了心,一脚踩滑了从房顶上摔下来,胳膊都摔成了两截。那时候,花娘已经算是半隐退了,精力过剩又没地方发泄,只能对着我们两个大玩特玩,还美其名曰培养祖国下一代。
结果,我摔折了胳膊,花娘居然能迁怒到五六身上,半夜里逼着他去跑马拉松,心疼得我唉,直恨不得立马拿焊铁把胳膊给焊实了。
没成想,把五六撵出去后,花娘就一屁股坐我脸前,少有的一脸正经。
花娘说,花,你给我说实话,看着你弟弟时,你心里想什么?
我嘬着牙花子,没吭声。
一直都知道花娘精得跟精样,虽然自诩对着五六时绝对不会流露出少儿不宜的眼神来,到底道行还是欠了点,才几天的功夫啊,居然就让花娘给识破了。
我不搭腔,花娘也不多舌,就那么抱着膀子斜着眼看我,大有一副看谁撑到最后的气概。
对峙了很久,花娘乐了。
花娘说,你什么时候开口,我什么时候喊五六停下,有本事你今晚别张嘴,跑死他。
花娘,你够狠。
于是,我脖子一梗,豁出去了。
我说,我看着他就想着那档子事,你满意了?我发春梦的对象也是他,这辈子我就打算跟他一起过了,这么说,合格不?
然后花娘一巴掌就扇过来了,够足量唉,直扇得我满嘴铁锈味。
花娘说,有胆量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爱上五六了,说十遍一百遍也没问题。我是变态,没错。爱男人还不够还得爱自己弟弟。反正大家都知道,没血缘就可以。就算你打断我的腿,我还是爱。
然后,然后花娘就真打断我腿了。可好,胳膊还吊着的呢,腿又废了一条。
我乐,花娘,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变了心意。还有一条腿,还有一条胳膊,还有一条命,你看上哪个就打哪个,随意。
花娘这辈子唯一一次动怒,就是这儿了。铁青着脸,眼睛瞪得吓死人的大,连带着拿着棍子的手上都有青筋爆。有那么一会,我觉得她其实真有打死我的心来着。
结果,临了她居然幽幽叹了一口气后就把棍子扔了。
花娘说,你翅膀硬了,我不管你了。你爱他是吧?别再藏着掖着恶心我。待会让他回来,你当着我的面说给他听,说你要上他。他要是愿意,以后你们爱怎么着怎么着,我不管了。他要是不愿意,这辈子你就是死也不准再对他动一点心思。
我被花娘逼到了绝路上。
本来以为这辈子大概也就是没救来着,哪里能想到五六回来后,居然会有了转机。
五六带着满头汗湿进门时,瞧见我们两个,明显愣了半晌。我说过,从小就觉得,五六其实也是人精一个,只是懒得动懒得想。事实证明,他的聪明,这一晚真是一点没落得跑了出来。
五六说,有事?
花娘不吭声,翻着眼珠子看我。我知道,她是等我被审判呢。反正横竖都是死,继续豁出去了。
我说,五六,我喜欢你,想上你。
五六歪歪脑袋,长年瘫着的一张脸上终于露出点疑惑的表情来。
哦,忘记说了,因为懒,五六的脸经年保持在一种表情上,那就是没表情。所以,当他露出疑惑的表情来时,我真有种看到上帝的错觉。
五六说,你不是一直都喜欢我吗?
我瞬间被呕到万箭穿心。闹了半天,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花娘不乐意了。
花娘说,五六,你个傻子,没听到重点吗?他说他想要上你。
五六继续疑惑着。他说,有分别吗?反正他要照顾我一辈子的。
这次,轮到花娘被噎得没话了。至于我,我说被瞬间治愈了你信吗?
反正,我是信了。
五六又说,没事了吧?没事我去睡了。哦,花娘,剩下那条腿你别再给打折了。你又不会伺候人,我也不会,回头他成残废了,那就真没辙了。
说完,五六就回房睡了,留下我跟花娘,大眼瞪小眼。最终,花娘败下阵来,幽幽看了我半晌后走了。
留我一个准残废,躺客厅里笑到天亮。
从那以后,我才不会说我过上了神仙样的逍遥生活。那个时候已经开始出去工作了,当然,大部分时间是我在动手,五六骑墙头上拍手喊加油,但这不妨碍我心情舒畅地顺走一件又一件。私房钱多了,心里那点小念头就上了台面。
我才不会说是因为住在家里碍着花娘的存在才只能干瞪眼吃不了五六,恩,绝对不是。
所以,当十八岁生日来临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外面买了一栋属于自己的,阿不,是属于五六的小公寓,连坑带拐的把五六栽进了那房子里。那会,花娘已经彻底撒手不管周游世界去了,我表示,这辈子真是没有别的盼头了。
就那么守着我家小五六,舒舒坦坦过日子。
当然,宵想了N年的性福生活,也终于搬上了台面。一点不害臊的说,刚搬进半山的公寓时,整整一个月五六就没下过床。开始是下不来,后来干脆就不乐意下床了。
至于我,大花小花第一次高度统一了战线并且表示这种生活异常爽歪歪。
我以为,这种幸福生活,能过一辈子。
至少,在那几年里,过得很滋润。
只是偶尔闲下来,看着种在沙发里不动弹的五六时,还是会觉得有些不真实。
准确来讲,有点不确定。
从小到大,在一起二十年,得亏有花娘那个完全不负责任的老娘,说成是我养活了我们俩,其实一点不过分。五六动动眉毛我都能知道他想干什么,可是,我不知道的是,我不知道他想什么。
觉得拗口对不对?
说得简单点,我摸不到他的心。明明人就在眼前,看得到摸得到,甚至能到他身体的最深处,可是,我就是碰不到他的心。怎么照顾他都可以,他永远不会提出异议。就是因为这样,才永远不知道他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他不挑食,不挑剔穿着,不讲究住所,不出外交际,没有任何兴趣爱好,像是橱窗里摆着的漂亮娃娃,精致,可是没有生气。有时候我恶癖性上来了,会在床上想着法的折磨他,换来的也不过是他最基本的生理反应,完全不见心理波动。
我们明明靠得这么近,中间却始终像是隔着一层纱。
无数个夜里,在他背对着我睡着后,我会习惯性地看着他的背影到天亮。瘦削的背,清晰的轮廓,还有几乎寻不到的呼吸,一切的一切都在说,他的心,活在一个很遥远的世界里。
那个世界里,没有我花非花的存在。
我知道,他不爱我。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爱他,这就够了。反正能甘心情愿照顾他一辈子的人,只有我。能拴住他一辈子的人,也只有我。
能站在他身边的,只有我。
☆、章回 十九
曾经,我以为,会就那么跟我的五六一路白头到死。
请注意我的措辞。以为,是了,以为什么的,永远都是以为的以为,根本不可能幸运到变成铁板钉上的现实。
我以为的以为,在二十五岁那年成了泡影。
而导火索,真是丢脸到不想再提起。
那年,快到花娘的生日时,命运悄悄生了某些该死的变化。其实,某些层面来说,我是个无信仰的人,换句话讲,就是不信命。一直都觉得命中注定什么的是种很操蛋的存在,自己的命运,是自己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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