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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总监来抓人-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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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错了。
  未来……?
  根本没有未来。
  什么都没有,穷人终归还是一穷二白,世界上能有几个白手起家的神话?
  这个城市装满了陆飞的回忆,不好的,美好的,所有流逝的岁月都沉甸甸地挤在街头巷陌。
  陆飞点燃一根烟,站在军区旁的老房子废址边,慢慢地抽完。血红色的残阳沉入地平线,天地间霎时喷溅出最后一丝触目惊心的艳红。陆飞睁着眼睛无声地望着,任由晚霞余晖将他不再年轻的面庞染上深厚庄重的颜色。
  他突然觉得,或许该是离别的时候了。
  默默弹去香烟头上最后一点蜷曲的灰烬,陆飞低头望着那些纷纷扬扬的烟灰在暮色中悄然飘零,眼眶有些发热。他隐约有些奇妙的感觉,好像从指隙间落下去的不是烟灰,而是过去那灰暗的四十年人生。
  四十年了,他过的好日子,却用手指头都能掰的清楚。
  有的时候忍不住恨老天爷真挺不公平的,打个比方,两三万是什么概念?
  有的人从小就含着金钥匙出生,可以随便丢个名贵的小礼物博情妇一笑,两三万不过是挥手即去的零头。
  可是对陆飞这样的家庭来说,却是爸爸一滴水,一度电,无数个值班加班,数不清的点点滴滴积攒下来的。房租学费医药费一交,三年五年都未比能够存下两三万的积蓄。
  他们所得的每一分每一角,都是那么的来之不易,甚至可以挤出血汗。然而,穷人的血和汗在权贵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呢?连屁都不是。
  陆飞深深吸了口气,吐出肺里呛人的烟雾,混杂着尼古丁的青色模糊了眼前的景象,陆飞最后仰头望向小时候住过的那套小房子的窗户,一动不动地望了很久。
  已经有些昏花的眼睛潮湿发热,陆飞吸了吸鼻子,想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
  自己都已经四十岁了,男人就应该坚强地抗起所有的痛苦和责任,哪怕世界再不公平,压在肩头的担子再肮脏不堪,也要抗下去,不能软弱,不能流泪,
  不能……
  可是真的忍不住,真的很难过。即使那样倔强地仰着头,逼迫着自己把泪水往肚子里咽,终究还是喉咙发苦,眼看着眼泪就要从眼眶里淌出,陆飞猛然低头,捂住自己的眼睛,就这样一动不动地捂了很久。
  肩膀微微颤动,嗓子眼破碎着发出极度悲怆,极度压抑的哽咽声,从男人死咬着的嘴唇里漏出来。
  陆飞退了几步,孤独无助地蹲了下来,终于忍不住抱住自己的肩膀,咬着手臂,撕心裂肺沙哑不堪地失声痛哭。
  为什么?
  他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大奸大恶的事情,从来没有对不起任何的人,为什么那么多地位显赫却满手血腥的人,可以在国内安享天年,极尽天伦之乐,而他什么都没有做错过,却要受尽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
  这四十年走下来,他没有母爱,没有金钱,没有伴侣。就连唯一可以依靠的父亲,现在也离他而去了。
  他终于什么都不再拥有。
  弓着身子在老房子前恸哭,这里曾经住着一个小孩子,小孩子只有他的爸爸,但他以为未来还有希望。他偷偷地想过长大后要娶隔壁的小玲姐姐当老婆,也大声地对爸爸说自己未来想成为一个科学家。
  那个时候,他还是个敢于梦想的孩子。
  可是梦想是什么呢?
  梦想其实嚼食生命的恶兽,她用美丽的外表吸引你,用魅惑的语言混淆你,她给了极少数人甜头,让他们成为命运的宠儿,然后派他们做自己的说客,成天游走在人群中搔首弄姿。
  “看啊,只要努力就会成功的,上帝对人们是公平的,天道酬勤。”
  呸。
  谎言而已。
  那个妖妇只会在吸干人们的血,熬干人们的泪,折磨尽人们的灵魂,然后抛下一具空空的遗骸,让人们在现实中苟延残喘行尸走肉地活着。
  他以为只要努力过,该有的幸福,总还是会有的。
  可是他努力了,他几乎可以把胸腔剖开来,让每一个人看到他那颗努力得都快死了心脏。
  可他还是什么都没有得到。
  他被梦想骗了大半辈子,现在他的梦醒了,他要离开这个折磨了他四十年的鬼地方,他要回到乡下去。
  一个人,一个破房子,一碗薄粥一个馒头。
  做一个没了梦想的孤独过客,也许,可以比任何人还在努力拼搏的人,都要过得幸福。


    ☆、心意

  车站走出来一个年轻男人,身材高挑,面目秀丽。厚厚的风衣搭在胳膊上,休闲格子衬衫搭配着深色牛仔裤,单肩背着一只旅行包,浅咖啡色的长围巾裹着脖子,遮住小半张五官精致的脸。
  这样长相出挑的男人大步走在人流熙熙攘攘的车站,很容易引起路过少女们的回头张望和低声窃笑。然而男人并没有留心她们花痴的表现,而是步履匆匆地往出口走,在外面拦下一辆出租,侧身钻了进去。
  “市一医院,麻烦快一点。”还未坐稳,男人就着急地和司机说。后视镜里映出他略显苍白的脸色。
  做司机这行的,阅人可算无数,那个中年大叔听其言观其表,猜到多半是他家里有人出了什么事,正在医院里抢救,当即二话不说,一脚油门飚了出去。
  男人手里紧紧攥着手机,连指节都捏成了玉色。
  不久前收到的消息,陆飞爸爸出事,陆飞决心离开T城,昨天又接到了朋友的电话,说是陆飞乘车去车站时出了岔子,那辆大巴半路翻了车,车上有部分人员伤亡。那几个死者被卡在了扭曲变形的座位中,结果油箱泄露爆炸,连尸体都被焚的面目全非,正等着死者家属前去认领,而另外几个重伤人员也全部转到市一医院救治,至今还没脱离危险。
  夏志英得到消息后,连夜就从L城赶了回来,不眠不休,神经紧绷了那么久,脸色相当难看,眼睛下面都有熬夜后淡淡的青晕。
  陆飞一直没有消息,打他的手机也是停机的状态。想到陆飞在T城举目无亲,哪怕真的丧身途中,恐怕也没有人会立刻发现,更不会有家属前去认领。夏志英的冷汗细细一层布满了额头,连手指都是冰冰冷的。
  到了医院之后,立刻下车直奔服务台,询问来病房的方向,又马上往病房跑。
  后来想起来,当时那种困顿无助的心情,真的是非常非常的难以忍受。在ICU病房看着一个一个戴着氧气罩不省人事的病人……去一个一个分辨那几具至今还无人认领身份不明的尸体……
  那种心情,真的沉闷到,足以让夏志英这辈子都无法忘掉。
  “……不是,都不是……”
  看完最后一个病人,夏志英重重缓了口气,脱力地坐在塑料椅子上,随即又觉得有些后怕。
  旁边陪同的小护士说道:“既然没有找到的话,您的朋友就应该是那匹轻伤的患者,您……”
  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夏志英一看,是那个向自己汇报
  车祸的朋友,心跳漏了几拍,对护士道:“不好意思,我去外面接个电话。”
  “喂?志英啊,你不用找啦。”听手机里传来的嘈杂背景声音,多半可以猜到对方是在棋牌室这种地方,噼里啪啦的麻将声此起彼伏,“你托我留意的那个姓陆的朋友啊,今儿早上有消息了。他没啥事,就一点擦伤,连医院都没去,直接换了另一班车,现在估计已经到乡下了。”
  手机里传来嘶啦一声信号不良的轻响。
  短暂的静默,另一头良久不言。
  朋友愣了愣,扯起嗓子:“喂?喂?志英,你有在听吗?”
  “啊……”蓦然回过神来,夏志英动了动嘴唇想说话,可是喉咙一哽,只能发出简短的一声“嗯。”
  眼眶突然有些潮湿发红。夏志英仰起头,喉结滚动,试图把莫名而起的想流泪的感觉咽下去。可是原地站了会儿,终于还是迅速抬起手,狠狠抹了抹眼睛。
  其实一直到后来,夏志英也不知道,如果那个时候路飞真的出车祸死了,那么,他会怎么样。
  和陆飞在一起的那段时间虽然不长,自己一门心思又都在祝霖身上,但是不能否认,陆飞是除了爸妈之外,对他最好最好的人。甚至和祝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也没有像那样被无微不至地照顾过。
  陆飞总是毫不在意地打着哈哈,说着:“这个菜我不喜欢吃啦,都给你好了。”即便是要不了几块钱的甜点,也会皱着眉头咕哝着:“下次不要再带了,没人喜欢的。”
  那时候虽然有些感动,但是逢场作戏,总觉得这些细小的关怀是可有可无的,没什么必要特别放在心上。
  然而后来想一想,自己没必要把别人放在心上,别人呢?明明只是萍水相逢点头之交,又何必要对你关心入微。
  原本就是,谁也不欠谁的。
  L城是自己成年后,和祝霖第一次相遇的地方。祝霖结婚之后,夏志英虽然表面上一副看淡释然的样子,但是心里那沉甸甸的滋味,又实在很不好受。
  如果说程维可以去婚礼现场砸场子摔桌子抢新郎,那么自己显然没有权力去那么做。更何况,这次……即使是程维,都没有任何的动静,只是淡淡然的给了句祝福,并无诘难。
  他又还能抱怨些什么。
  那个热带小岛还是像几年前一样风和日丽,景致怡人。几年前正在动工的主题公园修建好了,掩映在棕榈树后面的娱乐设施崭新漂亮,年轻的夫妇带着小孩,
  情侣们手牵手漫步。夏志英独自一个坐在摩天轮上,支着下巴俯望窗外霓虹灯闪烁的繁盛夜幕,心里却有些空荡荡的。
  自从毕业以来,他都好像过得很迷茫,从来没有找对过自己的位置。明明放不下手中的画笔,却不得不被家族推搡着跑上尔虞我诈的商场。那种行尸走肉的感觉,真的是糟糕透了。
  来L城摄影画画,是自己长那么大以来,第一次违背父母的旨意,自己做出的选择。
  虽然看着老爸已经有些斑白的鬓发,心里会有愧疚之情,但好歹,当他走在银色的疏旷海滩,呼吸着小岛温暖咸湿的海风时,并没有丝毫后悔。
  人总是要离开父母,独自在这个社会上摸索的。就好像动物终将离开巢穴,果实终将离开高枝。谁都不能例外。
  哪怕有家底殷实的背景,那也只意味着你或许可以比别人少绕些弯路,多一些机会,否则即使是摇钱树,也迟早会有被挥霍殆尽的那一天。
  在海边写生,不知不觉天色已渐晚,浓重辉煌的霞光铺满了半边天涯,粼粼海水被夕阳流淌下的炽热血液染成热烈如花的深红色。一朵一朵叆霴绚烂的云层仿佛凋零的花瓣,橘黄的,浅金的,夹杂着瑰丽紫色的,天地间霎时一片锦绣风华。
  夏志英站在潮湿的漫滩边沿,泛着泡沫的海潮温柔地涌上来,没过他白皙的脚背,海风吹拂着他柔软的头发,白色的衬衫。
  他举起胸前的相机,眯起漂亮的凤眸,将这海天一色摄入了镜头中。
  咔嚓。
  眼里的壮丽风景在摁下快门的那一刻定格成永恒。
  将照片洗出来,一组一组精美如画的海岛印象如同他最珍惜的记忆,他原以为自己会毫不犹豫把这些美好都寄给祝霖,然而拿起钢笔,在旅馆小音箱轻轻流淌出的加州旅馆音乐声中,流畅写下的,却是工整平直的“致陆飞”。
  连他自己都愣在了桌前,直到新鲜的墨渍逐渐干透,在相片平滑的背面,颜色逐渐泛深。
  那个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人,总是一副无所谓的随性模样,丝毫不愿成为别人瞩目的焦点,恨不得一辈子就像个路人似的活着,叫他衬托别人的辉煌成功他也毫不介意。
  廉价的香烟,款式陈旧的衬衫,乱七八糟一团的房间,床底下堆着的是单身汉必须的泡面。
  一直都是那么低调,不懂得照顾自己,也不希望别人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就好像一个在三线跑了很多年龙套
  的小角色,如果突然被哪个导演看中,拖到舞台的最中央来,应该会……很不自在罢。
  所以一直活的小心翼翼,不敢走出自己的圈子,唯恐不小心踩到了哪个大腕的戏服衣摆。
  那个家伙轻手轻脚惯了,就连他是什么时候溜进自己心里,夏志英都不知道。
  拿着那张色彩浓重深厚的火烧云照片,夏志英白皙的手指尖摩挲过上面挺拔纤细的“致陆飞”,看了很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应该就可以完结了~~~尊开心~~~飘~~~


    ☆、平坑

  陆飞曾经在书上读到过一句话,他素来不是个拥有好记性的人,可是那句话他只看了一遍就记在了脑海里,他不知道究竟是因为自己的境遇被这句话剖析的太过鲜血淋漓,还是因为他实在是对着那一行小小的四号字看了太久太久,直到那双被岁月磨砺的不再清澈的眼睛终被水汽模糊。
  那行字平平淡淡地写着——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此时陆飞坐在与瓷碗湖边,他看着在微风吹拂下皱起一轮轮波纹的湖面,这句话又飘飘忽忽地荡回了心底。他原本并不是T城的人,这个靠着瓷碗湖的小小村落才是他的老家,只是在他还很小很小,甚至小到还没有什么记忆的时候,他的爸爸便外出打拚,他只有在逢年过节才会跟着爸爸回去看看,对那个被他称为爷爷的人,他其实并不熟悉,但是却觉得很亲切。
  陆飞说不上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每次过年回去,他都能老远老远就能看到站在乡村泥泞小路上,披着厚重却破旧的军大衣,在雪地里举着大手电筒盼望着他们父子出现的那个老人。
  又或许,是他们每次离开村子,那个佝偻着的身影总会孤独而固执地站在村口,一个小小的,苍老的身影,呆呆地看着他们乘着村里的小棚车远去。
  他和爷爷的接触并不多,但是当那个老人看到他们回家时,那枯木般皱纹纵横的脸上由衷洋溢出的窝心的幸福笑容,却是陆飞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掉的,最美最美的老照片。
  可是爷爷在某一年的冬天离开了这个世界,陆飞的爸爸带着陆飞赶回了农村,丧事坻定,陆飞和憔悴的不成人形的爸爸一起坐上了破破烂烂的小棚车去往县城的汽车站,临走时,小小的陆飞回过头,寒风刀割似的刮着他的脸,他眯起眼睛,看向那个从来没有改变过的,有着泥泞弯曲的土地,生着杂草,立着青石路碑的村口。
  直到被爸爸抱着坐上车,陆飞还是那样愣愣地扭着头,看着村口,看着青石路碑旁几寸的地方,看着那一片空空荡荡的寂寞与凄凉。
  看着以前他们每一次离开时,那个老人会颤巍巍地站着,目送他们的地方。
  他再也不会来了。
  再后来,陆飞便再也没有回过老家。
  年轻的时候,陆飞不知道什么是绝望,什么是人情冷暖。那时候他天真地以为自己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棵树苗,只要努力,就可以在浮华奢侈的T城扎根生长,拥有一片小小的,可以撑开绿荫的土地。
  可是后来他明白,很多时候人并不是树,而
  是是流离飘荡的浮萍,哪怕再怎么竭尽所能,再怎么精诚所至,清寒寂冷的池水都不会被你打动,人们注定漂泊,注定了一阵大风就可以将你带向远方,而你若不肯走,死死盘踞着,那么当池水枯竭的时候,你就会在原地干死渴死,那片冷漠无情的沃土永远不会接纳浮萍,它只会向拥有根系的植被们敞开怀抱。
  陆飞不想枯死在焦灼的土地上,四十年了,他认命了,他让一阵风把自己吹走,把自己带回瓷碗湖,这个他的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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