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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糠作者:二阳废柴中(微阳 二阳从来不三俗 五粮液)-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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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只是想不到你倒是对白佑宁挺常情,都这么多年了,有意思吗?为了他做得这些,你觉得值吗?”
“没什么值不值的,我们只是各取所需罢了,而且还有一种征服欲,有些东西,抢到手了才好玩,不管这东西需不需要。”宋玉君无所谓的说,“而且只要能打击到你我就开心了。你不知道吧,当初我出门就被车撞了,差点没死了,大腿骨折,肋骨断了两根插进肺里,内出血……你能想象那种感觉吗?很疼,就算做完手术很久了,喘口气都疼,大夫说再送晚五分钟就救不回来了。”
“就是因为你喝醉我没去追你吗?”冯熙远想起了白佑宁对他说的话,问宋玉君。
“何止啊,见你第一眼我就不待见你,穿得寒酸,举止粗俗,就连用的床单都是旧的。可你偏偏说要和我做朋友。白佑宁拒绝我的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他喜欢的是你啊,你有什么好的?然后我就特恨你,现在更恨你,你知道为什么吗?你虚伪,面上表现的和白佑宁没什么,可绕了一圈,你又跟他在一起了。呵,这就是所谓的四年的朋友,我真是瞎了眼。” 宋玉君他说了憋在心里几年的话,把罪过全都推到了冯熙远身上。
他在宋玉君眼里不过是个小角色,没能耐又窝囊,好说话还有点婆婆妈妈,以前不管是在班里还是在寝室,以至于到了学生会都是这样,现在还是没改。
宋玉君那时候自视很高,虽然和冯熙远是好朋友,但一直想不通冯熙远有什么好,偏偏总有一群人围在他身边让他做东做西,他也能露出伪善的笑容应付得不亦乐乎。而他宋玉君虽然被女生捧得很高,可周围的人却全都对他只是表面的敷衍而已,甚至还有人在背地里说他虚伪,就连他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去找白佑宁表白,白佑宁竟然也说喜欢的是冯熙远。
热闹的散伙饭,大家都去找冯熙远敬酒,而他呢?坐在那里都没人理会,刚刚被拒绝过的心情再加上这种被众人忽略的凄凉感,更让他讨厌冯熙远。
所以趁着酒醉闹了冯熙远一通就走了,没想到却差点丧了命。其实也怪他,但要不是因为冯熙远,他也不会喝的酩酊大醉。
冯熙远今天也才算见识了什么叫做愈加之罪何患无辞,宋玉君失去的一切好像就全都他来补偿,真正瞎了眼的是他。
至今还有什么,干脆一起解决吧,果断干脆,别拖泥带水。以后再结交什么人,一定得擦亮自己的双眼,别他妈被这些人的光鲜外表所蒙蔽,到头来吃亏的全是自己。“反正你的目的达成了,还有什么说的。”
“啊,对了。”宋玉君拍拍脑袋,说:“还记得你之前公司那个李总啊,脑满肠肥,我不过就在饭局上说了句你们公司的财务根本不行,他第二天就换了,也不知道他脑子里糊得是不是都是屎。”
冯熙远抬起头瞪着一脸无辜样的宋玉君,他笑的很嚣张,可他不生气,却顿时有种想要也报复他一下的冲动。
他的手指在口袋里摸着一串门钥匙,咬着牙藏在手心中,一声不吭的绕过宋玉君,在那部闪着光芒的车身狠狠的划了下去,等宋玉君边大喊着冯熙远你疯了边把他拉开的时候,已经从头到尾留下了很长一道印子。
就像宋玉君的揭开自己的虚伪面容一样丑陋。
冯熙远被这个想法逗笑了,一字一顿的对宋玉君说:“我没疯,疯的是你。”
现在还有什么事情能打击到他,情人和朋友的双重背叛这种事都经历了,丢掉那份早就已经无足轻重的的工作又能怎么样?宋玉君太低估他的承受能力了。或者说,宋玉君在他和白佑宁分手前这么说可能他会更伤心,现在又算什么?隔靴搔痒而已。
冯熙远挣脱开宋玉君的钳制,冲他呸了一口转身离开。
这个地方太肮脏,肮脏的让人恶心,宋玉君、白佑宁,都滚吧,那样一切就都清净了。
冯熙远没走太远,就在附近找了家还算干净的小旅馆,地方不大,环境还好。
办好手续,被服务员领到房间,他把箱子放好,锁上门,直到这个空间只剩他自己的时候,这才忍不住哭了。
他的双手盖住了脸,没一会儿,泪水就顺着指缝渗透到衣服里。
坚强过后,总要找一个途径发泄一下,他不想买醉来麻痹自己,也不想把这点丢人的私事讲给别人听,那么唯独自己来消化掉,他不知道能用多长时间,只是想着,哭吧,哭出来就好了。
以前他还在沾沾自喜自己找到了一个还不错的情人,不算最好,但是无比满足,像他们这样喜欢同性的人,能这样就已经够不错了。但他明显高兴的太早,以后就只能剩他自己了,是好是坏也与别人无关。这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那也要面对。
冯熙远昨夜就没睡,今天哭得累了反倒睡着了,一早醒来,睁开酸痛的眼睛,才惊觉他住的不再是那个他和白佑宁的房间,而是在冷清的宾馆。
耳边传来了嗡嗡的手机震动声,拿起来一看是任强来的电话,他问他今天能不能上班,到时间他会来接他。
不上班干嘛?去吧,忙活起来就能忘记那些不开心的事了。
冯熙远简单的整理好,在原先住的房子的小区门口等任强,可是任强没等来,却看见了白佑宁的车从他面前驶过,然后停下来。
白佑宁从车上走下来,不仅双眼红肿,脸上还有个若隐若现的巴掌印,那是他打的。
可是白佑宁还没跟冯熙远说话,任强已经在对面按喇叭了,冯熙远绕过他走了,没说一句话。
分手了还想干什么?要回家里的钥匙吗?
想到这儿,冯熙远回头把房门钥匙从一串钥匙卸下来,扔在白佑宁脚边,对他说:“我不会再回去了,钥匙还给你,我没带走的衣服,你看着碍眼的话,想扔掉就扔掉吧。”
白佑宁张张嘴,没说话,弯腰捡起了那两把钥匙,也上了车。
上了任强的车,任强问冯熙远那人是谁。冯熙远咬咬牙,说:“我不认识。”
在公司忙了一上午,冯熙远还真什么都没去想,中午吃过饭,怎么都觉得在小旅馆常住也不是办法,租房子也不是一时就能搞定的事,他见自己的办公室还算宽敞,角落里的那张沙发能展成床,想着不如就在公司临时窝几天,哪天有了空找到房子再搬进去也不迟。
打定主意,冯熙远晚上下班先回小旅店取了行李,又去商场买了一套被褥枕头,拎那么多东西上公交车,还被司机鄙视了一番。
回公司的路上,华灯初上,这已经是最后一班公交了,车上在放着一首粤语老歌,缠缠绵绵的,听的人心痒。以前他很爱这种调调,华丽的,甜蜜的,还有点微微的忧伤,现在再听,却已不是那种心情,其实心里还会难受啊,这都得自己慢慢的熬过去,熬过去,一切就可以重新开始了。
门卫的小伙子看见他提着那么多东西回来,好心的出门帮他提到了楼上,问他怎么在公司住,他只能说家里在装修。虽然是很拙劣的借口,但却能给自己充裕的时间找到新住处,他暂时性无家可归这种事,说出去也挺丢人的。
换了新环境,反倒睡不好了,公司这边偏僻,晚上还有嗷嗷叫的野猫野狗,还没睡几分钟,就会被一些莫名其妙的声音给弄醒,导致第二天一点精神也没有。冯熙远在公司睡了两天,就觉得自己要得神经衰弱了。
他终于决定请半天假去找房子,这样下去实在不是办法。
公司附近的房子多是些村屋,看起来不仅不安全,设施也不太好。而稍微挨近市区的房子,房租又太贵,还要押半年的房租。他的存款本来就不太多,在家半年没上班花的也要差不多了,这下租起房子来简直捉襟见肘。
冯熙远失望的回了公司,任强却在四处找他。因为任强听说他想租房,就想告诉他正好他父母搬了家,以前有套老房子想租,水电煤气一应俱全,还有各种家具,老是老了点,但很实用。那个地段的房租是按均价收的,至于押金什就可以不用掏了,租给熟人放心,相信用起来也能精心一点。
冯熙远激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马上点头答应,房子都不用看了。
自从他来到这间公司,发现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公司的同事特别热心肠,虽然开车的粗人多,但是各个豪爽,有点什么困难都鼎力相助,比以前的公司好上不知道多少倍,他没来多久就得到那么多的帮助,突然间觉得自己像是不经意掉进了福窝里。
任强印了份合同给冯熙远签,并说今天就能帮忙搬家。
冯熙远感激的点点头,任强拍拍他的肩膀说:“虽然你的事没跟我说,但我也从陈哥那听了一些,不管是怎样的,还有我们呢,有些东西失去了,并非是坏事,万事向前看,总会有出路的。再说了,现在能在一起工作,也算是一种缘分,有什么难事就直说,能帮的我们自然会全力以赴,别见外。”
看,这才是真的朋友,像宋玉君那种露一半藏一半、到头来还要倒打一耙的人,算什么朋友,早点认清楚,也是一件幸事。
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十一)
冯熙远搬进了任强父母的旧房子,房子格局不太好,但胜在宽敞;有夕照日头,一到做饭的时间就晒得人晕头转向,可是现在没到夏天也没那么明显;虽不能像以前一样搭任强的车子上下班,但走个十分钟左右,就有一班直通公司附近的公交车。
冯熙远还是觉得满足的,总算不用住在办公室了,简单的收拾收拾,这里也有那么一点家的感觉。
冯熙远还换了新手机号,趁着菜还在锅里炖的时候,把号码群发给了几个相熟的朋友和同事。
没一会儿,张春兴特地打电话过来问他怎么换号了,冯熙远说:“我还搬家了呢。”
“是吗?在什么地方?”
冯熙远报了一个地址,那人竟然呵呵的乐起来,一个劲儿的说太巧了,他家就在附近,隔了两栋楼而已。
冯熙远走到每个窗口向四周看,他家的前面是街道,只有后面有两栋楼,接着就是个很高级的小区——金圣雅苑。
难道……
他找房子的时候在中介公司不经意看见了这个小区,那里的房子光租金就已经让人觉得压力很大了,更别提去买。
冯熙远此时唯一的认知就是——张春兴可真有钱……
“哎呀,你知道了吧,就是金圣雅苑嘛,我现在还真有点居高临下的看着你的自豪感。”张春兴不以为意的说道。
“你在家啊?”
“是啊,今天休息,无聊死了。对了,你吃过饭没?”张春兴无精打采的说。
“在做呢。”
“吃什么?”一提到吃,那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又精神起来,声音都带着活力,就像听说中国足球队赢球那种惊喜感。
“自己一个人,就随便做了点,土豆炖豆角。”
“啊……冯熙远……”张春兴拖足了长音,感觉要求他做什么一样。
“怎么了?”
只听张春兴小声的请求道:“我能不能去蹭个饭,如果有烀饼那就更棒了。”
“菜都下锅了正在炖着呢,而且我还没发面……烀饼可能来不及了吧。”
“那大米饭也成,我不挑食。”
“那行,你来吧,我就一个人吃也吃不了那么多。”而且还寂寞。
那头呼喊了一声,随后就挂了电话,冯熙远对着手机摇了摇头,转身去看看冰箱还有没有其他能做的菜。
因为冯熙远没空大采购,每天下班就在附近的菜市场买些当天吃的菜,所以冰箱里就有几个可怜兮兮的鸡蛋,放菜的篮子里还有之前的主人留下来的几根冬天存的大葱。
大葱炒鸡蛋?这么乡土的菜色,张春兴能爱吃吗?
冯熙远琢磨了一下,还是放弃了,干脆等张春兴来了问问再说吧。
没几分钟,敲门声就响了,冯熙远打开门一看,只单单薄薄穿了一件卫衣的张春兴正拄着双腿呼哧呼哧的喘着气,冯熙远赶紧把他让进屋里来,问他怎么不多穿点儿。
“太着急就给忘了,不过今天可真冷,出来的时候就后悔了,但是我家住的太高了,实在懒得再搭电梯回去。”张春兴抬起头,傻兮兮的笑了。
“还好屋里暖气还算热,你随便坐,我去给你倒杯水。”
“成。”
冯熙远去到厨房倒水,隐约听见张春兴在客厅问他怎么搬家了,他愣了一下,不小心把热水给倒在了手上。
他赶紧放下杯子冲了冲凉水,这才把水接着倒满,然后端了出去。
“你怎么搬家了?你对象没在?我来会不会不方便啊。”张春兴喝了一口水之后,连珠炮似的问了三个问题,弄得冯熙远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想了一会儿,冯熙远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分手了。”
“……”
“上个星期分的,然后我就搬出来了,之前一直住公司,这两天才找到房子,所以顺便也把手机号换了。”
“哦……对不起。”张春兴赶紧道歉,看见冯熙远脸色不大好,就又安慰他说:“熙远,你别难过,她放弃你是绝对是她的失误。”
虽然张春兴的开导显得很拙劣,可冯熙远还是扯出一个勉强的笑说:“谢谢你。”
“没事儿,你别想那么多就行了。”
“嗯。”
没一会儿,饭菜就上了桌,两个人吃一道菜还是显得有些单薄,在征询过张春兴的意见之后,冯熙远做了一大盘子大葱炒鸡蛋,因为里面加了点豆瓣酱,散发出浓郁扑鼻的香气,虽然很简单,但一看就特下饭,其实这种简单的菜色,冯熙远很喜欢,今天做了,才发现自己很久没吃过了。
冯熙远把菜端上来,张春兴他刚啃完一块排骨,正在哪里吮着手指头。看见冯熙远,立刻起身接过那盘子,不好意思的说:“熙远,你这菜做得太香了,我实在忍不住了,那排骨都炖的脱骨了,还特入味,简直入口即化啊,而且豆角和土豆的香气全都融了进去,简直美死了!熙远你可真厉害。”
几乎是同样的动作、赞扬以及那讨好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让冯熙远觉得自己看见了白佑宁。他赶紧甩甩头,定睛一看,坐在那里给他摆筷子的却是张春兴。
他们两个差太远了,可为什么还会想到白佑宁?或许只是一时忘不了吧。
其实只是个细微的动作而已,让冯熙远觉得有些异样的感觉。
养尊处优的白佑宁,除非想要讨好他,什么时候主动给他摆过碗筷,从来就是不管他,做好了饭菜闷头就吃。而且挑食的他,根本不会允许餐桌上出现大葱炒鸡蛋这种粗鄙的菜色,所以冯熙远每天都是费尽心思给他做菜,一个星期餐桌上都不会出现重复的食物。
不过现在,张春兴吃的最多的却是大葱炒鸡蛋,当冯熙远问他为什么不吃另外一道菜时,张春兴却说:“其实这个更好吃,有点像我妈的手艺,她做的时候也会放点豆瓣酱,说这样才香,可她去世之后,我就再也没吃过了,我爸整天忙得要死,一个星期都见不到他一面。”
冯熙远点点头,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张春兴却把他拦住了,把空碗碟收在一起,对他说:“饭菜我做不好,洗碗我最在行了,以前我还在饭店帮过厨呢,切墩儿、洗碗、刷地板,什么都在行,那时候我师傅让我给他炒个菜,他吃完就气哭了,他说小春啊,你以后别做菜了,为师收了你这徒弟完全是给你爸面子,我这都够死不瞑目的了,你可别想着当厨师去祸祸顾客的胃了。”说完,张春兴还调皮的眨眨眼,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别人的评价,反倒当是乐事拿出来炫耀。
冯熙远笑着看张春兴把碗筷收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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