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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落平阳-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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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平静一下,知道根本不能坐以待毙,否则真的可能再也见不到那个傻女人了。再也。
他走过去打开门,抬头看天,一片模糊的氲蓝,带着青草的香气。
“啾——啾——”
他屈起手指放在嘴边,吹了个响哨,嘹亮的声音一直飞到山林的那头。
男人静静地等着,耐住性子等着。
不久,远处传来熟悉的鸟鸣。
“桀——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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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萧大哥有颗小宇宙般的心。。
26真心英雄(1)
若不是亲眼所见,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这世上竟有如此巨大的鸟。它的双翼伸展有两臂那么长,它的羽毛雪白丰满,它的脚爪锋利尖锐,一把抓下可以撕裂弱小的猎物。
它从山林的天际那头飞来,展翅滑翔,直冲地面,同时发出嚣张的锐鸣,极度刺耳。
男人静静地站在屋前,他微微仰头,露出下颚与颈部完美的曲线,他屏息以待,似乎在期盼着什么。那一声声尖锐的鸣叫刺入他的双耳,是那么的熟悉与感动,丝毫不会感到畏惧。
白鹰似乎看见了他,降低身子俯冲下来,在快要接近男人的时候一下子便收起了双翼,利爪猛地抓上男人的肩头。
男人的身体晃了晃,承受住了白鹰的重量,他身形高大,背阔肩宽,配上天空中的王者,简直相得益彰。
“利剑。”男人侧过脸,只能模糊地看见白鹰的脑袋,他伸出手去抚摸白鹰的羽翼,“真的是你。”
那只名唤利剑的白鹰极通人性,它像是一位多年的老友,顺服地将脑袋蹭在男人的手心,响亮地叫了一声。
“利剑,是他们派你来找我的么?”男人问道。
“桀——”利剑继续蹭。
男人失笑,继而露出担忧的神色,轻唤道:“利剑,我有事拜托你。”
“桀——”
男人转过身,扛着它晃晃悠悠进了屋子,他视野一片糊涂,勉强能辨认出一些家具,比如桌子。他靠过去,撩起自己的衣摆,狠狠一撕,扯下一段布条,将其摊平放在桌面上,然后咬破了自己右手的食指指尖,鲜红的血液冒了出来,他忍着麻痹的痛意用指尖在布条上画了一横。
鲜血瞬间融入布条中,成了暗褐色。
他拿起布条,摸索着触碰到利剑结实粗壮的脚腕,将布条系了上去。
利剑盯着他的手看,静静地等待着男人给它命令。它知道自己即将去执行任务,这是男人对它的信任,是它的荣耀。
“利剑,虽然很想和你多呆一会儿,但是事态紧急,你不得不走。”男人忍住眼中的不舍与歉意,他是多么想念他的白鹰,他忠实的伙伴,然而现实残酷。
利剑用脖子去蹭男人的头发,两只爪子不住地在男人肩上跳来跳去,弄得男人很是无奈:“别这样,我们还会见面的,利剑。”
他安抚它,随即走出屋子,抬头遥望混沌的蓝天,“去吧,利剑,一切就拜托你了!”
利剑长嘶一声,腾空飞起,直冲霄汉,它在男人的头顶盘旋几圈,见男人没有喊住它的迹象,只好扑棱翅膀,恋恋不舍地飞走。
男人遥见白色的斑点消失在他的视野里,心中微微失落,他是那么无能,连救个人都要曲线迂回。此时的他,连“单枪匹马”都算不上,最多是个“困水游龙”。
冯洛焉……那个笨女人还好吗?一定要等到他来救她啊!千万、千万不要出事!
男人转身回了屋子,顺手关上了柴门,窒息的寂静与他相伴,他有些,有一点点,想念冯洛焉的聒噪。
接下来,他只能靠练拳和静坐,耗磨难捱的时光。
就在他心焦如焚等待救兵的这段时间里,冯洛焉已凭着大毛走走停停的磨人速度,缓慢地朝小南村行进。
深夜的山间,狼嚎遍野,凄厉惨绝。
头顶的月光渗透着深重的寒意。
大毛甩着尾巴,心里也是怕得要死,所以走几步停一停,不满地打个响鼻,企图唤起冯洛焉,让它改道回镇。
不过冯洛焉已熟睡很久,大毛那般敬业,没有主人的口令,它也就硬着驴皮往前走。
冯洛焉在寒意重重的露天里睡去,更深露重,他的发丝上挂满小巧晶莹的露珠,浓密的睫羽上也是结着一片水花。随着大毛的颠簸,这些小珠子滴答滴答往下滑落。
单薄的春衫斗不过初春的料峭,夜冷的侵袭一层层地深入冯洛焉的身体,他的皮肤变得冰冷,体温下降得很快。好几次他被冷醒,发紫的双唇微微颤抖,目之所及全是旷野或是高山,何时才能回到村子,见到萧大哥呢?
他苦涩地期盼着,心痛如绞,为自己的自私与无望的爱情而哀伤。
“大毛……”他嘶哑地轻声唤道,“请……快走……”
大毛抖了抖长耳朵,似乎听懂了他的话,迈开蹄子嗒嗒嗒快走了起来。
冯洛焉欣慰地笑笑,枕在大毛的脖子上,昏昏沉沉又睡了过去。
待到他再一次醒过来时,大毛已经在村口的大树下吃草了,它甩甩尾巴,哼了几声。
冯洛焉痛苦地睁开眼,茫然一会儿,才认清眼前熟悉的景色。
他……回来了!
心中有个声音兴奋地大喊大叫,催促他赶紧回家。于是他直起身来想要下驴,哪知脑袋突然天旋地转地绕了一圈,冯洛焉不曾预料,猝不及防地跌落驴下,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他被砸得头昏眼花四肢剧痛,趴在地上很久都没反应。待他回神,他又感觉到了身子的软弱无力,喉咙口直泛恶心,想吐。
他好像……受凉生病了。
这个认知令他难过,想不到好不容易回来了,身体又出现这样的问题。不行,他不能认输,即使身体重得像灌了铅,他也要爬回去!
对,爬回去!
萧大哥,等我……
冯洛焉使出浑身的劲儿,勉勉强强站了起来,东倒西歪地往村子里走,但是每走一段,他就要跪在地上猛喘好久,缓解身体的恶心与难受。
这时是清晨,月还没落山,白雾飘散在村庄里,家家户户都在睡熟。
唯有冯洛焉在路上艰难地走着,他酸涩地眯着眼,隐约看到了自家的屋子,心里一阵喜悦,立马加紧脚步。
但是越走他越没力气,走过蜿蜒的小道,来到自家院子门口,他终于瘫倒在地,难受得想哭。很多人只有在生病时,才会变得异常脆弱。冯洛焉也是,但他好多年没有生病了,因为他自己是大夫,自然知道怎样保重身体。但像今日这次这么不爱惜身体,也是他破天荒头一回。原因是,为了一个男人。
最后的路他行进得有多艰难,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裙子已经彻底变成了乌褐色,哪里还有华美俏丽的影踪?满头的乱发使得他只能穿过发丝看到周围的景象。
他狼狈不堪地爬向柴门,伸出一只手扒住门口垫脚的石块,满怀希冀地看着那扇平时不怎么高大而今异常宏伟的大门。
萧大哥,我回来了,你知道吗,我终于回来了……我来给你做午饭吃,好不好?
他张张嘴,说不出一句话,两眼一翻,倒了过去。
而在屋中静坐养神的男人忽然睁开了眼,感应到了什么。他收了气,猛地站了起来,他好像听见谁在呼唤他。那一声声悲切的呐喊,无声,沉重。
他竟然觉得是冯洛焉回来了,他这是疯了么?那个女人怎么会回来?她还在牢里受苦啊,还等着自己去救啊!
男人焦躁地来回踱步,觉得自己的感应实在离谱,他几番挣扎,竟决定开门看看,说不定冯洛焉就在外面了呢?
外面?怎么可能?!
但是就在极度自我否定下,他还是走过去打开了柴门,凉意深重的晨雾扑面而来,使得他一激灵,清醒了几分。
就说……哪里有人啊……
男人嘁了一声,自我嘲笑一番,正打算关门进屋,一低头,却看见地上有团黑影,好像……是个人?
人?!
男人大惊,努力地眨眼想看清楚那是什么,最后他蹲下来,凑到那人跟前,拼命地辨认着什么,他颤抖着伸手,去撩开那一团蓬乱的黑发,底下露出一张小巧的脸蛋。
他看不清,真的看不清,这真是令他懊恼万分,恨不能挖出双眼得了,这么没用!
指尖迟疑着抚上那张脸,冰凉的触感令他心惊,即便手感和形状和那夜摸到的一样,但心情却是完全不同。
“阿冯……?”男人皱紧眉头,试图去唤他。
然而没有人回答他。
男人不知道冯洛焉是怎么回来的,难道是逃回来的?他受过严刑拷打吗?受了重伤吗?不然为什么会倒在门口?
一连串的疑问无从问出口,男人只得将其憋回肚中。他抱起单薄瘦弱的冯洛焉,跨过门槛进了屋,将他轻轻地平放在床上。
由于冯洛焉满脸的污渍,男人更加看不清他的长相了。只是手背一贴他的额头,滚烫滚烫的,男人知道他起烧了。
他不是大夫,不知如何配药,隐约记得在他受伤晕迷高烧不退时,冯洛焉好像一直替他暖被窝帮他出汗。虽然当时一恢复过来就骂这个女人放荡,但他不得不承认若是没有冯洛焉的细心照料,他不可能好那么快。
所以这时候是……报恩么?
想到这个词,男人苦笑一声,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对这个老是能让他发脾气的女人越来越在意,在意他的一言一行,在意他的情绪,在意他的……一切。
自己肯定是疯了。
男人这么认定,他静静神,伸手去解冯洛焉的外衣,女子的衣服总是分外复杂,脱了一层还有一层,再加上男人眼神模糊,脱起来更慢。
一个不留神,男人就把手蹭在了冯洛焉的胸口,脸上立即浮起可疑的暗红,他不自在地咳了一声,心道这个女人还真是瘦得离谱,胸上一点料都没有,以后怎么嫁的出去?
他嫁不嫁得出去关自己什么事?男人恼怒地想,他扯下冯洛焉的衣裙,扔在床尾,自己也褪了衣裳,跨上了床,抖开被子将两人统统盖上。
冯洛焉冷得双唇发抖,他忽的感受到了一个温暖的东西,便拼命地往那里缩,整个脑袋全部埋进了男人的胸口。
“冷……好冷……萧大哥……”
男人微微一怔,确信自己没有听错,胸口没来由地一紧,他抬手将冯洛焉搂住,尽量将自己的热度传给他。
这时好像听见了远处的鸡鸣,男人知道,天亮了。
两人紧紧相拥,依偎在一起,好像他们是一对亲密无间的恋人,已相恋多年。
“萧大哥……我……好冷……”冯洛焉带着哭腔难过道,他正受着高烧的折磨。
男人不得不再抱紧他一点,“我在,别怕。”
男人喑哑着嗓子,认真道,他无法抵抗内心的冲动,隐忍百般,仍是怜惜地在怀中人的额上,留下一个轻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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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萧大哥要转型了。。
PS:看见有人说没有出现令人期待的英雄救美的桥段比较失望,在下有必要解释一下,考虑到剧情的发展,冯洛焉受牢狱只是一个转折点,为此大动干戈长篇描写我觉得有些过,其实是鉴于英雄的现实状况,他眼睛还没好,又是通缉犯,实在不方便抛头露面,英雄救美。而且我主要通过这件事为了让两人明晰自己的感情。所以英雄救美桥段其实在后面啊亲!!看我真挚的眼神,在后面啊!!!
27真心英雄(2)
那个吻带着冯洛焉的热度,烫伤了男人的嘴角。
这本是一个逾矩的行为,他们两个明明在不久前还互相嫌弃,划清界限,打算两清。男人从一开始就看不上这个乡下女人,粗鲁、野蛮、放荡,根本找不出优点,然而为什么还是会被他吸引?被他左右情绪呢?
这值得深思,但男人无从想起,在不知不觉间,他对冯洛焉的在意,已深入骨髓。
好吧,他认了,全认了。
冯洛焉被他紧紧拥抱着,浑身是汗,浸湿的发丝一缕一缕贴在额上,十分狼狈苍白。他虚弱地闭着双眼,却胸口起伏猛喘大气。
那股药香愈发浓烈,直钻男人的鼻子,使得他也忍不住喘息起来,灼热的气息交织在一起,形成暧昧的包围。
不对,他是疯了么?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他竟然想低头去亲吻冯洛焉的双唇,去轻轻含着他的唇瓣感受他滚烫的气息。
疯了,禽兽。
男人咬着牙暗骂自己,即使眼前一片模糊,只能朦胧地看清冯洛焉的长相,他也几乎能断定,那是一张美丽的面孔。不住流淌的汗水冲刷了冯洛焉脸上的污渍,再加上男人不断地擦拭他的脸庞,白皙干净的五官渐渐显露,轻颤的睫羽刮刷着男人的指尖,感觉痒痒的。
后悔如潮涌般袭击男人的心头,他懊恼自己之前讲过的那些蠢话,一句句都如刀子般尖利,毫不留情地刺向冯洛焉。但是他的本性就是如此恶劣,自傲,自负,虽有谦逊平和的一面,但更多的是狂霸不羁的一面。这样的人,往往大事上很成器,小事上很糟糕。
他低下头去端详冯洛焉的脸,看不分明。只能抬起手去触碰,去抚摸,指腹滑过他柔软的耳垂,小巧的鼻尖,干燥的嘴唇。
“落……烟……”男人的嗓子哑得不能听,但还是念出了酝酿已久的名字,这好像能让他们拉进距离,更加亲密一些。
也不知过了多久,冯洛焉发抖的状况好了许多,精疲力竭的他终于失去意识彻底地昏睡过去。男人披件衣服起身,用水瓢从水缸里舀了几勺水,搓洗了块面巾,拧干后轻轻地擦拭冯洛焉的脸颊,替他吸去汗渍。
这些事他做得不熟练,做一做还要停一停,想想下一步骤是什么。没办法,谁叫他从来没有伺候过别人,除了小时候端着银耳莲子汤喂过卧病在床的娘亲外,全是别人服侍他,哪有他服侍别人的时候?
“嗯……唔……”
躺在床上的人无意识地发出闷哼,细如蚊蚋,却意外地撩拨人的心绪。男人拿面巾的手一顿,脸上浮起既尴尬又别扭的表情,他就知道这个女人即使睡着也不让人省心!
那么脖颈和胸口要不要擦洗一下呢?
为了这么简单的问题男人竟然迟疑了半晌,最后在他激烈的思想斗争中,他放弃了这些想法。就算对这个女人怀有异样的感情,也不能趁人之危,做些下流之事。
这是一个君子的操守。嗯,就是这样。
他握起冯洛焉无力的手,发现他的手心竟被包扎着,顿了顿,心刺痛了一下,虽然闻不出冯洛焉身上的血腥味,还以为他没受皮肉伤,没想到还是漏了一处。
他轻轻地将他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擦干净。手倒是不如一般小姐那样柔软细腻,指腹上薄薄的茧子暴露了他的阶级身份。
所以说,初学者总是格外小心,然而发现这个真相后,男人不免苦涩一番。
正当他陷入沉思时,门吱呀开了。林芝提着陶罐走了进来。
“喂,我来给你送饭。”她回答得无精打采。
男人皱眉抬起头看她,对她打扰到冯洛焉休息有些不满。
林芝奔波了一夜,毫无收获,精神萎靡,双眼呆滞,她贿赂不成,那几个狱吏竟然连送衣物都不许,她在牢房外蹲守了一夜,终是放弃,满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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