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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雪倾城-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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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方物。

    妖孽看着她,竟有片刻的失神,苏软歪了头,伸出五根手指在他眼前晃:“狐狸,狐狸?”

    注意力收回来,捉住她的小手:“什么?”

    “这个叫两相欢,好不好看?”

    “……还好。”

    “云姜说它能治心伤……”手指拨弄着一片花瓣,觉得幽香四溢,忍不住放在鼻下轻嗅。

    “不许吃!”妖孽劈手夺过那花,语声骤然变得冷厉。

    “我……我就闻闻……没打算吃……”苏软有些委屈地看着他,拜托,在他心里,她就真至于那么馋?

    “……闻也不许,这山谷中多是稀奇古怪的药,你不通医理,就不要乱动。”故作平淡地掩饰起方才那一瞬间的失控,却无法忽略看见她把两相欢放在唇边时,胸腔内陡然而生的刺痛和恐慌。

    心,全乱了。

    “原来,你也是舍不得的。”旁边,斑斓语带挪揄,表情却甚是复杂。

    “舍不得什么?”现场唯一不明真相的人问。

    “没什么。”天绯冷冷道。

    抬手,摘去她脸颊上沾着的一片草叶,另一只手却背向身后,不着痕迹地将那朵两相欢笼入袖中。

    再……等等吧,反正还有月余的时日,也不急于现在就让她忘了一切,不是么?

    毕竟,还是想看着那张笑脸,走过这最后的一程。

    苏软狐疑地看看两个有些别别扭扭的男人,未及深想,便觉得有什么东西碰上了她的脚背。

    低头,一只极漂亮的兔子正半立着身子蹲在地上,出神地打量着自己,通体皮毛洁白如雪,脑门上却有一撮毛是红色的,甚是夺目,也甚是飘逸。

    苏软怔了怔,忽然轻轻笑起来:“白英俊,别来无恙?”

    即便这北疆山中有再多的兔子,即便这些兔子都长成一个德行,但白英俊,却总是最好认的。

    白英俊的小豆眼里有几许羞涩,几许惆怅,几许困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这个人的身上会带着它熟悉而又心仪的气息,让它不由自主地便想靠近。

    好像是她,又明明不是她……

    苏软俯□子,将它抱在怀里,白英俊也就呆呆地任她抱着,半点都没有挣扎。

    这反应实在不像只精神正常的野兔,天绯觉得蹊跷,伸出手去,想将它拿过来看个究竟。

    吭哧!

    ……

    “你山里的兔子,都这么喜欢咬人?”天绯抬手,将那只紧紧咬住他手指的兔子从苏软怀里带出来,甩了甩,居然没有甩掉。

    “你动了它的女人,它要跟你决一死战。”斑斓笑道。

    白英俊的神情仍旧凛冽而坚定,苏软的脸蛋却微微泛红,天绯莫名其妙地扫了他们一眼,蹙眉,不怎么温柔地揪住兔子的长耳。

    两个同样白衣如雪,额间绯红,尊崇傲岸,气度非凡的王子殿下,就这样僵持着,以奇怪的角度冷冷对视,却终究是相看两相厌。

    兔子张口,放开天绯的手指,天绯便也松了手,将那个柔软的毛球随便丢在地上。

    云姜采好了今天要炖给斑斓喝的草药,提着篮子姗姗而来,大家随着她,向谷外走去。

    白英俊的眼神很寂寞。

    苏软似有所觉,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白英俊!”

    “……”

    “其实你还是一身白毛的时候最好看,等你长大了,肯定会有很多小姑娘喜欢你的!”

    “……”

    翌日,北疆山中的兔子发现它们的王子殿下一扫连日来的低落和恍惚,重又变得英姿勃发。

    只是,它从此再也没有染过毛。作者有话要说:这两章的节奏比较缓慢,一来是对于斑斓等人要有个交代,二来也是要给天维和软软一段相对安静的时间,要不然该如何明白彼此的心呢,我记得我写得州象还算奇幻加言情的文,有刀光剑影,也得有风花雪月,如果让宝贝儿们觉得虐了,急了,那就……忍忍吧,其实虐并不是我写这两章的本意,反正维雪肯定会是个h〔结局的文,在这点上我不想卖什么关子,所以不管道路有多曲折,总会守得云开m曰n日l争刀前它7士夏的雌曰11毛食力井丈全雨它非曰17闷七1你幻端样佰草麟

第四十章 如何同生不同死(二)() 
数日后;北方草原。

    匪首任高尚骑在一匹高大健硕的黄骠马上;望着鹿儿坡村被自己手下围住,噤若寒蝉的一众老少,摇了摇头。

    “你们不能这样。”眯了三角眼,很痛心的语气,“我以诚待人,你们不能不厚道。”

    “……”没人说话。

    “我已经说过了,不抢你们的钱;不抢你们的粮;连牛羊牲畜都不动你们的,你们还想怎样?!”任高尚做个深呼吸,提高了声音。

    “……”

    “麻木不仁!麻木不仁啊!做百姓做到你们这个样子,是会寒了天下马匪的心的!”见气氛寥落;任高尚的情绪渐渐激动起来,“别以为不说话,就能蒙混过关,陆爷的眼里从来不揉沙子,做男人,最要紧的就是一个孝道,谁耽误我给我爹尽孝,他就不要想给他爹尽孝!”

    “……”

    “欺人太甚!”任高尚终于发飙,“不就是姑娘么?不就是要你们几个姑娘么?过几天就是我老爹七十大寿,人生一世,能有几个七十?!我送几个姑娘让他老人家高兴高兴,这过分么?!过分么?!反正养姑娘早晚也是要嫁人的,既然肯拿出去便宜别人,为什么就不能成全陆爷!居然想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孝子空手而回,让风烛残年的老人失望,你们一个个,真是铁石心肠,禽兽不如!!!!!”

    越说越义愤填膺,越说越觉得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鹿儿坡的村民们无言而立,呆呆地看着那个喋喋不休、暴跳如雷,脸上每一个器官都镌刻着忠孝仁义的匪首,像一群毫无生命力的石雕。

    任高尚统领的高尚帮是这草原上势力最大,也最凶残的一支马匪,半月之前,离此不远的红山村,就是因为交不出高尚帮索要的五百石粮食,而被他们将全村的青壮都吊起来抽大嘴巴,用鞋底,而且只抽一边,实在惨绝人寰。

    所以没有人敢说话,说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在这去国千里,盗匪横行的边塞僻远之地,乡野小民的性命便如同草芥一般,当铁蹄踏过,逆来顺受、听天由命,便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但今天,情况好像有些例外。

    “天绯,他可真不要脸……”女孩子的低语,听上去很是感慨和惊叹,并非刻意挑衅,只是恰好在任高尚喝水润嗓子的间隙响起,因为周遭的鸦雀无声而传递得格外清楚。

    “谁?!谁在那找死?!”三角眼中蓦地凶光四射。

    “呀……听到了……”像是吓了一跳,却又透着些淘气的笑意。

    “你背后说人,有几次不被听到?笨蛋。”慵懒的男子声音,清冷而优美,语气像是嘲谑,但更像是纵容。

    任高尚伸长了脖子,越过黑鸦鸦一片脑袋,向语声响起的地方望去,所有的马匪和村民也不由得纷纷回头,想看看到底是谁在那捋虎须。

    村口,不知何时已站了两个人。

    清明刚过,塞外苦寒之地浅草初生,还不到花开遍野的时候,但这个黄昏,偏远僻静的鹿儿坡却仿佛因为不期而至的那对男女,变得格外明朗秀丽起来。

    俊美无筹的男子,眉间一抹妖异绯红,虽然自远方而来,雪似的白衣却纤尘未染,反而好像还笼了层淡淡的光华,冰冷傲岸,让人不敢直视。

    相形之下,身边长发如仙的女孩子看上去要亲切得多了,玉色裙袖温柔当风,额上的刘海被吹得有些凌乱,刚才说别人坏话被听到,此时犹自捂着嘴巴,只露出一双湖水似的大眼,似笑非笑地迎着众目睽睽。

    冷不防看见这样两个人,无论是打劫的,还是被打劫的,一时都有点忘了本职工作,愣愣地出起神来。

    良久。

    “刚才是哪个王八蛋说,你们村里没有姑娘的?!”

    任高尚激越的声音在一片沉寂中陡然响起,就好像拿贼拿到了赃,捉奸捉到了双,整个人都变得兴奋莫名。。

    “她……不是我们村的……”村民中有人嗫嚅。

    “闭嘴!”一鞭子抽过去,策马冲出人群,径自来到那对神仙似的男女面前。

    是与不是,关他屁事,他要的只是人而已。

    从近处仔细看这两人,任高尚的目光越发荡漾而迷醉。

    好看,女的好看,男的……更好看……

    到底……该先调戏哪一个呢?

    踌躇良久。

    “这小哥长得真标致,今年多大?叫什么名字?”

    ……

    ……

    ……

    苏软微张了嘴,有些愣怔地看着那个长得很科幻的匪首以一种极其风流倜傥的造型从马背上俯□来,用手中乌黑油亮的鞭稍托起天绯线条优美的下巴,半晌,才觉得有一阵焦雷自头顶隆隆滚过。

    狐狸让人调戏了!

    狐狸让人调戏了!

    狐狸让人调戏了!

    狐狸让一男的调戏了!

    狐狸让一男的调戏了!

    狐狸让一男的调戏了!

    这几句话来回来去地在几近空白的脑海里回荡,心中喜怒忧思悲恐惊,却最终只是无语。

    如果某天你跟一个男人出去遇上流氓,而流氓却宁肯选择调戏他,你也会无语的。

    苏软知道自己长得没有妖孽漂亮,但她好歹也是个女孩子,今天这事儿,不怎么露脸。。

    但问题的重点好像又不在这里,因为当她再次望向狐狸,却发现一个灿烂得骇人的微笑正在那张倾国倾城的脸上悄然盛放。

    而这个表情意味着——他被惹毛了。

    上次他这么笑的时候,她差点被他掐死。

    怕怕。

    “快走吧你们,不然会倒霉的。”苏软下意识地开口。

    她不是养狼为患的东郭先生,却也不想在如此风景秀丽的地方,看见肠子肚子满天飞的惨烈情景。

    可惜小三角眼的马匪头子并不能了解她的苦心,反倒被这个皱着眉头的小美人儿勾起了兴致,经年打家劫舍,还第一次看见敢这么跟他说话的女子,而且,之前偷偷说他不要脸的,好像也是她吧。

    “小娘子,看得出来你是故意招惹我,为什么?难道是倾慕我英俊的面容和伟岸的身姿?”搓着下巴沉吟许久,很认真地问。

    苏软向后踉跄了半步。

    又一个小姑娘被自己翩翩的风采所震慑,任高尚非常满意,马鞭离了天绯的下巴,转而伸向苏软,心里琢磨着如此惊艳的一对璧人,究竟是该奉献给老爷子呢,还是自己留用,却没有注意到某妖孽盯着他的马鞭渐渐变得深寒的眼神。

    呼啦啦,呼啦啦……飞翔的感觉难以言喻……

    两侧风景迅速向前奔跑,让人想起一去不返的青春时光,任高尚的万字团衫在风里飘舞,像划过苍穹的宝蓝色流星,当他砸坏十余丈外一间草屋的房顶,脸朝下跌落在不知谁家厨房的大锅里时,上身还保持着调戏民女的风流倜傥的姿势,许久,才攀着锅沿发出一声衰弱而凄厉的嘶号。

    喽啰傻眼,村民傻眼,就连任高尚骑的那匹黄骠马都傻眼,它跟所有人一样想不通,为什么主人半秒钟之前还在它背上意气风发地得瑟,眨了个眼的工夫,却就变成了宝蓝色的流星和远处草房上的大洞,但可以肯定的是,一切的一切,都是拜眼前那个漂亮得吓人的白衣妖孽男所赐。

    但一个人,怎么就能把另一个人丢出那么那么远呢?

    困惑地喷了个响鼻,黄骠马果断后退,眼前这人实在有点不怎么像人,谁能保证他扔高兴了,自己不会变成一道棕黄色抛物线和一个更大的洞?

    天绯若无其事地站着,就仿佛刚才动粗的根本不是他,对于这种实力太过悬殊的战斗,他原本毫无兴趣,只是看着那马匪的小三角眼和伸向苏软的马鞭,想着有朝一日自己如果离开,就连这样的货色也会肆无忌惮地欺负她,杀意便忽然难以自控。

    任高尚的号叫声仍然袅袅不散,马蹄烈烈,刀剑出鞘,回过神的马匪们已经呼喝着冲向天绯,虽然声嘶力竭的呐喊中多少能听出些茫然和胆气不足,但不及细想,也不敢细想,管他再厉害的人物,反正双拳难敌四手,这么多人,冲上去一通乱砍,总不至于吃亏的。

    事实证明,经验主义真的害死人。

    风骤起,挟着排山倒海的狂暴之力汹涌而来,几十个马匪未沾得天绯半片衣角,便从马上倒飞了出去,如同诗圣杜老爷子家屋顶的稻草,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沈塘坳,洋洋洒洒,摔向四面八方。

    幸而天绯似乎并不打算大开杀戒,所以没有人死,只是一个个在地上呻吟蠕动,半晌爬不起来。

    天绯的眼眸淡定如水,长发白衣,不见半分凌乱。

    “……妖怪,妖怪啊!”许久,总算有看问题透彻的马匪,一针见血地道出了事情的本质。

    任高尚费了吃奶的力气从那口被他砸漏的大锅里爬出来,捂着后腰跌跌撞撞冲出草房,气急败坏地正想招呼所有人并肩而上,看到的却是喽啰们慌不择路,四散奔逃的混乱场景。

    “回来,都给我滚回来!”跳着脚嘶吼。

    然而没有谁顾得上理他,妖怪这种东西,茶余饭后聊聊可以,书词鼓曲听听可以,一旦碰上了,便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

    任高尚怔怔地看着豕突狼奔而去的一众手下,愣神许久,才意识到此刻只剩下了他一个光杆司令,面对着沉默不语的一村老少,还有刚刚把他丢出去的妖孽男人。

    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古人又云,君子趋吉避凶,古人还云,识时务者为俊杰。

    任高尚向来十分君子,也很是俊杰。

    所以他逃跑时的速度和风姿,一点也不逊于刚刚被他骂过的任何一个手下。

    “我还会回来的!”跑出大约一华里之后,任高尚回头大喊。

    他英勇的样子和激越的台词,很像苏软没穿来之前喜欢的某部动画片里,那只刀疤脸凸肚脐的狼。

    作者有话要说:工作上遇到了很大的变动,机构重组,原来吃饭的单位不复存在,新领导、新同事、新任务,什么什么都是新的,只有我自己仍然陈旧得快要发霉。在处世方面,我无疑仍然是半个废物,每次进入新环境,都煎熬得像要脱掉层皮。但幸而新同事之间相处还算融洽,只是面对新工作任务有点如履薄冰,有点心力交瘁。

    文荒废了许久,其实不想用荒废这个词,但实事确是如此,看见很多宝贝儿的催促和抱怨,心星颇感愧疚,所以在没有能力开更之前,不敢看诸位的评论,有点像鸵乌。这章比较长,不想断开,所以分成三段来发了。

第四十章 如何同生不同死(三)() 
鹿儿坡是草原深处一座小山的名字;站在坡上极目远眺;看云卷云疏,湛蓝如海的长空,看苍黄变换,绵延起伏的草地和丘陵,久了,苏软便恍惚觉得,好像是回到了家乡。

    离开北疆;苏软其实最想去雪狐王宫;当然不是为了旅游,也不是乐观到以为没有了莫伤离,天绯那不怎么厚道的老爹就会忽然立地成佛,不再纠结什么异世之心;只是觉得那片神秘的极北之地既然能生出天绯这种妖孽,而且又是他族人的聚居之处,说不定就能找到解救他的办法。

    方术也好,灵丹也好,跳下悬崖又爬上来遇见白胡子老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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