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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舌之祸-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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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歌听言笑出了声,他笑道:“不是正有一个人身染重疾,食色之欲不振吗?”他所指的,正是患病的李尤,这牙齿如果安排在李尤所在的监控室,对李尤并没有坏处,反而会为李尤营造出修养的绝佳环境啊,也许李尤长期处在食色浓郁的氛围之中,他下尸虫的食色恶性会重新萌发呢?!
子规的眼睛一亮,不住地点头,他的策略本就因李尤而起,也最终就回到李尤身上。“对!那我们今夜就行动吧!”
“好。”丹歌点头,他起身待走,却回头朝子规摇了摇手中的朱批符纸,“最终这朱批符纸还是用到了李尤身上,你也不必去向求天子求朱批了。”他见子规意欲反驳,连忙补充了一句,“如果你铁了心要去,我也不拦你,但你别拽上我。”
子规翻了个白眼,指着丹歌离去的背影暗暗骂道:“你还不是怕在天子面前丢了丑?!哼!”他气鼓鼓地叉着腰追上了丹歌,终于在餐厅的门口追上了,两人撩开帘子准备离开,却听到身背后有人咋咋呼呼地喊了起来。而那声音响起的位置,正是他们刚才所坐的位置。
“哎哟!”这是一个不算响亮的男人声音。丹歌子规扭头看去,只见他们方才所坐的位置上,子规的一侧此时坐了一个人,手中拿着个小小的放大镜,正细致地打量着子规那一边的碗。正是之前子规气恼之下,被捏成开片哥窑的碗。
这男人一声,已经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他又那么神经兮兮地瞧着一个颇似古物的碗,一下子抓住了许多人的好奇之心。于是不久后,就有一圈儿人围在了那个桌前,同这男人一同打量着这桌上开片的碗,他们的观测自是就没有这男人这般细致了。
“哎呀呀!”那男人赞叹道,“好物件儿啊!保存完好,瞧这裂纹,就像是新的一般!”
丹歌眼珠笑意,就远远地站在餐厅门口悄然道:“可不,那就是新的。”
“我这好把式啊。”子规笑道,“一捏即捏出一件儿文物来。”
丹歌一指那男子,“你猜这人给估几个钱?”
“一个破碗,按正常卖十块得有吧。”子规道,“不过等他瞧着落款,就分文不值了。”
丹歌大睁了眼睛,“怎么?那碗的落款……”
“那碗没落款。”子规道,“不过……”
正此时,那男子打怀中掏出了崭新的白手套套在手上,伸手去端这碗要看碗底。可就在他手碰上去的瞬间,“哗啦”一声,碗彻底碎了,崩成了一块块儿的瓷片撒在了地上。
“碎瓷碴可不值个钱呐。”子规说完了后半句。
“哧,哈哈哈哈。”周遭围观的众人被这眼前的一幕惊了个呆,继而他们就反应过来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原来这人煞有介事瞧着的碗,不是什么哥窑,只是一只破碎的碗!
那男人的脸滕然发红,之后又忽而变白,他满面悲痛地抓起一把碎瓷碴小心地揣进兜里,瞧着众人一声长叹,似乎在感叹众人的愚昧。然后他脱了手套,就向餐厅的门口走来。
丹歌子规让过了这男人,然后瞧向了他们之前用餐的位置,之前围拢在那里的人散了大半,却尚有几个人还是捏起了瓷碴,小心翼翼地揣进了兜里。
丹歌子规暗暗摇了摇头,两人走出餐厅走到酒店门边,正瞧见方才所谓专家的男子,正从兜里恨恨地抓出了那一把瓷碴,摔在了草丛中。
两人相视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就走出了酒店,踏入了黑夜之中。餐厅中的事情仅是插曲,并没有让他们在其上用心停留,这世上这样的事,他们早已屡见不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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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粉()
两人出了酒店朝着茶馆走去,今天天子说那茶馆已经恢复营业,说明茶馆已经不再是杀手们的据点。那么金勿再出现在那里,说的话做的事,就和暗杀丹歌子规这件事完全无关了。所以丹歌子规要收回安排在那里的窃听器。
两人来到茶馆时,发觉这茶馆此时尚还开着,但馆内漆黑一片仅有一盏明灯,这明灯摆在了台上那说书先生的案头。说书先生即坐在上头讲,下面三三两两有人在听。这环境正合子规心意,他化作杜鹃进入茶馆悄然带走了窃听器,而并没有惊动茶馆内的任何一人。
拿到了窃听器,两人就悄然向信驿摸去,黑夜里他们两人偷偷摸摸显得颇不正经,这倒不是他们趁夜要行盗,而主要是为了防备金勿马心袁和那些杀手们以及马心袁的喽啰们。
上一次他们对金勿的追踪被马心袁撞了个正着,今天好不容易才让金勿的疑心稍稍消解。而此番他们是要潜入杀手们的信息站,如果再被撞见,他们就有口难辩了,那时什么样的补救也是迟了。
两人悄然摸到了这封闭地区的入口处,隐在了一个犄角旮旯,这地方正是上一次他们追踪金勿时,丹歌换衣服的地方。这地方是个绝妙的所在,四下里黑黑的,一般人不注意根本难以察觉这里面会有人,而从这里面探头而望,就能瞧到那典当行和四方来集酒店门前的情况。
两人都是探头看了看那形制颇显古朴的典当行,它内部就设有信驿,而现在他们知道,它里面还有杀手们聚集的场地。可说这不大的典当行,当真是内有乾坤!
丹歌瞅了又瞅,皱起了眉头,“那天我进信驿虽然被人领着走得有些急,但我还是有切身体味的,那信驿待客区的布置虽说寒酸至极,倒也占了些地方。而信驿最要紧最占面积的,应该是情报保管的区域。
“通过上一次风家接引典购的情报正本被马心袁调走的事实来看,这信驿的运作还是讲究古法,情报都用的是纸笔记录,这可颇占空间。即便这情报存储空间只和待客区一般大小,二者加起来却也用掉了这典当行十分之七八的空间。
“典当行这建筑本就不大,余下的十分之二三空间堪堪作为典当行做典当生意的空间,所以这典当行几乎不会有其他的空间能提供给金勿用以杀手们的活动。你能确定那他们的信息站是在这里头么?”
子规再次从兜里拿出牙齿,引出其中的气息进行辨识,再次确定了相同气息浓郁的地方,正是在典当行的位置。子规的道:“不会有错,确实是在典当行,可如果同一层容不下他们,他们就可能在天上或者地下。”
子规说着又瞧了一眼典当行,目光一亮,扭头问到丹歌,“你进那典当行,房顶有多高?”
“有八尺左右。”丹歌说着就有意看了看这典当行外面看起来的高度,“而这典当行,竟然有一丈五左右!这典当行,还是个双层的建筑?!”
子规道:“典当行未必当双层用,但这二层确实能住人。”
丹歌点头,探头去瞧,正瞧到这典当行近屋顶处有个方孔,约有一尺见方的样子。丹歌点点头,道:“天时地利人和,今天就是要我休息的天气。那小孔放放正正,钻得进一只杜鹃,却钻不进一只仙鹤。”
丹歌说着从兜中掏出那一张朱批符纸递给子规,贱兮兮地道:“就有劳你跑一趟了!”
子规一时语塞,可不是天时地利人和嘛!那典当行上的孔天造地设般的,就是给他预备的!他恨恨出了口气,接过了朱批符纸,满不情愿地问向丹歌,“呐,我怎么用这东西啊?”
丹歌答道:“它会随着你的心意而动,你心意定下之后,向它传输法力,它就能迎着你的心意发动了。你见到杀手们存储的气息后,将你从牙齿上得到的气息附在朱批上,心中想着请朱批为你将同样的气息剥夺一些即可。
“你既然想让杀手们愚蠢刻薄,那你让朱批剥夺时,斟酌着让它多剥夺下尸虫气息,少剥夺上中尸虫的气息,因为下尸虫气息本就浓郁,你就需要多多剥夺。气息各为其主,不同人的气息不会相融相影响,你只需使你剥夺的那气息之中上中尸虫的气息占据主导,杀手们愚钝内讧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
“剥夺完后,你要保存好那剥夺下来的气息,这气息要在我们手上结合这牙齿建立起接收端。”
子规点点头,“好,我懂了。你……”子规扁了扁嘴,“你就坐享其成吧!”说着子规摇身变作了一只子规鸟儿,飞向了典当行近房顶处的那个孔洞。
丹歌左右看了看,变化成了一只仙鹤,飞临了这典当行的屋顶上。他哪有那闲心坐享其成,并不是把这差事交给子规他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他还需要时时刻刻戒备着,如果子规失利遇敌,他要保证能随时施以援手。
而在子规这边,他已经站在了这一尺见方的孔中,入目是一片漆黑,这孔不是个死孔,也不是这孔内的空间漆黑一片,而是在这孔的内侧墙壁,竟遮有一层黑色的帘子!子规用喙撩开这帘子,入目的光明分外刺眼,这里面是灯火通明!
他有所领悟,杀手们藏在此处,为了不因为光亮泄露行踪,于是就有这黑帘遮光。
这光明之中,最易暴露身形,所以他没敢冒失地钻进去,而是就用喙撩着这黑帘朝里面看。他希望看到人,他也就有了戒备,他又不希望看到人,那样他才好下手。他看了良久,这里面一直没有动静,这让子规有些疑惑,“莫不是这里面真没有人?可是他们就没有人走灯灭的习惯么?!”
子规虽这样想着,大概率里面是没有人,他却还是没进去。他撩着帘子向里面四下里瞅了瞅,然后朝着这里面叫了起来,是变调儿的鸟声:“不环保!不环保!”可别说,这三字儿和平时他的杜鹃哀鸣颇有几分相像。
子规敢这样大胆地叫着试探,正是因为金勿并不知道子规还有这样的形态,自丹歌子规遇到金勿后,他们就从没有在金勿面前施展过这变身的秘法。虽然他们的名字有所昭示,但金勿却未必就能有这样大胆的想法,断定丹歌子规能变身仙鹤杜鹃。
而金勿不知道,杀手们就更不知道了,他于是这样叫,被发觉也可以装作寻常的鸟儿一般飞走。他如此叫一叫就歇一歇,宛若一只野生鸟儿那般任性又好奇,这样试探了许久,依然没有人来驱逐他。
“看样子这里面是没人了。”子规断言,可就在他下了这个论断,他的心突然间“噔噔”地紧了两拍,虽说并没有不适随之而来,却也让子规紧张了起来。“我并没有什么不祥的直觉啊,可我这心怎么忽然有些紧张呢?”
子规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心冒险一探,他就展翅飞入了这二层的空间之中。他保持着鸟的形态,保持着鸟的习性,佯装一只贸然闯入的无知的野生鸟儿,把这房间四下里好生打量了一番,确定了这屋中是一个人也没有了!
“嗨!”子规一个抖身,变作了人形,“既没有人,白白让我和空气斗智斗勇了好半天。”他伸展了腰身,这样以人类的视角,才把这屋子当中的陈置看清。这屋中的布置倒也简单,在这房间的一侧摆着数把椅子,一张方桌,桌上一个暖瓶几个水杯,还有一个颇为复古的大哥大。
“吼!”子规笑着走到这方桌旁,拿起大哥大来颠了颠,“这就是这杀手们的接收端了吧,还挺有派儿啊!”他说着伸手,手中结成霞光,霞光罩到这大哥大上,试探着提取一缕气息,却发觉这大哥大上分明没有任何气息。
“嗯?”子规纳了闷,“按道理这接收端气息颇为浓郁才对啊,却怎么丝毫气息都没有呢?”他不死心地又试了几次,最终确定这大哥大上没有任何气息。“这接收端应是无误的,而这气息不在它身上,只能是被存放在某处,它只要处在气息影响范围之内,就能发挥接收的作用。”
子规想着就打量起这房间内其他的陈置来,而除了这边的桌椅,就剩对面的一张床了。这床上铺着粉红的床单,一床粉红的被子,粉红的枕头,床头一个小柜子,点着一盏小粉灯。
“这……”子规笑了笑,“这杀手捞外快的方式很特别啊!还会有卖身的方式呐!丹歌诚不欺我,杀手们纵欲而为并不克制啊!”
他瞅着瞅着,瞧在了拴在床边上、飘在半空中,一个粉红粉红的气球上。子规笑叹:“好手段,浓郁的气息放在这里头,拴在床边上,飘在半空里。既有了情调,又因为气息的食色之欲外显,就好比情药!于是在这粉红床上,可就势必要挥汗如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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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她()
这粉红床单上一道道白色的波浪,分明不是本来的色彩,而是后天的遗留,是一道道汗渍凝结。这粉红之上多有旖旎,一如子规所言,已经经历了数遭硬仗了。“那苏音大概终于得偿所愿,把自己许了金勿了。”他说着不由叹息,美女大抵都会爱上渣男吧。
他不再思索这粉红情事,他走到了这床边,镇定了心神,向那气球伸手,手中再次放出霞光,试探着提取气息。霎时间,就有十七道不同色彩的气息被牵引着从那气球中渗出,化作一道长虹要倾泻向子规。
子规立刻收敛了霞光,他只是要试探,而并不是要真得提取。如果这十七道气息一下子倾泻向他,那其中浓郁的食色气息,能让他完全陷入流氓状态,彼时他宛若发情的公猪满世界乱撞,一定是把君子风度都抛却了。
“那时候如果有不长眼地还迎上来,那我的清白可也不保了!”他这般说着,心中倏忽闪过了一个光影。那是个人物的形象,飒爽英姿模样,正是那杀死了风家接引典购,新来到金勿阵营那个名中带有征字的女杀手,他和丹歌命定的伙伴。
子规心中闪过这人,恰是想着如果他的清白要失却,一定要失在此人身上。如果丹歌在这里,知道了子规的想法,一定就能明白子规对于那个女杀手的情愫,早已不是单纯的伙伴,而已经有了确切的钟情之意。
可惜子规长达千年的生命里,有千载作为无妄的鸟类,于是这人间的爱情,在他心中尚是迷蒙,他此时也还没懂,他为什么倏忽想到了那女杀手。他只当是触景思人,而其实这旖旎之景,本常常是爱情的背景啊。
他想不懂,他倒记着那日丹歌的点拨,于是他只认定这是普通的伙伴情谊,“真的只是普通伙伴情谊吗?”他也不愿全信。
“噔噔”,子规的心有莫名得连跳了几下,他依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这让他心中有些发慌,他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情,而今天这心跳连连,让他心里确实没了底。他于是要尽快完成这里的事情,迅速离开这里。
他连忙从兜中掏出了朱批符箓捏在了手中,抬头望向那装着十七种气息的气球。可这气球在他的视觉中变了,变成了一个小小的明日,分外耀眼。在那明日之中,有十七种色彩缠绵不绝,仿佛是血肉交融,淡黄是肌肤,灰黑是发丝,火红是红唇,乳白是皓齿,褐色是双眸。
双眸望着皓齿,皓齿咬在红唇,红唇吻在发丝,发丝拂在肌肤。这本来分明的色彩,霎时在子规目中演绎出一场春宫,他脸色发白,口干舌燥,一时望着这色彩出了神。
“噔噔”,又是心脏紧张地连跳,这让他的思绪稍有迟钝,也正是这迟钝,让他立刻回过了神来。他连忙收回了望向气球的目光,心中连念清心咒,好一会儿才把脑中的无限龌龊摒弃。在他清醒之后,才察觉这么一会儿,他浑身上下出了一层细密的汗。
“呼——!”子规长长地舒了口气,“这食色之欲显露出的力量,真是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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