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挚爱归来:天价前妻腹黑宝-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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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搂上沈清溪的那一瞬间,南宫珏眼中的冰冷瞬间消去,换上了难掩的温柔和深情,沈清溪绝美的脸颊微微发红,带着些许羞涩,这一幕刚好被angelila抓拍到了,她简直快要乐疯了,她从来没看到过这么般配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极品,不仅颜值逆天,而且他们之间的默契简直无可比拟。
angelila想若是她是摄影师的话,一定把这张照片拿去参赛,她一定能拿到冠军。
趁着这个机会,她又抓拍了很多张,几乎每一张都是令她心动的,这一刻,angelila几乎忘记了南宫珏是抛弃沈清溪的人,也几乎忘记了她曾经过南宫珏的不满和厌恶。
拍摄了几张照片之后,沈清溪推开了南宫珏,脸上的红晕还没有散去,南宫珏趁机拉着沈清溪的手不放,沈清溪瞪了他几眼,狠狠的将自己的从拿了出来。
angelila最终还是没有拍到皇甫清涵的照片,因为布袋根本不配合,布袋没想到南宫珏那家伙竟然无孔不入,他不久之前才警告过他让他不要靠近他妈妈,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他给忘记了。当然了,他没有忘记罪魁祸首,所以他瞪了angelila好一会儿才慢悠悠的收回目光。之后angelila要他配合皇甫清涵照相,他怎么也不肯。
布袋不肯,皇甫清涵自然也是当没有这么一件事要他配合了。
拍完照之后,一行人就出门去了,古城的情况几乎是没什么变化的,angelila很喜欢这里的环境,他们没有特别的计划,就打算四处看看,古城的人大多是游览的,他们身着古香古色的服装,看起来仿佛的回到了千年之前的古代。
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卖平安符的地方,平安符是手工制作的,上面的刺绣也是人工的,所以看起来格外有灵气。
“公子,买一个平安符送给夫人和小少爷吧,平安符不仅能够保佑一家人平平安安啊,还能让一家人永远相望相守。”卖平安符的是一个小哥,小哥穿着古代平民才会穿的粗布麻衣,他笑得有点谄媚,像是从古代走出来的劳动人民。
angelila去翻了翻平安符,用英语说道:“这个怎么卖?”
小哥满脸茫然的看着angelila,拿着平安符的手有点不知所措。
“她是问你,这个平安符怎么卖?”沈清溪自发的充当了翻译,笑着道。
“哦。”小哥立刻反应过来了,说道:“三百八十块钱一个,小姐我们这个平安符是全手工的,您买了绝对划算。”
或许这就是古城的弊端了,钱币始终是现代的钱币,说实话,在这么古香古色的城市中用现代的钞票是有点违和的,但是却没办法避免,沈清溪扭过头,跟angelila复述了一遍小哥说的话。
angelila立刻掏出钱,买了六个平安符,其中四个都给了在场的四个孩子,剩下两个就被小哥包起来放在身上了。
沈清溪也挺喜欢这些漂亮的平安符的,买了两个收好,皇甫清涵也买了好几个,全部包起来了,南宫珏也买了两个,让小哥包起来了。
emma看看这个,望望那个,然后又看了看挂在小摊上的平安符,平安符上面的字是她不认识的,而且上面歪歪扭扭的花纹她也看不懂,她实在是不懂他们为什么都要买这东西,而且这东西真的能够保佑人平安吗?
不过,这东西拿来当纪念品倒是也是很不错的,emma想了想,也给自己买了几个,老板今天生意很不错,送沈清溪他们走的时候笑得格外的开心。
离开卖平安符的小摊之后,一行人又去看了其它的东西,一路上买的东西很多,几乎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东西,几个孩子也不例外。
差不多下午五点,一天的行程正是走向终点,沈清溪一行人回到了千里居,其余几个人也已经回来了。
简单的收拾之后,沈清溪他们就打道回府了,老gaulle先生很高兴的说,他接下来这段时间打算经常来这边,因为他发现这里虽然已经被现代的元素同化了很多,但是还是能够很轻松的找到古典元素,他想,他是迷恋上这个地方了。
veblen先生是打算回巴黎了,因为他已经好几天不在公司了,公司那边需要坐镇,他打算明天一大早就回巴黎,至于angelila,她自然是不愿意就这么离开的,她想好好在华夏玩玩,直到她想念巴黎那边才会回去。
南宫珏当天晚上几拿到了他和沈清溪的合照以及沈清溪单独的照片,这是他和emma说好的条件,他要沈清溪和布袋的照片,看着妻儿的照片,南宫珏心里柔软的不成样子,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中满是温柔。
他小心的把照片放进电脑,然后专门设计了几个程序对照片进行保密,将这一切完成之后,南宫珏才去洗漱,然后躺在床上跟沈清溪发短信,这是他的习惯,不管多早或者多晚,他都会给她发短信,不管她会不会回,他这边反正是风雨无阻,不过貌似情况也比他料想中要发展的好很多。
他想了想,还是发了早晨老爷子说的话,顺便表达了一下自己的喜悦之情,短信发出去之后,南宫珏时不时拿起手机看看,那样子简直不像是成熟稳重的集团总裁,反而更加像是陷入初恋的毛头小子。
沈清溪收到南宫珏的短信的时候已经准备睡觉了,白天的旅行让她非常疲惫,她翻过身看了看南宫珏发过来的信息,不由得勾了勾唇,她还没见过南宫珏这般幼稚的时候。
她想了想,回道:哦?你怎么就确定爷爷是支持你了?
没过多久,就看到南宫珏的回信:因为爷爷慧眼识珠,知道我是这世上最爱你的人。
沈清溪看到这条短信,眼睑慢慢的眯了起来,她在手机上写下一句话,最后还是犹豫着删除了,回道:时间不早了,晚安。
ps:抱歉亲们,因为家里有人结婚,最近有点忙,所以更新不及时不稳定,不过从明天开始恢复三更九千字。
第213章 缘由()
从古城回来之后,沈清溪的日子就回到了普通状态,每天准备珠宝交流会的事情,回家再陪着老爷子和孩子聊聊天,晚餐的时候再准备晚餐。
老gaulle先生和angelila是没有回巴黎的,他们几乎每天都带着几个孩子往古城那边跑,尽管这些时间他们都已经将整个古城转了个遍,他们依旧乐此不疲。
凌寒也是要参加珠宝交流会的,因此在沈清溪忙的这些天他一直陪在沈清溪身边,与她一起忙碌。
沈云心早就知道沈清溪布袋的存在了,她知道有了布袋,她要得到南宫珏的心就更是困难了,因此,她在知道布袋的存在那一刻,就没有想过再回美国,她带着南宫千阳驻守在南宫家的老宅里,每天陪着潘金枝,以一副纯孝儿媳的身份。潘金枝也被沈云心哄得很是开心,碰到人就说这事她儿媳妇。
潘金枝已经做了几十年的贵妇了,她经常参加贵族的宴会,这一天,潘金枝和沈云心聊得正开心,沈云心状似无意道:“妈妈,再过几天就是您的生日了,不如咱们也办个生日宴会怎么样?顺便把清溪的孩子也带回来介绍给大家认识认识,他毕竟是南宫家的孩子,流落在外面不好。”
潘金枝一听,眼睛一亮,她怎么就没想到呢?本来还想着今年的生日像往常一样简单过了就好了,可是那样就没机会留下那个孩子了。
她南宫家的孩子,怎么能流落在外面,尽管那个孩子不是她喜欢的儿媳妇生的。
潘金枝拍拍沈云心的手,说道:“委屈你了。”
“不委屈。”沈云心扬唇笑了笑,但是那笑怎么看怎么勉强,她说:“只要妈妈喜欢就好了,更何况,只要是阿珏的孩子,我会喜欢的。”
潘金枝心疼的说:“云心,真的是太委屈你和千阳了,不过你放心,只要还有我一天就绝对不会让你和千阳吃亏,不管小珏怎么想,南宫家的继承权都是千阳的。”
沈云心状似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说道:“妈妈,您说什么继承权呢?千阳以后是要继承沈家的,要是再将南宫集团交给他,这不是让他败坏吗?”
潘金枝听到沈云心的话微微松了一口气,她刚才是为了安抚沈云心,当然,她是不可能真的将南宫家交给南宫千阳的,南宫家只会在强者手里才能发展下去,尽管她不喜欢沈清溪的孩子,但是经过短时间的相处,她看得出来那个孩子是个聪明的,并且是知恩图报的。
她不知道等他长大了以后会变成什么样,但是人家都说三岁看老,她现在看着那个孩子是个不错的。
沈云心心思是有些重,但是毕竟不是潘金枝这种活了几十年的人,也不像潘金枝一般,在豪门贵妇中皮笑肉不笑的应付了好几十年,基本上可以很完美的诠释什么叫做喜怒不形于色。
再看沈云心,尽管话说的推迟,眉宇间尽是谦虚,但是不经意间她的得意还是会跑出来刷存在感,若是沈清溪在这里的话,她说不定都忍不住上前挑衅了。
潘金枝是何等眼尖之人,对沈云心露出来的得意也是看得清楚的,但是她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若是年纪轻轻的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了,那么这种人就太可悲了。若是她连沈云心的情绪都看不透的话,那么只能说明沈云心这个女人太可怕了。
潘金枝和南宫千阳聊了没一会儿,南宫千阳就带着几个小孩子跑了进来,他们都是南宫千阳在幼稚园的同学,是附近的孩子。因为南宫千阳喜欢,潘金枝也没有拒绝过,让他经常带着朋友来家里玩。
南宫千阳比几个月之前更胖了,一张圆乎乎的脸上满是细白的肉,一双眼睛圆溜溜的,不大,却很有神。他带来的几个小伙伴也都是很有福气的,一个个长得圆润极了,依照南宫千阳的话,交朋友就要交志同道合的。
当然了,这几个孩子也是班上的孩子王,他们和南宫千阳几乎称霸整个英才幼稚园的中班。
南宫千阳看到潘金枝和沈云心之后就立刻蹦了过去,笑嘻嘻道:“奶奶下午好,妈妈下午好。”
潘金枝将南宫千阳抱在怀里,上下看了看,说道:“我的乖孙哎,今天玩得开心不开心啊?”
“开心。”南宫千阳的脸有点红扑扑的,他抱了抱潘金枝,又道:“奶奶,我今天也带朋友回来了。”
紧接着,几个小孩子就走了过来,也礼貌的对大人打招呼:“奶奶下午好,阿姨下午好。”
潘金枝慈爱的摸着南宫千阳的头顶,笑着道:“你们下午好,要吃些茶点吗?奶奶马上就让人去做。”
几个孩子颇不好意思的点点头,他们很喜欢南宫家的茶点,倒不是自己家里的厨师不能做,而是喜欢很多朋友一起吃的那种感觉。
南宫千阳眼睛幸福的眯起,他得意的朝着几个朋友笑了笑,仿佛在说:看吧,还是我奶奶好吧?
女佣很快就把茶点端上来了,有抹茶味的,有巧克力味的,还有奶油味的,南宫千阳最喜欢巧克力味和奶油味,每次遇到这两种他一个人基本上就能吃上不少,最后还是意犹未尽。
茶点刚上,南宫千阳就迫不及待的拿起一块巧克力味道的茶点塞进嘴巴里,一边吃,一边心满意足的眯了眼睛。
潘金枝笑看着南宫千阳,然后对几个孩子示意:“你们也吃啊,不要客气,当在自己家里一样。”
几个孩子的动作也很快,孩子们的动作说不上十分优雅,但是也是家里专门请礼仪教师教过的,比起一般的孩子,吃相就要好看很多。
看到这些孩子幸福的吃着茶点,潘金枝又不可抑制的想起了那个和南宫珏有着一模一样的相貌的孩子,他的吃相也很不错,但是那不是专门被训练的死板,反而带着一众浑然天成的优雅,潘金枝当然不会把这种有点安在沈清溪的身上,她将其归结于他们南宫家的基因太好。
看着两碟糕点很快就被几个孩子分食完毕,潘金枝又想到,那个孩子会不会喜欢吃这些糕点?要是他喜欢的话,可不可以用这些糕点来留住他,让他留在南宫家?
想到那天那个孩子说的话,潘金枝微微叹了一口气,那天她也是太生气了,她就是这样,一生气就容易做些不理智的事情,也不知道她会不会被那个孩子记恨。
潘金枝不喜欢沈清溪,从知道沈清溪怀上第一个孩子开始,那时候她儿子才二十出头,人生才刚刚开始,她儿子优秀,完全可以和一个十分优秀并且门当户对的女人在一起,凭什么要被沈清溪绑在一起,而且是以那种不堪的方式。
在潘金枝心里,沈清溪就是那种为了上位不择手段的人,这种印象已经在她心里根深蒂固了,就算是有人跟她解释当年发生的事情,她也会以为那是沈清溪故意设计,让她儿子受了算计。
沈清溪嫁给南宫珏那一年,潘金枝和沈清溪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她不喜欢她,自然也不会给她什么好脸色,她对沈清溪一直是不咸不淡的,就像是陌生人一般。好在沈清溪也算是有自知之明,几乎不在她面前刷存在感,并且对她南宫家少夫人身份不公开的事情也没有表示不满,这就更加让潘金枝肯定了心里的想法,那就是个不值得喜欢的女人。
潘金枝一直漠视沈清溪,然而,潘金枝却很喜欢沐清涟,那个帮她从盗匪手里抢回了钱包,愿意陪着她上街,帮她拎东西的沐清涟。沐清涟的见识说不上很广,但是就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能够引起潘金枝的兴趣,她说的笑话总是能够让潘金枝开口大笑。
潘金枝和沐清涟是在沐清涟读大学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那时候她们算不上忘年交,但是她们却是十分巧合的经常遇到,或是在沐清涟做兼职的商场里,或许是在路上,或许是在匆匆忙忙的时候,有时候人与人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那时候她们的关系倒是不十分亲密,但是次数多了,就记下来了。直到沐清涟充当英雄,帮潘金枝从盗匪的手里抢回了钱包,她们的关系这才一日千里,从那之后,潘金枝几乎把沐清涟当成了半个女儿。
沈清溪流产的时候潘金枝是知道与沐清涟有关系的,但是她私心的以为不过是沈清溪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让沐清涟生气了,所以她一边给南宫珏施加压力,一边想办法将这件事情压了下去。
沈清溪流产之后,医生的结果是以后不能在孕育孩子,那时候她不知道是松了一口气好还是该难过才好,作为一个母亲,她是更加中意沐清涟的,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同情沈清溪的,毕竟她可能这辈子都当不了母亲,这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情。
第214章 心计再起()
潘金枝知道沐清涟怀孕是在沈清溪流产的第三个月,那时候沐清涟的孩子已经五个多月了,那时候小腹已经凸起了,她要瞒也瞒不住了,她问了沐清涟好多次她才哭着说她的孩子是南宫珏的,她说她和南宫珏之间纯粹属于意外,那天她和朋友出去吃饭,正好遇到南宫珏和朋友出去吃饭,然后不知道怎么的,南宫珏就像是中了药,她想要扶着她去看医生,只是她的力气毕竟是比不过南宫珏的,于是她被南宫珏强了——
她说的可怜兮兮,说的有理有据的,潘金枝也不怀疑,然后她看着她凸起的小腹,问孩子打算怎么办?
沐清涟自然是不会打掉孩子的,她当时就跪在潘金枝的面前求她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反正南宫珏暂时不知道孩子的存在,她可以带着孩子离开这座城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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