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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魂珠-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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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我呢?怎么就和我弟说话,把我忽视了?我可是你未来老公呀。”
“对,不过,要等你成为真正的战士再说。现在,你连朋友都不是。”
“你——”史密斯气呼呼得叉着双手,背对着珍妮。
围着史密斯附近那几张桌子的人,害怕他随时会把气出在自己身上,连忙拿着酒杯,端着盘子,走到较远的桌子旁,和自己的朋友坐到一起。
格雷走到这张桌子旁,强行把丹尼尔拉走。
“你看你,就因为你,我和他还没能成为朋友呢。”珍妮把史密斯拉过来,抱怨道。
“是吗?明天我把他拖去练功就是,你不就可以和他成为朋友。但是,不许超越朋友的界限,你是我未来老婆。”
“老贝,你该把你儿子介绍我认识了吧?这么好的一个儿子,做我干儿子怎么样?”霍普一副早有预谋的样子问道。
“孩子要那么多爹做什么?一个就够了嘛。对不对?”格雷当然不肯让刚收的义子再给霍普当义子。“要是,你认我做大哥,这倒是可以考虑的。到时候,你和别人说,你是丹尼尔的二叔,这不也大有名声?”
当叔的,哪有当爹的那么有风光。霍普眼球不住打转,心想“暂时当二叔,到时候把他接到家里住,他格雷向我要人,我不给就是。别人会知道我是二叔还是爹吗?”笑了笑,道:“二叔就二叔,今天我们来个双喜临门。大哥,我敬你一杯。”
“好,好个双喜临门。二弟,大哥回敬你一杯。”说着,格雷拿个盛满威士忌的酒杯回敬霍普。
“怎么,一下是认义子,现在又多个结拜了?”一人问道。
“他们家的事,我们也管不着,吃完这顿赶快散吧,不然又弄几个复杂的关系,那不是更麻烦?”
晚饭过后,格雷道:“这里的餐具你们各自带回去吧,留在这里,我也用不了那么多。”
大部分人散了之后,霍普道:“大哥,我今晚就睡在这里了!”
“当然,你不睡这里,还能睡哪里?”贝克汉姆道,“伊娃,快点过来,带二老爷去休息。”
丹尼尔站在格雷身旁,轻声道:“爹,我还不知道要睡哪呢。”
格雷恍然大悟地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道:“对,今天顾着高兴,没给你安排房间。走,我带你去新房间。”说着,拉着丹尼尔的手,穿过庭院,来到一间房门前,推开门,道:“这就是你的房间,你以后就睡这里吧。”
丹尼尔原本以为会和以前当奴隶的时候一样,和大堆奴隶紧密得睡在一个小房间里面。哪知道,映入眼帘的是一间宽敞的房间,里面应有尽有。
他不信这些高贵而华丽的东西是属于自己,愣了好一会儿,问道:“爹,这些东西真的是我的吗?我真的能睡在这间高贵的房间里?”
格雷笑了笑,拍了他的肩膀,道:“傻孩子,当然是你的房间。去睡吧,明天还要读书练字呢。”
丹尼尔走进去,看见这些从未见过的东西,以为自己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小财主。扑到床边,摸了摸那柔软顺滑的被子,又摸了摸舒适的大床,他还不相信自己真的拥有这一切。
跳到床上,那感觉无法形容,如同到了天堂一般。
他告诉自己“这是梦,一场很美妙的梦。梦醒了,这一切就会消失,不能从梦境中醒过来。”
说着说着,眼皮缓缓闭上,进入了梦乡。
初识斗气 第十三章 练武(上)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1…7…22 10:29:23 本章字数:5060
次日一早,丹尼尔醒来,发现自己还在舒适柔软的大床上,知道自己不是做梦。在床上静静地躺着,不想起来,生怕起床后,这一切都消失。
在床上翻来覆去,再怎么不想起床也不能死赖在床上吧?稍微梳洗一番,提起松垮的裤子向迎客厅走去。
走到迎客厅前,格雷招手示意他过去。
“爸爸,什么事?”经过昨晚的事情,丹尼尔多多少少习惯了格雷是自己的义父这个身份。走到格雷身旁,问道。
“你这么早就起来,要去念书还是练武?”
“昨天答应大哥,和他到城外练武。”
“诶,大哥,要不这样,让丹尼尔到我家住两天,我让我的人教丹尼尔读书好了。”霍普瞧了瞧丹尼尔那条宽大松垮的裤子的样子,不禁想笑,又不想丹尼尔知道自己在笑他,双手捂住脸,假装打了个呵欠。对着格雷说道:“好歹我现在也是他二叔,带他到我家住上几天,不打紧吧?虽说我是镇长,可我那些镇民一点也不给我面子,让我把丹尼尔带回去炫耀几天,我再给你送回来。”
丹尼尔对于格雷而言,不仅是很重要的义子,更是很重要的的筹码。怎么可能让他到一个刚结拜并且一直有政治斗争的义弟家里住?他霍普是什么人,格雷还不了解?宛转地说:“你看我也才认丹尼尔这个义子没多久,总不能刚摆完晚宴就把他丢到一边吧?这样我还算是个父亲吗?过一段时间,过一段时间我亲自把他送到你家,好不好?”
霍普知道暂时没有机会把丹尼尔弄到手,站起身,道:“大哥,我先回去。国不能一日无君,镇不可一日无长。下次再来拜访。”
“好,下次我带丹尼尔去你家拜访。”
格雷不屑地笑了笑,暗道:“带丹尼尔去你家摆放?你那点心思我不知道?除非丹尼尔死了,不然想都别想。”
“一言为定。”说着,霍普转身离去。低声说:“下次,下次下到我死了还没到我家。不行,我要每个月骚扰你一次,看你把不把儿子放我我家‘住上几天’。”
“爹,我跟哥去和伊恩叔练武去了,午饭回来的时候再向您请安。”丹尼尔记得昨天那下人见自己对他鞠躬后,态度十分满意;知道鞠躬代表礼貌,便对格雷鞠了一躬。
“嗯,去吧。”格雷挥了挥手,道。
“哥,哥。”丹尼尔让下人把自己带到史密斯的房间,“诶,哥呢?哥,你到哪去了?”
下人在门外看见丹尼尔像找什么似的,又介于主仆之见,站在门外问道:“二少爷,您找什么?”
“我哥哪去了,你知道吗?”
“大少爷啊?他好像去找您了。”
“是吗?谢谢。”丹尼尔谢完,跑回自己房间找史密斯。
而史密斯刚到丹尼尔房间却不见丹尼尔,自言自语道:“丹尼尔到哪去了?该不会一大早就去练字了吧?不是说好了,跟我去练武吗?真是的,给我找到你,你就死。”
“哥,不要走。”丹尼尔一手提着裤子别扭地跑来,看见史密斯仍然一瘸一拐地走向走廊的另一方向,加快脚步跑上前。“哥,我到你房间找不到你,他们说你来找我了。”
“没事跑去我房间干嘛?我自己不会找你?”史密斯的态度不是很好,虽说丹尼尔已是自己的义弟,可他的心里却不是这么想,顶多只是介于下人之上和兄弟之下的关系罢。
“你的脚不是还没好嘛,所以我才去找你。”丹尼尔看了看史密斯的脚,道。
“你不说,我还真忘记疼了。”见丹尼尔对自己恭恭敬敬,史密斯的火气稍稍降下几分。可双脚的酸痛使自身无法站稳,无力地倒下。
“哥,你还要去练武?”丹尼尔把他扶起,指着他的脚,忧郁了一下,问道:“你的脚能坚持住吗?”
“能,一定能!我说过,要成为最优秀的战士。”史密斯一副认真的样子望着丹尼尔的双眼道。“走,我们骑着火火去。”
史密斯由丹尼尔搀扶着来到火火面前,火火正舒服地趴在地上睡觉,两个鼻孔喷出暖和的白雾,鲜嫩的绿草被它腥臭的唾液压倒。史密斯耸了耸肩,道:“从来没有这么早把火火叫起来,它现在应该在做美梦吧?”
“火火在做美梦?它的生活还不够美好吗?还需要怎么个美好法?”丹尼尔问道。
史密斯看了看他,有点不满他对现在生活的满足,道:“你真是自足。我们对于生活在国都里的大贵族而言,就像奥兰多那些平民和我们的阶级分别。就算我们的财产搬到国都,最多不就是百来户人家的财产而已,而在他们那些大贵族的眼里不过是九牛一毛。”
丹尼尔搞不懂这些财富的关系,他只知道每天都饱饭吃就够了。小心翼翼地避开沾满唾液的绿草,伸手拍了拍火火的头。史密斯正想要阻止他,可那只手已经拍到了火火。
正如史密斯所言,火火的确在做梦。此时美梦被搅和,而搅和自己的那个人的气味不是主人的,自然不会那么避忌。眼皮没有睁开,嘴巴却张大到极限,一道高度便可与成人相比的火焰从嘴巴喷出,把残留在牙齿缝上的口水都蒸发的干干净净。
史密斯知道会这样,顾不得双腿酸痛的不便,伸手抓住丹尼尔往一边跳去。
速度不够快,丹尼尔的衣服被烧着,要想用水把火浇熄,可不知道要跑多远才有。挣开史密斯,在沾有火火口水得草地上不住打滚,也顾不得火火那恶心且有腥臭味的口水,只求能把火熄灭。
“火火。”史密斯叱喝道。
火火听到史密斯的声音,立即乍醒,看着史密斯和正在用地上残余的唾液灭火的丹尼尔,知道自己犯下错误。把头低的趴在地上,听候史密斯的处置。
“谁让你乱喷火?”史密斯严肃地盯着火火问道。这是丹尼尔第一次看见史密斯这么严肃的表情。怕他情绪再激动几分便一发不可收拾,站起来,拉了拉史密斯的衣袖,道:“哥,算了,是我的错。我不应该随便吵醒火火。”
“你先去换一套衣服吧,这身衣服都烧烂了,不能再穿。”史密斯严厉地对火火道:“以后他也是你主人,知道了吗?”
丹尼尔对自己恭敬,只要他不大格雷的注意,即使把火火的占有权分他一般,对史密斯而言也无所谓。
火火哀求般低声嚎叫了两声,慢慢爬到丹尼尔身前,像小狗一样用自己庞大身体蹭着丹尼尔。
丹尼尔刚开始还以为火火又要怎么对付自己,看到它像小狗般蹭自己,才放下心来。不过他不是很习惯被如此的庞然大物蹭自己的身体,躲到史密斯的身后,道:“哥,我这套衣服被烧烂了,原本那套不知道被谁丢了,现在没衣服可换啊,怎么办?”
“说的也是,你昨天才来,他们还没有给你量身做衣服。况且你这套衣服也是我的,我让下人们再找找,看还有没有你合适的衣服。”史密斯看见丹尼尔不断地躲火火,知道他还不习惯被火火这种“亲昵”的方式对待。道:“火火,你先睡一下,我们很快回来。”说完,由丹尼尔搀扶带着去找衣服。
“怎么找不到?衣服都被丢光了吗?”史密斯把放衣服的小柜子翻得乱七八糟,一件衣服不合适,就把它丢到地上。
一名婢女走过,看见丹尼尔站在门口,请安后问道:“二少爷,您在做什么?”
丹尼尔低头尴尬地看了看被烧得只剩半条裤子得衣服,指了指房间里面的史密斯,道“大哥在找一件我合适的衣服给我换。”
看见丹尼尔的衣服,不用想也知道是火火的“杰作”。站在门口对史密斯道:“大少爷,您不用找了。这些都是您合适的衣服。那些以前穿过的,早就被管家婆收好了。”
“管家婆是吗?她就是喜欢把东西收起来,真是的。”史密斯自言自语,让史密斯搀扶着自己向管家的房间走去。着门,
“管家婆,我八岁时候的衣服你都收哪去了?”史密斯站在管家房前使劲拍问。
管家婆在贝克汉姆家没有职务,只是管家为贝克汉姆家族鞠躬尽瘁,格雷让管家把一家都接来住而已。管家婆最大的爱好就是喜欢把贝克汉姆宅里没用的东西全部收起来。
“来啦来啦,不要那么用力,门都烂了。”管家婆在床上穿好衣服走去开门,道:“原来是大少爷和二少爷,你们有什么事吗?”
“请问……”丹尼尔还没说完,史密斯抢着说:“管家婆,我八岁时候的衣服你都放哪去了?快给丹尼尔拿几套过来,不然他肯定不够衣服用。”
管家婆看了看丹尼尔的衣服,还没说话,史密斯催促道:“快点啦,我们赶时间。”
“好好好,两位少爷稍等一会,我这就把衣服给你们拿过来。”管家婆走进房间,大声叫道:“不过,衣服上会有很多尘,要不要先洗一下?”
“算了,管家婆,不用了。你让我爹把裁缝叫过来,中午给丹尼尔定做衣服。”史密斯道:“丹尼尔,你就继续穿我的那些大号衣服,大一点无所谓啦,反正是兄弟。”
再次回到史密斯的房间,史密斯打开小柜子,随便拿出一套刚被下人叠好的衣服丢给丹尼尔。
“哥,这套好像比之前的还大。”丹尼尔换好后,提着裤子道。
“差不多啦,反正裤子还没至于掉下来就是。”史密斯笑了笑,突然变了个样,道:“不好,约了珍妮,我们快走。”说着,似乎忘了疼痛,拉着丹尼尔用飞一般的速度跑到火火面前。
火火很乖地趴在地上,等待着史密斯和丹尼尔过来。看见他们两个,跳起来扑了过去。完全就是一座小山一般,把两人压的只能看见一颗头而已。
“起来,火火,很难受。”丹尼尔喘息般叫道。
“它很快就会起来,你必须要习惯火火的这种热情。不然,你会很痛苦的。”史密斯像是说笑一样的表情对丹尼尔说。
没一会儿,火火站了起来,用它那足有人宽的舌头舔了舔史密斯的脸,那恶心且腥臭的口水沾的他满脸都是。
丹尼尔知道自己也会受到这样的“待遇”。立刻转身,趴在地上,像泥鳅一样快速的蠕动着,想要逃脱火火如此的热情。
可能是火火不喜欢舔头发,看见丹尼尔背对着自己,没有去舔他。向后退了两步。
过了一会儿,丹尼尔还没感觉有被舔得感觉,小心翼翼地把头向后微转,看见火火已经退的老远,才安心地站起来。
看见丹尼尔站起,火火热情地大步向前,那足有半人长的舌头轻快的向前一伸。丹尼尔还是“接受”了它热情的“待遇。”
“走吧,去洗洗脸。不然自己都受不了。”史密斯对丹尼尔道。那一滴口水都有手指头那么大,悬挂在他的下巴那。
“快点,我受不了了。”丹尼尔一副恶心的样子,用手把口水擦掉往地上甩。
史密斯笑了笑,和丹尼尔跑到远处装满水的水缸旁,舀起水洗脸。
“哥,火火每天都这样吗?”丹尼尔问道。“如果它每天都这样,我还是不要接近它的好。”
史密斯又笑了笑,道:“快,再不过去,珍妮肯定会生我的气。”说着,如同悍匪一般拖着丹尼尔向火火跑去。
跑到火火面前,丹尼尔特地绕道它后面才敢上去,否则,又不知道自己会受到怎样热情的“待遇”。
“火火快跑,我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城西。”史密斯焦急地叫道。
瞬时,地上的泥土被火火踏得飞起,旁边那棵原本只剩下几片树叶的大树把最后的几十片叶子也抛弃掉,火火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不好,火火又出来了。”在贝克汉姆宅门前行走的人慌忙逃跑并大声叫道,让别人不要走进这块“死亡之地”。
路上自然是没有一个行人,一些在二楼屋子的窗口中看着火火背上的人,似乎把刚刚成为贝克汉姆家二少爷的丹尼尔也列入了三大恶人排名榜,现在到了他们两兄弟争一高低的时刻。
城西郊外,珍妮在一棵大树下乘凉,见史密斯迟迟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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