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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世魔王传-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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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春就干掉了两只熊王,得到一身盔甲不说,居然还弄到一只豹猫皇的遗骨,大赚一笔。

    等到夏季,追杀一群破坏农田的野猪,追进深山之后,意外采到一棵百年以上的野生药材,又赚了一大笔。

    这两天有一只虎王窜到这一带,自己和它恶战一场,好不容易干掉它之后,居然发现能力隐隐又有了成长,似乎有进阶的征兆。

    看来等过完冬,安排好家里的事情之后,要拉上迈克尔出去走走。那家伙一直停留在准武士阶段,老嚷嚷要出门游历,这次出行,弄不好两人都能进阶也说不定。

    美滋滋地想着事情的埃莫森突然看到离村子不远的草原里,有一堆篝火在闪烁。

    “咦,这种时候怎么还会有人住在村外?难道是某个冒险者,来到这里后发现囊中羞涩,无钱住店所以出来露宿?”

    想到这里的埃莫森决定过去看看,如果真是缺钱,自己倒可以帮上一帮。毕竟,如今已经如入秋,天气渐凉,要是缺钱的人再冻病,那可就麻烦了。

    走近篝火,埃莫森闻到一股烤肉的香味。只见一个全身包在斗篷中的武士,叉着一块肉,在火上烤着,那肉发出滋滋的声音,油水不停地滴落在火堆里。火堆之后,是一个简易的多人帐篷。

    “什么人?”

    烤肉的人并不抬头,直接问道。

    “不抬头就能感觉到我的气息,此人定是高手无疑。”

    埃莫森只觉得问话的声音有点熟悉,可想不起来在何处听过,只得拱一拱手。

    “我是村里的武士,叫埃莫森,刚才见到这里有堆篝火,生怕有什么人需要帮助,因此过来看看。”

    “埃莫森?”

    那人翻动着烤肉,似乎在想着什么。

    “想起来了,你进阶到武士了?哟,还准备进阶二级,不错。”

    听到那人的话,埃莫森突然想起一人,大惊失色。

    “是你?斯皮尔先生?”

    “我还以为你忘记我了呢。”

    那人指指旁边。

    “坐。”

    “斯皮尔,外面是谁?”

    一个声音从帐篷里传出。

    “哦,唐,是老熟人,当年给我们带过路的向导。我和你说,他已经是一级武士了,而且我敢说,如果他出去走走,肯定能成为二级武士。”

    斯皮尔高兴地回答。

    “哦。”

    帐篷里的唐沉默一会。

    “那你就叙叙旧吧,不过别太晚,约瑟需要休息。”

    “哎,别走。”

    看到埃莫森听到唐的话后,准备起身告辞,斯皮尔急忙叫住他。

    “那家伙就那样,别理他,我还有事情问你呢。”

    听到斯皮尔的话,埃莫森只好又坐下来。

    “来来来,这么多年不见了,我们来喝喝酒,吃吃肉,叙叙旧,这才不辜负如此美好的夜晚嘛。”

    说着话的斯皮尔递过来一碗酒。

    喝了几碗酒后,两人略略谈起这几年的经历,都不禁感慨。

    “这么说来,你打算出行寻找进阶的机缘?”

    “是。”

    埃莫森回答道。

    “本来应该更早出行的,可是家里有些事情耽搁了。”

    “什么事?”

    “也不是什么大事。”

    埃莫森苦笑。

    “就是贱内前几年后背长了个恶疮,小人四处求医无果,后来一位先生告诉小人,这种毒疮疗法曾在泰尔莎嬷嬷那里见过,只是那位先生乃是儿科,当时只是一眼扫过,并不记得,因此小人决定年后天气好些就带贱内去帝都一行,正好求医兼寻求机缘。”

    “哦?”

    斯皮尔想了一会,突然问道。

    “那毒疮叫什么名字?”

    “听那先生说叫人面疮,看起来的确像个人脸的样子。”

    “人面疮,得者不能受风寒,不宜跋涉,你妻子已经得病数年,如果你带她去帝都,恐怕路上就撑不住。”

    唐的声音突然响起。

    “有这等说法?”

    埃莫森呆了一呆。

    “那小人就不等开春,今晚回家安排好家事,明日立刻独自上京。”

    “一来一往,也得几个月。”

    唐淡淡说道。

    “那方子我曾在泰尔莎嬷嬷处见过,倒还记得。你若肯信,我就背给你听。”

    “唐先生博闻强记,过目不忘,天下知名,小人如何信不过?”

    埃莫森大喜过望,急忙起身拜倒。

    “举手之劳,不用感激。”

    唐的声音依然冷淡。

    “记好了。”

    埃莫森急忙取出纸笔,把方子仔细记下。

    “把药配好后,一天敷三次,等到人面消失,毒疮变黑变硬,便可用刀子将它割掉,记得要除根,之后敷上伤药好好调养就行。”

    “小人记住了,多谢先生大恩。”

    埃莫森感激地回答。

    “我听了方子,里面有几味药相当贵,你买得起么?”

    斯皮尔问道。

    “小人今年收获颇丰,冬天再加把劲,应该没问题。”

    埃莫森在心头算了算,欣然答道。

    “那就好。”

    两人又说了几句,眼看明月已到中天,埃莫森记得唐曾说约瑟需要休息,便起身告辞。

    “等等。”

    此时,唐的声音又响起。

    “不知先生有何事垂询?”

    听到唐发话,埃莫森急忙问道。

    “你们刚才尽谈陈年旧事,我也懒得听,只是想问你,这些年来,这一带可有什么变化?”

    听到唐的问题,埃莫森急忙把这几年来村子周围的变化仔仔细细说了一遍。

    “看来没什么大变化。”

    “是。”

    埃莫森回答。

    “可是五十里以外,就不是我等所能探测的,因此无法告知先生。”

    “那里就不需要你操心了。”

    唐淡淡说道。

    “这是给你的消息费。”

    呲的一声,一个小包从帐篷里飞出,埃莫森伸手接住。

    “我们要歇息了,你回去吧,记得莫要和别人说起我们的消息。”

    “是。”

    埃莫森向帐篷和斯皮尔行了个礼,转身向村子走去。

    “唐,你那臭脾气就不能改一改。”

    看到埃莫森走远,斯皮尔嬉皮笑脸地说道。

    “五十里以内的消息有什么好打听的?除非山崩了,不然我们会找不着路?”

    帐篷里的唐冷哼一声。

    走到村口,埃莫森打开袋子,只见里面放着几味珍贵药材,正是妻子所急需的那几味,眼眶不由一热。

    “这次,他们应该能直达山顶吧。”

    看着远处草原上闪烁的篝火,埃莫森忍不住心动神驰。 

第二节 决定() 
月亮挂在中天,荷里镇一片安静,不再像白天一般热闹,街上只有少数脚步匆匆的行人,不少人家里的灯光,已经熄灭。

    荷里是一个不小的镇子,是多个城镇赶往坎帕斯的中转站,离坎帕斯不算远,从四面八方赶往坎帕斯的人们,都会在这里休息一晚,第二天再向首府进发。

    巨木旅馆的老板宾利,打着阿欠擦拭着柜台。

    看来已经不会有什么客人上门,清扫完大厅之后,就到自己屋里休息吧。

    这么想着的宾利,突然觉得灯光一暗,三个罩在斗篷里的人掀开门帘,走了进来。

    “欢迎光临,不知几位是否要住宿?小店有上好客房。”

    没想到还有客人,宾利急忙放下手中的抹布,热情地招呼。

    “有三人房么?”

    领头的人问道。

    “有有有,正好还剩一间。”

    看到生意上门,宾利热情地回答。

    “小店虽小,可是绝对干净舒适,价格公道,只要五十个铜币一晚。”

    “就住这儿吧。”

    问话的人回头对两位同伴说。

    “行。”

    紧跟在他身后的人回答,第三个人也默默点头,三人拉下了斗篷。

    问话的是一个异常英俊的年轻人,脸部的轮廓犹如大理石雕刻而成,散发出迷人的魅力,回答他话的是一个高大结实的年轻人,看上去充满活力,而第三个是一个文静清秀青年。

    后两人脸上没有任何风霜之色,那充满活力的年轻人更是好奇地东张西望,一看就是没出过门的样子,只有领头的年轻人看上去还像是曾经在外行走过。

    三人跟着宾利,走进一个三人间,看了两眼,满意地点点头。

    “几位客人,院子那边是厕所,另一边是浴室,不过现在天色晚了,已经没有热水,至于食物,现在太晚,恐怕没什么店铺开门,还请几位将就一晚,吃些干粮。如果几位有什么需要,请到柜台后的屋子里找小人。”

    宾利尽职地招呼着。

    “知道了。”

    英俊的年轻人数出五十枚铜币,挥挥手把宾利打发出去。

    三人正是戴利、汉克和艾伦。

    “舒服。”

    汉克一下躺到一张床上,伸开手脚。

    “走了一天,总算可以歇歇了。”

    “第一天就这样,以后你要怎么办?”

    艾伦皱着眉头问。

    “哎,我可没说我受不了,只是说躺着舒服。”

    汉克急忙辩解。

    “你看我像走一天路就哭着要回家的小孩么?怎么说本少爷前段日子也曾经在泥地里睡过几天,怎么会受不了这点苦。”

    听到汉克的话,艾伦的脸上不由自主显出一丝忧色。

    看到好友那一闪即逝的忧色,汉克跳了起来,走过去拍拍艾伦的肩膀。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可是你想想,就我们现在这样子,连姐姐的一根手指头都抵不过,她成为三级武魂战士是指日可待的事情,我们再不出门修炼,努力晋级武魂,恐怕到时候想帮她挡一挡都做不到。再说,你可是姐姐钦点要陪我登顶的人,不好好历练,以后赶不上我,怎么向她交代?”

    艾伦瞪了汉克一眼,无奈地点点头。

    戴利也不理会这两人,径自打开包裹,从里面取出几块熟肉。

    看到吃的,汉克不再说话,拿了两块,咬着一块,把另一块丢给艾伦。

    三人吃完干粮,到澡堂草草洗了个冷水澡,又回到屋里。

    “天晚了,睡吧。”

    重新检查了一遍包裹,决定好明天需要补充的东西后,戴利对两位同伴说道。

    “慢着。”

    汉克突然说道。

    “我有问题。”

    “有什么事?”

    “我们明天要向哪里去?”

    “小姐没交代么?”

    戴利有点惊讶地看向艾伦。

    “小姐没有交代,只说由戴利先生做主。”

    听到艾伦的话,戴利头痛了起来。

    没想到小姐如此不负责任,随手就将两个大包袱丢给自己,一点安排也没有。

    看到戴利的神色,两人就知道他也不知道去哪里好,一时间,三人都苦思冥想起来。

    “对了,我说戴利,你不是打算出门寻找什么机缘的么?”

    汉克突然问道。

    “是的,不知道汉克先生有什么灵感?”

    “叫我汉克。”

    汉克摆摆手。

    “以后我们三个不知要在一起游历多久,老那么客气,听着全身都不舒服,艾伦你说是不是?我又不像姐姐那么虚伪……呃,有礼貌。”

    看到艾伦恶狠狠盯着自己,汉克急忙改口。

    “总之,到现在你还没有寻找到什么机缘,很有可能就是,那些事情,你根本没接触过,或者没想到过。”

    “有可能。”

    戴利想了一会,点点头。

    “我们是在卡帕村子认识的。”

    汉克拿出一张地图,在上面比比划划。

    “嗯,你经过这里,来到我家领地,然后和姐姐去乌坎,之后回来,经过山地,草原,树林,沼泽。”

    “是的。”

    “那些地方都没给你什么感悟,或者说你那会还没想到这些,可是如果你的机缘在这些地方,你多少应该会有些触动才对。”

    听了汉克的话,戴利想了一会,点点头。

    汉克的手在地图上划了一个圈。

    “向南,是帝都方向,那里高手云集,也许能得到高人指点,不过我不觉得有几个高人比姐姐强。”

    听到汉克这话,戴利和艾伦都不由自主点点头。

    “向北,是大沼泽,向西,是大海,向东戴利就回家了,不用考虑。你们打算走哪个方向?”

    “随意吧。”

    戴利说道。

    “我也不知道机缘在哪里,只要不走回头路就行。”

    听到戴利的回答,汉克看了一眼艾伦。

    “想去那里就说。”

    艾伦说道。

    “不要遮遮掩掩。”

    “好吧,那我直说了。”

    被揭穿的汉克也不生气,哈哈一笑。

    “我去过山区,沼泽,草原,就没见过大海,所以我想去海边。”

    艾伦转头看了看戴利。

    “那就去吧,我也没见过海,也许我的机缘在那里也说不定。”

    “那就这么说定了。”

    汉克趁热打铁。

    在决定去向之后,三人吹灭灯火,进入梦乡。 

第三节 卡南() 
天还没亮,渔村的家家户户却都早已亮起灯光。有女人的家庭,女人们已经开始生火煮饭,而男人准备好各种用具,即将出门,没有女人的家庭,那些可怜的男人们只好起得更早,自己给自己弄一碗热汤。

    天气已经是秋天,虽说寒流还没到来,可是风中也已经带上寒意,海边的人们,靠海吃海,整天都要和海水打交道,不在清晨来一碗热汤,驱除身上的寒意,直接下水,恐怕会落下一身病。

    等到天上亮起鱼肚白,各家各户的门纷纷打开,男人们从自己家里走出,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向预定的地方走去。

    首先,要赶,这个是细活,要花不少时破了或者被海水冲走的话,整个月的辛苦要花很多钱,运气不好的话,忙一个月都不见得能凑到这笔钱,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然后,所有人都要到盐田里去晒盐。在海里捉鱼捉虾,毕竟是看老天爷脸色的事情,运气不好,两三天都没什么收获也可能的,所以村里的居民们还得靠其他的方法来维持生活。在晒盐的时候,要每隔一段时间就去翻动盐水一次,还要把晒好的盐收集好,然后把快干了的卤水从别的晒盐池引过来。

    等到天色晚了,太阳快下山的时候,看看老天爷会给自己什么赏赐。

    而在最有经验的船老大确定最近都不会有大风大雨的时候,整个村子的男人们就开着船扬帆出海,去深海捕捉大鱼和珍稀的鱼类。秋天是最好的捕鱼季节,天气不冷不热,鱼也肥美,一般都会满载而归。

    海边的渔民们,世世代代几乎都这么过,只有少数人,不甘心过着平凡的日子,出外闯荡,可是能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万中无一,更多的是一去不复返,或者穷困潦倒,满身伤痕地回到自己的故乡。

    卡南村的日子,也和别的村子一样,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所不同的是,别的村子主要是身强力壮的男人干活,而卡南村,却是由一群半大不小的毛头小伙子来做。

    五年前,村里的几位船老大一致认为最近几天都不会有坏天气,全村的男人都扬帆出海,去远海捕鱼,可是没想到一去不复返,村子一下变成了寡妇村,只剩下女人和孩子。

    此时,许多年前从村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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