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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年不满百-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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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到横城,已得知红袖平安,已快要去到的身边,却越来越心慌,越来越痛苦,还要面上从容,实则内心煎熬。
坐起身时,头上血管突突地跳,象是针扎般地细疼,持额挣扎着下床倒水,桌上着盏灯,还有已凉透的饭食。他毫无胃口,近几个月来心神交虑,路上又不规律饮食,身体,竟像要出问题,呵,报应,自作孽,不可活。
突然门外传来声响,他低低喝问声:“是谁?”
却再无声响,暗忖在里绝无可能会有加害他之人,若有,他早已死千次。开门查看,张纸静静地放置在门前地上,拾起看却只有大大的两个字:典城。
他如此通透的人,下子便想到就是红袖现在所处之地,传书之人究竟是何居心?难道是长风不好当面告诉他红袖在哪,才会传书与他?也太不通。
忽然有所感应,抬头看到对面屋脊上站有人,漆黑的发披散在黑衣上,分明是长风,他按捺住心中的疑惑,对着长风扬扬手中信纸,意思是问是否是他所为。
长风足尖轻,飞身跃到他面前,没看信上所书便道:“上面有写典城吗?”
安少君首,不解地问:“不明白,府内会有何人会给消息。”
“那便对,本以为会是两个小丫头,没料到……算,既已知道,再瞒也没有意义,红袖现在人是在典城,要去便去。”意如此,他在对面房顶上看得清二楚,虽然是谢右使出面让他意外,也不至于要追究于他,只能红袖与此人缘份未到头。
“不管怎样,都要谢过长风兄。”他的心已飞向典城,本以为要在里耽搁段时日,现在有结果,早日见到红袖,便早日安心。
典城时节正是年四季中最热闹的时候,四处草木郁郁葱葱,并不是太热,附近大城中的富人纷纷来此避暑,连带着原本寂静的小山城也繁华不少。
红袖无精打采地守在茗香亭,正午阳光透过树荫射进小楼,即使不热,可是阵阵蝉鸣声也让昏昏欲睡。可来喝茶的人络绎不绝,难道些人都不午休的吗?再次哀叹自己不会享福,放着清闲日子不过,居然想挑起个担子,到现在后悔莫及。
李仲擦着汗从家中赶过来帮忙,时节茗香亭里虽请个短工的小姑娘梅子,可大部分的活还是他来做,红袖见他来,马上趴到柜台上哀号:“仲大哥,可不可以歇业啊,好困。”
李仲不好意思地笑笑:“辛苦少言,过段就好,凉就没么多人。”
“也不是辛苦,就是得守在里,很无聊!”
梅子是个十五岁的山中少,最向往外面的生活,每到夏季是最兴奋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在山里看不到的景象,华贵的妇人,华丽的衣裳,还有多金的年少,在茶楼干活虽然眼前个跟二老板样的冷少言长得不错,也是外来户,可是都没有高贵的气质,成没上没下地跟开玩笑,还不如忠厚老实的李老板。
听到红袖叫无聊,忍不住道:“人来人往多热闹,以前半都没个人来喝茶,明明是以前比较无聊嘛。”
“以前人少,所以来个半个人都会让惊喜无比,现在哄而上,反而没意思。”
“真是个怪人!”梅子跑出去招呼个客人坐下,问清要的茶水,回来留下句话便又去忙。
“怪人啊,嗯,再样下去会变成疯人。”
总算是日落西山,不用再忙,李仲招呼梅子收拾关门,他也想早回家陪老婆,李妍馨现在已有身孕,整日害喜,李仲不放心,常常陪到不再难受再去茶楼,所以才会拜托红袖坐镇茗香亭。
红袖突然想到李妍馨的预产期,算算日子,正好是冬,不禁替担心:“仲大哥,妍馨是不是冬就要生?”
“想得太远吧,现在才刚刚怀孕而已。”
“冬生养不好,要是气不冷不热才好。”李妍馨的身子能怀孕很难,要生会不会很危险?
随口句,却中李仲心中的担忧,妻子的身体什么状况他最清楚,刚调养出起色,便要承受生育之苦。
梅子在楼下收拾,眼角扫到店门外站着人,象是在犹豫该不该进来,便招呼道:“客官,茶楼已经打佯,明日请早吧。”
那人却又进店来,夕阳光线下,他背光而立,仿佛周身带着金光,时让梅子看花眼,待定下神来,看清来人,不禁“呵”地声,没言语。
楼上红袖也发觉自己的话题太沉重,又马上改口道:“仲大哥,想要孩呢还是想要孩?”
李仲正满心忧虑,闻言只满腔咧嘴笑,孩孩?只要妍馨能平安就好,都怪他,应该再等两年再要孩子的。
红袖只得自自话逗他:“喜欢孩,觉得呢,生个儿,长得象娘,定是个大美人儿,多好!到时候带着玩,哈哈。”
只顾着讨论生生,没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来人听到的话,以为要生的是,时立在楼梯口怔住,颤声问道:“……什么?”
意气生
红袖无数次幻想过与安少君再见面的情形,会儿是在辉煌宏大的苍宋王宫内,傲然拒绝他提出迎入主后宫的请求;会儿又是在悬崖绝壁边上,冲他绝情笑,在他后悔莫及的凄然叫声中决绝跳下……可从没想过会是在边远山城的小茶楼,太不应该,早知如此,应该洗个澡,化个妆,而不是穿着装,晒整,油光满面的时候,而且他似乎误会和李仲的对话,有趣有趣,很好很好,正好可以利用个的误会来刺激他,若有可能会让他伤心,乐意让他的误会加深。
未等李仲开口招呼,红袖忙不迭站起来:“安兄如何会在里,能来,小店蓬荜增辉啊。”
完又有些后悔,话得好像带些怨气,不似个满足于平安喜乐日子的妇人应该的,的语气应该再平静些才好。
又转头对李仲柔柔地道:“仲哥,是以前在怀玉的旧识,安少君,有累,先到外头休息下,晚饭等回去后再吃。”
罢还装做不在意地扶着腰身,是李妍馨近些常不自觉有的小动作,红袖学得似模似样,足以让吸引安少君涣散的目光跟着观察的腰腹。
李仲听忽地叫自己仲哥,把中间那个大字省去,有些诧异,虽看不出安少君是何方神圣,不过肯定和他有关,既然与红袖是怀玉旧识,那么馨儿也该认识,不急着戳穿,便对安少君头做礼,又道:“晚上有最爱吃的菜心,早些回去,和……”
“和梅子把店门关好就行。”生怕他会出和馨儿什么的,坏自己的事,打断他的话后,先行下楼,走过安少君面前时看清他的面貌怔,不由语带关切:“,是不是不舒服?”
安少君面容惨白,口中泛苦,不出话来。他何止不舒服,心痛头痛,痛彻心扉。他来晚嘛?
无言跟着红袖下楼,楼的梅子激动地要和红袖话,只是摇摇头,示意以后再。
石路上两人前后地行走着,红袖抿着嘴唇,早已忘记用手扶腰的小动作,漫无目的地甩着胳膊走在前头,色渐渐暗,就象两人之间的关系,远远近近看不分明。他又次出现在面前,虽然是直祈望的,可是,然后呢?
安少君走在红袖身后,心乱如麻,自听到和那个子语带亲昵地讨论生生,又称呼他仲哥起,他便全然没有主意。袭白色装,看不出腰身粗细,在前面疾行,忍不住伸手拉住停下,难过道:“红袖,别走。”
红袖没再硬要前行,停下来缓缓回过头专注地看着他,沉默不语。是曾经为跋涉千里的爱人,次他依然固执地出现,憔悴不堪,瘦削的脸庞上风尘满面,黑眸幽深,霎那间想起初遇时候的他,现在,不知道该从何起。
他也深深地望着,每当面对特别的,温柔便充斥整个心房,想到可能会已嫁作他人妇,心中痛苦不堪,万般念头在心中辗转,像要把魂魄撕扯拉断,来时路上想好千言万语,现在,他个字都不出来。
二人都象是要把沉默进行到底,无言以对,适才阵乱走,不觉已到山下,夏夜里虫鸣阵阵,小小萤光飞来飞去,远远的还有水声传来。
他终于沙哑着嗓音道:“来。”
“来晚。”
“谁晚?”难道真的……他不信,死也不信!“定是怨在苍宋成亲登上王位,红袖,听,与木婉清并非真正成亲,当时父王刚去世,四哥又欲作乱朝纲,所有切只是为稳住苍宋基业不得不演戏给别人看,都是权宜之计!红袖,他们生死未卜,担心的要死,那时才明白什么家国大事,什么朝纲大乱,切都不重要,才是生最重要的人和事。”
他急切地解释给听,却在山月照耀下清楚地看到眼中越来越浓的嘲讽,讲到最后,他无力地低叹道:“不信,可是事从权宜,当时那么做确是情非得已。”
红袖低下头看着脚下踩着的杂草,事从权宜?他句事从权宜就把流的眼泪所受的委曲打发?身畔株琼花开得正艳,随手扯过枝来,幽幽地接道:“不要跟什么国之安危,那些只不过是口中冠冕堂皇的理由,表面上看担负起家国的责任,值得称赞,在看来,却是最没有责任感的人,因为辜负对的信任,背叛们之间的感情。
半年,自知道的决定那刻起,有好多次都冲动地想去找,有时候是刻骨的恨,有时候是难以自持的爱,不管是哪种感情,都逼得想立刻见到,给剑?抱着哭?或许什么也不,那也应该见上见才算断,才算心静。可问自己,去见又能怎样?能些什么?要回来身边,会反过来要求留在身边,现在是王上嘛,可以娶更多的人,多个少个不是大问题。既然样,为何还要去自取其辱?倒不如找个平凡的人过上平凡的日子,多好,皆大欢喜。”
嘴上着,眼中的泪水不停地往下淌,即使是在夜里,也能清晰看到雪白脸颊上两道湿痕。
他紧握着拳头,字句地问:“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
扭过脸,看着山下灯火道:“不错,去得太高太远,已不是所能高攀,仲哥他虽然没有显赫的家世,可是对却全心全意,嗯,尤其难能可贵。”
低述着别人的幸福,权当自己也有份福气,能象李妍馨和李仲二人,早早修成正果。
“们难道……”
“是的,他给不曾给过的安全感,不必担心会耽误他的家国大事,也不会有人硬要分开们,故而他也没机会背弃与。也别太过自责,不怪,怪只怪的身份,的环境,变数太多,实在是怨不得。”口中着不怨,其实手里早把那枝琼花扯得粉碎。
“原来是真的,方才,还抱有丝幻想,直骗自己听错,原来竟是真的。”他闭上眼,喃喃不已。
沉默片刻,他又忍下心头酸涩,最后道:“们相知场,为何竟会落到如此地步,红袖,无论怎样,余生至不会再负。”
“经历么多事,想通,太辛苦的感情,不要也罢。很喜欢现在种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跟仲哥生活在起也很开心(在个地方住也算在起生活),如今有孩子,以后们过得会更好,过往如云烟,慢慢也会忘记的。”
狠着心完些,红袖再不愿面对他,向山下飞奔而去,留下安少君人站在黑暗里独自伤怀。
事已至此,他来过,见到魂牵梦萦的人儿,却没有能力改变切,都有孩子,所以他连后悔的资格都没有。他怎能把切当做云烟,永生永世也忘不。心中象是有个声音直在呐喊、嘶吼、狂笑,重复着那句“不要也罢”,使人癫狂不已,原来路奔波身心疲惫只得到四个字“不要也罢”!他自忖算无遗策,谋划到最后却把自己的爱人和心全部丢失,盘踞在心头的抑郁之气蓦地爆发出来,冲入五脏六腑,直叫他跌入万劫不复的黑暗中去。
红袖低着头口气跑回自己的住处,连李妍馨那里招呼也不打声,现在不想见任何人,若刚才狠狠地刺激安少君回,实则伤已更深。
半晌有人进房来,以为是李仲,头也不回地道:“仲大哥,不饿,晚饭就不吃。”
“怎地不叫仲哥?”声音却不是李仲。
“长风,又是,每次都么无声无息地,偷听们讲话?喂,还没问,为何要告诉淮安在里?不是让死吗?”心情不好,逮到长风就开始通乱叫,最后还拍起桌子。
长风耸耸肩:“就是样的,已经死嘛。”
“无语。”红袖被他句话噎得没火气。
谁料长风倒问起:“想知道走之后那个安少君怎么样吗?”
“他能怎样,不至于自杀吧,自认没那么大魅力。”
“他到横城的时候已经耗力过甚,又赶到典城,体能已近油尽灯枯之处,走,他就昏倒。”
红袖咬着嘴唇不出声,努力忍住去探视他的冲动,不住安慰自己,既然长风看到,应该不会坐视不理。
长风继续问:“路跟着过来,觉得他没有谎,看他的眼睛就知道。”
“不是不谎的问题,重要的是事实,无法接受个既定的事实,容忍不个娶亲的人来告诉,他爱,即使他成亲是假的,他所做的切切都是迫不得已,笑话,难道有刀架在他脖子上吗?为什么要面对种破事?为什么要用理解别人来体现有多伟大?难道非得用些事来验证感情吗?偏不善解人意,要的,是份平平安安的,顺顺利利的,水到渠成的爱情!而不是整日担心怀疑,对未来生活的怀疑,对两人感情长久的怀疑!”
“有样完美的感情吗?”
红袖肯定地道:“有,眼前就有对,李仲和李妍馨夫妇。”
长风定定地看着,意有所指:“如果想要,也会有,关键是真的要吗?”
乱如麻
屋内没有燃灯,二人谁也不曾想过要将灯上,月亮的光华足以照亮所有心事,真的想要就有?如何会有等好事,今夜的长风似乎变个人,红袖忍不住躲开他灼灼目光,轻轻道:“是不可能的。”
长风微微叹气,看来还是比较在意安少君,那么多绝情的话也只是嘴硬而已,不由有些气堵,当真就没察觉自己的片心意?
伸手托起的下巴,直问进的眼睛:“为何?他是王上,其身心已属于苍宋,看得出来,不喜欢个事实,再继续下去也无甚意思,何不……”
面对着眼前放大数倍的脸庞,想逃也逃不开,何不什么?另做他想?脑子现在片浆糊,屋外的虫鸣声无限放大,化成两个字在脑海中回荡:妖孽,妖孽。他专注的眼神,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唇片,在月光下显得无比诱惑,呆滞半晌,才反应过来,居然被向冷淡的长风给调戏,个姿势太暧昧,快受不!后知后觉地闭上眼睛不敢看他,头痛不已地道:“干嘛……离么近,虽然屋里太黑,可能看得见啊。,对,到哪?”
“,把眼睛睁开。”他话的气息喷在脸上,近在咫尺,吓得连忙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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